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党委:要求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记录
来源:公安局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8-04-10 09:06

日前,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的实施方案》,向全市公安机关200余名所、队领导班子成员发放《全程纪实记录簿》,通过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和常态化压责,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好主体责任。

清单化明责。通过全程纪实记录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传达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廉政教育、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完善制度建设等五大项目作为纪实主要内容,建立内容清晰的责任清单。同时,在记录簿中添加“六大纪律”“四种形态”“五抓五看”和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及廉政箴言,供领导干部日常学习,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意识。

痕迹化履责。要求各责任主体在抓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及时如实记录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以及事项的重要措施、环节、结果,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同时,做好台账的日常记录和管理,保存好原始印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随意插补、由他人替写等问题。

常态化压责。把履责纪实管理工作将作为各党组织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全面从严治党管警巡察工作的必检内容,驻局纪检组不定期对纪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单位发生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启动“一案双查”,对发现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落实全程纪实工作不到位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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