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罗东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2 16:5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10月17日,市委巡察二组对罗东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专门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戴江华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陈贯明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林滨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在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罗委〔2018〕10号),对33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镇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在每周一早上例会布置本周工作时,都是将整改工作放在第一条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及时调整党政分工情况,专门安排项目建设经验较丰富的人大主席分管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积极推进银河新城、昌财学村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推进罗东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2018年2月,在泉州市小城市培育试点镇2017年度考评中,罗东镇被评为优秀单位,并成功入选泉州市特色村镇(预备)名单。二是强化措施落实,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积极引导现有企业增资扩营和技术改造,扩大信顺电子生产规模,支持宇特服饰开工投产,打造全镇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大干40天、比拼开门红”和2018年重点工作攻坚活动,以此来带动经济快速增长。2018年,我镇在推进4个市级重点项目的同时再谋划50个镇级重点项目和17项重点工作,以点带面,推进罗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2018年第一季度乡镇绩效考评中,我镇项目建设得分居全市B类第2名,泉州市、南安市相关媒体多次报道我镇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盘活旧厂房,加快新雨亭三旧改造项目开发,大力促进项目回归、税源回流、总部回迁、人才回乡。2017年12月1日,成功签约引进麦乐食品等10家公司营运总部建设,使新雨亭旧商圈焕发出新的生机。2018年1月23日,成功签约福建省童昌综合医院项目,计划投资20亿元,拟建成福建省一流的医疗机构。三是强化主业意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加强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党建工作首要位置的战略思想,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2018年2月,与14个村(居)、11个镇直单位签订年度党建工作责任状,明确党建目标任务,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针对审计报告整改不彻底以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土地卫片、防抗台风、安全生产工作被问责或通报的问题,立即开展了自查,针对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彻底完成,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整顿软弱涣散村级组织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建设。在现有班子进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针对当前较软弱涣散的荆坑村,于2017年11月下派镇干部到荆坑村主持工作,保证荆坑村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同时,以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从1月开始就逐村筛选培育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为村级组织换届做好前期准备。二是加强村级班子队伍建设。创新性开展“党群连心行”党建项目,下发《关于在全镇创新开展“党群连心行”党建项目活动的通知》(罗委[2018]3号),发动全镇1361名党员参与活动,统一印制“党群连心员”工作手册300本,成立12个村“党群连心站”、68个村民小组“党群连心室”、12支“党群连心行”志愿者服务队,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和谐村(居)”建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贫困户走访慰问,努力实现“三高两少”(党员公信力提高、党员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率提高和信访案件减少、矛盾纠纷减少),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三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全镇12个村逐村摸清核实村集体经济情况,动员荆坑、埔心、维新、罗溪、山坂等5个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参与购买南安农商银行股权工作,并通过实施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旧村复垦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目前,正在对蔡厝村45亩土地开发项目进行立项,预计可增加耕地41亩。实施霞山至埔心66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塘村、埔心村、山坂村、荆坑村、维新村等3800亩土地整理项目进行立项,可补充耕地240亩左右。完成新明村、罗东村旧村复垦项目的测量与设计,可增加耕地46亩。完成罗东村50千瓦、新明村30千瓦、霞山村3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实施振兴村5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增加创收3-5万元。罗东村、埔心村通过村部改造,盘活资源,出租店面,每年可增加创收10多万元。

3、关于“执行议事规则不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厘清党委会与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规则。及时制定《罗东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范好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的区别,每周一晚上先召开党委会讨论“三重一大”事宜,再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日常工作安排,并分别做好会议记录,杜绝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代替党委会。二是加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力度。重申“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各项工作规范管理。目前,罗东林场已对外进行承包经营,镇综治协会已纳入镇政府进行统一管理,重大收支情况都提交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将会议研究的议题提前通知所有与会人员,让大家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必要的调查、思考和准备,展开充分的个别酝酿,对重大事项在会上逐个征求成员的意见,坚决避免随意决策、盲目决策。

4、关于“管理干部队伍较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及时完善《罗东镇机关管理工作制度》,所有科级干部带头示范,严肃考勤纪律。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将考勤工作纳入每季度绩效考评范围,强化镇机关工作作风效能建设。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明察暗访、组织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动态掌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纠正。针对1名机关工勤人员长期不在岗的问题,现已上报市人社局,按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处理。三是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中层干部培养,对镇机关6个党政机构以及5个事业单位机构负责人进行调整充实,提拔一批年轻干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四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各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结合“党群连心行”活动,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尽力协调解决,做到将一些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一些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解决在形成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之前。

5、关于“补齐‘四个短板’偏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齐教育事业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各中小学校的教学管理,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研水平,现已完成“全面改薄”项目和省、泉州市教育建设项目。及时组织各中小学教师到南安市进修学校进行培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水平;罗东中心小学还与泉州市级名校——泉州晋光小学进行结对帮扶,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全镇13家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已办证1家,引导6家基本符合条件办园的幼儿园争取“绿色通道”,尽快办理办学许可证。对其余6家条件实在较差,但群众确有需求的民办幼儿园,已联合公安、教育、市监、执法等各部门开展定期督查和跟踪管理校园及周边环境食品、交通、卫生、消防设施等,确保安全办学。二是补齐卫生与健康事业短板。加快农村卫生服务建设,加强对全镇12个村26间村级卫生室共29名村医的管理,加大业务技术的培训力度,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支持罗东中心卫生院市级产科中心建设,启动童昌综合医院征地工作,推进医疗健康产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2017年度续缴率和参保率分别达到95.84%和99.43%,均完成市里下达的任务数;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补助金300多万元,惠及群众160户。三是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根据市民政局要求,罗东镇敬老院已于2017年10月份暂时关闭,推进“公建民营”养老模式试点工作,并外包给第三方运营管理,打造集食、宿、医、乐、健身、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目前,项目已于2018年1月11日完成招投标工作,预计2018年上半年可建成投入使用。三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已按要求配齐健身、娱乐、住宿等服务设施,满足辖区内群众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四是补齐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完成北翼(梅山)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3.4公里,抓好维新村等3个农村生活污水微动力处理项目, 拓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面。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推动自来水进村入户,现已完成9个村的自来水主要管道铺设,已入户安装1500多户。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创新基层党建项目。2018年1月,镇党委在全镇12个村推行“党群连心行”党建项目,要求每个支部动员普通党员、特别是在村里比较有威望的党员参与为民服务的积极性,在信访维稳、化解矛盾纠纷、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罗东镇探索“六个一”推行“党群连心行”党建项目》于2018年3月得到南安市委组织部的表彰。二是增强党组织书记管党意识。2018年1月22日至24日,村级班子进行年度考核为契机,组织对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述职工作,把抓党建的成效作为对各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中“首先”的考核内容,使充分认识自身在党的建设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切实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增强党支部书记管党意识。三是抓好镇直单位换届工作。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推进镇直单位换届选举工作。镇供销社已于2017年9月份完成换届。镇机关党支部已于2018年4月12日完成换届。四是开展空壳化非公企业党支部排查工作。截止至2018年4月底,共摸排出14家空壳化、半空壳化党支部上报市委组织部取消。

2、关于“党员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检查。由镇组工办牵头,于2017年12月份研究制定2018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对各村2018年度学习教育进行部署安排,并作为2017年村级绩效考核重点。同时,在2018年2月份组织对各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村“三会一课”,并对没有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承诺、践诺、评诺”材料不全的,未按要求开展学习教育的,督促各村及时补课整改。是创新学习教育模式。组织全镇党员参加党员e家平台线上学习十九大精神,在各党支部推行一支部一微信群,将支部全体党员和预备党员纳入群内,随时将支部建设活动的内容、需要及时公开的党务村务以及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等政治理论学习等发布到微信群,全力打造党员空中活动室,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参与率,着力加强农村(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远程学习教育。组织罗东广电站及时对各村损坏的远程教育设备进行修复,确保各村远程教育站点均可以正常使用。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党的十九大宣讲,组织全镇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对党章党规,十九大精神以及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信仰,重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时刻绷紧思想建党这根弦,让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成为一种自觉,作为一种习惯,形成一种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文件要求,镇组工办在2018年4月初组织对各村“三会一课”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督查到位,整改到位。三是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定下发《关于召开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从学习教育、谈心谈话、对照检查、开展批评、评议党员等方面进行进行严格规范。2018年2月,结合村级年度绩效考核,组织对12个村党支部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在2018年1月15日的镇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各党政领导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自我解剖,敢于解剖别人,真正做到“红红脸、扯扯袖、出出汗”。四是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每月中旬作为各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的固定时间,要求各支部将组织集中学习作为每月“主题党日”的首要事项,并将参与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融入其中,丰富“主题党日”开展形式。2018年1月至4月,各党支部共开展52次活动,共500多人次。

4、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费收缴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对党费收缴账本等台账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对全镇12个村进行全面排查,坚持每月一核定、每月一收缴,按时足额主动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确保每月党费收缴和工资相对应,杜绝党费漏缴、错缴现象。全镇镇直单位党支部共172名党员补缴党费202618元,农村党支部共64名党员(含离退休老干部)补缴党费13314元。二是加强党员党费缴纳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积极引导党员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党员意识,不忘入党初心,争做合格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同时,针对流动党员的特殊性,积极探索“党建+互联网”模式,流动党员通过移动支付等方式按时交纳党费。

5、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发展党员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考量发展对象,把住发展党员每一个重要“关口”。针对霞山村1名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全文抄袭网上文章的问题,镇党委已对其进行批评,并责令其改正,重新撰写思想汇报材料,并全镇通报批评,坚决杜绝抄袭网上文章的行为。对于罗东村1名预备党员未及时转正的问题,经与市委组织部衔接,已督促罗东村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取消该同志的预备党员资格,并要求其重新申请入党。对个别3年未发展党员的村,镇主要领导对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二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严守及时登记的要求,确保两表即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转出)、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转入)的内容准确详实,确保组织关系去向明确,不出差错。按照党支部和党员隶属关系,对库中已有的信息,分支部进行核对,确保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对不完整、错填的信息,进行重新采集,并及时更新信息库数据。三是规范村主干离任补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离任村主干补贴,对巡察指出的已开除党籍的1名离任村主干享受生活补贴的问题,现停止发放。

6、关于“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镇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镇级党务、政务公开信息群,安排专人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及时定期更新公开内容,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加强村级公开内容管理。严格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村级各项事务,主要包括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每月公布一次村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计划执行情况,财务收入和支出方面的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三是加强村级公开监管力度。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针对个别村监委会印章由出纳保管的问题,现已进行整改,并收回印章,由监委会主任亲自保管。针对“世纪之村”财务公开不及时的问题,各村已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更新、公开。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认真开展自查,落实镇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于2018年2月5日听取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形成了党委书记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结合罗东实际,把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各村日常党建工作检查范畴,对“五抓五看”任务分解、年度工作计划及“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目标责任书进行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采取专项检查、重点约谈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抓牢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案双查”,加大问责曝光力度,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对巡察反馈的存在优亲厚友现象的问题,既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纪委还对工作把关不严的政府工作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四是层层传导压力。深入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元旦及春节期间共开展三轮廉政谈话提醒活动,镇主要领导分别同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居)主干和镇机关各办、所、站负责人进行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人点评相结合,对各村(居)、各部门及个人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逐一进行点评,对每一个岗位需要防范的风险点逐一指出。通过谈话提醒,进一步提升了镇村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各党政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和联系的村站所实行包保工作责任制,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进行提醒督促,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和完善,不仅抓好自身建设,还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偏软偏轻”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自身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加强镇纪委自身建设,确保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专职负责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范工作职责二是落实“第一种形态”常态化。通过举办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廉政教育。坚持日常廉政谈话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常态化,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说明问题,及时纠正错误,避免小问题发展到大问题。市委巡察以来,镇纪委共约谈提醒64人次。三是提升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案件线索排查和指导力度,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挖掘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部分党员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大初核力度,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现已对3名党员进行立案调查。

3、关于“镇级财务内审内控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自查活动,并研究出台《罗东镇关于进一步完善镇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罗政[2018]43 号),建立健全罗东镇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罗东镇预、决算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科学调度、高效运作资金,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提高单位运行效率和质量中的作用。一是加强库存现金管理。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的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每日进行现金盘点,限制库存现金余额,支出超过1000元通过银行转账。二是严格内部帐户转帐程序。加强财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执行报支手续,内部帐户转帐需经镇长签单审批后方可执行。三是严格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每月对镇综治协会的财务支出进行汇总,并在镇党政联席会上通报,涉及5元以上支出的,需上报镇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通过后方可支付。罗东镇应急服务公司与泉州市三联应急服务公司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已市场化运作管理,主要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收取服务费用。四是严格报支手续。按照新制定的镇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重新制作《罗东镇人民政府费用支出报销单》,明确支出项目、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送镇长审批,进一步规范报支手续。五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对于专项资金按规定转入对公账户,如无对公账户需转入个人账户,应附相关材料说明,并由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六是严格资金外借程序。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对外借款管理办法执行,避免资产流失。需要提前支取经费的,按资金使用用途,填写借款单,并按照财务审批权限规定审批后,方可到财政所办理资金支用手续,预借的经费需在预借发生日起三个月内归还或报帐,不得拖欠,否则停止经费报销。现全部收回外借的资金。

4、关于“村级‘三资一项目’监管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镇分管领导、经管站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逐笔审核原始单据,监管财务收支,对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二是加强资产资源的监管。严格规范村级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对于各村存在的资产资源档案管理薄弱、集体资产资源信息不够准确完整、多数村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过长、价格普遍较低、不够规范等问题,镇经管站已组织各村对现有的承包合同进行梳理,规范资产资源承包相关程序。三是加强工程项目监管。严格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管理,由镇财政所、经管站牵头,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严格把关。项目报送后,由分管领导带队亲自到实地进行察看。工程项目委托中介公司进行招投标,并严格按照合同施工。项目开工后,全程进行跟踪,项目工程款按时序进度给予拨付,并一律使用税务发票,第一次付款要附村民代表会会议记录、工程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每次付款均需附上工程进度。最后一次要附验收报告。工程量增加10%以上要村民代表会表决通过。项目竣工后,要组织镇、村、老人会、村监委会成员进行实地验收。综上所述,针对以上村级“三资一项目”监管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政府专门在罗东镇官方微信公众号“银罗新象”上公开招聘会计代理人员1名,充实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力量。同时,重新梳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村级财务管理、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罗委[2018]7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向南安市级及以上申报项目资金的通知》(罗政[2018]44号),从村级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招投标工作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和重复发放津补贴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工资及津贴补贴的相关政策,规范我镇工资、奖金、补贴的发放。违规发放的值(加)班补贴、误餐补贴、洗车补贴、奖金,现已全部整改退回。对发放给罗东派出所、市监所工作人员补贴已全部整改退回。对重复发放垂直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文明乡镇奖金、科学发展分类考核奖金、通讯及误餐补贴已全部整改退回。

2、关于“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清退占用下属车辆问题。占用罗东林场、维新村、源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车辆已全部清退。根据实际情况,如现有公务车辆无法满足公务需要的情况下实行购买服务,根据市场价格统一按月结算。二是违规报销车辆费用问题。20161月至20178月罗东林场报支私家车燃料费的问题,现已整改退回。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车费用报支审批手续,报支时必须附上油耗记录。对巡察发现的审批手续不完整问题,现已补附审批手续。实行定卡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中石化为定点加油站,由中国人保财险为定点保险单位,由南安市伟挺汽修有限公司、南安市华东汽修有限公司为公车定点维修单位。

3、关于“接待及食堂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接待标准。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上下级或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来往,应携带单位接待函。对应部门的分管领导应事先向党政办申报,由党政办统一安排食堂用膳,月终食堂应及时结算。二是规范食堂接待签批制度。接待的站、所、室人员填写好《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下称派餐单),送分管领导审批。如因事来不及填写派餐单,需由分管领导向党政办报备,由党政办通知食堂,用餐后及时补填派餐单。未持有派餐单或党政办的通知,食堂一律不受理接待。三是规范村级报销制度。严格执行村级“零接待”制度,明确村委会一律不得开支公务接待费,驻村工作队原则上不得在当地用餐因公需往外地出差的,严格按照泉州市、南安市有关规定执行。四是停办罗东林场食堂。针对罗东林场食堂补贴偏高的问题,我镇已将罗东林场对外进行承包经营,停办罗东林场食堂。

4、关于“差旅费报支手续不齐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我镇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经费管理,明确需先审批后出差,由出差人员填写《罗东镇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分管领导签批,一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后送镇长签批,党政领导出差需由书记签批。如有会议或文件通知的,只需附上领导批示件后,不用再填写出差审批单。对违规超范围、超标准报支差旅费的问题及时进行清退,现已整改完成。

5、关于“办公用房使用超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我镇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有关标准,结合办公室实际情况,对办公用房使用进行了重新规划。对超面积的国土所(村镇站)、农业服务中心、卫计办(卫计服务中心)、经管站、水利站、林业站等科室的办公用房进行重新整合,合并办公。现已完成整改。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村级班子换届调配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结合2018年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全面排查村级换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重点村,采取一村(社区)一策方法,集中力量专项整治。早谋划、早准备、早安排,严肃纪律、严格把关、严密操作,切实把村级班子选好配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村(社区)发展稳定。

2、关于“干部任用聘用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组织部门干部任用各项规定,重新制定干部任用聘用考核办法,坚持和完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法,准确掌握被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资格审查过程中充分征求纪委、综治办、卫计办、派出所等各部门意见,完善选人用人全过程痕迹化管理。组织对全镇聘用干部进行自查,并补充上会研究,共签定聘用合同6份。

3关于“干部培养储备举措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充分整合当前干部队伍资源,于2018年3月研究制定《罗东镇机关干部岗位安排表》(罗委[2018]26号),对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岗位职责进行重新梳理明确,做到人岗相适,为优秀年轻干部提供更多展现自已的平台,有效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健全完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镇党委在2018年1月研究制定《罗东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测评方案》,对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测评,并将测评成绩作为干部年底绩效奖金发放主要依据让能干事、肯干事、会干事的优秀干部享受更多的福利待遇。三是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利用村级换届前的“窗口期”,制定完善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提前谋划、提早布局,由各驻村领导负责对所驻村进行一次认真的走访和排查,积极动员外出务工人员、退伍军人,创业能人、大学生村官参与后备干部推荐活动。通过个人自荐、集体推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把一些工作有方法、发展有思路的年轻人才纳入到村两委人才库中。截止到2018年3月底,共筛选出村级后备干部23人,并聘用到村级班子内试用三个月进行重点培养。

(六)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不力方面

1、关于“存在优亲厚友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配合市纪委对出现的个别村将危房改造名额安排给其亲属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8年1月31日对相关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没收退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8万元上缴国库(南纪[2018]3号)。镇纪委对工作中存在把关不严的原镇村镇站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

2、关于“挤占光伏扶贫资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于2017年9月进行整改。为杜绝再发生此类问题,镇纪委已联合扶贫办、财政所等部门加大对各村扶贫资金的日常督查力度,杜绝发生截留、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扶贫资金的现象。

3、关于“扶贫对象识别不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应进未进的户和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调查核实要以户籍和常住人口相结合),镇纪委和扶贫办联合组成督查组,于2017年11月份组织到每一户贫困户家中进行核实贫困户的家庭情况、致贫原因和家庭收入来源。在2017年底动态调整中,镇督查组又对每户贫困户基本信息再次进行核实,确保国家扶贫系统、福建省扶贫系统和两本手册的信息一致,保证脱贫质量。

4、关于“脱贫、清退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1月份,根据市扶贫办统一安排部署,镇扶贫办再次对2017年8月、12月动态调整的清退和脱贫名单进行核对,对个别村存在的差异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再次进行公示后上报给市扶贫办,保证市、镇、村三级名单一致。

(七)其他方面

1、关于“违规收费和支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镇综治协会购买私募投资基金,现已赎回。督促罗东村委会对违规报支村民计生款项进行整改,并向相关当事人催收相应款项返还村财。

2、关于“村级超标发放报酬”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由镇经管站牵头对村干部报酬进行控制把关,对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补贴名目,坚决不予报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发放。同时,根据所从事工作的市场价格,统一制定村民误工补贴标准,工人每天工资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师傅工每天的工资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并要求明确时间、地点、建设内容以及签字认领。

3、关于“违规接受捐资捐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政府严格按照规定不接受社会捐赠,完善社会各界对罗东镇文化中心的捐赠手续,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将捐赠款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二是罗东林场2016年接受个人大额捐资问题,林场已于2018年1月12日将捐资款退给捐资者。三是规范罗东林场、镇综治协会接受村级、企业、个人捐资手续,出具财政统一印制的捐赠收据。两家应急服务公司已由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

4、关于“工程款支出手续不合规、不完整”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镇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工程项目费用报销审批手续和流程,并需附合同、工程进度表等相关佐证材料,规范工程报支手续。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统一财产管理,实行借、领、用制度。党政办负责管理机关各项固定资产、食堂、办公用品等后勤工作。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资金管理权限报批,待批准后方能购置。购置后应由党政办签名登记、核实数量、经办人、审批人签名,方可报支。委托第三方中介公司对固定资产重新进行清查,并进行登记。

6、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村级会计代理中心专职人员负责镇综治协会等下属单位的账目。二是加强镇、村两级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执行。

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二组移交的1条问题线索和37件信访件,我镇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已对1名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7件信访件已有32件办结并形成调查报告,2件经调查属实已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其余3件均为反映同一个人同一事项的重复件,正在进行调查。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村级班子换届调配不力”的问题。

具体措施:以今年村级班子换届年为契机,做好后备干部的筛选和培养,强化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把控,真正让换届选举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着力点;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领导,按章依法依规抓好换届各项工作,寻准寻好村干部人选,选优配强村级班子。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2、关于“村集体经济薄弱,壮大村集体经济措施不多,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的问题。

具体措施:结合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对集体原有的房产、设备等资产,通过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等形式,盘活现有资产。积极鼓励村级组织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购买银行股权计划,实现村集体经济创收。

完成时限:2018年底

3、关于“违规报支村民计生款项”的问题

具体措施:敦促罗东村委会向相关当事人催收相应款项返还村财。

完成时限:2018年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6568201;通信地址:南安市罗东镇银河新城幸福路1号,邮政编码:362324;电子邮箱:ldz204@163.com。


 

中共罗东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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