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身份岂能是“免罪牌”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发布时间:2018-12-07 16:51

公职身份,顾名思义,就是用于履行公职的身份。它除了能证明履职尽责的正当性外,不应当具备其他任何属性。然而,少数干部却异化扭曲了公职身份的内涵,弄出一幕幕荒唐闹剧,惹恼了群众,尴尬了自己。

尽管因口出雷语而受罚丢官早有前例,但遗憾还是有些干部不长记性。据媒体曝光,今年5月,邢台市一科级干部对执法交警大吼“我是市政府办公室的,我就是管交警的”;8月,同样是面对警察,陕西渭南市华州区又一人大代表放出近乎恐吓的“豪言壮语”,“给你们队长打电话,告诉他我叫谷进军,他要说不让我走,你随便把我关监狱。”还有些干部亮身份不止于言,更付诸于行。8月,河南开封一位穿便衣的民警驾驶限号车辆被执勤协警拦住,亮出公安证件拒绝对方查车,还振振有词“协警不能查车,我还得开会呢”。更荒唐的是,云南曲靖一副局长网聊找情人被拒,竟用微信发送工作证照片为自己“加分”......在这些干部眼中,仿佛身有公职就可以“百无禁忌”,一副“我是官员我怕谁”的嘴脸,写满了特权思想、官僚主义的傲慢与狂妄。

 

法纪面前人人平等,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逻辑。然而,偏有些干部毫不以为然,在明显违规违法的场景中不惜“亮身份”,显然是认为“权比法硬”,妄想利用公职的权力光环来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背书。更彻底点说,就是把公职身份看成广义上的“特权变现券”,以权谋私搞特殊,公然践踏公平正义底线。换个角度看,都违纪违法了还敢“亮身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暴露的是其内心深处早已视公权为特权,将岗位职务当作藐视法律纪律的“免罪牌”,党纪法规的红线早已抛到九霄云外,“权力至上”的思想恐怕倒是深入骨髓。

狂妄是深渊的入口,特权思想的尾巴一旦翘起,就等于喝下了堕落腐败的勾魂汤,模糊了权力的边界,忘记了权力的来源,私欲与权力媾和,必然诞下腐败的恶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既是敲重锤,又是“预防针”。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高度警惕特权“狂妄症”滋生膨胀,常怀敬畏之心,敬畏党纪国法,敬畏组织交付的职责使命,敬畏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自觉成为特权思想、官僚主义的“绝缘体”。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最根本、最鲜明的身份就是“党员”二字。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这才是广大党员干部最值得骄傲、最应该亮出的“身份”。(福建 鲁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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