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9-11 17:26

9月10日,南安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石井镇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傅玉龙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期间,时任霞美镇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傅玉龙多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产生费用共计7417.47元。2018年7月,傅玉龙主动交代其违纪行为,并退缴相关费用。2018年11月,傅玉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安市水头供水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黄明教违规操办其女儿婚宴问题。2018年2月23日,黄明教在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备的情况下,大操大办其女儿婚宴,摆设宴席共80桌。2019年7月,黄明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后,反映出在高压反腐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 “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仍然存在。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继续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坚决克服工作上的“疲劳综合征”,扎实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做深做细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四风”问题;要紧盯中秋、国庆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充分发挥“1+X”监督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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