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泉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11-30 16:52

某自然村集体资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大量被借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其中时任自然村村长柯某某利用职便,采取自己写借条,自己签批的手法借了69万多元,至今仍有57.8万元未能归还;该自然村资产出租近几年有20 多万元的租金未收取上来;该自然村的办公综合大楼以及店面的在建工程因少数群众不断上访被搁置而成了烂尾楼……,面对本来拥有良好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的自然村,因少数干部群众的问题而错失发展良机,让当地民众痛心和惋惜不已。

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由于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有相当一部分农村集体存在“三资”管理混乱,村干部随意开支,财务状况不公开,集体资产资源产权不明晰,账目不清晰,长期闲置浪费,流失严重,土地等资源私自转包等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成了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村官腐败现象屡见不鲜,由此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盾和农民越级上访事件,导致一些经济案件的发生,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2008年以来,南安市出台了《关于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意见》、《南安市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等文件,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同时依托“世纪之村三资管理系统”,以网络形式对外定期公布、公开“三资”管理情况,使村民更好的享有“三资”知情权,实现“三资”管理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有效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但看到成效的同时,更应该看到这项工作还存在开展不平衡的问题,特别是有一些村(居)下辖的自然村、村民小组、老人协会、庙堂单独建账,监管还处于空白点,目前这一块漏洞较多。

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继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之后,目前正值村委会换届选举,新当选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组织本村(居)再进行一次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对清查确认的农村集体“三资”,按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集体资源、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类别进行登记造册,明确产权,建立台账并予以公布。同时,建立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会计委托代理制,实现统一银行账户、统一支出审核把关;要重点加强资产资源承包、出让、招投标和开发利用等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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