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04 20:07

4月3日,南安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英都镇坪山村党支部副书记陈清河等人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作风漂浮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陈清河和英都镇坪山村聘任干部阮仙辉未正确履行镇村两级关于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未实地入户调查、审核证明材料,并在得知低保对象洪某某已经婚嫁的情况下,仍未进行核减,导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洪某某多领取19个月低保金计3690元。陈清河、阮仙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洪银镇等人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消极应付问题。2018年7月至8月间,南安市环保局3次接到泉州市环保局群众信访事项转办单,反映福建南安某某泡沫制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的投诉。洪银镇接到信访投诉件后,两次带领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责令该公司自行拆除高污染燃煤锅炉,但未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检查走过场,整治停留在口头、书面上,导致该公司继续使用破布作为燃料进行生产,造成环境污染。洪银镇受到免职处理;其他2名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3.市卫健局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党支部副书记黄裕溪等人在监督查处非法行医中作风不实问题。2016年12月以来,群众举报丰州镇5家医疗机构无证非法行医问题,黄裕溪等人在查处该问题时,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导致丰州镇5家医疗机构整而未治、禁而不绝,长期无证经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黄裕溪受到免职处理;其他2名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3起问题,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有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有的联系服务群众消极应付,有的履职尽责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务必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当前全省部署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的首要任务,作为深化“改进干部作风,激励担当作为”作风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自觉查摆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强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综合施策,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日常监督、政治巡察、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重点,与主体责任检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生态环境问责、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有机结合,精准查处问责,强化通报曝光,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现代化新南安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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