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4月10日至5月4日,市委巡察一组对省新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7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黄志军任组长,镇长王卫阳、人大主席白振红为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同时,抽调精干人员具体办公,负责整改工作的推动落实。要求全镇上下把巡察整改上升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实、抓好。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镇党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调度督导,协调推进整改,逐项对账销号,保证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对已经边巡边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争取尽快取得阶段性成效,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带来的变化。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形成以制度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明确任务分解。制定了《关于南安市委巡察一组对省新镇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及产生原因,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负责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科室、人,逐项研究分析,科学分类施策,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好本部门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把巡察一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
四是严格督促落实。镇党委书记全程盯办整改进度及成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进一步强化措施,要求已整改完成的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正在进行的要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尽快完成整改。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正确处理好整改工作与当前主线工作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好整改情况的收集汇总、跟踪落实、情况汇报等作用,把整改工作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我镇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强化镇、村两级干部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切实加大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失责追究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够及时、到位的问题。
问题一:市审计局对省新镇政府2012至2013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发现违规发放补贴奖金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执行不够到位,2015年省级造福工程石结构房屋改造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
整改落实情况:立即组织村镇站、财政所等有关部门进行自查,并于2017年5月17日造册并全部发放到改造户中,共计25户351000元。
问题三:泉州市信访局及南安市领导对省东村非法采砂信访问题的批示,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2016年10月份台风“鲇鱼”来袭期间,引发特大洪涝灾害,造成省东村金马墩檀溪两边一些农田受淹。当时该问题已经向市信访局反映。根据反映人反映的情况,我镇立即组织镇村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核实,通过调查发现,当地个别村民借河道清淤之机,进行非法采砂、洗砂,我镇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采砂、洗砂作业行为,并依法取缔了采砂、洗砂场。同时我镇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南安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反映,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于2016年10月25日,组织人员到现场勘查取证,对有关当事人做询问笔录,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洪涝灾害过后,镇村责令当事人对受损的河堤进行砌石加固,对受淹的农田进行清淤复耕,河堤加固及农田清淤复耕均已完成。此外,根据农田及农作物的受损情况,对受损的农户给予共计16512元的经济补偿。
2.关于站位不高,对全局工作缺乏前瞻性的问题。
问题一:省新镇党委、政府未施行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导致镇区“两违”、非法转让土地等乱象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因前期为扶持服务创力.悦城地产企业发展,只对新镇区进行局部规划,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我镇现已着手进行全镇主要区域的规划设计,8月初已委托福州闽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进行地形测绘,目前已完成测绘成果,并委托省规划设计院对全镇主要区域进行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今后我镇将坚持一张图纸管到底,不折不扣地实行新的规划,防止出现“两违”等现象。
问题二:行业化发展意识不强,实体经济粗放、科技含量低、多为小作坊生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取缔小炼铝小炼铜及造粒吹塑等小作坊违规企业;二是组织分管领导及部分龙头企业到广东实地考察,学习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化管理经验;三是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交流暨海峡两岸资源利用产业发展论坛”和“互联网+服务”中国行论坛,推进企业融入互联网经济,提升产业科技创新;四是镇党委政府牵头成立“南安市塑料行业协会”,推进行业自治,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并召开塑料企业会议,实施生产工艺改进、设备更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五是利用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基地为依托,引进环保处理大企业,拉动产业大发展。同时规划橡塑区,培植塑料行业龙头,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环评,正在抓紧用地平整及谋划项目;六是利用观音山物流园区,培养壮大如宏图华昌等物流企业,做大做好“拉货宝”等物流电子商务平台。
问题三:缺乏对企业资金链风险的监测、预警、研判和指导,在大树户外用品公司发生资金链断裂后,镇党委、政府在介入与化解方面缺乏及时有效的措施和办法。
整改落实情况:镇党委、政府常年高度重视对企业资金链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加强对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致力于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一是积极协助市攻坚专项行动组约谈风险企业,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敦促企业缴纳利息,防范贷款劣变;二是帮助11家企业解决应急保障资金,应急保障资金用于银行与企业间转续贷,随借随还。同时,协助1家企业办理产权证,协助2家企业解决担保问题,帮助2家企业落实贷款重组;三是主动化解大树户外用品公司借贷问题,控制事态发展,保持社会安定稳定。大树户外涉法涉诉,目前已启动司法程序,直接责任人已被刑拘调查;四是积极发展经济,提升企业竞争力。去年全镇上缴工商税收3.04亿元,比增47.6%;今年上半年上缴工商税收1.59亿元,同比增长40.3%;五是针对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强化金融风险防范主要工作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3.关于主动作为、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问题一: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不到位,“两违”制止不力、“两违”现象屡禁不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我镇辖区内“两违”查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议、常抓、常巡、常督。严格执行《南安市防控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奖惩规定(试行)》(南委办〔2016〕54号),按省新镇区详细规划情况明确行政执法中队第一个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建设中的职责,充分调动其查处违法建设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国土所、各驻村工作队采取“定人、定岗、定路段、定片区、定责任”的包干责任机制,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宅基地建设审核、审批程序进行规范,由国土所、村镇站、执法中队联合勘查和审批,加强监管,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新的“两违”发生。三是当巡查发现“两违”后,及时制止建设行为并及时向挂钩领导报告,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镇主要领导报告。根据我镇实际和要求,实行每周五报告制度,将两违查处情况及时向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向镇国土所、镇村镇站及各村通报。四是各驻村工作队、各村是“两违”整治的主体,根据“两违”整治工作实际,提出新思路、新方法,及时梳理“两违”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措施,探索出一条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两违”整治之路。对等待观察、行动迟缓、不认真组织查处的,以及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查处不力者,将严格实行问责制。
问题二:对农村建房监管不力,新建房屋存在超面积建设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专门制订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宅基地建设审核、审批程序进行规范。配合执法中队加大巡查力度,要求各驻村干部加强监管。同时,组织国土所对全镇已批新建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核对批、建面积,并将超面积建房行为报送市国土局立案查处,现处罚决定书已批复,并对超面积建房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问题三:个别村集体和个人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责令涉及村委会对非法转让土地行为进行整改。市国土局已对相关人员及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自行拆除,并督促履行处罚决定。
4.关于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问题一: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村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相关知识掌握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村党组织书记按照年初与镇党委签订的党建责任状,严格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带头抓好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党组织书记党建专项述职评议活动,对履职不到位者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二是要求各党组织书记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制定党支部学习制度、党支部及个人学习计划,把党章党规、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等纳入学习计划,每周集中一次以上的专题学习会,夯实党建理论基础。8月份开办了“省新大讲堂”活动,不定期邀请各级党校老师、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确保学深、悟透,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
问题二:个别村班子软弱涣散,未充分执行民主集中制,战斗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软弱涣散的村级组织,加大帮扶整顿力度,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促其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着力提升村干部的致富、带富和执行政策的能力,进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同时着眼于明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抓好村级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着手从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中确定一些村级后备干部,进行跟踪培养,为明年村级换届打好基础;二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村级民主决策议事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并要求各村将各项重要决策、重要项目,及时上墙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设立了村级纪检员,并通过微信平台“曝光台”、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问题:党员学习教育形式单一,驻村领导讲党课流于形式,大部分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涉及村党支部根据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要求各党组织根据本支部党员的特点和需求,创新组织生活的载体、形式、手段,按时按质组织党员开会、学习,采取讲授辅导、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基本方式,大力探索体验式、开放式组织生活,推广“互联网+”、“微党课”、“微讲堂”等做法,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丰富党员学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群等灵活多样的载体,组织流动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对于行动不便的党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确保他们能够接受组织生活教育。其次,充分利用党支部主题日制度(每个月一次),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服务群众等活动。
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一:镇直单位党支部未以实际收入为基数计算交纳党费。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党费缴交要求,排查全镇党员党费缴交情况,特别是镇直单位党组织,并要求按时足额补缴党费。截至目前,全镇共161人补缴党费,补缴金额226428.63元人民币,已全额上缴市委组织部。
问题二:村干部党费由财务按年度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缴纳,个别未足额缴交,部分党支部未按要求将党费发票进行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自今年4月份起,党费实行按月缴交,要求每个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得提前收取党费,特别是村两委党员干部,不得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并及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上公开党费收取情况;同时要求各党组织每月组织一次党支部主题日活动,并于8月25日之前组织党员现场交纳党费活动,现已按要求开展,并公开党费收取情况。
3.关于基础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一:部分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较简单,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制定下发《中共省新镇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培训“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党内基本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党内生活制度,镇党委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镇党委抽调纪委、组工办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季度对各党组织“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党支部制度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与村级组织绩效考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通过8月下旬的检查,各党组织“三会一课”进一步规范,内业资料得以完善。
问题二:个别党支部党课记录修改往年时间应付检查,支委会会议记录以研究业务工作为主,党建议题涉及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涉及村党支部及时完善2013年党课记录;二是采取镇党委抽查与各党组织自查相结合,要求各党组织把支委会会议与其他会议记录区别开来,记录内容应有所侧重,重点记录党建布置工作,如研究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相关工作,研究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学习计划、党员教育等工作;三是镇纪委加大对“村财镇管”的日常监督,对在党组织活动中向党员发放误工补贴的科目一律不得报账,对发现仍存在违规发放“误工补贴”的现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题三:镇党委及部分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设置于室内,未对外公开。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涉及党组织立行立改,把党务公开栏设置于室外显要位置,并有必要防护设施。同时各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公开和规范公开栏的内容。
4.关于机关考勤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问题一:考勤制度不健全,镇主要领导及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个别人员未纳入考勤。
整改落实情况:现主要领导、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新进职员已全部纳入考勤体系。
问题二:迟到现象严重,个别干部长期未在岗在位,仍领取全额工资。
整改落实情况:把日常考勤列入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项目,每季度进行汇总统计。统计中如发现每周迟到超过5次的干部职工,绩效分数加重扣减,并进行公示通报,然后按照方案规定在绩效奖金中扣减。同时,镇党政办、纪委办实行不定时出勤情况抽查,对迟到人员进行现场指正。对个别干部长期未在岗在位,仍领取全额工资的,已和重复领取补贴奖金一起清退,有关人员于2017年9月份来镇上班。
5、关于非公企业党建较薄弱的问题。
问题:绝大部分党组织未建立党建相关资料,未按规定收缴党费,支部堡垒作用未有效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全面排查非公企业党组织内党员关系,理清非公党组织信息及党员信息,共排查失联党员1名,已按停止党籍处理;二是开展专项督查,要求各非公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党支部建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党建日常工作;三是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异地参观,交流非公党建经验,促进自身发展。于8月17日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前往洪濑顺昌鞋业有限公司党支部等地参观学习,并召开经验交流会,随后督促非公企业党组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和规范。
6.关于党建创新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问题:载体单一,创新氛围不够浓厚,镇村两级没有叫得响的党建品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参观交流,启发思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到兄弟单位、先进党组织参观学习,启发各村党组织书记的党建创新思路。二是创新思维,积极求变。引导各村党组织结合本村特点,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积极寻求适合自己的党建创新载体,逐步打造、打响党建品牌。目前各村正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积极寻求党建创新载体,如园内村党支部结合“和谐村”创建,打造“和谐村”主题公园,设置“党员加油站”等,深受党员、群众喜爱。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问题一:镇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委会专题研究分析和部署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不够具体,“五抓五看”任务分解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镇党委把学习贯彻“两学一做”作为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牢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以及合格党员的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围绕“五抓五看”要求,层层建立责任清单,明晰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将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
问题二:压力传导不够,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检查指导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省新镇党委、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南省委〔2017〕76号),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强化“一岗双责”工作格局,明确分管领导在抓好本职所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要负责抓好分管科室、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是镇党委定期抽调纪委、组工办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季度对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党支部制度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指导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要求各村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页材料单独建档。
问题三:下级党组织普遍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被动应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定期抽调纪委、组工办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季度对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党支部制度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指导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开展村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责述廉评议会,听取11个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述职汇报,并请与会同志进行评议,相互借鉴,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不断提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一: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方法和手段不多,抓早抓小工作不够到位,未充分有效运用诫勉谈话等形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纪委强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干部队伍,在全镇11个村范围内配备了纪检委员,将纪检工作触角延伸到各村,遏制村级“微权力”,预防“微腐败”。同时,加强学习,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会、全镇工作会等会议,集中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应知应会知识。二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实事求是地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更加注重查处一般性违纪行为,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今年来对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约谈,共约谈党员干部15人次,诫勉谈话3人。完善廉政谈话制度,镇党委书记先后约谈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村主干30多人次,严肃认真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其中,把信访、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较重、问题较多的檀林村村主干作为重点约谈对象,以此为例促进各约谈对象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同时,对今年新调整岗位的8名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警示提醒各位新调整岗位的干部在今后的重点难点工作中,要心中有戒、心中有责,积极主动,挺身靠前,发挥关键作用。三是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问题二:开展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及扶贫领域专题整治等日常监督工作缺乏主动性。执纪问责力度不够,2013年以来无自办案件。
整改落实情况:镇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并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村级延伸,今年以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查1次,“五一、端午节”节前开展1+X专项督查1次,对扶贫工作专项督查1次、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1次,对督查中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加大办案力度,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坚决予以查处。今年来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件(自办案件3件),已全部结案,开除党籍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
3.关于“三资”监管不力,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问题一:镇会计代理中心未能切实履行职责,财务监管不到位。会计代理中心人员原则性和责任性不强,重记账轻管理,对票据合法性、报销手续完整性审核把关不严,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完整的事项轻易入账,对村干部工资补贴、会议费、报刊费、差旅费等未严格把关,对村集体工程手续的完整性未严格审核等,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证得以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充实会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原有一名代理会计的基础上,加派一名正式干部共同负责我镇11个村的财务记账工作;同时变更村级银行账户监管印鉴,由原来代理会计的私人印鉴变更为会计代理中心负责人印鉴。二是健全和更新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核算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对中心工作人员和村级报账员重申各项规章制度,强调日常工作必须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同时强化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严格《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的领取和核销。三是我镇于2017年7月27日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举行村级财务业务培训会,培训对象为会计代理中心人员和各村主任及村级报账员,并邀请市农业局经管站有关负责同志讲解相关业务。四是把我镇11个村分成两个业务单元,由2个代理会计负责凭证审核和记账,每年实行岗位轮换。五是建立村级财务支出镇级复核制度,村财支出5万元以下由会计代理中心主任复核,5-10万元需经镇分管领导复核,10万元以上报送镇主要领导复核。要求各村按月及时在村级公开栏上公开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监督。
问题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未真正履行监督职责,形同虚设。
整改落实情况:镇纪委加大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的宣传,让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明确职责,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建立监督委员会给村里带来众多的好处。同时在全镇11个村范围内配备了纪检委员,为监督上“双保险”。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探讨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报酬,并列入财政预算盘子,可比照村干部给予一定的报酬,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问题三: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西埔等部分村存在多头开户,满山红、檀林等村重大工程项目未实行招投标,西埔等部分村报账手续不规范,个别村存在坐支现象,长时间库存现金超限额,大部分村未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檀林等村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各存在多头开户的村进行销户。现各村已将材料报送银行,目前园内村已完成账户注销,剩余各村正在办理中,我镇现已要求各村先将村财资金集中在一个户头上。二是要求满山红、檀林等村进行书面说明及检讨,并强化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要求各村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定,10万元以下村级自行邀标,1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下,一律到镇招投标中心招投标,200万元以上一律到市招投标中心招投标。三是村集体收入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四是责令垵后村在今后不得使用自制原始凭证报销环境卫生照片费用。五是已责令新厅村将2015年9月-2017年3月计生管理员、计生协会会长等人员工资18030元纳入村账,对坐支现象整改到位。六是责令省身村制订相关人员还款计划,责令省身村村委会对许厝埔7组、8组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进行监督跟踪,镇纪委也将继续对还款进行监督、督促,直至全部如期还完。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部分干部多头占用办公室,镇政府相关装修不符合简洁朴素的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超标办公室进行整改和调整。按照市里下发的整改通知要求,对照办公用房标准逐一核对现有办公室的面积情况,对超标的办公室进行调换和整改。通过调整和整改,现阶段17间科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均在上限标准+3㎡以内,超出小额面积的部分均已按要求报备南安市办公用房督查工作组。二是对部分人员多头占用办公室的问题进行整改。逐一明确全体干部办公位置,对每个办公桌定点定位,对存在多个办公室挂名占用的问题进行调整,落实一个人只有一个办公位置。通过调整,全镇干部职工现均只有一个办公位置。
2.关于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制度不健全,费用报支审批手续不完整,未实行定点维修及统一投保。
整改落实情况:现已拟定《省新镇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车辆出车、损耗记录、维修、保养、加油等方面给予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审批报支制度。针对损耗记录不全方面,制作《登记单》要求逢出行必登记;针对燃料费报支手续不齐全问题,我镇从2016年11月起每个月均按时提供油卡使用记录至财政所进行核销;针对定点维修问题,已指定固定的维修点维修;针对统一投保问题,经核实,我镇是按照《南安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2016年全市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2015〕573号)文件中“……各单位车辆投保可在中标的2家保险公司自主选择承保公司”的规定执行,执法中队闽cz8102投保平安,到期日为2017年11月。我镇现已将闽cz8102保险统一按规定在人保投保。
3.关于接待费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一:2013年接待费用支出尤其外出接待控制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我镇已对2016年外部接待费支持全部附接待审批单。
问题二:接待费报支审批手续不完整,部分接待未按规定控制金额。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一次一审批”制度,一年来接待费大幅递减,得到了严格控制。
问题三:存在接待费转嫁下属公司支付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我镇从2014年以来就严格控制招待费,没有转嫁下属公司的情况发生。
问题四:关于村干部违规报支各种补贴和餐费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11个村的干部工资补贴违反《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村干部报酬不得超过本村前三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的1.5倍”规定,2015年省身村、省东村村主干年工资均达到6万多元,分别为4.5倍、4.8倍;省东村12名村干部以征地名义报销13部个人车辆燃油费;园内村为干部报销血样检测费;丹清村违规报销党校培训费;满山红村、丹清村用公款频繁支付2015、2016年餐费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村干部工资补贴上限问题,责令省身村、省东村退回部分不合理的项目补贴、奖金,现已全部退还,共计37500元。二是责令省东村燃油费40133元、园内村血样检测费7000元、丹清村村主干党校培训费500元于2017年9月30日前退回财政所账户。同时,责令满山红村、丹清村对用公款报销工作餐费的行为做出检讨,满山红、丹清等村已做出整改,今后的工作中将不再用公款报销工作餐费。现省东村个人车辆燃油费已退回35313元(其中两人已死亡无法退回),园内村血样检测费7000元、丹清村村主干党校培训费500元已退回相应村的村账户上。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研究人事和发展党员等事项,未设置党委会专用会议记录本。
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并设置党委会专用会议记录本,对人事和发展党员等事项进行专题研究。
2.关于镇、村两级干部职工工作热情不高的问题。
问题一:镇机关干部职工团结不够,精气神不足,工作中特别是针对信访工作责任心不足,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镇机关干部职工团结不够,精气神不足等问题,镇党委通过修订完善2017年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方案,明确奖惩,进一步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同时,在“七一”期间通过举办青年歌手赛、“同心向党·喜迎十九大”主题书画作品等“七一”系列专题庆祝活动,每月开展一次重点工作攻坚推进会,进一步提振干部的精气神,激发了“比、学、赶、超”的创业热情,推动重点项目的加快推进,自5月来,全镇共完成征地500余亩,兴泉铁路、海西、茂盛东路等项目征迁取得了较大进展,纵三线、南安大道北延伸完成征迁任务,环保、环境卫生整治等重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问题二:村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发展思路缺乏,带领村民致富举措不多,个别村两委成员年龄偏大、工作拖沓、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对素质不强的村干部,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促其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提高“双带”能力。对一些年老,办事拖沓者,从着眼明年的村级换届选举入手,着力抓好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把一些品德好、素质高、致富能力强、热心村务工作的人员纳入村级组织后备干部加以培养,进而充实到村级干部队伍中来。
(六)其他方面
1.关于垂直管理部门人员重复领取奖金补贴的问题。
问题:2014年至2016年省新镇国土所、林业站、卫计办、司法所等垂直部门工作人员重复领取上级部门和省新镇发给的相关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我镇已要求相关人员退回重复领取的补贴,在2017年8月25日前全部退回财政专户,共计145823.1元。
2.关于镇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镇机关工会未单独设立账户或科目,存在镇总工会列支镇机关工会费用和账务处理错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工会财务人员专门学习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并要求财务人员进行整改,由于再单独申请一个独立账户核算镇工会经费,上级财政部门不批准,我镇工会今年6月份账目已进行调整,单独核算机关工会经费,设立专门镇机关工会经费一级科目,严格区分镇总工会和镇机关工会各项收支。
3.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一:镇财经办未能严格遵守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不规范,存在原始凭证要素不齐全、账实不符、经济业务手续不完整、以收款收据入账、以旅行社发票入账、报支不及时、计生费用核算不规范、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建设项目未及时结算、支出不规范、因公出国(境)费用报支票据不合规、不完整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关于建设项目未及时结算的问题,因承包我镇办公楼建设的施工单位已倒闭,现已无法联系,我镇争取通过多方途径联系到工程队负责人,尽快与其核算。针对会计核算方法不规范、计生费用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财政所已按规范重新进行账目调整。针对以收款收据、旅行社发票入账、因公出国(境)费用报支不完整、不合规等问题,财政所将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从严把关,杜绝以收款收据、旅行社发票入账等现象再次发生。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把关,严格报支,严格遵守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方法和出入账,及时梳理往来账款。
问题二:未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固定资金核算,固定资金登记不完整,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镇财政所及党政办已经立即组织重新登记,并及时报送市审计局与财政局。
4.关于装修工程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问题:办公大楼和食堂装修工程预算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出入较大,且工程预算项目清单与个别装修项目不一致,造成工程合同价大额虚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楼顶面积预算与实际测量面积出入较大的问题。办公大楼和食堂楼的防水工程因要在夏季和雨季检验,工程期拖得比较长,预算时把重复修补的面积一并预算,导致面积有所虚高,已明确以聘请第三方中介实地验收面积为准进行结算,不存在虚报工程面积的问题。近期第三方将进行验收,现正等待验收报告。二是关于工程预算项目清单与个别装修项目不一致的问题,主要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又增加对以前老旧办公场所进行小部分修补修缮,导致工程造价高于合同价。
5.关于配套费收入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问题:超范围收费且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我镇已经与市规划局及时联系,使用财政配套发票,并在今年10月20日开会研究决定,镇级停止收取配套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一组通过查阅资料发现到一些问题线索,对反映省新镇党委所属部门和二级单位相关问题线索7件,巡察一组已移交镇纪委研究处理,针对7件移交线索,现已办结6件,1件正在办理中。已对6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立案1人,谈话函询5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我镇很多问题项已经整改到位,切实做到边查边改。下一步我们要继续紧盯自身的问题,坚持整改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兑现,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两个责任”,突出问题导向,敢于顶真碰硬,增强“四个意识”,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推动新常态。按照市委巡察一组《关于对省新镇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要求,通过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除上述为整改完成问题项外,我们认为具体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几点的整改工作:
1.定期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并做好学习记录;加强党委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每半年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尤其加强对基层党员和村干部的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
此项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纪委办、组工办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2.结合党政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内容,班子成员人手一份对照履职;每半年对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进行检查,并在每半年的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上进行述职和点评。
此项工作由纪委办主要负责,党政办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3.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镇、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镇纪委、组工办每季度对各村进行党建工作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底村级绩效考核;严把党员入口关,注重年轻党员的培养;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工作。
此项工作由组工办主要负责,纪委办、各党支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4.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确定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和主要手段并进行公布;对工程项目招标进行参与监督,资金使用审批等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
此项工作由纪委办主要负责。完成时限:长期。
5.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经常性开展明查暗访;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提请镇党委进行严肃处理。
此项工作由纪委办主要负责。完成时限:长期。
6.对镇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每月督查一次;对发现镇干部、职工在值班纪律、机关作风和工作推动过程中存在的脱岗、自由散漫、懒政怠政、出工不出力等现象,进行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则将对其进行党政纪处分。
此项工作由绩效办牵头,纪委办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7.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标准和要求,严控“三公”支出,每季度开展一次报销支出情况核查,做到列支名目清晰、手续齐全,不超标、不违规。
此项工作由财政所、经管站主要负责,纪委办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8.加强三资管理,规范村级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村监委监督作用,每年开展村监委主任培训不少于一次,落实村两委会、村监委会参会制;镇纪委采取季度抽查方式对各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
此项工作由财政所、经管站主要负责,纪委办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9.继续完善《省新镇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严肃镇干部、职工考核。
此项工作由绩效办主要负责。完成时限:长期。
10.建立两违巡查制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记好巡查记录;完善《省新镇村级组织绩效考核方案》,将两违工作开展情况与村两委绩效挂钩。
此项工作由两违办主要负责,组工办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11.通过上党课、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所挂钩单位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相关党支部应做好记录;同时将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化。
此项工作由组工办主要负责,各党支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12.开展“一支部一品牌”、“特色党建”等项目;开展党员微故事征集、“向优秀看齐,当南安先锋”主题演讲比赛等,丰富党建活动载体。
此项工作由组工办牵头,各党支部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6238266;通信地址:南安市省新镇太林路9号,邮政编码:362308;电子邮箱:nasxzj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