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洪梅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时间:2018-01-17 17:32

根据南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37日至41日,市委巡察组对洪梅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73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南安市委巡察三组巡察洪梅镇党委情况反馈会议后,洪梅镇党委从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镇纪委设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任务的日常跟踪督办。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反馈巡察情况的整改方案》(南洪委201799号),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以镇党委、政府的名义下发到各行政村、有关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改原则、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要求整改责任单位按照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六明确”的要求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三)建立台账,全面整改。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及季度年终考核内容。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督促检查,召开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反馈巡察情况的整改方案》(南洪委20179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洪梅镇深化“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攻坚方案》(南洪委〔2017〕14号)等8项制度,对照台账逐项落实,及时解决整改难题,对整改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全程跟踪检查。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纳入整改台账。同时,全面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不及时不到位。

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学习制度,并在每周一上午干部例会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精神,每周三、周五党政联席会、早会上组织党政领导及驻村工作队及时学习相关上级精神,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文件。二是严格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必须有学习计划、学习总结等相关材料,一个月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不少于2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两会精神等上级精神。三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记录规范杜绝材料造假

2、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不够有力。如土地卫片整改拆除复耕工作落实不力。

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工作,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政策,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针对我镇土地卫片整改拆除复耕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我镇采取两项措施:一是镇政府对执法队进行教育,强化各片区的责任,加强对全镇辖区进行全天候不留死角的巡查,落实一天两巡制度。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露头就打、强建就拆的措施,把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从源头减少卫片执法整改的工作量。二是由镇政府统一雇佣有经验的工程队伍进行整改,按属地管理,由各驻村领导牵头,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对拆除复耕进行整改,有效地提高了整改进度和整改质量。

3、村级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深入开展“向优秀看齐、当南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注重村主干领导能力的提升,选送3名班子成员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和岗位培训,邀请市经管站对村级干部队伍进行三资监管方面内容的培训,组织班子成员及村主干2次前往市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学习,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领导能力,树立为民清廉务实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二是组织镇财政所、组工办、土地所、纪委办等科室精干人员对村干部在财务业务、项目管理、土地审批、廉政等方面进行培训指导,不定期地邀请市讲师团老师为镇村干部开展宣讲活动;三是以上党课、专题辅导、远程教育和选派培训等方式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村“两委”综合能力素质;四是从严抓好村级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和制度约束,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核、日常管理、培养教育等各个环节,进一步要求各村各党支部规范组织生活,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畅通信访化解渠道,构建和谐稳定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够。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如镇级党建工作责任状存档不全。

一是坚持履行党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建工作责任,细化了基层党组织的目标任务,镇党委书记黄保林主持召开3场党政班子会议专题分析研判党建工作,就突出问题的排查与解决思路、重要工作与活动、经费保障等方面作了安排部署;二是镇党委把学习贯彻“两学一做”作为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采取党小组学习、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准则》要求,熟悉《纪律处分条例》,争做合格党员的标准,走出落实主体责任行动不积极等思想误区;三是坚持党建工作与全镇重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围绕工作重点与各支部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状,逐级分解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因搬办公室,镇级党建工作责任状有部分材料仍在旧办公室,不完整部分已全部重新布置归档;四是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下级党组织的换届管理工作,加强抓好镇直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调整工作。我镇派出所党支部已于9月3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对于其他6个符合换届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已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学习教育抓得不够具体深入。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专题讨论不深入,部分讨论稿没有结合本人实际,存在纯理论现象;部分村存档的支部委员会公开承诺书没有镇党委签章。

一是坚持镇党委设立的周一上午干部职工大会工作学习分析会制度,围绕各级党委的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学习教育有效落实;二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组织各党(总)支部开展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及“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为主题的专题学习活动,要求党员在专题讨论开展前一周准备专题讨论会发言材料,审阅把关专题讨论会发言材料,重点看个人发言材料是否围绕主题和基本要求,是否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专题讨论学习心得。各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刻学习讨论,干部党员之间互相交流学习,严禁从网上摘抄专题讨论会发言材料,将抄袭的进行通报,引起各支部党员的重视,并做好材料存档;三是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思想上、行动上对党员的学习教育进行深化和提升。2017年6月29日上午,我镇在镇机关大院隆重举行纪念建党96周年升旗仪式暨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全镇干部职工、各村主干、派出所干警、市场监管所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及基层党员代表等160余人参加了活动;四是落实每位班子成员为挂钩联系村或单位上党课制度,着力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的领导队伍。其中镇党委书记黄保林到山溪村为基层党员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辅导,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主题为镇村两级党员干部上党课;五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一系列活动。7月24日上午,组织镇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9月份镇纪委组织镇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和村主干参观“大道之行——学习教育廉政书画展”;组织各党(总)支部积极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及《新时期的好干部廖俊波》“口袋书”学习活动等一系列学习教育六是针对之前部分村存档的支部委员会公开承诺书没有镇党委签章的问题,我镇分别在4月27日、7月10日组织各支部组委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交流会,5月8日召开镇机关党员大会,明确要求各党(总)支部认真抓好党员承诺工作。

3、流动党员管理不够到位。洪梅镇外出经商务工党员较多,镇村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比较薄弱,导致部分党员长期游离党组织之外,未能充分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我镇外出营生的中青年党员较多,部分村留在家乡的党员50%以上为老年党员,党员的流动性对全镇的村级党员教育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其原因主要是部分村级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管理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教育管理不严,制度不全,流入、流出无登记,导致部分党员长期游离党组织之外,未能充分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及时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各党(总)支部加强对外出党员管理,按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未能及时转出组织关系的,出具《流动党员活动证》或《流动党员证明信》,要求党员自觉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活动,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任务二是创新载体,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流动党员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美丽洪梅”微信公众号、党员微信群、QQ群等新型媒介无地点时间限制的便利性,有效提高党员教育的灵活性和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三是实施党员关系网上转接,充分利用党员e家信息管理系统这一平台,创新试行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简化接转手续,借助党员e家等网络平台方式管理和维护党员信息,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在党员出口方面,我镇结合党员组织排查工作,对全镇1219名党员进行排查,及时排查出并联系上失联党员30名,转出12名非公企业离职党员党组织关系,取消1名失联预备党员资格。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员信息采集通知要求,对全镇1219名党员进行党员信息采集,并全部录入党员e家平台。

4、党费缴纳不够规范。党费缴纳标准执行不到位、缴纳方式不规范,部分下一级党组织没有按要求及时上缴党费。

我镇针对以上党费收缴不够规范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规范文件进行党费缴纳登记,每位下派干部根据最新党费收缴标准重新核算,同时,各支部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限即每月底前上缴当月党费,不允许拖延,将党费缴纳到所在党支部;二是各村(社区)做好世纪之村网上公示和存档登记表中的党费缴纳情况核对及更正工作,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费实际缴纳情况和公示要求进行公示;三是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发布《中共洪梅镇委员会关于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南洪委2017〕48号),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指定镇组工办专人负责党费排查工作,各党支部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党费排查工作,我镇于4月24、27日分别再次召开镇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和全镇各党(总)支部党费收缴工作部署会,各党(总)支部严格按照《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委组综2017〕36号)和《中共南安市委组织关于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南委组2017〕58号)文件要求,从2008年4月份起重新计算党费缴纳工资基数进行收缴党费,2017年度1-4月份党费已按最新标准进行缴交。

5、“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党组织没有及时召开支委会,党小组设置不够合理,党课课件、演讲稿存档不齐全、相关会议记录不够及时规范。

一是我镇于7月10日组织各支部组委学习《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委组2017〕74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党(总)支部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做好三会一课”工作二是镇党委强化监督检查,每半年组织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加强相关会议记录内容的检查指导工作;三是各党(总)支部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如实详细做好会议记录,保证能全面反映会议情况。我镇于年初制定《洪梅镇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学习计划表》,制定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并指定专门党支部活动记录人,做好党课课件、演讲稿的记录和存档;四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记录规范,及时对记录本进行更换,会议记录本均没有采用活页本;五是镇机关党支部于今年5月份严格按照党小组设置相关规定,将党员较多的党支部分成三个党小组,分别组织党员参加各党小组学习活动。

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未能严格执行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

一是深化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班子问题,8月23日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各自都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有的班子成员认为自己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有的班子成员认为自己缺乏与群众的沟通,民主生活会上,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认清自身存在的不足,努力改正缺点,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二是进一步做好谈心谈话制度,根据《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转发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南委组〔2017〕3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镇党委以驻村片区为基础成立6个督导组,明确督导组的职责范围,指导各党(总)支部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完善汇报制度,要求各支部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情况汇报到镇党委,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意识和强化双重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四是强化监督管理,由镇纪委办和组工办等部门牵头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作用,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五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依托“党员e家”、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7、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党员转入转出后,党员花名册没有及时更新。

一是镇党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认真查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今年来每月月底镇组工办及时更新党员花名册和党务系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档,镇组工办和各党支部指定专人做好有关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落实工作。2016年转入党员90人,转出党员24人,2017年1-7月份转入党员42人,转出党员7人,每位转入转出的党员都及时准确的按要求做好了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抓加强教育不够到位

一是着力抓加强教育组织镇机关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克服消极现象,从严治党,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结合实际,我镇制定了《洪梅镇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按照该制度要求,在镇机关及各村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谈话对象包括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干部。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力整治庸懒散不良风气,坚决破除“中梗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政风险干预,规范履职行为;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廖俊波等勤廉先进典型人物的事迹,增强廉洁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到人头,明晰任务,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同时把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相结合。在日常干部例会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镇党委已下发2017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镇村干部到南安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真实鲜活的案例全方位展示了腐败给党和国家、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巨大危害,镇村干部们在思想上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洗礼。

2、没能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并以文字形式作好相关谈心谈话内容记录。要求所有党员干部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同时要求镇直各单位、各支部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当成一件重要工作来抓,经常对党员干部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发现苗头及时介入,防范于未然。二是加大廉政谈话力度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镇机关范围内对高风险点岗位进行排查,针对风险点制定风险点防控措施。镇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1+X”专项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洪委〔2017〕74号文)及转发了《2017年南安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南洪委〔2017〕69号文),从源头上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把上级文件精神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有机结合,多措并举,同时对照相关规定,加大正风肃纪,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及镇直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力度,防范未然。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镇级车辆运营使用不够严格。没有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且租车费用较大,2013-2014年间,租车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报销凭证上没有附行驶公里数,费用计算不清楚。

我镇现已与南安进兴汽修厂签订合同,实行定点维修、修车报告审批制度,由驾驶员事先向车辆管理负责人预先填写车辆维修项目,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维修,杜绝修车费用漏洞,有效降低了车辆维修费用。近年来,我镇项目较多,分别有西气东输、七库连通、梅溪流域工程项目等,需要协调征地问题用车,相对以前用车量较大;目前镇已根据上级规定,实行交通补贴制度,用车费用大大减少。

2、关于对上级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坚决,食堂管理不够规范,仍然存在较大漏洞的问题。

针对以前镇机关食堂实行餐票管理制度这个问题,我镇已主动联系洪梅农商支行办理刷卡系统,现已实行就餐刷卡制度,进一步加强食堂内部管理。镇纪委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3出差费及培训费报销不够规范,未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部分报销凭证没有附审批单,报销时间跨度大、不够及时。

我镇严格按照《南安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严把票据审核关,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对部分报销凭证没有附审批单的重新补附完整。加强廉政建设,如实填写《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在规定标准内报销差旅费和培训费。

4、关于部分村干部报酬超标准发放且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的问题。

一是我镇严格按照村级干部报酬标准进行发放村干部报酬,成立村级干部报酬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对超标准发放的报酬认真核对,限时清退,督促整改规范二是做好村级干部报酬的计算、核实、公开、发放等工作,村干部报酬发放数额按季度在镇村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杜绝报酬超标准发放,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关于村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

5、关于移风易俗活动未深入有效开展,农村佛生日操办比较铺张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党员干部未能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的问题。

通过宣传车、倡议书、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行多层面全方位宣传推动。大力宣扬勤俭节约精神,推广先进人物先进经验。出台了可操作性强的《村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严格用制度和规定管理人、约束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勤俭节约的环境。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镇党委研究干部任免事宜记录不全,部分人事任免没有党委会研究记录。

镇党委加强对干部任免程序把关,严格按照“推荐提名、组织考察、民主考核和测评、讨论决定、公示调查”等程序进行,加强对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检查指导,务必如实反应会议内容,同时设立党委会专用记录本,人事任免一律经党委会研究通过。

2、镇党委在选人用人方面讨论不够充分。在任免部分干部时,相关会议记录上只有分管领导提出任免建议,没有体现具体的表决过程和结果。

镇党委多次认真组织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的通知(南委组2017〕14号)文件精神,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采用推荐提名、组织考察、民主考核和测评、讨论决定、公示调查等程序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公平公正,由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或组织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在党会上表决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情况制定专人如实记录,在会议记录中体现表决过程和结果,防止一笔带过,并按规定存档,确保文书记录等资料齐全。

(六)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1、关于库存现金数额偏大、部分应转账结算的单据用现金进行报销的问题。

我镇加强库存现金核算与管理,建立健全资金收入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避免大额现金支出,大额采购支出均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避免现金交付产生资金风险;做到日清月结,超出限额部分及时缴存银行,严格控制库存现金余额。

2、关于旧村复垦资金方面,部分村民已经签订旧房屋拆迁协议并领取补偿款,但旧房屋仍未拆除,部分旧房屋尽管拆了但仍未进行复垦,镇政府对该项目督促落实力度不够。

我镇召开镇村两级协调会议,成立镇村两级拆迁复垦小组,督促涉及的村加强资金管理,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加快旧村复垦进度,全镇原总复垦数80.18亩,因个别条件不适合旧村复垦,向上级申请改变设计方案,同意核减36.75亩。剩余的旧村复垦数43.43亩目前已完成复垦任务,近期将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3、关于灾后重建资金尚有82万元未全部拨付到位的问题。

拨付给洪梅中学、仁溪小学等救灾资金共52万元,已在8月底全部拨付完成。山溪村至洛江路段公路(塌方)灾后重建项目,该项目尚未完成征地,仍无法开工建设,致使30万元未拨付。该项目路段属乐峰镇辖区,因前期乐峰镇政府均无法及时提交建设用地,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后经南安市重建办、交通局牵头协调解决征地问题,工程正式开工建设。目前我镇已分别于20174月拨付塌方路段征地及地上物补偿款151200元,7月拨付临时用地征地补偿款32682元,剩余款项10月27日前拨付完毕。

4、关于三个中心作用不够明显的问题。特别是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流动性较大,现仅有1名临时工作人员,对应11个村的账务,对村级财务监督不够到位,相关会计基础核算工作不够规范。

一是我镇经管站已于2017年5月12日组织对村监督委员会、村两委、村报账员进行村集体财务管理的专题业务培训。二是我镇进一步健全“三资”监管长效机制,严把审核关,审查村级报来的每一笔收支单据的合理性、合法性、正确性及真实性,对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对未经村监委会审核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对各村账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做好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和村级招投标服务中心的协调与工作衔接,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努力做好“三资”的日常监管; 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重大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的把关。

5、关于部分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没有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问题。

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通过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确保村级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集体资金管理由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行村级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村级组织重大事项必须“一事一报”制度,由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表决通过,健全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考核奖惩机制,使村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

6、关于部分村经济建设、工程承包手续不够规范的问题。

严格制定工程项目计划、预决算、招投标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结算,重大工程及村集体资产租出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方可实施,对于部分村手续不够的问题已责令补全、纠正。

7、关于部分村存在坐收坐支现金现象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坐收坐支现金,村集体发生的现金收入,一律在收款之日起三日内缴交开户银行。

(七)其他方面

1、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镇党委对机关学习、食堂管理、公车使用、慰问活动等都未形成制度性文件。

一是针对机关学习、食堂管理、公车使用及慰问活动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洪梅镇机关管理制度》,并以党委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办、站、所,强化学习,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素质。全面梳理基层党员干部管理制度,从严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二是针对部分村决策随意,管理松散等问题,出台了可操作性强的《村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有效提升了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更密更牢。

2、考勤制度不够规范。内业资料保管不够严格,部分考勤材料缺失;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有的以电话记录代替请假制度。

一是组织学习《洪梅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南洪委2016〕82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绩效考评的杠杆导向作用,形成良性激励机制;二是规定专门人员严格管理内业资料,确保考勤材料完整存档;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严格签到(退)时间,并召开干部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及节假日期间带班、值班制度,严禁以电话记录代替请假制度;四是明确奖惩制度,由专门人员统计缺勤次数,并严格计算惩罚金额,确保不失误。

3、公文管理不规范。办文行文没有形成制度性文件,办文行文较为随意,存在重复发文、发文机关和主送单位不对应情况。

规范各类呈送公文的行文格式、政策内容、遣词用句,提升整体办文水平。在规范整改中,党政办通过下达范本、具体讲解等方式,贯彻行政办文规范。对存在原则性规范问题的情况,进行退件提醒。

4、党务村务公开不到位。存在更贴张贴不及时、财务公开没有村务监督小组、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党务村务公开栏没有维护、网上世纪之村平台公布不及时等现象。

一是由组工办及驻村工作队按照规定督促相关村,及时充实村务党务公开内容、集中公开,做好村务党务公开工作;二是将村务党务公开作为村级工作督查的重点范围,镇组工办每周抽查2-3个村实地走访抽查党务村务公开情况,其他未实地检查的村(社区)做好党务村务上墙更新,通过组工信息交流群将党务村务公开情况拍照上传,镇组工制定专人收集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情况照片进行收集存档,对村务党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没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村责令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村主要负责人适时进行约谈;三是继续贯彻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交流会,我镇分别在4月27日、7月10日组织各支部组委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交流会上,要求各村(社区)做好村务党务公开和世纪之村网上公开工作,会上各组委集中交流学习,分享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做好党务村务公开工作。

三、信访件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组共向镇党委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12件。镇党高度重视,逐件登记,明确包案挂钩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同时建立台账、限时整改,确保化解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办结信访件10件,剩余2件正在积极协调解决中。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洪梅镇巡察我镇尚有个别问题正在整改中,今后我镇将加大整改力度,严格按照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及时抓好整改。

针对个别村干部报酬超标准发放且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的问题。我镇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村级干部报酬标准进行发放村干部报酬,成立村级干部报酬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二是做好村级干部报酬的计算、核实、公开、发放等工作,村干部报酬发放数额按季度在镇村公开栏中进行公示。三是召开相关会议,对部分村干部报酬超标准的继续加大清退力度,并于201712月底前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四是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力度,对于重大开支、重大决策、工程招标等事项均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做到村务公开,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6611201通信地址:洪梅镇人民政府;邮编362334;电子邮箱:hm866112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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