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4月10日至5月4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迅速研究部署,提高思想认识。7月6日下午,巡察反馈会后,市供销社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市社党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刻认识市委对市社党组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既是对市社党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对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市社党组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大家认为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反映出市社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对此,市社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提出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市社党组要求班子成员把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认真领会,深刻反思,迅速行动,推动整改。会上,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任务分解,要求各科室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动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社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市供销社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巡察整改任务分工。市社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严格把关,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市社党组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领分管科室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市社党组先后召开6次市社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推进整改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落实,推进全面整改。7月14日,市社党组研究制定了《市委巡察二组对供销社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的6个方面28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情况、承办单位和整改时限,列出整改清单。对巡察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坚决整改到位。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检查,一项一项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市社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以点带面,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寻源治本,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抓好预防,堵塞漏洞,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市社党组及班子成员认真反思自身存在问题,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提出了整改情况和努力方向。市社党组及班子成员将带领供销社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克服求稳怕乱思想,强化责任,勇于担当,保持昂扬向上、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扎实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供销社存在的企业改制不到位、资产管理不规范、资金盘活不充分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激发企业活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增强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泉州市纪委、南安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按照“五抓五看”要求,进一步落实市社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抓住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党建工作机制,做到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计划,年中和年末召开会议专题总结回顾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健全领导挂钩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公司党支部和第二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查。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于上级社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社的各项工作部署,要增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关于党组织的政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市社党组将组织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自觉地把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人生准则,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监督,维护政治纪律的权威性。市社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本着对党忠诚、对党负责的态度,自觉地向组织敞开心扉,讲真话、讲实话,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其他同志的监督。与此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主动加强对他人的监督。对于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传播政治谣言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决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加强自律,严把“权力关、情感关、爱好关”,把严守政治纪律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凡事出以公心,秉公用权,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切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把握好情感关,做到不为亲情放弃原则、不为友情违反政策,以实际行动树立共产党人廉洁奉公、一身正气的良好形象。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思想的防线,防止自己的兴趣爱好成为别有用心的人进行腐蚀拉拢的缺口,更不能因为自己的兴趣爱好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于巡察二组提出的基层社主任和直属公司经理年龄较大后转为党支部书记的问题,我社从7月份开始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考核调配工作,结合供销社系统的实际在人事调整中采取党政一肩挑的原则予以解决。目前各基层单位的人事调配已经到位,各单位正按组织程序报所属乡镇党委进行党支部书记的调整。
3、关于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市社党组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不搞“一言堂”,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得到贯彻执行。一是激发协商民主活力。市社党组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当“班长”不当“家长”,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棒子”,让班子成员敢讲话、讲真话。健全民主讨论机制,认真听取不同意见甚至反对意见,充分尊重大家的表达权,在及时沟通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正确的多数人意见。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制定出台《南安市供销社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要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努力避免决策失误。三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尊重群众,深入基层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反映群众意愿和诉求。从基层的实践中摸索规律、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正确决策打牢基础。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紧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着力提高党员的理论素养。制定出台《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支部统一组织学习和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相结合,以“党员e家”为依托,着力提高党员的理论素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用党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组织管理,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支部书记带头学习好理论并在党员大会上为党员干部上党课。通过深入系统的政策理论学习,全体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有新的提升,为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服务“三农”提供思想保证。二是认真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评诺工作。市社党组将严格按照市直党工委和市农办系统党委《关于在农办系统中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做到季度检查、年终评比,同时督促直属公司党支部也要按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党建档案材料保管工作。对党员活动日、党课、远程教育等记录都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记录,并落实党员签名制度。
2、关于组织建设抓得不实问题
一是抓好党组织换届工作。对未按时换届的市社党总支、市社机关党支部、农资公司党支部、再生资源公司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再生资源公司党支部于2017年4月20日下午换届选举;农资公司党支部于2017年4月26日下午换届选举;市社党总支于2017年4月28日换届选举,并按程序呈市农办系统党委、市直党工委批复完成换届工作。二是抓好党费清缴工作。机关支部在5月2日、5月10日2次排查党费收缴情况,严格按要求核实党员个人应补缴额,核实18人应补缴2008年至2016年党费11434元。同时督促农资公司、再生资源公司、土产日杂公司三个党支部认真核实党费收缴基数,做到足额及时上缴党费。市社机关支部及各直属公司支部党费补缴均已到位,相关补缴名册均已提交农办系统党委。2017年的党费收缴按农办系统党委要求严格执行。三是认真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市社党组和直属公司党支部将认真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力争发展新党员1-2名,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
3、关于制度建设抓得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从市社党组自身做起,党组成员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既积极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又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社党组成员每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少于2次。二是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抓好机关本部党建工作的同时,建立领导挂钩制度,对直属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纠正并提出批评。督促基层社单位党组织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公司党支部书记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意识。结合供销社系统干部人事调整工作,对基层社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和充实,切实提高基层社党建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党务公开、社务公开。市社党组今后将对社务、党务公开内容及时在“中国南安”网站和市社社务、党务公开栏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滚动更新、动态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力,从严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
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组织党内监督的制约力。加强学习,将传达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列入单位学习年度计划,及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传达中纪委和省、泉州市及我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目标要求。将省委“五抓五看”要求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根据上级精神,立足系统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对照《南安市供销社党组、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清单》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为做好全年工作奠定基础。切实加强对基层单位落实市社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专项检查和定期督查等多种形式,对基层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并建立通报反馈制度。二是强化监管,进一步发挥资产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市社资产管理中心将根据2012年5月制定的《南安市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2014年10月制定的《南安市供销社关于社有资产对外出租严格执行公开竞价招租的通知》(南供联资﹝2014﹞80号)文件精神,严格要求,在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和资产处置方面对照文件和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中心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加强对基层单位年度指标完成情况的审核和督查。市社将建立年度指标完成情况审计制度,对亏损和未全额完成年度考核指标任务的单位,计提年度奖金将分级、分档次计提发放。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社将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重新修订出台《南安市供销社机关考勤、假期管理制度》,严肃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
2、关于纪检组执行监督问责欠缺,未充分实践“四种形态”问题
一是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组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形成常态化。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关于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委办〔2016〕19号)精神,健全完善谈话提醒机制,对市社科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班子重点岗位和重点人进行约谈。二是规范信访工作,学习信访知识,做好信访处置工作。强化学习,熟悉掌握信访工作手续、程序、文书格式等业务。对信访办理过程中涉及信访件录入、调查报告和呈报报告、谈话笔录撰写等文书格式标准统一规范。
3、关于“三资”的处置监管不力,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市社财审科和资产管理中心的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学习,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既分工又合作,使工作更规范。明确由市社财审科负责管理全系统的资金财产安全,负责调配系统合理有效使用资金,协助解决基层单位资金困难,进一步发挥市社财审科的职能作用;因财审科人手不足,资产管理中心代为行使财审科的资产管理职责,负责资产、采购、债权债务等的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档案分门别类归档存档,依法依规参与各项投资管理,科学合理评估、核实资产价值,督促办理拍卖、转让等审批手续,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程度和利用率,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二是强化会计核算中心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市社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感,经常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对原始发票的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完整、程序不规范、不符合规定的单据发票坚决给予退回处理,决不入账。按照会计制度正确全面核算供销社的财务收入、支出和利润,如实核算,杜绝虚报利润的现象。三是进一步规范供销社系统集体资金使用和集体资产出租行为。今后涉及供销社集体资金的重大事项均要通过市社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严格按照规定项目、用途和标准使用集体资金,并全程监督其安全、有效使用,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集体资产出租根据2012年5月制定的《南安市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2014年10月制定的《南安市供销社关于社有资产对外出租严格执行公开竞价招租的通知》(南供联资﹝2014﹞80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滥发奖金补贴问题
市社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南安市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南供联财〔2015〕68号)文件规定,逐一进行整改:①市社南供联财〔2015〕68号文件规定公司、基层社管理人员的防暑降温是每人每年200元,对超额发放的公司、基层社责令立即清理退款。②农资公司2016年度列支出差人员伙食补贴24400,已整改退回10800元,其余因手续不完整、不规范但出差真实的补充材料说明。③土产日杂公司2016年度列支差旅费22440元,因公司经营烟花爆竹,公司安排业务股和市场管理股的人员6人相对管理市场,下乡出差较固定,出差补贴是月底统一报销,没有按照一出差一报销,今后将严格要求差旅费报销制度,做到一出差一报销。④东田社原兼职会计,领取兼职会计补贴,市社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后,仍兼职报账员负责向会计核算中心报送会计资料及税务申报工作,市社已通知东田社从2017年5月起取消兼职,东田社于2017年5月起不再发放兼职补贴,鉴于报账员工作任务较会计工作轻,已将从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的补贴由1800元调整为1300元,现已整改退回金额8000元。⑤向职工借款,支付利息主要是金淘社至2017年3月向内部职工借款139万元,年利率10%,其原因是原农业银行以短期贷款贷给金淘社流动资金165万元,每年还贷款一次再重新贷,企业在每年还贷款时向内部职工借来还银行贷款,银行收回贷款后就将供销社列入限制贷款单位,不再贷款给供销社,造成金淘供销社无法归还内部职工。目前金淘供销社已制定还款计划,市社将根据还款计划监督落实。
2、关于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
我社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按上级要求实行公务车改革,牌照为闽C-OH325的别克GL8商务车于2017年3月20日委托泉州和益资产评估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2017年4月21日由福建泉州云峰资产拍卖有限公司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拍卖成交。2017年以来,市社已无公务车,凡属公务用车均从市公车平台按规定申请公务派车。同时,我社于2017年6月19日已经对土产公司、农资公司和再生资源公司等3个单位的公务用车进行封存停驶,委托拍卖行于2017年9月29日对3个单位的公务用车进行拍卖。
3、关于差旅费报支手续不完整,部分超标准问题
我社已要求各基层社和直属公司开展自查,严格按照市社制定的差旅费报销标准,编制差旅费预算,明确要求工作人员出差时应提交出差申请,写明出差人员、地点、任务、时间、乘坐的交通工具等情况,办理报批手续,报销根据规定凭据审批报销费用,对于超标、手续不完整的差旅费责成立即退回进行整改。今后,我社将依托市社会计核算中心,严格把关,切实规范社本部、基层社、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申报和审批过程,做到一出差一报销。
4、关于业务接待费把关不严格问题
我社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社、公司规范业务接待费的报支手续、程序,对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进行指导,严格把握审核单据,加强对原始发票的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完整、程序不规范、不符合规定的单据发票坚决给予退回处理,决不入账。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规章制度不够健全问题
我社已制定出台《南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今后供销社系统企业招收合同制职工将严格按照《暂行规定》执行,供销社企业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均可报名应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2、关于规章制度执行力不足问题
供销社系统企业今后招收合同制职工将严格按照《暂行规定》执行,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由市社统一组织,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形式。鉴于我市供销社系统人才队伍结构年龄老化、学历层次偏低,鼓励高学历专业人才进入供销系统人才队伍,经市社党组集体研究同意,高学历专业人才(年龄35周岁以下,学历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3、关于人员招聘存在内部照顾现象
出台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正副主任、正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关于人员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我社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理解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精神,提高对系统内干部选任工作规范性、重要性认识,对拟提任干部扩大推荐和考察的范围,对所有拟选任干部扩大其工作所在单位有关同志谈话了解情况的范围,对其遵守党风廉政规定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做好对拟选任干部酝酿考察前期各项工作,再提交市社党组会研究讨论,公示后由市社党组会讨论聘任。
5、关于人员管理调整随意性大问题
我社干部职工平均年龄超50周岁,又因超编不能招收新人员,导致部分科室人员紧缺,从基层单位借用年轻职工充实力量。我社今后将从严控制借用基层单位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专项整治工作或中心任务工作等)借用个别基层单位人员,经与基层单位协商,给予办理正式借用手续。
(六)其他方面
1、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挪用和拨付不及时现象问题
我社根据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实际,开展1次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①关于农资公司领取低保金,没有附原始凭证问题,经查,2016年第二季度低保金在接到市社文件通知后该公司及时造册,低保金到公司账户后,公司就电话通知三名低保对象前来领取。至巡察期间,已有2名低保对象领取低保金及水电费合计2834.52元,还剩郭某一人没来领取,合计:517.26元。因为3名低保对象水电费和低保金的发放是做在同一张表格上,所以还没作账。市委巡察反馈后,市社责令农资公司马上通知低保对象郭某领取水电费及低保金,确保发放到位。2017年5月16日,公司派员将低保金送到郭某家中并及时入账。②关于蓬华社将结存的低保金冲转其他费用问题,经查,蓬华社是将财政拨补的军转补贴与低保金记入同一科目,其军转补贴是企业先将款项汇入社保中心,收到财政补贴应冲减原费用。③关于再生资源公司将回收体系资金、新网工程资金转作收入问题,经查,再生资源公司回收体系资金10万元,系财政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补助承办单位资金;新网工程6.8万元,系泉州市级财政扶持再生资源新网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以上两项政府补助资金按规定应入企业当年收入即营业外收入,并计算企业所得税。④关于水头社将发展基金、台风补助款,记作营业收入问题,经查,水头社将市社拨给的扶持基层建设的发展基金、台风损失补助款2.3万元,计入当年收入作营业外收入,属错记科目,应将扶持基层组织发展基金补助款用于基层组织建设支出,台风损失补助款用于弥补因受台风损失,市社已督促水头社整改纠正。⑤关于低保金发放程序不规范、不及时问题,市社今后将进一步严把资金监管关,督促相关单位在收到低保资金时,及时通知低保户办理手续领取低保金。
8月22日,我社结合供销社系统实际,制定出台《南安市供销社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2、关于出借资金没有及时收回问题
我社下属的直属公司、基层社因人员严重老化,历史包袱沉重,历史挂账多,资产破旧老化,资产收益低,银行将供销社企业列入限制贷款企业,不肯贷款给供销社下属企业。因此,公司、基层社资金非常紧张,为正常开展业务和及时足额缴交社保医保,才向市社申请暂时借款。针对以上未收回的314万元出借资金,我社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分类整改,已收回200万元。
①对有还款能力的单位,要求其全额还清。农资公司向市社借款200万元用于化肥冬储,已于2017年5月2日还100万元,5月3日还60万元,5月8日还40万元,该借款200万元已全额还清;康美社因资金紧缺,向市社暂借10万元缴交税收和社保、医保,已于2017年10月19日还清。
②对经济效益差,确需资金用于正常周转运营的美林社和再生资源公司,要求财审科加强跟踪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美林社因资金紧缺,向市社暂借10万元用于缴交税收和社保、医保,待出售桥头安置房后归还,现该安置房已评估,于2016年12月委托“云峰资产拍卖行”中介公开拍卖流拍,美林社正在申请重拍,待拍卖后归还。再生资源公司2016年8月向市社暂借10万元,用于公司业务周转。该公司目前由于政策限制,经营业务量偏少,效益低下,对该笔借款市社将加强跟踪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③向阳社向市社资产管理中心申请借30万元,用于申请恢复重建向阳供销社,已还11万元,余额19万元。
④市社根据上级要求恢复重建九都供销社,由市社资产管理中心出资15万元注册成立。
⑤市社根据上级部署设立“南安市供销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市社资产管理中心投资50万元,注册设立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将其投资款记作“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有误,已更正作长期投资核算。
⑥码头社尚有出借资金30.85万元未收回,情况是:经市社批准将剩余资金借给旺家惠便利店(向供销社租房经营超市,经营状况良好)20万元,利率月1%,利息按季准时收取;码头社拟改建仓库申办手续借给经办人傅某3万元作为办理手续的经费,已收回;码头社新办掌管生活电商借款周转金7.85万元,已收回。。
⑦农资公司个别职工拖欠款18.67万元,主要是前任经理任期内发生的。市社财审科将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催收,目前个别欠款户已经进入司法诉讼进行催收。
3、关于部分票据经济事项真实性待查问题
我社通过加强对供销社的票据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情况,按照自下而上,层层把关负责,确保各项票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票据不完整现象,及时做清理核对并补全。对于发票开具不规范、不合理的进行严肃查处。供销社系统报支零星小额费用有使用收款收据报销的,是参照税务年度所得税清算要求规定的,报支费用支出超过200元的一律要求税务正式发票才能报销,今后市社将再次强调这方面的工作,严格按规定要求报支费用。
4、关于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廉洁风险大问题
市社对所有基层单位的在建工程进行清理,对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决算验收,结转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对决算资料不完整的根据实际已发生的成本先行转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待今后根据决算数再调整固定资产实际数额。围绕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根据2012年5月制定的《南安市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2014年10月制定的《南安市供销社关于社有资产对外出租严格执行公开竞价招租的通知》(南供联资﹝2014﹞8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全面清理整顿,规范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催缴租金和水电费,对未能及时缴交的将采取法律等措施维护权益,要求所有资产合同到期后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公开竞价招租招投标。2017年5月,市社与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书,在法律层面加强资产经营管理。同月,对下属公司和基层社的资产租赁和承包情况做调查摸底,分别对资产出租(承包)超20年的进行调查和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5、关于利润反映不真实问题
我社将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每年年终开展综合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正确全面核算基层单位的财务收入、支出和利润,杜绝虚报利润的现象,为年终基层领导人考评提供准确依据。企业计提绩效奖励金与经济效益挂钩,严格按照《南安市供销社关于企业工资福利待遇补充通知》(南供联人〔2015〕67号)精神执行,当年度不能完成市社下达的年度综合经济效益指标的,不得计提绩效奖励金,市社财审科和会计核算中心严格把关,确保落实到位。同时,我社将敦促基层单位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办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6、关于超范围列支费用问题
市社安排干部职工体检时,部分家属自费参加团体价的体检,我社已对未缴清费用的家属进行催缴,目前未缴清费用的10人已全部缴清。2016年市社举办统计培训,开支1130元的伙食费,列入市社的会议费核算,属会计记错科目,应列入培训费核算。今后我社将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准确地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7、关于银行存款账实不符,存在资产流失风险问题
直属公司、基层社为了及时编制报表上报汇总,一般均于每月25日截账,25日后的单位计算在下月的账内,故有部分单据(包括银行单据)不能当月入账,造成月末与银行余额不一致,需要编制银行账户余额调节表,今后,市社将进一步加强各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确保银行账与企业账余额一致(或经调节后一致),防止造成账实不符造成损失。
8、关于市社自行制定出台直属公司和基层社的工资福利待遇文件不够科学问题
我社将进一步深入基层调研,借鉴和参照泉州市供销社系统其他兄弟县(区)、市供销社关于直属公司和基层社工资福利待遇文件,并结合南安市供销社系统的实际,在2017年12月底前重新修订和完善基层单位工作福利待遇文件,力求科学、合理。
9、关于市社会计核算中心分摊费用给基层社问题
为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我社依托资产管理中心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因我社的经费是财政拨款,财政预算经费中没有预算会计核算中心的人员经费。会计核算中心人员系从各基层单位财务人员中抽调,人员身份不变,五险一金等统筹由抽调原单位承担。从2018年开始,我社将改变年初平均向基层单位收取费用的做法,在每年年终测算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奖金、津补贴和办公费用,再按实向各基层单位收取。今后如能解决经费来源,我社将停止向基层单位收取该项费用。
10、关于个别直属公司租金收入没有按规定纳税问题
市社资产管理中心将位于文苑巷原旧市社大院的旧房产授权委托土产公司管理出租,其租金收入缴交市社资产管理中心,再由市社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缴纳租金税后余额缴交市财政。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供销社党组期间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仑苍、九都、石井等基层社资产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资产难以追回问题
整改措施: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文件均明确:“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但在具体涉及供销社资产处置、安置中因各方面原因困难重重,造成供销社系统历史遗留问题悬而未决,供销社网点逐步萎缩。对此,我社将进一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乡镇的沟通协调,妥善有序推进仑苍、九都、石井等基层社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①仑苍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原仑苍社主任吴某侵占供销社资金犯罪案当时已交由司法程序处理,对其构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我社将进一步与法院探讨,尽快制定一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②九都历史遗留问题,我社已多次与九都镇政府沟通协商,将进一步探讨解决九都供销社拆除后的用地处置问题;③石井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已多次与石井镇政府沟通,目前正在争取石井镇政府支持石井供销社在郭前分销组土地范围堆砌围墙进行保护。
整改期限:中长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352563;通信地址:南安市成功街1265号;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nacoop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