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8-08 09:43

8月6日,南安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康美镇团结村村委会原副主任曾智生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8年1月18日,曾智生通知包片帮扶贫困对象曾某某领取产业扶贫资金8000元。当晚,曾智生到曾某某家中以该笔扶贫资金是其帮助申请且有一部分是他人所有为由,从中骗取4000元给予自己叔叔(系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2月21日,得知镇纪委前往曾某某家中入户访查,曾智生电话通知其叔叔退还相关款项。2019年6月5日,曾智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要求,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啃食群众获得感,损害干群关系,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实际行动将脱贫攻坚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二要强化职能作用。各扶贫职能部门要深化落实扶贫领域精准监督“1+X”工作机制,坚持将“1+X”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职能监管在扶贫领域发现问题、收集线索、推进工作的重要作用。三要推进在线监管。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要求,抓好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高效优质运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日常监督、挂钩监督、派驻监督、入户访查等有效办法,切实发挥压实责任、维护民利、精准监督的作用。四要加大查处力度。紧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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