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8-07-02 16:4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2017918日至1018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1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加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

201828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振明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对待巡察整改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举一反三、延展范围、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正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

同日,市林业局成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振明任组长,杨文革、叶理山、王重阳、潘平团、陈若斐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责任人为成员。全系统上下形成落实整改的强大合力。

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振明坚持每周听取一次巡察问题整改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度汇报,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推进;其他党组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处室、单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828日,市林业局党组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对巡察组提出的四个方面的34个问题的整改任务进行了具体的分工,逐条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要求局属各单位通过落实第一责任人机制,以抓铁有痕的劲头落实问题整改,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三)深挖根源,坚持把抓好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

在整改过程中,市林业局党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动工作的过程,一方面坚持立行立改,对一些重点问题采取先刹车、后完善的办法;另一方面坚持着眼长远,在解决表面问题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在优化规章制度的同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整改措施:①强化理论学习,健全局机关每月思想政治及综合业务学习制度,制定细化党风廉政教育及理论学习计划,举办廉政文化讲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特别强化对《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在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心中树起纪律规矩的红线;②层层压实责任。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局各科室、森林公安分局、各乡镇林业站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扛起责任,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③开展廉政教育。领导班子成员主动上反腐专题党课;对新提任中层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加强反腐倡廉信息的上传下达,向系统内各单位转发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等典型案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送党风廉政信息;建设局机关廉政文化教育走廊,设置展板,挖掘林业优良传统和廉政元素,将廉政教育与林业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党风廉政建设深入人心。已整改到位。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问题。整改措施:①凡涉及全局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充分讨论,畅所欲言;②党组会议上各议题经党组成员充分酝酿讨论并表态,最后由党组书记表态。已整改到位。

3、总揽全局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措施:①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推进林权收储工作,出台《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林权收储方案(试行)的通知》;②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一是与乡镇签订防火责任状,将防火责任具体落实到乡镇,同时做好防火宣传,并对全市18支扑火队伍进行防火演练与培训;二是组建我市第一支市级专业扑火队伍——南安市印山森林消防队,三是完善护林员定位手机系统,强化对护林员的巡山点验,对防火指挥部监控中心进行提速升级,提高防火科技力量;③抽调人员充实执法队伍,从森林公安分局抽调二名同志充实林业执法队伍,提高林业综合执法监督力度,及时查处侵占用林地等违法案件;④制定并印发实施《南安市生态公益林管护与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将生态公益林资金落实到位。已整改到位。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1、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措施:①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②支部组委负责党建业务;③延伸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申请成立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党员8名)党支部,隶属农办系统党委;二是将梅山森林派出所党员关系转到梅山镇党委,将官桥森林派出所党员关系转到官桥镇党委;④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制定党建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已整改到位。

2、思想政治建设薄弱问题。整改措施:①制定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重要政治学习纳入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学习;②按照“学用结合,知行合一”的要求,认真做好“三诺”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引导党员结合自身岗位工作任务、履行党员权利义务和中央提出的“四讲四有”要求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提出合理可行的承诺事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按时高效完成“三诺”工作。已整改到位。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措施:规范召开“三会一课”,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按程序规定在组织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相互批评。已整改到位。

4、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整改措施:①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②严格按月足额收缴党费;③在局会议室设置对内党务公开栏,将党费收缴票据、新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等重要党建资料上栏公开;④丰富机关党建活动形式,按要求力争在每月第一周星期一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已整改到位。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1、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①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局各科室、森林公安分局、各乡镇林业站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②下发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监督;③党组每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部署,每半年安排1次专题研究;④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已整改到位。

2、廉洁从政有关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力问题。整改情况:①对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五抓五看”进行责任分解,明晰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党组主体责任“五抓五看”落实到位;②结合本局实际,重新制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突出“五个着力”、“五个坚持”、“五个落实”;③制定深化落实“五抓五重”主题讨论活动方案,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主题讨论,结合分管业务工作交流心得体会,展开自查自纠,找差距补短板,把“五抓五重”落实到履职全过程;④制定符合本局工作实际的“三公经费”内控制度;⑤严格贯彻落实《泉州市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党员干部主动提前报备相关事宜。已整改到位。

3、党员干部廉洁教育抓得不紧问题。整改情况:①丰富党员党风廉洁教育方式,做到党风廉洁教育有计划、有安排;②加强反腐宣传报道,及时报送信息;对新提拔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③有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分发支部党员,并组织学习。已整改到位。

4、监督执纪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积极配合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开展监督执纪,认真办理信访投诉件,深挖案源,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立足长效监督机制,推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严落实各项督查措施。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强化纪律约束,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好日常监督检查,抓好节前提醒警示、节日期间专项监督检查,定期对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已整改到位。

5、“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①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主动作为意识和服务企业、群众意识;②聘请中介开展重点项目的造林绿化验收工作;③加大林木采伐监督力度:一是制定《南安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森林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规范性文件,二是推行非林地林木采伐备案制度,三是实行伐前公示制度,四是做好“双随机”检查工作,按照省厅规定,对于集体林(含个私林),实行森林经营者自主管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局结合双随机制度组织抽查验收;④抽调人员充实林业执法队伍技术力量,全力办理林业行政案件。已整改到位。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

1、车辆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措施:①签订公车定点维修合同,做到公车定点维修、定点洗车等;②严格用车审批,切实按照《南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安市林业局(公安局森林分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执行。已整改到位。

2、接待费支出控制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共南安市纪委 南安市监察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政策宣读暨工作培训会宣读材料汇编》(2017年7月25日)系列文件精神执行。已整改到位。

3、会议费报销手续不合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审核报销材料,各项报支执行财政等职能部门文件规定。已整改到位。

4、违规发放津贴奖金问题。整改情况:①及时清退请假及培训人员的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补贴共计10720元;②切实做好2008、2011、2012等三年“项目建设服务优秀单位奖”、2012年第二批泉州市级造林更新以奖代补资金的发放工作,严格按照“南委办发明电〔2014〕10号”文件做好2014年春节值班带班人员补休或补贴发放工作。已整改到位。

5.差旅费报支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对2014年5月、2016年7月两笔差旅费用报销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对2015年8月一笔差旅费报支按照“南财[2015]162号”文件执行,超出报销标准差的50元旅费用由个人承担,并退回差额。已整改到位。

(五)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问题。

1、干部队伍结构性失衡问题。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用人制度,逐步调整林业干部队伍结构。已整改到位。

2、抓干部执法资格考取、专业职称培养力度不足问题。整改措施:①组织本局未取得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的干部参加林业执法资格考试,坚持持证上岗,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②争取增加林业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编制,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执法大队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已整改到位。

3、干部队伍管理不够规范合理问题。整改情况:①制定林业系统职称评聘办法;②制定干部交流轮岗制度;③制定局机关干部职工绩效管理办法。已整改到位。

(六)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

1、报支手续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严格审核,各项报支执行财政等职能部门文件规定。已整改到位。

2、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已整改到位。

3、改变乡镇工作补贴用途问题。整改情况:按月发放林业站绩效工资。已整改到位。

(七)专项资金拨付监管不到位方面问题。

个别乡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仍滞留在村一级问题。整改措施:1、制定《南安市生态公益林管护与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政府发文印发实施,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落实到位。2、加强监管,每年定时开展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已整改到位。

(八)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不规范方面问题。

1、林权发证行政行为被泉州市政府确认部分违法问题。整改措施:①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泉政行复〔2016〕10号)要求,公告撤销1982年颁发的《福建省南安县人民政府林权证》(南林美字0011号)中涉及“柯厝山”“大坪山”两处林权证登记,以及分别于2007年和2009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南林证字(2007)第24085号和南林证字(2009)第24104号),并及时与群众沟通,就上述林权问题开展纠纷协商调处工作。②聘请专业法律顾问,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法律咨询,防范于未然。已整改到位。

2、行政审批工作不力问题。整改措施:①编制调整完善我局权责清单;②承诺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的35%,补充完善项目服务指南,调整优化审批流程,100%授权分管领导审批;③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林业部门不再办理该项证照,直接向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活动;④出台《南安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林业中介机构监管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林〔2017〕191号),监管、规范中介服务;⑤转报上级事项,积极沟通上级,争取尽快获批。已整改到位。

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树行使不当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南安市林业局规范行政处罚项目细化表》对林业行政案件进行处罚。已整改到位。

4、行政处罚决定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与法院及其他行政部门的沟通,对落实不到位的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已整改到位。

(九)廉政风险点方面问题。

1、在林业检查验收方面问题。整改措施:①聘请中介开展重点项目的造林绿化验收工作;②制定《南安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森林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规范性文件;③推行非林地林木采伐备案制度;④做好“双随机”检查工作,按照省厅规定,对于集体林(含个私林),实行森林经营者自主管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结合双随机制度组织抽查验收。已整改到位。

2、在林业行政执法方面问题。整改措施:聘请有资质的独立鉴定机构,对重大疑难滥砍乱伐林木的相关案件进行鉴定。已整改到位。

3、在自由裁量权行使方面问题。整改措施:①出台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究制度;②严格按照《南安市林业局规范行政处罚项目细化表》对林业行政案件进行处罚。已整改到位。

4、在林业专项资金拨付方面问题。整改情况:①制定《南安市生态公益林管护与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政府发文印发实施,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落实到位;②加强监管,每年定时开展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已整改到位。

(十)其他方面问题。

1、机关效能建设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①制定局机关干部请假、年休假制度。②执行考勤制度。已整改到位。③白僵菌厂与干部签订离岗创业合同,严格按照市人社局有关文件执行,已整改到位。

2、机关公用住房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制定局机关公用住房管理制度,做好相关人员工作,力争尽快实施到位。正在抓紧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进一步完善向下传导机制,把主体责任向局属各单位层层传递,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支持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深化问题后续整改。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抓好巡察问题的后续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主动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机关公用住房管理不到位问题”,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务必取得实效。

(三)积极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在整改中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实现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涉及林业专项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信息透明、流程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让权力健康运行,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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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南安市柳新路1号政府大院内林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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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安市林业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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