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1-30 16:0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1116日至1211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6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倒逼问题整改落实

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强化履职尽责工作相结合。针对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及时深刻领会、反复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高度重视,明确整改目标。市委巡察二组在反馈意见中,客观准确地指出了市司法局党组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局党组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及时制定了《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司法局党组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和责任、要求,确保整改实效。市司法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调要正视问题,把巡察整改当作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二)加强领导,夯实整改责任。为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黄文周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整改方案的具体落实情况,对照整改方案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切实推进整改落实。

(三)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市司法局党组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工作思路。一是立行立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马上整改到位,不能拖拉,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二是边整边改。对一些暂时不具备一步整改到位条件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具备条件的部分进行整改,确保此类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建章立制。着力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结合突出问题巡察整改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局共新建和修订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共13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链条,立足管长远、管根本,既解决个性问题又解决共性问题,保证整改要求全落实、全到位、全见效。

(四)强化机制,保证整改效果。一是梳理整改清单。对所有巡察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摘要、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等六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办结销号制度。二是及时进行会诊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疑难杂症和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加以解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问题一: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谋划不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根据省司法厅、泉州市司法局部署安排,结合南安市委、政法委及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制定《南安市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二是党组会研究部署召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部署会议,会议于719日召开,会议充分肯定2018年上半年工作成绩单,同时也指出了上半年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并下达了下半年工作任务书,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三是相关文件精神中提到的“逐步在有条件的2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工作进行了传达部署。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近年来已建立了一批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后将继续根据相关要求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问题二:对下属单位干部管理不够到位,缺乏对公证处财务工作的有效监督;贯彻落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自查自纠年度绩效奖发放不规范问题要求不到位,2015年以来,2名基层司法所党员干部被开除党籍,1名司法所长因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部分领导分工,由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分管公证处,1名副主任科员协助分管,切实强化对公证处的监督管理。二是分管领导列席公证处处务会,监督公证处研究经费开支事宜。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对公证处2018年财务账目进行检查。三是成立了以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为组长的作风督查组,不定期深入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下属事业单位和司法所对落实八项规定、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进行督查。四是组织全面排查清退重复领取津补贴不到位的人员,巡察结束后共组织清退津补贴139589元;组织对公证处干部职工报销交通补贴、伙食补助费等进行全面自查,共清退交通补贴、伙食补助费4500元。五是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意见,要求聚焦主业,改进作风。

2.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问题一: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市委组织部要求开展的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补缴等工作落实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补缴自查工作,补缴党费1878元。二是局党组研究庆祝建党97周年主题活动方案,部署各党支部围绕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支部书记上党课等七个一组织系列活动。三是局机关20112012年招录了7名干部,其中5名为共青团员,机关党支部秉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其进行长期考察和教育,经过一段时间以来的考察,2014年确定了4名入党积极分子,并于20174月正式入党。四是政工科现有2名干部,分工明确,其中一名中共党员,同时担任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从事党内工作,另一名干部从事非党内工作。

问题二:局党总支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总支与各支部签订2018年党建工作责任状,明确党建责任内容。二是党总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党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三是组织各支部书记、委员、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基础知识培训,局党总支加强对各支部党务工作指导。四是建立了党建微信工作群,局党总支和党支部及时沟通衔接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公证处党支部于2017928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新选举的3名支委成员通过召开支委会重新分工,1人任支部书记,1人任副书记,1人任组织委员。分工后,班子结构合理,支委成员职责明确。

3.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未制定党组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研究。二是加强班子成员会前沟通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防止一言堂现象。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议记录,全面详实地记录班子讨论决策过程。

4.关于机关效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一:考勤制度不严肃,请销假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纸质签到变为指纹签到,同时制定了《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明确了考勤方式、请假程序和处罚惩戒,严格签到签退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请假8天以上按照《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制度》要求报批,全年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事假的将根据闽人发〔2009〕284号文件规定扣除相应的津补贴或绩效。二是对巡察期间抽查考勤制度遵守不到位的干部职工、编外工作人员等20人进行通报批评。三是经党组会研究,扣发全年累计事假超过8个工作日的法律援助中心干部绩效工资320元。

问题二:未制定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了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方案,实行了差别化绩效工资。

问题三:公证处人员出差审批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南安市公证处外出办理公证管理制度》,严格出差审批,出差必须按规定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报经批准。填写出差审批单必须写明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出差时间以及出差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出差两日以下的,应由公证处主任签字审核后,提交局分管领导审批;出差两日以上的,应由公证处主任签字审核后,提交司法局主要领导审批。今后凡出差未经审批的,将对出差人员进行严肃追责,并不予以报销出差人员所产生的差旅费用。

问题四:服务窗口建设不达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购买启用了服务评价器,主动接受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的评价,提升窗口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制定下发《切实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的通知》,强调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服务态度、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持续优化服务质量、自觉杜绝不良行为。三是召开了2次窗口效能工作会议,强调提升服务、遵守工作纪律。四是公证处设立领导值班岗,督促公证员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政治思想建设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问题: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过于简单,未建立学习考勤、个人学习、集体研讨、学习档案等相关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健全学习考评、集体研讨等相关制度,每位党组成员按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二是确定了1名干部为党组中心组学习专职记录,准确、完整记录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三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党支部深入开展承诺、践诺、评诺活动,科学定诺、公开亮诺。与泉州市司法局机关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观金淘革命烈士纪念碑、泉州市华侨革命历史博物馆,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2. 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民主评议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小组组长会议,进一步强调三会一课工作要求,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二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定期上党课,并加强其他党内组织生活的开展。三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制度,规范民主评议记录。四是开展七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到市党群服务中心、汉侯博物馆参观学习,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问题:党建内业资料保管不完善,部分资料丢失。向优秀看齐,当南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党费缴交不规范,党务公开不够规范。局党组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党支部党建内业资料实行专人专柜保管。二是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月份和7月份相继开展了向党献礼日交流讨论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局党总支转发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图,要求各党支部按照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四是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党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材料按月建档,每月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党费收缴情况。五是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内容、方式、程序及要求等。六是通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组织培训、检查党建内业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律师联合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七是20181月至今,律师联合党支部每月均按月缴纳党费225元。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问题:履行主体责任还有差距,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特别是对基层司法所人员日常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回顾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司法所负责人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局党组联合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市检察院开展对基层司法所的监督检查。四是制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2. 关于监督执纪力度较弱的问题。

问题:原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对基层司法所监管力度不够,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够,执纪审查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突出重点领域监督,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亮剑活动,联合局党组、市检察院深入乡镇(街道)司法所,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社区矫正人员个别谈话、查阅卷宗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执纪审查存在问题自查工作,就执纪审查材料张冠李戴问题作出说明,并引以为戒,避免在执纪审查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三是加强市司法局谈话场所建设,增强执纪审查严肃性和安全性。

3. 关于党员廉政教育抓得不紧的问题。

问题:党员党风廉政教育流于形式,应付了事,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存在走过场,材料造假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中共南安市司法局党组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权》、签订廉洁承诺书、社区矫正专项集体谈话、通报本系统近年来违纪违法事件等方式,不断深化警示教育,切实强化党员党风廉政教育。三是局党组联合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对10名新任股级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和任前廉政谈话。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车辆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存在车辆维修审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南安市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全局车辆使用、维修审批等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前审批相关规定,并对车辆维修审批不到位问题进行情况说明

2. 关于部分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问题。

问题:机关及部分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超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下发自查通知至各司法所,搜集、对照检查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使用办公用房等具体情况等表格;再次对机关科室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进行自查。二是对面积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目前罗东司法所办公用房已整改完毕,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基层科办公用房正在整改中。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司法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

问题:少数干部进取意识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对基层司法所干部教育管理不够、监督不严,各司法所人员配备不合理,个别基层所干部知法犯法,干部出入境管理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学新思想、比政治素质、比履职能力、比纪律作风为主题的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二是局党组根据司法所工作量配备人员,因而存在有的司法所人员配备多、有的司法所人员配备少的现象。待2名新招录的乡镇司法所助理员和4名外单位申请调入乡镇司法所的干部到位后,局党组将根据司法所实际情况,逐一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三是制定下发了《中共南安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管理干部职工出国境证照,建立干部出境台账。

2.关于聘用人员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问题:基层协理员流动性较大,招聘专职调解员过程中,部分报名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对聘用人员考核不够严密,对村级调解主任指导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向泉州市司法局、南安市政府争取提高司法协理员工资待遇。二是制定《南安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司法协理员管理制度三是规范编外人员招聘流程,编外人员招聘均由局招聘编外人员面试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招聘,严格审核报名资格,邀请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派员监督。四是制定下发《南安市人民调解中心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程序、考核内容及方式,并3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数,有效调动专职调解员(含内勤人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3.关于干部人事调配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问题:部分人事任免未经党组会研究,仅由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干部人事调配等重大事项均经党组会集体研究。二是将党组议事规则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上墙。

(六)其他方面

1. 关于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问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个别社区矫正人员由于超范围活动需求,与日常监管、请假等方面存在难点。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轨迹检查时采用抽查方式,容易造成管理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在社区矫正分析会上布置司法所要严把请假关和加大定位手机抽查力度,做到定位轨迹抽查和电话抽查全覆盖。二是加大抽查力度,同时要求司法所做好手机抽查和轨迹抽查记录工作,建立手机定位抽查记录簿;并到重点司法所检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全面严把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关,强化服刑人员审批报备审查。

2.关于公证处开展公证业务存在随意性的问题。

问题:存在选择性开展服务情况,如当事人向公证处申请外出公证时,往往以路途远、收取费用不足等理由拒绝当事人申请。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并公开公证处上门服务办理公证标准,对符合标准的公证申请,一律提供上门服务。二是加强公证处效能建设,强化公证人员的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公证处工作作风。

3. 关于专项资金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使用、管理专项资金。二是组织相关科室、司法所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督促专项资金申请单位全部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三是走访询问仑苍村村主干及相关财务人员,仑苍村调委会已将电脑、一体机及办公桌椅、调解桌椅配备到位,整体装修规范,制度上墙,相关开支均有财务账目。

4.关于报支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规范财务制度。我局和公证处分别重新修订了《南安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南安市公证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报销流程,严格报支流程的审核、管控。严格要求报支法治宣传有奖问答活动奖品一律附上活动方案说明,并由联办单位出具奖品签领证明,由我局经办科室人员签署经办和证明;报支桶装水均须附签收单,明确要求每张报支凭证均由科室经办人签名。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要求局、公证处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在报支中严格按照重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报销凭证审核,杜绝再次发生报支手续不规范、不完整的现象。

5. 关于司法所厉行节约做得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下发《南安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至各科室、司法所,明确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接待费等报销标准。二是下发通知至各科室、司法所,要求全面自查,不得双重报支茶叶;有双重报支茶叶现象的司法所,局党组已要求工作人员再次了解,并明确要求确实存在双重报支的司法所按要求及时退款。三是201861日开始,局党组严格按照《南安市司法局关于明确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南司〔201828号)的文件要求执行,杜绝浪费,合理控制办公用茶使用情况。四是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查司法所报销事项,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

6.关于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针对部分工程报支手续不完整的问题,已要求有关业务人员将个别工程的合同、结算书等补充完整,对部分工程结算价已委托有资质的核算公司进行工程结算审核。二是重新修订了《南安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7.关于业务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报支社区矫正警示教育专题教材制作费用问题说明如下:2013年我局委托泉州市华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一部《南安市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录(一)》,制作完成后,该公司开具两张税票给我局,因开票人工作上的疏忽,把两张税票付款方名称“南安市司法局”均错写成“泉州市华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我局业务人员报支时也疏忽大意,没有仔细把关发票,因而造成报支发票付款方为“泉州市华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问题。二是严肃批评局机关和公证处财务人员,要求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规范费用报销管理流程,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严格按照缴款项期限内缴纳各种费用,避免产生违约金。公证处组织清退工作人员生育慰问金500元。

8.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对不符合现金支付的款项按要求清退。二是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坚持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三是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四是经费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须用银行转账支付。零星支出提倡使用公务卡,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五是针对原出纳人员身兼多职的问题,为使现金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现金兑付更加及时,对兼职出纳人员进行调整。

9.关于工会经费报支票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局机关工会按要求提取了2017年、2018年上半年工会会员会费11276.62元。机关工会主席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补正规范相关报支票据,同时加强对工会经费相关规定的学习,今后凡开展工会活动均要有活动方案和领用物品表。确保今后工会费用报支票据规范化。

10.关于公证项目收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巡察中发现少收费的案件,经对公证申请人进行催收,少收取的988现已补缴到位。二是公证处组织开展公证收费自查工作,每月随机抽取公证卷宗20卷,若发现多收、少收,将及时退还、补收,并对收费人员进行绩效扣分处理。三是公证处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收费,对涉及根据标的物价值进行收费的公证项目,特别是不动产,要求当事人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并提交市场价值评估报告作为收费依据,有效避免争议。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务求巡察问题整改实效

我局的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坚持不懈、持续推进、确保实效。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新要求,督促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支持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586382280;

通信地址:南安市柳南西路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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