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呼应改革 实现精准监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10 17:00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的重大决策,对于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必须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改革中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坚定的决心,真正当好派驻机构改革的拥护者和排头兵。

新形式下派驻机构改革,必然是深层次、宽领域的综合性改革,必然要渗入到思想观念,必然要触及到体制机制,这就决定了改革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势席卷而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善于主动靠前,站在改革发展的立场思考问题和谋划思路。这里边至关重要一环,就是要吃透改革精神,摸清改革脉络,充分理解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明晰派驻机构改革的新要求,尤其对于领导体制、相关制度和组织保障,要做到熟悉于心,这样才能层层剥开改革迷雾困惑,避免成为改革的被动者和旁观者,而要勇当改革的助推者和先锋者,这是我们必须先行解决好的思想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派驻机构改革也就有了关键的思想准备和理论支撑。

改革的题中之义是为了更好促进发展。派驻机构改革的着眼点和立足点,都是为了更好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这也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因此对于派驻机构来说,就是要充分把握和运用好改革契机,完善自身综合修为,既要内强综合素质,更要外塑良好形象,要在更加高效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有力推动驻在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这是个不容打折扣的核心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派驻机构要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做到精准监督发力,尤其要紧盯“关键少数”,及时掌握重点人和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仅如此,还要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探头”的优势作用。

有权必然就有责,有责意味要担当。随着派驻机构改革的深层推进,改革同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监察对象覆盖面更为广泛。这其实对派驻机构提出新的严格要求,要用什么样的姿态去面对、胜任以及担起手中权力,这是个极其严肃的关乎信仰使命的课题。对于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来说,重要的就是要谨慎用权,为民用权,真正利用好“权力”这把“利剑”,做到秉公执法,做到秉公用权,时刻对得起自己的使命,对得起自己的身份,只有这样,派驻机构改革才不致于“走偏锋”“误歧途”。

改革的主体始终都离不开人,必然要全面客观考虑人的特点需求。派驻机构改革,必然意味着具有风险挑战,必然要面对着激流险道,这对所有改革者提出严峻要求。改革者本身必须要“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勇气毅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一种宝贵的高风亮节,要能够从“小我”走向“大我”,做到思想上支持派驻机构改革,行动上拥护派驻机构改革,做到与派驻机构改革合心合力合拍。与此同时,也要增强对于改革风险的超前预测谋划,对于改革中可能出现的诸多问题瓶颈,平时就要多一些未雨绸缪,多一些精打细算,多一些审时度势,多一些运筹帷幄,只有做到这样,才能随时都立于改革的不败之地,不致于遇到困难问题就马上惊慌失措和六神无主。(姚添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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