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29 20:08

12月29日,南安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美林街道梧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鸿东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8月,王鸿东提议并通过旅行社组织部分村两委成员、聘任干部、村老人协会成员等20人到三明大金湖、将乐等地进行为期三天的旅游,后将旅游产生的费用合计人民币22880元在村财中报支。2018年12月,王鸿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相关费用。

2.市司法局公证处原主任黄宝树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等问题。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期间,黄宝树长期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并违规报销车辆费用,合计人民币17920元。此外,黄宝树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黄宝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相关费用。

通报要求,元旦、春节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坚守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好上级两节期间的有关通知和通报精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着力组织好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的自查自纠,推动作风建设落实落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上级纪委关于做好“两节”期间正风肃纪的工作要求,紧盯节日期间滥发津补贴、违规收送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易发多发问题,紧盯“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套取资金发放津补贴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紧盯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以及“1+X”专项督查,对无视纪律、不知止、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通报曝光,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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