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9-26 15:2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821日至914日,市委巡察组对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217日,市委巡察组向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强化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会后随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巡察反馈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中共南安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明晰责任,狠抓整改。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点环节,按照“四个亲自”要求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切实负起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指导好、抓好分管领域整改,确保整改立见成效。局党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头带领分管的党组织、科室(单位)认真对照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措施,逐项整改落实。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作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整改期间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问题。

(四)举一反三,巩固提升。局党组坚决立足治本抓整改,切实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果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整改期间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研究出台《南安市水利局机关管理制度》、《水利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10项制度文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小,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同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凝神聚力、狠抓落实,为实现南安市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够强,政策措施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局党组于201812月通过中心组学习,加深了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系统治水理念的深化和理解,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等形式,研究部署各项重大水利项目的统筹推进,在晋江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整治、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水库(闸)除险加固、水土流失治理、侵占河道等方面,真正体现和遵循自然规律,通过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对水生态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把总书记治水思想真正贯彻落实到我市水利改革发展中。

2)针对“防洪体系建设滞后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安排河道防洪体系建设,投资4.79亿元,实施8个堤段河道防洪建设,新建堤防总长24公里;投资4.63亿元,实施19个中小河流整治项目,新建堤防78公里。

3)针对“侵占破坏河道和盗采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河道巡查管理能力,依托南安市河流管养中心,每周至少1次无死角巡查,全面提升河流巡查管护能力;通过设置监控“天网”,在河湖水事违法行为易发地段设置120个视频监控点位,监控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活动,减小巡查死角,提高执法效率,震慑水事违法行为实施者;开展专项整治,与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先后组织46次集中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00多人次,重点整治侵占河道违法搭盖、侵占水域岸线、非法洗砂采砂等行为,共拆除设河违章建筑700平方米,清理弃土弃渣6000立方,取缔非法采砂点1处,整改“四乱”点71处。石井苏内水库库区的非法洗砂行为由国土部门立案查处,设备由石井镇联合国土、水利等部门拆除取缔。

4)针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视不够,执法处罚惩戒力度偏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水土流失现象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水土流失监督执法,在全省率先开展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的监管的试点,通过天上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调查与地面现场复核相结合,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地表扰动情况进行监管;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与林业、自然资源、农业、交通等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充分整合各部门的项目和资金,按照“先易后难、集中整治”的原则,通过林草措施和工程措施的紧密结合,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斑,争取到2020年使我市的水土流失面积下降到40.2万亩,流失率下降至13.5%以下,完成省、泉州市下达给我市的任务;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六进”活动,结合水土保持日等广泛开展宣传,切实提高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近年来,我市水土流失呈现出“流失面积减少、流失程度减轻”的良好格局,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

2、关于“议事决策机制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2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厘清党组和局务会研究范围,严格会议程序和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南安市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规范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监督制度和决策机制,强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加强集体领导,规范权力运行,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三是按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学习分别建立会议记录并落实专人负责,要求完整、真实反应会议实际情况,做到会前有交流、会上有讨论、会后有记录。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议题,规范存档,确保会议开出质量、开出成效。

3、关于“破解难题责任担当不够,协调化解矛盾能力不足”的问题。

1)针对“重点项目工程推进不力,解决困难措施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成立重点项目攻坚小组,由局领导分别对应挂钩4个乡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担当意识,努力履职尽责,对重点、难点、热点工作,落实责任到岗到人,认真做好项目报批、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乡镇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加快推进水利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晋江防洪工程、“两溪一湾”工程、中小河流整治项目。

2)针对“精准扶贫项目社会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于7个完工未能供水项目:柳城、美林、霞美等3个项目,督促施工单位采取逐村整改的方式进行整改,具备通水条件,目前已通水。仑苍镇项目,通过配套配水管及入户管和水源建设,目前已通水。翔云、诗山、东田等3个项目因配套的镇自来水厂尚未建设,无法供水。目前,翔云镇已完成水厂建设,具备通水条件,已通水;诗山镇第二自来水厂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前将具备通水条件;东田镇已取消建设东田自来水厂,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原则上同意供水方式改为由市自来水公司供应,下一步将着手管网建设等前期工作。对于已开展入户但入户率还不高的项目:要求项目业主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饮水安全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与自来水公司协调,在开户手续、费用上给予群众更大的方便,安装服务上要加快进度并提高服务质量。2017331日,实际解决农村农村饮水户数29182户,入户率为40.68%,通过整改,截至目前,新增户数16154户,入户率为63.20%

3)针对“主动担当履职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涉水规费征收管理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涉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征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力度,组织开展全市涉水规费征收管理专项行动,加强监督指导,依法依规开展规费征收管理,联合有关乡镇(街道)采取电话、挂号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取水户限时缴纳水资源费。三是严格欠缴执法处罚,对拒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取水单位依法予以罚款,并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巡察期间对欠收的水资源费26万多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4)针对“未能有效解决后桥水库巡库工作难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以全面实施“湖长制”为契机,充分调动库区周边村(居)共同参与“同护一方水,共建生态库”活动的积极性。由于后桥水库不能配套巡库车辆,管理处一般采用个人车辆每三天巡一次库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效解决巡库工作难点。

4、关于“系统党委督促指导党建工作不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政策宣讲解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水利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包含考勤、自学、调研、督学、通报、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深入落实《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2019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每周一例会学习日”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学习时间,并加强交流讨论。二是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向全体干部职工印发学习材料,人手一份,结合局机关每周一例会开展三十讲“每周一讲”的学习;同时邀请泉州市委宣讲团老师等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举办水利系统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微信答题送流量活动。深入学习《宪法》、《新党章》、《监察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并撰写心得体会。邀请资深律师为水利局全部干部职工讲授《宪法知识讲座》,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宪法》。三是党委要求各支部紧密结合党员干部个人思想、岗位职责进行理论学习,杜绝学习不主动、不认真、照搬照抄现象。针对笋塔水库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存在照搬照抄、表述不准确和个别党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体现其学习已经废止的《准则》内容的问题,党委书记对笋塔水库党支部书记和相关党员进行谈话,明确提出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要求各支部加强党建业务学习。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针对2017年度党组和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问题,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中特别注意将党组和党委的对照检查报告内容区分开来。二是组织各支部书记和委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系统7个支部均于2018年底和2019年初各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系统党委联合市直党工委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督查,实行“每月督查一支部”,主要检查各支部是否按规定次数召开组织生活会,是否有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会议纪录,督促各支部以正式文件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三是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分管领导之间谈心以及局领导与局直属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谈话,每半年开展一次,开展谈心谈话13人次,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3)针对“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对下级党组织的换届管理工作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强化“四个意识”,强化对支部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支部2019年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相关规定进行,做好换届准备工作,下发换届工作的通知文件,成立换届筹备组,撰写工作报告,确保9月份完成所有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对各支部换届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支部及时按要求、按程序进行换届,并加强指导工作。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掌握不牢,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以“三会一课”、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下乡调研为载体,开展学习教育,经常性谈心谈话,统一班子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确保领导班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今后局党组将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在党内通报、1次专题学习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并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二是强化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计划、人员、学习范围等事项,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重要读本;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意识形态研判机制、互联网管理机制,强化对新媒体、新平台的研究和使用,加强对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的研究,不断扩大局党组意识形态宣传覆盖面。

(二)党的建设抓而不实,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

6、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1)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系统7个支部2013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再清理,清理过程中发现2个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支部党员加强新党章的学习,严格按照逐月收缴方式收缴党费,切实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二是文溪水库党支部经认真核对, 2018年党费登记表显示494元系打字打错,已更正为454元;一名党员因组织关系转接漏交4个月的党费,已于20191月份补交并上缴。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定期检查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完善。二是严格要求各支部按规范开展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系统7个支部均顺利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开展党员自评互评,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确定评议等次。

3)针对“党务公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及有关党内法规,加大力度落实《南安市水利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基层党建“每月一督查”开展党务公开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以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水利资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水利工程招投标、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水土保持、评先评优等方面为重点,结合定期的基层“党建督查”开展党务公开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并督促推动整改。经检查,目前7个党支部全部设置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基本做到规范、及时、全面。

7、关于“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

1)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科学制定2019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三会一课”、党支部集体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题教育相结合,采取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专题辅导、研讨座谈等多种方式,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各支部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会上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党委督促各支部落实“三诺”开展到位,严格落实每季度定期汇报践诺情况,按要求开展党员自评、互评、民主评诺三个环节,开展群众测评工作。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党建业务培训会,7个支部的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党委书记在会上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的具体内容、次数要求、记录规范等,完善记录八要素。个别支部电子版打印的会议记录补齐记录人、召集人签名,完善记录要素,做好存档保管。二是201810-12月、20194月的月底对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工作进行抽查督导,对不规范的地方及时给予指导,对没有按规定完成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向党委报告整改情况。三是创新工作方法,运用多种载体,激发党建活力。依托“互联网+党建”新模式,运用公众号、微信群、党员e家和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宣传党建工作,增强“三会一课”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8、关于党员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各个环节的管控和审查,规范程序步骤,严格审核把关。二是系统党委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7个支部均能够按程序要求发展党员,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正确、材料完整、手续完备、符合标准。

2)针对“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巡察组意见立巡立改,一位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已整改到位,并在全系统再次排查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和转出情况。二是依托“党员e家”党员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党员花名册,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9、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南安市水利局机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机关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每月通报考勤情况,对违反机关管理制度的,将严格给予处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二是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现已将水利系统工作人员有关出入国(境)证件收交各单位统一专人保管,除了副科级干部和副高级职称人员上交组织人事部门外,目前各单位共收到并保管出国证件42本。同时,加强对一般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批登记,巡察以来共有1人出国报批;健全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持有证照情况和出国(境)审批情况等台账。对3名同志因私出国(境)未报批给予系统党内通报批评。

10、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研究选拔任命中层干部、推荐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在党组会上进行充分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做出决策,从动议到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从标准把握、导向树立到人选确定等各个方面,都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切实把干部选准用好。二是结合机构改革,根据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设置情况,重新梳理职责,对单位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进行调整,通过进行合理的纵向、横向调配,按照新“三定”方案核定岗位配备股级干部、规范岗位职务。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材料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各类干部人事材料,做好分类归档管理工作,规范干部人事材料管理工作。

(三)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

11、关于“落实上级要求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所有取水户延续取水许可办理。码头镇宫占水电站提出延续取水申请,材料收取人员把关不够严谨,分管领导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我局将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审批事项。

1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后桥、笋塔、坂头等3座水库管理处、西溪防洪堤管理处和市水土保持试验站违规发放奖励金、津补贴已严格按要求完成清退,由局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发放津补贴、奖励金的相关规定,加大检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2)针对“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南安市水利局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下属单位学习并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从201812月起严格规范对下属单位差旅费报支程序,明确要求出差人员报支差旅费时需附上相关文件及出差审批单。

3)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清退后桥水库管理处私车公用报销油费0.5万元,规范坂头水库定点维修及用车管理制度,局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后,要求下属单位进一步严格车辆使用管理,规范公务车洗车费、通行费、停车费等各类费用报销。

4)针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对存在超规定面积标准配备使用办公室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整改,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存在面积超标问题已按要求实行2人合并办公,并向市政府报备,已整改到位。

1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水利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机关科室(站、办)、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压力层层传导。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局党组书记带头,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下发《中共南安市水利局党组、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局党组书记每年组织1次带队深入下级党组织,采取座谈交流、随机抽查、检查内业等形式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检查,并有针对性地约谈部分负责人,提要求、开清单并及时跟踪督促整改。

2)针对“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被动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加强推动水利局建立健全水利建设相关制度,如“三重一大”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相关制度。三是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监督执纪,传导监督压力,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职责,对这次市委巡察反馈转交给驻水利局纪检组办理的10条问题线索认真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给予谈话提醒或约谈,对违纪问题坚决给予查处,已立案查处1人。

14、关于财务管理不严的问题。

(1)针对“现金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水利水电工程队、市鸿禹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泉州市晋江流域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等存在的库存现金数额较大及保管不力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现金都已全部存入相关户,由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辞退会计人员,要求今后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针对“账务报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系统各单位涉及财务报支不规范的问题已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巡察要求完成整改。二是已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作深刻检讨;对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举一反三,督促指导系统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完善各项财经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和纪律教育培训,强化审批制度和纪律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1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18185号)的要求,严格规范招标行为,并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组共同对项目招标进行全过程监管。二是加强对项目的合同管理,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或增减。三是严格要求管理单位根据《福建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1376号)、《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小型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及维修养护项目申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泉水管〔2014148号)文的要求进行项目的申报、验收及资金管理,加强对水利专项经费监管防控,规范项目资金使用,防止发生违反资金使用的行为。诗山镇政府和丰州镇政府分别滞留在镇政府账户的水利专项资金8万元、13万元已按要求拨付给相关项目单位。四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由项目现场经办人初审提出意见后报项目部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局长及市领导逐级审批签字确认,每笔项目款项支出都要提供完整的材料,严格落实项目资金支付手续,遵照财务报销制度,把好财务审批关。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财经法律法规知识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及业务水平。

16、关于“个别行政处罚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先后四次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卷宗制作及水法律法规知识等业务培训,组织人员自觉学习相关业务知识,讨论业务难点,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规范执法卷宗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执法必须依法行使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自由裁量权。三是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手段,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17、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易造成资产流失”的问题。

(1)针对“租金未及时收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后桥水库水产养殖承包经营款20万元已被追回并汇财政专户。今后,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期限收缴国有资产出租租金,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针对“防汛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专人对防汛抗旱物资仓库进行全面盘点,确保帐实相符,对未登记出入库的70套防火水鞋、雨衣、雨伞等物资补充登记入库。二是进一步细化物资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明确仓库专人管理,物品出入库时,登记填写清楚、完整,用途填写明确,达到可追溯性三是严肃物资出入仓库的工作纪律,未履行审批手续,严禁物资擅自出库,完成出入库后及时整理手工账本和电脑台账。

18、关于“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南安市水利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对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品采购、公务接待,整个流程都有详细、严格的管理规定,统一开支标准,安排好预算资金,强化财务收支管理,保证机关食堂运行的公平和透明;做好用餐人员记录和收支流水账,对每日所需的食材进行逐级审核,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用餐补贴标准,按每人次每天12元的标准按实予以补贴,建立台账明细管理机制,健全机关食堂管理监督体系。

19、关于“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重新修订并严格执行《南安市水利局机关工会慰问制度》。二是水利局、文溪水库、西溪防洪堤工会已停止列支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各单位工会补收2017年、2018年会员费,从2019年开始严格按照工会规定对所有工会会员按收费标准收取工会会员费。

20、关于“超范围计提公积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笋塔水库管理处在201712月至20187月计提公积金时,误将年终一次性奖金6000元计入每月缴纳公积金基数中,从20187月起已完成整改;坂头水库已将20171月至20186月超范围计提公积金共计5346元,于2018111日已缴入单位银行户,今后将严格按照南政办〔201616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中尚有“存在未按照‘三定’方案核定岗位配备股级干部”等问题仍未全面整改到位,我局将加强跟踪督促,继续推进问题的整改,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关于“存在未按照三定方案核定岗位配备股级干部”的问题。

未全面完成整改原因:由于工作任务繁重,“三定”方案编制不足,大部分干部都是事业混岗混编人员,担任股级干部也大部为事业人员,考虑到各科室人员调动的工作衔接问题,一时间难以迅速调整。

整改措施:结合机构改革,根据水利局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设置情况,重新调配并按要求任用股级干部。

完成时限:201912月。

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改,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两个责任”,强化“四个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敢于顶真碰硬,更加高效、廉洁地推进我市水利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全面整改。切实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严格监督检查,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查摆,彻底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同样问题回潮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方案和时间节点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一步细化措施,持之以恒深入整改。

(二)增强责任担当,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巡察意见建议为指引,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定不移、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切实增强局党组的核心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

(三)巩固整改成效,建全常态长效机制。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立见实效。

(四)强化成果运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全力支持与配合市纪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本部门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市水利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6382781;通信地址:南安市普莲路204号,邮政编码:362302;电子邮箱:nassl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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