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广播电视事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1-30 16:1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6日至12月11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广电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6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

    市广电局党组对市委巡察一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财务组和党建组。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各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思想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南广电党组〔2018〕7号),对23个具体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

各责任领导、相关科室每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全程督查指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抓好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局党组要求各科室既要认真解决好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又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上下工夫。编制《南安市广播电视事业局工作制度汇编》,对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充实一些新的规章制度,共分为行政事务、效能问责、廉洁从政、业务规章、财经管理以及机关后勤保障等六大部分,建立系统的、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要认真反思总结,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的问题

1)党组管党治党责任不够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6月7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责任清单》,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等其他重要事项,都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党组会议,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2)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组于3月23日下发《南安市广电局党组关于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南广电党组〔2018〕1号),细化、量化“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和标准,规范局党组会议事程序,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同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6月29日,再次下发《南安市广电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南广电党组〔2018〕8号),对我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做了进一步的调整完善。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采取定期巡察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擅自启动重要政策或重大项目建设、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以及对集体决策事项不执行、部分执行、变相执行的有关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党组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薄弱,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没有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党组抓党建主责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7月16日,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对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研究谋划下半年党建工作措施。二是制定《2018年广电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按照年度计划每月集中中层以上干部至少开展1次集中理论学习,同步相关会议记录,督促中心组成员做好学习笔记。今年以来,已召开7次集中理论学习和1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会。

2.关于党建工作主责意识淡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牢固树立主业主责意识,深抓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消除“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1月19日,组织对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述职工作,把抓党建的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首要内容,切实增强“一把手”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抓实党员理论学习。按照“三会一课”年度计划以及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抓实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基础”的要求,认真开展理论学习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截止目前,已开展8次党小组学习与7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局党组书记于7月2日为广大党员干部上了一次专题党课。三是开展系列活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组织开展“开设一个电视专栏、开展一场讲演比赛、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挂钩帮扶回访活动、开展一次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以及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演练活动”为内容的“六个一系列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更新文化励志墙内容,营造党建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推动党员教育信息化。充分发挥党员e、微信群等教育平台的作用,拓宽学习教育渠道,实现党员干部网络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2018年2月,组织全体党员登录“党员e”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2018年5月,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参与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答题。

3.关于党组担当意识弱化的问题

1)办公楼出租款追回等重大事项推动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合同期间,我局就福建省派活园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广电大楼租金一事,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催款未果。2013年1月30日,我局向该公司发出《关于要求支付广电大楼租金的函》(南广电函〔2013〕1号);2016年9月5日,再次发出《关于办公场所合同期满通知的函》(南广电函〔2016〕7号)。2018年3月14日,我局委托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向该公司发函催告,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要求与我局联系结算欠款事宜,均未果。同年4月11日,我局催约潘某(该公司签署合同时的代表人)到我局商讨还款事宜,并送达律师函,已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法院已立案。

2)对设备采购、传媒公司业务等疏于过问把关,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二是传媒公司制定广告价格标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传媒公司设备采购参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采购流程规范进行。

 4.关于领导班子以及个别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意识淡化的问题

1)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设立对外公开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务公开制度,落实好党务公开内容的审批,将党务对外公开栏从二楼移至一楼大厅显要位置,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在党务公开栏上墙公开,并按公开的时限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二是维护好“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本部门网页设立的党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发布党务工作动态,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公开台帐,认真做好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2)述职述廉工作报告流于形式,应付了事。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按要求开展述职述廉工作。2018年1月,召开市广电局2017年度述职述廉会议,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业情况,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讲成绩要客观真实、讲问题要敢于揭短,切实增强述职述廉报告的真实性、针对性、完整性。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 关于思想政治建设薄弱的问题

1)学习教育规定动作抓得不紧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2018年广电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广电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明确年度计划和具体内容。结合“三会一课”、中心组理论学习,依托党员e家、微信群等学习平台,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截止目前,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了8次党小组学习与7次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并督促党员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同时,不断丰富学习活动形式。2018年2月,组织全体党员登录“党员e家”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2018年5月,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参与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答题;2018年5月29日,围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九大报告等各个方面内容,集中广大党员进行党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2)学习制度没有很好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集中学习。按照《2018年广电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广电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结合各级重要会议精神、热点时事,强化理论武装,同步会议记录,按要求规范记录会议内容。二是注重个人学习。向在职党员分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读好原文原著,用好《三十讲》这一重要辅助读物

2. 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进一步严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要存档备查,严格按规定做好公示工作。

3. 关于组织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不够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决定设立两个党小组,明确了党小组职责任务、会议召开频次、会议召集人及记录人等。二是按照《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委直工〔2017〕7号)文件要求,组织制定《2018年广电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计划和具体内容,指定专人做好活动记录以及相关材料的收集保存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理论教育,坚持每季度召开1 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年开展1-2次党课四是坚持支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7月16日召开支委专题党建工作会议,对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要点。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对历年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重新整理,将转出、转入的介绍信分开归档;严守“及时登记”的要求,确保“两表”即党员组织关系变动登记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变动登记表(转入)的内容准确详实,确保组织关系去向明确,不出差错。

3)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存在个别党员漏缴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范党费收缴标准及收缴程序,督促党员每月按时、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的登记记录,每月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二是2013年以来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重新排查。7月18日,一名离职、漏缴4个月党费的党员同志补缴党费44元。

4. 关于组织生活不经常、不严肃的问题

1)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不真实。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党员活动形式。今年以来,已组织党员开展了春节慰问座谈会、《宪法》学习交流会、义务植树、缅怀革命先烈、党建知识测试、安全知识培训、观看《了解监察法,走近监察委员会》、参观芙蓉李氏家风家训教育基地与蓉中村党建展馆以及“学习新思想 我说新广电”主题讲演比赛等多场党员主题活动,并做好党员活动日的图文归档。

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辣味,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成员通过个人自学的形式,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内容的学习,提高对双重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从严从实开好双重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把“利器”,深入交流沟通,诚心诚意接受批评教育,确保达到“红红脸、出出汗”和“加加油、鼓鼓劲”的效果,会后针对查摆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7月1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察整改查摆问题、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班子、凝聚共识。三是以党小组的形式开展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在各自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较好的表率作用。7月2日,两个党小组分别召开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

3)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3月26日,召开党员“三诺”工作部署会,督促37名在职党员干部认真践行“承诺践诺评诺”制度,结合工作岗位进行承诺,建立党员承诺台账,将承诺内容上墙公示;同时要求党员上交一、二季度践诺台账表,建立党员践诺台账,对践诺过程及时跟踪管理。

5. 关于干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个别干部没列入考勤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经局务会研究决定,许乙钢同志返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工作,并责令该单位做好效能考勤工作。

2)对干部职工护照、出入国(境)通行证收集管理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广电局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按管理权限予以实施。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单位统一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并上交有关证件,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受聘人员由单位统一向市人社局报备并上交有关证件。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已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并上交有关证件,5名副高级职称人员已向市人社局报备并上交有关证件,其他人员由单位集中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①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对相关文件进行再学习,结合本部门职能实际,针对业务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源点,认真梳理党组主体责任,修订印发了《中共南安市广播电视事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进行表格式分解细化,层层分解到各科室,明确具体责任人,使“两个责任”具体化、制度化。二是制定《南安市广播电视事业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方案》,组织对各责任主体上半年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进行检查,压紧压实责任。

②工作部署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南安市广电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南广电20189),明确工作要点和目标,同时,局党组根据人事变动,进一步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下发《中共南安市广播电视事业局党组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南广电党组〔20189号),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总结、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的苗头倾向,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目前,已组织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传达贯彻市宣传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一次,主要对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问题中“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问题逐一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③督促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研究制定《南安市广电局廉政谈话制度》,切实传导压力。二是坚持把党规党纪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党小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及《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等党规党纪,组织收看省纪委监察推出的《了解监察法 走近监察委员会》访谈节目,加大力度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违规违纪案件,划出红线,标明“雷区”,强化震慑作用。同时,进一步丰富廉政教育载体,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芙蓉李氏家风家训教育基地、参加“学习新思想 我说新广电”主题活动、重新编制文化墙党风廉政建设专栏等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梳理汇编《南安市广电局权力运行负面清单防控手册》,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廉政风险源点,加强对局台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压力传导不到位。

①2017年“一把手”未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党性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能力培养贯穿其中,提升党组领导实践“四种形态”的能力。二是建立落实《南安市广电局廉政谈话制度》,研究制定《南安市广播电视事业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谈话方案》,6月中旬,局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廉政谈话6人次,切实把压力传导到位,把责任落细落实。

②“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情况,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抓好所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所分管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开展廉政谈话工作。按照《南安市广电局廉政谈话制度》,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科室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对干部职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给予示警、教育和诫勉。6月中旬,分管领导与所分管科室中层以上干部单独廉政谈话15人次,同时做好廉政谈话记录。

3)干部教育管理不够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注重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为抓手,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强化日常性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增强党性修养。二是丰富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载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及单位公开栏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收看省纪委监察推出的《了解监察法 走近监察委员会》访谈节目,加大力度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违规违纪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同时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芙蓉李氏家风家训教育基地、参加“学习新思想 我说新广电”主题活动,设置文化墙党风廉政建设专栏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洁良好氛围。

2.关于纪检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缺乏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成立由分管局监督室的局党组成员、支委委员为组长,办公室、监督室、计财科为成员的督查组,在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的指导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坚持日常监督不放松,节点监督无空白,对设备采购、工程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加强对广告收入、“三资”监管、食堂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强化廉政风险管控。二是积极配合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次,认真排查违纪违规现象。三是畅通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鼓励干部职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进行互相监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四是认真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纪律作风问题,进一步完善落实单位绩效考评方案,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着力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2)专项督查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列出多领取绩效工资人员清单及金额已全部退还广电文化传媒公司。2016年3月份以后,我单位已实行采编和经营分开,在编人员未在经营单位领取绩效。今后也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杜绝在编人员双向领取绩效工资。二是积极开展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传媒公司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内控制度,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信访件核查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作为工作重心,高度重视信访件的核查,组织专人对2013年以来的信访件进行认真梳理,亲自督促核查进度,对存在的敏感问题主动配合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调查取证,积极推动信访件的深入核查。同时,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源头管控。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 关于落实公务接待制度不严的问题

1)以娱乐业发票列支。

整改落实情况:经过清查2014年2月招待费列支一张1845元娱乐业发票不符合报销制度,已经退回列支的1845元。2014年1月招待费列支一张489元娱乐业发票不符合报销制度,已经退回列支的489元。今后规范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认真审核票据,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传媒公司2014年2月列支接待费350元,入账票据开票单位为南安市美林南永加油站,品名为汽油。

整改落实情况:经过清查2014年2月招待费列支一张350元汽油发票不符合报销制度,已经退回列支的350元。今后规范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认真审核票据,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3)一单报支多张不同单位票据。

整改落实情况:对两单一单报支多张不同单位票据进行整改,因接待同一客户,只审批一次接待多次,已补齐审批单。今后规范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按规定规范报支票据,一单报支多张不同单位票据每单票据分开审批。

4)接待审批单要素不齐全或者没有附接待审批单。

整改落实情况:查阅接待审批单,对4单未附接待审批单进行整改,其中3单已补齐接待审批单1单列支840元接待费没有附接待审批单且报支不规范,现已清退。同时补齐20份会计凭证中关于接待费的审批单要素。今后,加强公务接待审核管理。

2. 关于公务用车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1)个别车辆没有派车单,2014-2015年个别车辆燃油费异常,加油卡中石化与中石油交替加油,次数频繁,单次用油数量异常。

情况说明:2015年7月,市纪委对我局进行三公经费检查时,发现上述问题,派驻广电局纪检组已配合市纪委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形成情况说明上报市纪委。核查情况如下:一是经过清查,发现车牌闽C8621T的车辆没有派车单。二是查明个别车辆燃油费异常、次数频繁、单次用油数量异常的原因。经查,车牌闽C8621T的车辆存在该问题。该车辆是我局车况性能比较好的车辆,因工作需要经常外派公务及长途用车,加油次数比较多。该车曾在维修更换轮胎时,被千斤顶顶坏过油箱,维修厂免费更换过油箱后,油箱容量比原厂配置的油箱大。更换后油箱的理论安全加油量为63升。为核实单次用油数量是否异常,经中石油崎盛加油站工作人员现场实验,该车车箱汽油用完后,完全加满时可以超过70升,单次用油数量会偏大。该现场实验有全程视频资料同时提交到市纪委。三是为确保记者下乡采访时车辆用油有保障,我局所有车辆在2015年7月之前均配备中石化和中石油加油卡各一张。中石化、中石油皆为财政局要求的定点加油供应商,办理加油卡均经过财政审批同意。

整改落实情况:2015年7月市纪委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后,我局立即整改,一是取消中石油加油卡,只保留中石化一家供应商。二是对闽C8621T车辆实行派车单管理。此次巡察问题反馈后,我局更加重视,梳理查明该车的用车情况,并统计该车2015年7月之前的用车汇总表,同时修改《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2)局公务用车更换机油没有修车审批单,部分周末派车单与过路费不符,车辆没有定点维修。

情况说明:一是查明公务用车更换机油没有修车审批单的原因:根据南安市的相关规定,公务用车的机油更换必须使用莱克机油品牌,并且要在指定厂家更换。我局按规定,所有公务用车均在指定的莱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更换机油。因我局的车辆大多为使用多年的车辆,吃机油现象严重,机油更换相对频繁些,且由于更换机油的时间零散、金额小,莱克厂因零星开票麻烦,要求我局达到一定金额时方结算开票。因更换时间零散、金额小,工作疏忽,管理不够严格,导致每次更换机油时未填写维修审批单。2015年7月市纪委检查三公经费时指出该问题后,我局已立即整改,2015年7月之后,凡是更换机油均有维修审批单。二是因我局工作特殊性,周末及节假日有记者值班任务需安排车辆轮值,按我局原有制定的驾驶员考核制度,轮值驾驶员实行定额值班补贴,对派车单不作硬性要求,因此出现周末派车单不全的情况。此外,记者周末下乡采访途中因临时变动或应急采访任务,致使实际行驶路线与派车地点不符,回单位后没有及时补上派车单,导致出现周末派车单与过路费不符的现象。2015年7月市纪委检查后,为规范派车行为,我局周末及节假日值班派车也统一规定填写派车单。三是查明车辆没有定点维修的原因:我局车辆基本都在定点厂维修,但因定点厂的维修配件大多为副厂配件或者周边厂配件,而闽C8621T的车况较好,担心选用副厂配件影响车辆性能,所以选择在其他厂维修。2015年7月,市纪委检查三公经费时指出该问题后,我局已整改,车辆日常维修均定点维修。四是因我局定点的车辆维修厂,更换轮胎服务时均要加价外调,为节省费用,2015年7月前我局公车均未定点更换轮胎。2015年7月,市纪委检查三公经费时指出该问题后,除2016年4月有一部车辆因急用,而定点厂调不到货,经报告局领导同意后,在其他厂更换外,其余均在定点厂更换轮胎。

整改落实情况:2015年7月市纪委三公经费检查中发现指出的问题的整改基础上,按照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我局再次逐一细查过滤,核实情况补齐缺漏手续,并修改《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调度、维修、用油、驾驶员及公车平台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南安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

3. 关于差旅费手续报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2014年12月26号凭证差旅费未附文件通知。2014年11月19日至21日,第十二届世界南安同乡联谊恳亲大会在新加坡举行,2014年11月21日至23日菲华南安公会举行理事会就职典礼,市委、市政府派员参加。接统战部通知,我单位指派记者随南安代表团前往采访宣传。按原计划,该笔差旅费将由统战部统一支付。后来计划有变,该笔费用回各单位报销。由于当时未接到正式文件通知,所以报销时无法附上文件。现已拿回统战部报市委审批同意派员参加的文件,并补附在报销凭证后。今后,将严格执行《泉州市市直机关行政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使报支手续规范化。

4. 关于单位内部食堂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南安市广播电视事业局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实现制度上墙,设立食堂总务,负责管理食堂日常事务,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工作。二是实行食材定点采购制度。现已完成食材采购配送的自行采购中标手续,签订配送合同,由泉州市欢客食品配送有限公司负责配送。三是设立食堂收支情况专账,规范票据管理和审批程序。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1)选人用人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等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和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工作,严把酝酿动议、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讨论决定、干部任职等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完善谈话推荐和公示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规范会议记录,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的真实性、严谨性和规范性。

2)推荐市管副科级后备干部、选拔股级干部时,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集体研究,且未体现党组成员表态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不得以局务会代替。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分别设置党组会、局务会专用会议记录本,严格规范党组会议、局务会记录,实记录班子讨论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充分体现每位班子成员的表态意见。

3)未成立职称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落实情况:依据本单位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要求,及时成立专业技术职称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要求下发文件,确保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广告业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1)收入没有全部上缴。

整改落实情况:国资委于2013年6月批准我局下属电视台出资成立“南安市广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经营方式为“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收入全额上缴财政进行分配后返还给南安市广播电视台”。传媒公司日常运营费用和聘用合同人员的日常工资由传媒公司的经营收入解决,传媒公司执行收支两条线,将经营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再返还电视台,电视台再拨到传媒公司,资金周转期过大,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困难。公司成立以来,资金周转紧张一直未能实现“收支两条线”初衷。我局现已向国资委申请将传媒公司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后的利润上缴财政,再将利润全额返还我局。经与财政局、国资办协商,财政局、国资办拟同意传媒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经营收益上缴财政专户,并将拟文送国资委批准,我局将继续跟进,争取早日解决此问题。

2)部分广告收入以货物或服务冲抵未登记入账,隐瞒收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货物或场地、配套服务置换广告的有三家公司。整改情况:与三家公司协商取消以货物或场地、配套服务置换广告,双方互相支付相应的费用。二是在南安电视台栏目中提供栏目赞助鸣谢的方式有6家单位,这种方式是合作单位对电视栏目自身的需求提供的友好赞助,不属于市场化经营、不收费不盈利,没有存在置换的方式。整改情况:这些单位对电视栏目的支持赞助,栏目对他们的支持表示鸣谢,在原来的协议中表述不够明确,为进一步明确支持赞助,由合作单位出具一份捐赠、赞助意向书或活动补充说明三是关于提供本单位员工体检、4万元汉字听写大赛栏目互动奖的2家单位。整改情况:和对方协商取消置换,双方互相支付相应的费用。

3)未按合同收取收入。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收入的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根据不同情况做出逐一整改:一是因经营困难而欠款的企业有7家。整改情况:已经收回40.62万元,结清5家。余2家欠款35.5万,对于拖欠广告款的客户,委托正成功律师所发律师函,确权催讨欠款。二是合同没执行或未执行完的9份合同,金额49.3万元:由于业务员在营销过程中急功近利,游说客户签下合同后立即开票,以至有些客户没有经过充分考虑或者企业股东没有充分协商,签下合同后反悔,不提供资料不配合广告制作,合作无法执行,拖延款项或者不支付款项,合作被迫中止。有些客户在播出一段时间后认为没有效果要求中止,停止付款;有些企业合同未履行就倒闭了,以至出现广告合同未执行问题。客户签下合同后反悔,款项没按时支付或者不支付款项,合作被迫中止。或广告审核没通过,合同无法履行。整改情况:就未执行完的部分与未执行这两种情况,和客户确认执行情况,并作出说明。三是栏目合作3家,合同金额48.802万元未执行:由于栏目开办成本高、效果不理想,栏目无法按合同执行,终止合作。整改情况:双方确认终止说明。四是巡察时财务还未核对或者核对不清楚往来账务有 14家,金额55.3885万元:主要是客户付款单位和开具发票单位不一致,财务人员和业务员没核对或未及时核对清楚。整改情况:财务已核对清楚调账。五是置换产品3家,金额8.3万元:在营销中,客户要求配合进行部分产品体验宣传,为了维护好客户关系,同意置换办公用品。整改情况:与客户协商取消置换,双方互为开票付款给对方。六是合同变更1家,金额7千元:业务员在经办业务过程中出现合同变更情况未及时变更合同。整改情况:和客户补签合同更改说明。

②已结清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广播电台承包款尚有260134元未收回且未登记入账。整改情况:经多方结算,截止2018年2月13日,以上款项已全部缴交完成,与南安市广电文化传媒公司合同金额账目两清。

③某公司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特卖产品营销总额的2%的收入。整改情况:经查特卖销售43万元2%收入8600元,于2014-01-09开具发票欧丽雅票据8600元,款项已经收入。

④某公司拨入关于2014年亚洲巨星演唱会门票销售代理费。整改情况:没有卖出门票,没有分成收入,并作出说明。

⑤某商行拨入代理绍兴大越贵酒代理费。整改情况:经查代理卖出20件,按合同收入1200元,已于2015年12月7日开具发票盛典商行1200元,款项已经收回。

4)部分广告收入挂往来款。

整改落实情况:经过整理,列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客户不需要发票没有提供开具票据材料。二是与客户长期合作中,还没有开具票据。三是业务经办人员与财务对发票客户名称和付款单位名称没有核对清楚,导致收入挂往来款。

针对三种情况,整改如下:一是确认挂账还没开出票据的情况立即联系客户说明情况,要求其提供开票信息,补开发票561201元。二是与客户长期合作中,还没有开具票据,客户要求集中开票,这部分279600元已经开出发票。三是财务与业务经办对往来款账目重新核对,其中131799元没核对清楚,现已全部核对清楚并做调账处理。

5)部分广告收入未及时收回。

整改落实情况:经过整理,列出以下6种情况:一是企业经营困难,目前欠款。二是合同没有执行或中止已经开出的发票索回未果。三是企业倒闭产生欠款。四是企业还未排款或正在排款流程,未能及时到账。五是因网台分离尚有部分账目未理清移接而存在欠款的特殊情况。六是往来账目没有核对清楚产生欠款。

针对6种情况,整改如下:一是企业经营困难欠款或未及时到款,巡察时尚有欠款合计57.3万元,已收回应收账款33.22万元,余款由传媒公司委托正成功律师所发律师函,跟踪催款,要求承诺还款计划并起诉两家企业。二是合同没有执行或中止的部分有5.75万元,和客户确认没有执行或中止的原因或说明情况。三是企业倒闭导致欠款产生的部分有100000元,传媒公司已发出律师函,但无人接受,被退回,联系法人代表协商并起诉维权。业务经办人员跟踪催款,客户加快付款速度,巡察时还未进入付款流程的企业过后已陆续到账,此情况的款项已经追回欠款142700元(属于收回应收账款33.22万部分)。五是关于因网台分离尚有部分账目未理清移接而存在欠款的特殊情况欢乐家年卡佣金是我局网台未分离时电视台代销欢乐家年卡收取的佣金提成。由于我局网台分离时佣金归属电视台还是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存在争议、电视台的经营业务剥离到传媒公司,注销税务发票以及对方单位网台分离封账无法汇款等问题而导致欠款。现我局与广电网络集团已签订资产移交框架,但有少部分的往来账目和资金尚未完全移交清楚,将在今后的进一步移交中一并理清。六是往来账目没有核对清楚产生欠款的部分有20.84万元,目前已做调账处理。

6)部分广告收入未签订书面合同。

整改落实情况:对未签订合同部分进行整理列出清单,单笔列收1万以上金额的合约要整理归档。一是清理查找遗漏的合同;二是回访联系相关客户,没签订合同的补签,有签订合同但是没归档的要复印合同资料归档,没签合同又不能补签的提供相关说明。

经查,部分广告收入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总金额1059.3782万元。单笔列收1万以上金额的合同单位有173家;单笔列收1万以下的金额24.841万元。对单笔列收1万以上金额的合同进行整改,目前大部分单笔列收1万以上金额的合同有补到、找到或提供相关材料,其中合同资料已整理归档的有164家单位,总金额994.4532万元;还有未签订合同或者没有补到相关合同资料归档的有9家单位,总金额40.084万元。对未补齐的9家单位作出情况说明。

7)发布广告审核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广告活动中依法订立书面合同。二是建立完善广告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三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切实把好广告审查和验证关。四是提高自律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广告法》。开展清理整顿广告播放自查自纠行动,突出重点,尤其是对医疗、药品类广告进行全面清查,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五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广告发布三审制》,严格审核广告内容合法性,杜绝违法违规广告,完善广告播出登记。

2.关于费用支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大额支出没有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关于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南广电党组〔2018〕1号)。传媒公司已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物财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2)入账原始凭证不完整,没有附费用明细清单。

整改落实情况:2014年8月列支活动布置费28800元入账发票,已补齐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传媒公司已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物财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关于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国有资产出租租金没有及时收取。

整改落实情况:合同期间,我局就福建省派活园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广电大楼租金一事,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催款未果。2013年1月30日,我局向该公司发出《关于要求支付广电大楼租金的函》(南广电函〔2013〕1号);2016年9月5日,再次发出《关于办公场所合同期满通知的函》(南广电函〔2016〕7号)。2018年3月14日,我局委托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向该公司发函催告,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要求与我局联系结算欠款事宜,均未果。同年4月11日,我局催约潘某(该公司签署合同时的代表人)到我局商讨还款事宜,并送达律师函,已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法院已立案。

2)以提供茶叶代替租金,收入未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暂借职工家属经营茶叶的旧局办公楼已经收回。二是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规范办公用品和茶叶的购置、管理及发放,完善领用登记制度;茶叶的开支严格按照《南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开支标准的通知》(南财〔2018〕260号)执行。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固定资产处置未履行审批手续,且处置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2015年6月,我局报废闽C82325、闽C22166、闽CDJ891三辆汽车。闽C22166、闽CDJ891根据《关于加快公车超标配备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南车治办【2015】1号的文件要求整改报废。闽C82325因当时已超过使用年限,年检无法通过,向财政局公车办申请报废,公车办口头同意报废,无批复文件。报废产生的1300元收入当时有缴入核算中心帐户未缴入国库,我局已从公用经费中列支补缴国库,记在2018年3月14号凭证。固定资产报废已补审批手续,资产报废调减记在2018年6月4号凭证。

2)未登记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2015年2月32号凭证列支摄像机配件其中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30110元,当时购买该批配件用于维修更换损坏的摄像机配件,记账做办公费用支出,未登记固定资产。我局已补记在2018年1月9号凭证,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同时登记固定资产。

3)未核减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借给宣传部价值为421216.63元的车辆已拍卖,但账上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减,致2016年中介专项审计时盘亏。拍卖后,由于拍卖审批资料的丢失,导致无相关依据作为核减资产的凭证,固定资产未核减。我局现已向拍卖行复印拍卖资料,在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申报核减,财政局已同意核减。资产调减在2018年6月4号凭证。

5.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我局2015年9月11号凭证列支2014年度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工程施工和代维服务112万元,其中包含2013年建设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暨农村有线广播县乡村三级联播联控)建设经费30万元。

 “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村村响工程)是2011年开开始建设的,并于2011年12月全部建设完成。农村有线广播县乡村三级联播联控工程是2013年10月开始进行安装、调试系统,于2013年11月按时完成。泉州市文广新局于2015年4月组织人员对我市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上报省文广新局。

这两个项目是基于南安市当时现存广电网络上实现的,泉文广新【2013】125号文中《泉州市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实施方案》规定,技术方式为“以县(市、区)为一个独立系统,采用有线电视网络共缆传输的方式,实现转播各级广播节目农村覆盖和应急插播紧急通知、警报信号等各类信息到所辖乡镇、行政村”。由于来源单一,不具备竞争性,而且直到2017年6月南财【2017】309号转发的《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闽财综【2017】 8号文中才明确将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011210项“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等接收设备维修维护服务。

因此,我局2015年根据省广电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广电系统工作关系促进行业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广【2013】53号第10条规定:各县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当地广电有线网络传输机构负责乡镇广播室、行政村“村村响”有线广播等的维护工作。基于南安网络公司2014年度的维护状况和省文广播新局最终验收结论才于2015年9月拨付给福建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农村有线广播县乡村三级联播联控建设经费30万元和2014年度维护费82万元。

针对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工程维护费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事宜,经巡察组指出,我局高度重视,经过咨询市采购办,这个列支已经构成既有的事实,不能再补程序。因此,我局决定从2018年度开始,坚决贯彻执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闽财综【2017】8号的文件精神,将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工程维护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局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凡符合《南安市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范围内的采购,一律按规定程序实行政府采购。凡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者限额标准以下的物资采购,但是涉及到广播电视材料、器材的购置均须按照《采购法》实施。

2)设备自行采购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南安市财政局印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物资采购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设备采购招投标

制度和程序。局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所有招标事宜,实行集体领导。同时对根据《采购法》规定对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化,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其中对投标资料中的封面,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书、承诺、清单封面等要求盖章并签字。

6.关于股权投资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为了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提高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及竞争力,拓展我市文化传媒业,推进我局的制播分离改革,经市国资委批准成立“南安市广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为了解决注册的资金问题,经与财政局协商,财政局同意由我局从与广电网络集团债务分割款(该资金性质属财政资金)中预借出1000万进行注册验资,验资成功后必须还回广电局,再将该债务分割款缴还财政用于偿还我局债务。注册成功后,传媒公司并不需要使用该1000万资金开展经营,同时根据财政局的要求,为使财政资金高效运转,不产生沉淀,该资金还回广电局缴还财政用于偿还我局债务。该资金汇往广电局在传媒公司的账上体现为应收广电局的其他应收款。现已完成在我局账上2018年6月的3号凭证补记借给传媒验资款往来明细的整改。

7.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向南安市广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借250864.2元用于发放误餐费、通讯补贴及文明奖在我局的账上未体现借款,我局已在2018年1月9号凭证补记其他应付款。我局今后将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学习的警醒教育,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并根据会计法规、制度,真实记录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作用,严格标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确保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着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担当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深入学习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纪律学习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政警语”、召开警示教育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促使全体干部职工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见之于行。

(三)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正在持续的整改事项,强力推进,见底清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广电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为南安广电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5-86392404;

通信地址:南安市美林江北大道广电中心大楼;

邮政编码: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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