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厉行“三问”,让主体责任真兑现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06-27 11:28

截至5月底,在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福建省共问责追责29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7人。

近年来,福建省委按党中央提出的“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以落实“五抓五看”为抓手,以每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为载体,采取问题清单、问责建议、问效整改的“三问”形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兑现和硬挂钩。

问题清单:面对面问题约谈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委创新责任制检查的形式和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把查找问题、抓好问责和厉行整改贯穿于检查的全过程。

在今年初开展的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让厦门市党政班子成员印象深刻的是,在集体约谈会上,检查组组长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

问题清单从何而来?

从2015年11月到2016年1月,省委检查组立体式收集各类相关问题。横向上,收集省纪委、省国土厅、省审计厅、省委巡视办等提供的97份问题线索材料,对监督检查成果再梳理、再运用。纵向上,收集各设区市对5个相关省直部门的建议,以及对县级的审计报告等检查结果。

同时,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注重发现新问题。一方面,组织15个查账小组,对各设区市药监、政法部门的“三公”经费开支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并对2014年度责任制检查中的问题整改情况逐一复核。另一方面,把落实“五抓五看”要求细化成9个方面20个检查要点,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共发现问题125个。

在此基础上,按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梳理问题清单,让各地各单位明晰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薄弱点,增强责任意识。

2016年2月下旬至3月底,省委主要领导带队分赴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检查。同时,由5名党员副省长分别带队到省卫计委、民政厅、财政厅、司法厅、商务厅等5个省直部门开展检查。

在检查中,带队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集体约谈会,共约谈479名领导干部,面对面谈问题,找原因,查责任,促整改。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检查贯彻一条主线,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省委“五抓五看”要求。

首次带队检查,一名党员副省长深有感触地说:“这次检查,既加深了我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和理解,又帮助我认清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我本人也是一种监督和促进。”

问责建议:硬碰硬追究责任

今年2月,省委责任制检查组在厦门检查时,发现思明区政府存在违规借用区属企业超标车辆问题。而在2015年8月,省委巡视组到该区巡视时,已指出该问题,但整改不及时。

检查组立即督促厦门市委启动问责程序: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林高崑、局长林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直接责任的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副主任林双跃、工作人员宋君伟进行廉政责任谈话,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区委领导给予诫勉谈话。

在责任制检查中,我省已形成一套联动机制:省委检查组通过梳理问题清单,明确问责对象,提出问责建议,督促被检查单位实施责任追究,形成问责清单并上报检查组审核把关。

在2015年的检查中,省委检查组发现石狮市永宁镇一宗工业土地闲置问题,但直至2016年检查时仍未整改到位。随即,检查组督促当地启动问责程序,4名相关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春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调离国土规划系统;永宁镇党委书记张国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问责重点上,把整改不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以及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法案件等作为重点,坚决问责。

比如,福州市针对省委巡视组两次指出马尾区公车配备和使用过滥等整改不到位问题,问责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省司法厅对下属2个监狱5名干警严重违纪涉嫌犯罪问题,问责领导干部1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人。

在问责对象上,突出关键少数,问责的290人中,共涉及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93人,其中设区市领导5人、县(市、区)党委主要领导6人,另移送省管干部问题线索4条。

在问责形式上,突出追究刚性,坚持依纪问责,该采用党纪政纪处分的,绝不手软。比如,省卫计委对19人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占42.1%。

为了让问题更精准、问责更到位,省委检查组实行“两个见面”:一是问题提前见面。集体约谈前,由检查组组长将问题清单与被检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见面;二是问责提前见面。问责启动前,在严格区分性质、情节、对象的基础上,采取省管干部直接约谈与非省管干部委托约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逐一约谈,通过谈问题、明责任、写认识,触动其思想根源。

问效整改:实打实解决问题

找问题,查责任,最终目的就是解决问题。

此次检查,实行检查组负责制,在带队省领导指导下,全程负责核查问题、督促整改、问责追责、“回头看”等工作。检查组督促被检查地区(部门)针对问题清单中反馈的问题,在1个月内报送即知即改情况和整改计划,并以列表和清单的形式,逐项逐条列明整改项目、责任人、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

漳州市对14个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处理;莆田市将检查组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成43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南平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从6个方面分解成22条问题,并制定整改责任清单。

“检查组实行一套人马负责到底,到现在我们还在跟踪问题整改情况,今年8月检查组还将组织一次整改工作‘回头看’,问题整改不到位,检查组不撤兵。”一名省委检查组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单位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开展检查的当月,宁德市、县两级党委主要领导就整改工作作出批示12次,召开专题会议30场次,即知即改问题34个,占总问题的87%。晋江一家企业拖欠5.5亿元土地出让金,多年未还,在省委检查组实地检查期间,泉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协调督促,1天内将有关款项追缴到位。

“责任制检查的压力,成为推动问题解决的动力,我们借这股‘东风’,狠抓整改,解决了一批久拖未决的‘老大难’问题。”一名市委书记在检查后表示。

针对检查组提出的252个整改项目,各地各有关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一大批有关“两个责任”和“五抓五看”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得到整改。截至5月底,全省共追缴被拖欠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18.58亿元,违规出借、补助的财政性资金4.20亿元,以及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征迁补偿款等0.36亿元,合计23.14亿元。

同时,省委采取委托检查的方式,由省直党工委检查省直机关单位,省教育工委检查省属高校,省国资委党委检查省属企业,省纪委三个对应联系的纪检监察室负责跟踪督办。省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做法,在全省起到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市、县两级也采取类似的方式,组织开展检查。

面对面问题约谈、硬碰硬问题倒查、实打实问题整改,省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起到了良好的政治效应、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通过责任制检查,聚焦问题,厉行问责,力促整改,解决了一批问题,教育了一批干部,增强了责任意识,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使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省纪委负责人表示。(何海铭 陈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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