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5-09 15:4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320日至420日,市委联动交叉巡察组对中共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南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8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夯实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委联动交叉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并就巡察整改提出了指导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反馈会后,迅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反馈会精神,明确要求各党组成员要正视问题,率先垂范,带头抓好巡察整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增强“三个自觉”,树立“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及时向局各科室、下属单位通报巡察反馈情况,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召开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主要领导带头进行剖析检查,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针对存在问题深入查摆,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加强与市委巡察办沟通联系,积极主动接受工作指导,有条不紊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局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对应的整改工作,组织所分管科室(单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及原因,“对症下药”,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一分解抓落实。局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问题整改督促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跟踪推进。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在局党组会上,逐项逐条进行研究,深入查摆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原因,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在每周一召开的局党组扩大会,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党组成员及其他局领导就所负责的整改问题事项汇报反馈进度情况、存在问题等,研究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督促落实整改责任。

(四)杜绝过关思想,完善制度机制。局党组在巡察整改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改进工作抓好巩固提高;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强化督促落实。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标本兼治,提升工作水平,让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服务推动全局工作开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的问题。

1)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发挥不足,推进供给侧改革效果尚不明显。2013年至2017年,全市每年工业增加值均未完成泉州下达的考核目标。

整改落实情况:①盯紧年度目标任务。紧盯2018年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长8.8%等年度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抓指标、保增长。2018年初,我市将规模工业产值年度目标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并指导、敦促乡镇和企业做好相关指标报送工作,确保“应统尽统、应统必统、统必合规”。做好与统计部门的沟通衔接,每月跟踪相关指标完成情况。2018年,全市工业增加值完成560.30亿元,比增9.5%(泉州年初下达指标为8.8%),增幅居泉州各县(市、区)第5位,高于泉州市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全市806家规上工业企业中,负增长企业161家,占比19.98%,该指标与2017年相比逐步向好。 ②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强化行业监测分析,对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了解掌握行业发展情况,研判发展趋势。③关注重点企业发展。及时关注重点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产值负增长企业情况,深入分析原因,收集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④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依托项目载体,加快推进三安半导体项目等一批大项目建设,着力挖掘精工半导体、华茂机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围绕产业集群抓好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引进、培育,力争尽快转化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2)规划指导不足,产业发展与预期有差距。2014年11月,原市经济贸易局印发《南安市水暖厨卫千亿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实施效果很不理想。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产业调研,加强产业发展形势研判,进一步抓好阶段经济运行分析,充分发挥水暖厨卫产业现有和潜在的各种优势,着力破解产业发展难题,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确保水暖厨卫产业转型目标的顺利推进。

3)落实建设美丽中国战略部署、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到位。石材行业环保问题重视不足。环保信访办理浮于表面。

整改落实情况:石材行业环保问题方面:①南安市政府已于2017年6月20日研究决定撤销柳城过渡区和榕桥加工集中区(文电呈阅件NO:1135),并以南政办〔2017〕215号、南规函〔2017〕131号文件明确今后过渡区原有企业视为集中区外企业,企业要压缩生产规模,不得擅自扩建。②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91家无环评审批手续、135家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石材企业”个案问题,在我市2017年12月完成191家问题石材企业的整改工作(其中,131家关闭取缔,60家完成规范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日常检查督促,该项工作于2018年8月底通过泉州市级主管部门的现场验收销号、2018年12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到我市进行现场验收并于2019年2月22日出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省中央环保督察第33-2-0号整改任务行业审查意见的函》确认整改任务通过行业审查。

环保信访件办理方面:涉及我局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共33件,跟踪巡查2件,共35件,涉及企业43家(扣除重复),其中12件(包括重复)经核查失实,涉及企业13家。

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①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经信局部分)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工作,于2018年8月27日下发《南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跟踪落实工作方案》(南经信[2018]161号),要求各科室开展自查工作,逐件核实整改进展情况,严防“死灰复燃”。 ②2018年9月3日至9月14日,我局集中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专项巡查工作,截止2018年10月31日,涉及我局办理的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包括:取缔拆除企业11家、停产企业5家、正常生产企业7家、完成整改后恢复生产企业20家。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环保信访件跟踪落实整改工作力度,定期开展巡查工作,杜绝“死灰复燃”现象。

2. 关于履行主责主业不够到位,服务企业发展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调研走访不主动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结合各时期中心任务和经济发展特点开展有针对性调研,将调查研究工作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2018年,共开展产业发展、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主辅(产销)分离等多个专项调研21场次。

3. 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领导干部担当精神有待提高问题。

1)团结协作氛围还不够浓厚。

整改落实情况:在统筹协调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周局务会、月党组会议事规则,科学合理划分内设科室的职能职责,并根据工作变化统筹协调好党组成员以及科室间的关系,合力推进工作。目前,局整体工作氛围融洽,领导分工、科室职责明确,日常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2)个别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不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大局意识,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深化担当意识教育,将问题查摆到位,认真坦诚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作风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解决实际问题。

3)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要求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及时召开党组会、党委会,深化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班子议事日程,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4)部分重点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在相关部门的全力协调动员下,中石化输油管线2处隐患整改涉及的群众已于2018年8月底签订征迁协议、9月份对征迁房屋进行腾空、9月底全部拆除,已完成福建成品油管道(南安段)全部隐患整改。

5)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财务及涉及相关科室人员,再次对历年审计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现单位承接的原市计经贸委单位历史挂账问题逐项理清、汇总,报请财政部门协调解决。目前,单位资金在2003年市成立国库支付中心后均由财政统一下达指标,专款专用,单位账户已不存在上述往来款项资金。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 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问题。

1)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政绩观有所偏移,党组成员普遍认为抓好经济才是最大政绩。

整改落实情况: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落实“一岗双责”,党建工作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①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化、细化党组书记、系统党委书记、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摆在首位,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②严格落实年初制定的《南安市经信局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③进行支部换届,选调业务骨干,充实支委会。即知即改,局支部在巡察期间于2018年5月25日严格按照换届程序及时换届,把党性强、作风正、表率作用好的党员干部选进了支委班子,为支部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党建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④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班子成员具体行为规范。

2)党建主体意识淡薄。

整改落实情况:严肃规范公文制订印发,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严肃规范公文制订印发,加强拟印发文稿核查把关,加强人员业务素质教育。

3)未配备专职党务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党委党务工作人员,配足配强党务干部工作人员,有效改善党务干部队伍结构,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有效推进落实。2018年8月28日召开党委会,提名党委办主任,并报市直党工委批复同意,配足配强党建干部队伍。

4)理论学习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中共南安市经贸系统委员会2018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习讨论每年度不少于12次,并由专人专项记录,切实做到务实严谨,有迹可寻。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务求实效,实事求是。

2. 关于系统党委对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够到位问题。

1)挂钩联系下属支部制度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即知即改,2018年8月印发《关于建立中共南安市经贸系统委员会委员挂钩联系点的通知》(南经贸委〔2018〕24号),建立落实党委委员、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下属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加强支部党建工作联系指导。

2)对支部换届选举缺乏把关。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开展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要求各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②要求各支部把好支部换届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关,委员初步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征求纪检、综治、计生、公安等部门的审核意见,真正把守信念、重品行、讲奉献、有本领、敢担当的优秀党员推荐列为支委委员候选人。

3)对支部党建材料缺乏审核。部分党建材料出现笔误。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系统党委常态化督查指导机制,每月深入所辖各支部督查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各项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新任党务干部培训,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4)对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缺乏指导。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相关支部存在问题,系统党委下派一名委员挂钩该支部,加强工作指导,着力推进党员发展等党务工作开展。

3. 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健全问题

1)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围绕增强党性、促进履职、帮助进步的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班子成员分管的工作,讲真话、指缺点、提批评。2018年9月12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就巡察反馈存在问题进行深刻自我剖析、检讨,作严肃的自我批评,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批评,班子成员同时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直面巡察存在问题,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每年度开展2次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战斗性。2018年9月21日召开局支部下半年组织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会党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开展诚恳、直面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落实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及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有关规定,按照要求将支委会、支部大会、党课分开记录,并做到开一次会,记录一次,及时规范,切实整改落实到位。②不定期组织对下属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基层组织活动规范开展。

3)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即知即改,纠正党费收缴不规范做法,加强党费收缴管理,每月按时缴交党费,并按月开具发票。

4. 关于党建材料存在时间倒置、笔误等现象问题。

1)学习记录、工作计划时间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加强党建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及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及图片收集,在每次的学习会、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等支部党建活动后及时记录、收集图片、整理归档。②强化党务工作学习、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2)党员民主评议材料收集不完整。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加强党建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同时对民主评议有关材料收集进行核实、修正,切实整改到位。②每年度民主测评结果及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并做好归档收集。③强化党务工作学习、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3)党员公开承诺材料出现错别字。

整改落实情况:对错别字进行修正,举一反三,加强支部对党员上交材料的把关,已在局机关支部大会上就该问题通报全体党员,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部分材料出现笔误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对材料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跟进对材料笔误等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强化党务工作学习、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5.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问题。

1)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①即知即改,对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记录错误的事项等进行修正。②及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避免出现记录错误现象。③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材料,严格审查入党材料,严把审核关。

2)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①紧紧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认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中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考察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以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四个阶段工作要求发展党员,严把“入口”关,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②加强对新任党务干部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加强对下属党支部检查指导,党委书记带队,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委办主任参加,专门组织到烟草等支部检查指导党建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 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紧反松。

整改落实情况: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年初、年中、年终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一把手”履职不力。2015年出现原主要领导违反廉洁纪律案件。对党组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基本没有开展廉政谈话,也未督促党组其他成员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关于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委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在2018年9月组织开展党组成员、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谈话提醒工作。

3)抓廉政教育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加强干部间学习交流;结合实际,聘请专家开展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组织传达学习典型案例通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2018年10月19日,召开掀起“大学习”热潮活动推进会,邀请泉州市纪委委员、原泉州市监察局副局长林振约同志作最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结合实际案例,给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纪律教育党课。

4)廉政防控工作不规范。多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高度雷同。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干部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能和业务工作实际,再次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管理工作,重点针对岗位、科室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5)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好干部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强化干部法纪意识,引导正确处理个人经济事务。②对造成工作失误的干部本着“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原则,严格批评教育,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 关于内部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1)未出台专项资金监管制度,资金申报、审核、拨付、使用等环节廉政风险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7月制定的《南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企政策项目网上公开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南经信〔2017〕177号)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出台《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惠企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项目申报、审核、拨付、使用等流程作出明确要求,切实防范廉政风险。今后我局将在项目申报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拨付、使用等环节监管。

2)考勤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巡察期间反馈意见,为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提高机关效能,局机关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2018年5月1日起日常考勤采用面部识别机器考勤,由专人负责管理,考勤情况每周、月在局办公微信群进行公示,考勤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评。

3)食堂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食材配送日常监督管理,完善相关票据手续,规范日常管理台账。自2018年8月份起,每月公布食堂收支账目,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4)出国(境)证照管理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科级以下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目前局科级以下干部共办理出国(境)证照11本,已全部交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科级干部的已全部上交市委组织部管理。

3. 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严格问题

1)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有待加强。2013年以来,派驻组没有自办案件,只开展1次谈话提醒,未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第一职责,提高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一是强化政治监督;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三是扎实开展谈话函询;四是加强案件查办力度。2018年以来,开展谈话提醒8人次,谈话函询3人次,党纪处分4人,进一步发挥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2)对违法党员没有及时进行党纪处分。

整改落实情况:①前往公安机关调取并复印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相关资料;②依据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对其立案进行相应的党纪处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 关于 “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公车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公车改革要求,目前局未保留运行车辆,公务出行按要求统一通过“南安出行”平台预订。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规范机关事务管理。

2)调研规划流于形式。水暖厨卫、机械装备2份千亿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缺乏实际指导意义。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改进产业发展调查研究,提升经济运行研判能力水平,在2016年11月牵头制定的《南安市水暖厨卫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等六个“路线图”工作基础上,明确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定位,进一步厘清思路,明确目标;并在后续执行推进过程中,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进一步优化修正,切实发挥产业规划的指导性作用,确保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 关于“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1)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公务接待存在未附公函、接待人员具体名单、消费清单及陪餐人数超标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由于单位财务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业务衔接不够到位等原因而导致的账目不够规范问题,我局自2017年起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强化接待审批,规范接待标准,严格经费管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局机关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人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超范围支出会议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在2016年元月我市举办的“南安泛家居联盟体验研讨会”中,由我局承担负责并在单位经费列支的部分邀请嘉宾的食宿费用问题,加强与市政府办的沟通协调,提出建议在今年的泛家居主题活动通知文件中明确费用支出负责方,规范活动开支。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规范经费支出管理,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再次组织对此类问题进行自查,并将问题及时函告活动的组织方南安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督促要求活动代理方福建世博展览商务有限公司规范因公出国(境)产生的住宿、交通等具体费用票据的提供;同时,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教育管理,严把费用报批审核关。

4)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按照公车改革要求,局里已不再保留运行车辆,公务出行统一通过“南安出行”平台预订。针对驾驶员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公车管理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规范机关事务管理。

3.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违规发放信息报送奖励;职称评审费等。

整改落实情况:①信息报送奖励方面。自2017年起,已停止发放信息报送奖励;并已按要求责成相关人员将之前相关部分奖励退缴财政。同时,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制度,将日常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单位绩效管理,以绩效管理形式规范信息报送要求,调动干部写作积极性,促进干部成长,加强政策宣传,服务企业发展。

②职称评审费方面。加强对本局所承担的全市工程经济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管理,落实泉州市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2016年8月19日联合下文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泉财行[2016]508号)要求,对考试评审等劳务费用进行规范,对文件印发之前未明确已支付部分全额退回汇缴财政账户,同时对任职已到期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换届。

4. 关于向国有企业转嫁费用问题。

违规在供销公司列支局机关聘用人员工资、奖金及解聘驾驶员安置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理顺编外聘用人员使用及经费支出管理,根据2018年3月市人社局核定的编外人员名额,落实《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7265)文件要求,现我局7名编外人员全部按要求纳入管理,统一由市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管理使用。解聘驾驶员安置费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 关于违规用公款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问题。

违规在行政、工会经费中列支非本局干部职工及亲属的问丧费。

整改落实情况:落实《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7]18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及行政经费支出范围及标准,完善局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费用支出管理。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 关于干部任免议事规则材料不一致问题。

2015年12月制定出台的局党组干部任免议事规则(试行,其制定依据却为2017年的文件。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纠正相关文件印发错误,严肃规范文件制订印发,加强文件印发核对,确保文件制订印发正确规范。

2. 关于党管干部意识淡薄问题。

1)未按规定以党组名义任免干部。干部任免文件使用市经信局的文头、文号。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中组发〔2016〕29号),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肃、规范文件印发。同时,对相关经办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要求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自身业务素养。

2)干部任免未经党组研究。2015年股级干部任免未经局党组研究就正式发文任免。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制定《中共南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南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干部任免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南经信党组〔2018〕16号),加强干部任免事项规则落实,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要求,规范相关会议记录。

3. 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

1)违规任命非正式职务。未按“三定方案”设置的正式职务和机构来任命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委办[2015]43号),严格岗位设置和人员任用,加强行政编制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考核材料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纠正材料错误。严格履行干部任免程序,加强干部学习教育,严肃干部考核工作,抓好干部考核材料汇总审核把关。

3)违反回避原则。2017年3月研究股级干部任免事项,当事人未回避。

整改落实情况: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中组发〔2016〕29号)有关党组研究讨论人事回避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人事任免工作。

三、巩固提升,履行主责主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担当有为促发展

目前,在市委巡察办、市委联动交叉巡察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下阶段,我局将持之以恒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的巩固提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促进党的建设上新水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后续整改不放松。坚决打消一切“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心理,始终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统筹落实,盯紧看牢,抓紧抓实,跟踪督办,巩固成效。

(二)主体责任不落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并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讲规矩守纪律意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提振干部精气神,力促担当有作为。

(三)长效机制不反弹。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从制度机制入手,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研究制定打基础、固根本的整改措施,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扎牢制度篱笆,构建工信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四)统筹推进不失衡。积极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工信改革发展相结合,加强服务企业发展意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南安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6382226;通信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彭美路131号,邮编:362300;电子邮箱:najm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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