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时间:2018-01-17 17:15

根据南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4月10日至5月4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6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深刻领会精神,找寻问题,保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反馈会议精神,深入研究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病根”、开出的“药方”,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关于巡察的部署要求,查找病因,主动认领责任,每条问题的整改都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并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保证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制定下发了《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委巡察三组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卫计党组〔2017〕11号),将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其他方面等7个方面问题一一进行了梳理、细化分解,将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从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建章立制、追责情况、整改时限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层层压实了整改责任,从严从实促进整改。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纪检组主持召开1次各相关科室落实整改会议,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带领和督促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分管科室和挂钩联系单位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按照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成员对牵头负责的内容,做到紧盯目标任务,倒排期限,加强跟踪,及时督办,确保按计划节点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重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党组会上统一思想认识,制定了党组会议制度,规范局党组会议,落实专人记录。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学习 “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办理事务,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项目要由党组会研究确定后分头实施。每年组织二次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经党组研究确定后,按服务人口及考评分数拨付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并与财政局联合发文下拨。

(2)存在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重要事项的情况。

整改情况:鉴于卫计局党组成立时间短且党组成员均为局领导,所有重要问题均以局党组扩大会研究,未认真进行具体梳理。根据存在问题,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并根据条例要求制定《南安市卫计局党组会议制度》,严格遵守卫计局党组会议制度的规定,严禁以局务会形式代替党组会,确保今后不出现类似问题。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未按期完成政府工作任务。

整改情况:市卫计局及时对上级的决策部署和任务安排进行认真的研究,落实分解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确定责任领导和相关科室,跟踪督促完成情况,做好工作总结,确保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下一步,市卫计局将增强全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确保各项政策及安排部署任务落到实处,按期完成。一是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工作任务列入我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细化量化指标,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二是强化措施,实行工作任务目标通报制度,每周召开会议汇报一周以来的工作进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时间倒逼进度,促进工作一件一件落实;三是强化督查,不定期开展实地核查回访,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2)部分工作在泉州市排名较靠后。

整改情况:市卫计局根据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一是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对乡镇(街道)科学发展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加强考核权重。二是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模式。下发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对绩效考核后进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和单列制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后进单位和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执行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个人进行问责。三是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切实提高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档案等项目工作水平。组织举办了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等系列培训班。四是加强基公卫项目免费政策宣传。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五是针对计划生育排名靠后的局面,市卫计局立足抓早抓好,未雨绸缪,提前分解细化考核项目,抓好督查指导,确保今年能够取得好成绩。

(3)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学术科研氛围不浓,大查房制、会诊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市卫计局根据存在问题,已于2016年度起开始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上医院的科研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科研学习管理工作。一是把医疗科研学术活动纳入医院整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科研工作团队,争取科研专项资金,落实科研活动的必备条件,制定恰当的科研激励政策,鼓励和促进更多的医务人员主动开展科研活动,形成学术科研浓厚氛围。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第10号令)的要求,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等。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1)工作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责令相关会议记录人员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汲取经验教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分清各类会议记录本,并做好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

(2)党员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①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未按要求严格落实。

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共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南卫计委〔2017〕17号),对卫计系统“三会一课”制度会议时间、方式、要求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特别是会议记录和学习记录进行规范。加强党员组织生活,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上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未按要求严格落实。

整改情况:市卫计局党委制定下发了《中共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南卫计委〔2017〕17号),明确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步骤、程序和要求,做好会前准备、开会阶段和会后报告、整改等制度的落实。督促卫计系统各级党组织根据南卫计委〔2017〕17号的要求,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方案,分清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不同点,规范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和落实整改措施等记录台账等,确保今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程序落实到位。

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市卫计系统制定下发了《中共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南卫计委〔2017〕17号),要求要严格按照学习教育、自我总结评价、民主评议、表彰和处理的基本方法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确保今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程序落实。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严的问题。

(1)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认真疏理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召开各支部书记会,充分认识党建的重要性,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重新部署和要求,制定了《中共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南卫计委〔2017〕12号),确保党建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今后,我局党组将及时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抓好各项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会议学习记录完整。

(2)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不定期地举办一些高层次讲座、专题研讨,并结合建党纪念日等开展教育活动。卫计系统党委转发了《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卫计委〔2017〕15号),要求各支部结合实际,按通知要求抓好党员教育管理。

(3)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部分党支部长期未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卫计局支部由于卫生计生合并,工作多,任务重,同时,对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认识不足,造成发展党员相对滞后。卫计系统党委下发了《中共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南卫计委〔2017〕12号),要求各党支部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并做好各环节记录和材料存档。

(4)党务公开内容不完整。

整改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公开程序审核备案,按照党务工作拟公开事项申请登记表,设置拟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发布时间、处理结果、审核意见、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意见等规范事项,建立详实的党务公开工作登记台账,各项事宜逐项登记,安排专人负责,并建立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台账,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党务公开程序严谨可行。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还不足的问题。

(1)抓加强教育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主体责任传导,继续开展对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采取不定期督促检查,层层传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开展对卫计案件一案一剖析,汲取教训,加大警示教育,准确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新任的卫计系统股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严肃要求各项工作纪律。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每年对中层干部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上一节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并形成记录,规范到位。

(2)抓制度建设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市卫计局针对反馈的问题,对局机关的各项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的通知》,修订了《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整理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并妥善保管。进一步规范完善考勤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办公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制定了《南安市卫计局2017年度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工作测评方案》,将考勤情况汇总备案,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3)抓“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责任意识教育,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党委(党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主体意识,自觉担起抓好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加强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意识,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中明确党组各成员的职责,摆上突出位置,做到与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政策宣讲材料汇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积极协作与配合人民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通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预防卫计系统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与南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协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南检会〔2017〕9号)。

(4)对基层计生办监督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对基层计生办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基层计生办征收执法文书,要求各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在作出执法文书时要全面核实是否党员干部,如果发现党员干部多生育的,提交所在党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党纪处分;严把村级换届选举关,对村主干候选人的计生问题进行审核把关。

2、关于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发挥不明显,执纪偏轻、偏松、偏软的问题。

(1)信访件办理程序不够严密。

整改情况:强化信访办理程序,组织办信人员、纪检组成员学习《信访条例》等条款、条规,制定了《南安市卫生计生局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南安市卫生计生局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形成工作制度,重新规范工作程序,做到信访“零暂存”,及时答复各项信访咨询,对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自查,确保信访件办理程序严密到位。

(2)相关工作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严肃正视工作上的疏漏,端正工作态度,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把好各项办理信访的程序,加强管理和严格程序要求,确保相关工作程序规范到位。

(3)抓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①7月25-26日,召开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议,传达布置开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和规范要求;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内审制度建设及有关规定,传达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政策宣讲培训要求,严格内审制度,杜绝重复错误发生。凡今后重复出现问题列入单位绩效考核,并与院长年终考核挂钩;②各医院对食堂、停车场管理开展了全面自查,重新规范工作制度,加强管理,引入竞争机制,规范管理,建立监督机制,做到医院有专人负责协调和监督。

3.关于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不严,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1)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存在风险防控不到位情况。没有针对公共卫生和优生检测等专项经费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加强风险防控与监督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其他专项资金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检查,季度开展督查,对项目的收入、支出进行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二是通过对服务对象进行询问,实际了解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实施到位情况等实行逐项计分,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积极构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正常稳定、可持续实施的管理运行体系。

(2)个别单位存在风险防控意识不高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对全市医疗单位担任财务、药品采购和后勤采购的临时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责成有关单位根据岗位实际和人员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3)风险防控制度落实和风险排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南安市医疗系统开展违纪收受“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工作精神,充分认识行风建设在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阶段的重要作用,弘扬拒收“红包”的正能量,自觉抵制收受“红包”、“回扣”不正之风。二是在全市医疗系统开展违纪收受“红包”专项治理检查,整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完善病人回访制度,在病人出院1个月内必须开展调查回访,调查出院病人对医院各项服务的满意度,对存在不足及时整改落实。三是根据《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医疗机构医疗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治理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红包”的问题,坚决遏制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四是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培训。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做好新入职医务人员、实习进修人员、返聘人员等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市卫计局对在编不在岗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并制定下发《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收集整理在编人员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严肃人事纪律,重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梅山卫生院等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院属资产的出租不规范,院属资产以协议形式出租,没有公开招标。

整改情况:加强有关规章制度学习,要求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出租行为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南政文〔2012〕74号)执行。梅山镇卫生院4间店面出租,合同至2017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将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届时市卫计局将督促其严格规范本系统资产出租规定,确保资产出租按公开招标规范操作。

(5)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宣传品以发票作为入账凭证,但发放和领取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规范,存在管理漏洞。

整改情况:市卫计局宣传品发放时,有些直接在下乡顺带给乡镇和“三下乡”发放给群众的宣传品未进行登记,造成宣传品发放领取台账不完整,今后,将严格做好宣传品发放领取台账,明确领取数量和发放数量,并要求领取和验收宣传品人员签名存档,确保宣传品台账完整、管理规范。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费报支不规范、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开支标准。加快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完善本单位会议、培训、接待、差旅等相关支出标准,重点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内容和收费标准。二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理财的责任意识。围绕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责任追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廉政谈话,确保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资金使用不违规、不越线。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按照从严、从细、从紧的要求,突出重点事项,强化日常监管,同时监管下移,加强对下属单位和内部科室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加强公务接待费报支,严格执行报支手续,认真审查接待费用,规范审批程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接待规章制度,落实完善报销手续。

2、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出现多报销伙食补助费及市区交通费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清退,以后将严格执行《南安市财政局转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直机关行政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南财〔2015〕162号),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确保报销规范。

3、关于妇幼保健院等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妇幼保健院领导办公室原办公面积改造前17.75平方,超过规定面积。2017年6月18日妇幼保健院完成整改,整改后院领导办公室为11.9平方,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市卫计局制定印发《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卫计系统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卫计〔2017〕115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4、关于溪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车辆管理不规范,2016年7月存在车牌号为闽C76J15的私人车辆在单位报销200元汽油费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溪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公用车辆,下乡及公务办事只好使用私人车辆,对于私人车辆在单位报销汽油费200元,当事人已退还报销汽油费。督促溪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用车管理制度,公务下乡用车采取雇佣车辆,凭票报销的办法,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机制不够严格的问题。

(1)中层干部考核使用只通过局务会,研究人事无讨论过程的记录。

整改情况:卫计和计生自合并后,2016年1月15日对全体工作人员(不含科级及以上干部)进行个人意向摸底,并于1月20日汇总后提交各分管领导初审,在充分酝酿和征求各分管领导的意见后经局务会议研究,一致同意工作人员科室设置方案及科室负责人方案,会议记录人员未按专项会议记录要求,沿用原局务会议记录本记录,记录内容简单。2016年1月市卫计局成立党组,重申《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需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规范局党组会议,做到专人规范记录。

(2)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自聘人员较多,没有一套统一的招聘机制和程序,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根据福建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落实办医自主权。“实行一归口、三下放”政策,即“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事、业务、经费等事项统一由市医管委归口管理,将内部人事管理权、经营权、分配权下放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管理,实行院长(主任,下同)负责制”、“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和经费收入情况,自主聘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落实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人才特点和工作需要,自主调配安排人员岗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核定编制数内,采取入编和占编不入编两种方式聘用卫技人员。占编不入编卫技人员应按照岗位设置标准和专业需要由市卫计局确定”我局将待《南安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送审稿)审议通过后,按照岗位设置标准和专业需要制定相关配套方案。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和使用,减少廉政风险。

2、关于基层人才紧缺的问题。

谈话反映山区卫生院人员不足,且存在未经任何组织程序,私自借调人员现象。

整改情况:已清退私自借调人员,部分符合调配条件的长期借调人员予以办理调动手续。我局已要求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在8月初完成自行借调的人员清理工作。市卫计局正在拟定《南安市卫计局关于卫计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工作的意见》,报经市医管委研究同意后下发,逐步规范卫计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工作。今后将严格规范人员使用、调配等工作,强化教育,加强责任追究。

(六)违反财经纪律方面

1、关于公务车辆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公车维修出现事后审批、合并审批现象且没有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

整改情况: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车维修审报批手续。车改以来,市卫计局全面修订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加大了公务用车管理力度,对所有车辆实行定点修理、保养,严格执行“一事一单”审批派车制度和“一事一报”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全面提高车辆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2、关于生育关怀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1)根据《关于印发<南安市生育关怀基金筹集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计生领〔2008〕38号),第四条生育关怀基金主要用途,第(五)款“关怀基层计生工作者和志愿者。尤其是关心因公受伤、遭受意外和生活贫困的基层计生工作者和计生协会会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为其排忧解难。”生育关怀基金可用于对基层计生志愿者的慰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财务审批、报销流程,加强对生育关怀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均由集体决策,认真对照项目合理使用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办法的要求进行分配使用。

3、关于票据报销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1)发票报支手续不完整,发票附件清单不完整、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名,有些甚至没有领导签批。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财务制度,时刻绷紧不能违反财务制度这根弦,做到不违规、不越线。严格把好报销票据审核关,要求所有报销票据除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外,还要审核其真实性、支出内容及附件清单;对不合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入账;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票据,予以退回,对个别基层卫生医疗单位存在发票报支手续不完整,发票附件清单不完整、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名,有些甚至没有领导签批的问题,限期整到位。

(2)发票与明细清单不相符。

整改情况: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发票管理,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开发票,确保发票开具的真实性、合规性。

(3)未取得正式发票直接入账。

整改情况: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的通知》(南卫计〔2017〕129号),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发票管理,严格把好报销票据审核关,对柳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支租车费未取得正式发票责令整改到位。

4、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够及时的问题。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应付账款出现贷方负数。

整改情况:因部分公司的往来账款汇款借贷方记错,相关的医疗卫生单位已查对相关应付账款明细,并已调整相应误记款项科目。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和清理,对应付账款及时办理补签手续,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市卫计局强化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的业务培训,重申加强资产报废手续管理,并对固定资产重新清理登记,规范管理到位。

(七)其他方面

1、关于机关效能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重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通报情况,明确要求,组织对局机关、计生协会的电脑中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全部清除,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关于存在私人医疗诊所私挂市医院、溪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单位分支机构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了各医疗单位全面清理医院内部人员到外面开办个体诊所现象;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审批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民营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的人员准入和技术准入审批,规范民营医院的执业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诊疗科目坚决不批准开展。二是开展对全市的公立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等进行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整治活动,清理挂公立医院单位分支的医疗诊所和医疗广告,全面整顿医疗秩序。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在2017年市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发现四家诊所以公立医院的名义发布医疗广告信息,分别是位于溪美街309号的剑萍牙科私自张贴“溪美卫生院”的红色广告字;位于新华街人民大会堂大门旁边的标注有“南安市妇幼保健院、退休主任医师洪桂琴、妇科病咨询室”的广告招牌;位于成功街与美林大桥交界处红绿灯旁边的标注有“南安市中医院第二门诊部”的招牌;位于成功开发区的标注有“彭美社区红十字会健康服务中心”的招牌,以上广告牌已予以拆除,并立案查处私挂医院牌子行医案件1例,另外对其他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予以拆除13块,销毁医疗广告20余处。(2)在清理医院内部人员到外面开办个体诊所中,发现市医院和中医院各1名口腔医师在外开设诊所,督促市医院和中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制度,2间在外开设的诊所已关闭。

3、关于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够,非法行医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1)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隐藏在工业区、菜市场或居民区及“走街串巷”的无行医资质的“游医”、“假医”和“医托”,打击无证行医的牙科诊所,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重新细化,加大对重点片区、对象和环节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2)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使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在强化执法的同时,对屡打不改的“钉子户”涉嫌非法行医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3)通过卫计局两大宣传平台(“健康南安”微信订阅号、“健康南安”月刊)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和安全就医知识,公开合法的医疗机构查询平台和方式,增强群众对非法行医的辨识能力,自觉远离非法行医。

4)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公示打击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鼓励群众对非法行医的举报,市卫计局医政科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拓宽电子邮箱、电话、信函、来访等多种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做到“有报必查”,件件落实到位。

4、关于市中医院院内设“加热点”,实际是对外经营快餐,没有收取租金,只收取水电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中医院开设的“加热点”由洪文滨负责,主要是代患者煎煮中药,同时,要求其兼管污水处理定期药物投放工作,并做好运行记录。医院不发放其工资劳务待遇,也不收取场地租金。因加热点擅自扩大业务范围,医院已及时通知其停止营业并于4月27日关闭。

5、关于市妇幼保健院在一楼大厅设立便民照相点,每年只收取1200元的水电管理费,没有引入竞争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卫计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规范房屋出租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推进房屋招租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妇幼保健院一楼大厅便民照相点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了经营者。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对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期间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1、市医院等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的相关诊疗科室,医风医德建设有待加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的问题。

1)未能完成整改的原因:医风医德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长期性的问题,包括责任心、同情心、纪律观念、法律意识、原则性及医疗技术等方面,必须常抓不懈,逐步推进的过程,目前,市卫计局通过对以上问题的整改,医疗卫生单位医风医德有了明显的改观,该项工作还在进一步整改提升中。

2)工作措施:一是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1-2次医院医风医德考评,通过抽查病案联系病人或其家属了解医院的医风医德情况,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和方式,推进良好的医风医德建设。二是认真宣传贯彻《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加强医风医德建设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行风办,加强对医风医德的监管、宣传教育和工作指导。三是把医风医德建设列入医院评审评价和每年医院主要领导绩效考评,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一岗双职。四是在市卫计局医政科设立举报电话,对反映的医风医德问题及时调查核实,时刻绷紧医风医德问题这根弦,长期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努力营造良的医风医德环境。完成时限为长期。

2、关于机关借调下属单位人员较多,借调时间较长,且多人担任中层干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未能完成整改的原因:⑴原卫生局机关人员情况,原卫生局机关公务员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科员2人、工勤1人),核定职能科室6个、内设党委办1个。当时因医疗、医改等工作任务繁重,科室人手不足,需借调下属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协助工作,原卫生局机关借调的下属单位人员9人。⑵2015年卫计合并后,根据市编制部门核定的卫计局机关公务员编制为18人、工勤编制2人,其中副科级干部以上9人,科员8人,工勤2人。因机关编制少,且卫生专业的公务人员偏少,无法满足现有繁重的卫生工作,为有利工作的推进,暂将原卫生局借调人员中个别素质较好,业务熟悉,且原担任股级干部的人员,牵头负责卫生部分科室业务。

2)工作措施:市卫计局将结合市编委《关于同意调整市卫计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设置的批复》(南委编〔2017〕11号)文件精神,设立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等单位与局机关合署办公,合理安置机关工作人员,并逐步调整和清退借调人员。拟定《南安市卫计局关于卫计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工作的意见》,报经市医管委研究同意后下发。完成时限为2年。

3、关于基层卫生人才流失严重,人才招聘难的问题。

1)未能完成整改的原因:当前的医疗行业就业环境差,医疗纠纷频发、医务人员不受尊重、社会地位不高,收入偏低,很多优秀人才不愿在医疗行业发展,卫技人才流失已成为困扰各地卫计部门的普遍难题。随着医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各地纷纷出台提高卫技人才的福利待遇政策和加大招聘力度等配套政策,使得卫技人才流动频率加快。我市医务人员薪酬改革方案还未出台,卫技人员福利待遇相比其他周边地区偏低,难以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新招聘录用人员人心不稳,寻求调动或考取其他薪酬待遇较高的单位,人员外流现象日趋严重。

2)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招聘力度。2017年起,除公立医院赴医学院校自主招聘、泉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等市县级大型招聘活动外,市卫计局还筹划增加下半年招聘计划,发布招聘通告和组织考试;二是适当调整职工工资待遇和卫生人才培养政策,拟定《南安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按阶段实施院长年薪制、医生(技师、临床医生)年薪制,切实提高医生待遇,稳定医生骨干队伍,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廉洁从医行为,保护医务人员,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市卫计局将作为长期的整改工作,抓紧抓好。完成时限为长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381421;通信地址: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wjjjz310@163.com。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