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镇纪委的“千里眼”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发布时间:2019-01-10 09:43

2018年8月,漳州市诏安县深桥镇白厝村民政协管员陈乌江因在低保核查上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一问题被发现的背后,是该镇村级党风监督员杨柳青的一段履职故事。

去年初,杨柳青像往常一样,来到白厝村开展入户访查。按照访查计划,他来到了原低保对象陈某坤家里。

“他不在家,出门找他儿子去了。”邻居老李一边热情地打招呼,一边满脸的羡慕,接着补了一句:“他家小子真争气,听说2年前刚毕业就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

2年前就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老李随口的一句话,顿时让杨柳青心生疑问。按照规定,子女有正式工作,就不能再领低保。如果老李的话是真的,陈某坤的低保早该停发了。

想到这里,杨柳青当即决定找村民政协管员陈乌江了解情况。在查看一份《农村低保对象变更情况表》时,杨柳青发现陈某坤及儿子低保金领取一栏注明“停发”,但停发时间却定格在“2017年10月”。

“虽说他们已不再领取低保金,但停发时间好像不对,这其中有蹊跷!”随后,杨柳青将疑似问题线索报告给镇纪委。经调查,陈某坤的儿子2015年6月大学毕业后就参加工作,并且有了稳定的可观收入,但直到2017年10月,陈某坤父子才被取消低保资格。

低保户的动态情况没有及时掌握,是没发现还是故意隐瞒不报?随着调查的深入,陈乌江照顾“关系户”的问题被发现。

“大家都乡里乡亲的,平时关系也不错,就想借手中这个小权力特殊‘照顾’一下……”原来,2016年春节期间,陈乌江就已经得知陈某坤儿子的工作情况,但碍于人情隐瞒不报,继续将其父子列为低保对象。

随着陈某坤父子违规领取低保金的追回,陈乌江也因为“好心”背上了处分。

“村级党风监督员天天和村民们在一起,不仅更容易及时发现问题,也能时刻督促村干部正确履职,确保扶贫政策‘不走样’‘不变形’。他们就是我们镇纪委的‘千里眼’。”深桥镇纪委书记邱飚说。(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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