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坚持“零容忍”严明换届纪律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发布时间:2016-03-31 17:51

日前,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文件,聚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紧扣《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换届工作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要加强换届纪律学习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采取专题谈话、专题学习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和代表、委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贯彻执行“九严禁九一律”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要开展精准高效的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织密换届风气监督之网,加强换届全程监督。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确保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一查到底。

通知强调,要切实强化换届风气监督的责任主体。地方各级党委要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主动抓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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