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城市建设为民底色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0-04-30 16:30

近日,陕西省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止脱离实际造景造湖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要深刻汲取“秦东水乡”和脱离实际造景造湖问题教训,严禁违背自然规律和城市发展规律,不认真调研就“拍脑袋”决策,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做好城市建设工作,关键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近年来,不少地方大力优化市政基础设施、改造老旧小区、改善公共空间环境,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落实在城市建设的各个环节。

但也要看到,仍有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偏差:有的贪大求全,透支财政搞建设;有的盲目上马项目,不顾实际生搬硬套;有的标新立异,罔顾群众感受另搞一套。不调研考证群众的真实所需,只求恢弘大气的感官冲击,这样的工程成了盆景,留下了光鲜的面子,失掉了民心的里子。

种种问题的产生,根源在于城市建设决策者。从浅层次看,可能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或间接谋取私利。但说到底,是宗旨意识的淡漠和政绩观的错位。忘记了城市建设的宗旨,忘记了把人民满意放在第一位,就很容易被眼前的利益、靓丽的“面子工程”遮蔽双眼,造成浪费公共资源、破坏城市文脉和肌理、恶化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此次陕西省出台的《意见》将规范细化到“城市出入口建设”“景观亮化工程”等细节,可以说是用硬杠杠为错位的政绩观戴上了夹板。

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推动城市建设,要以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前提。在决策拍板之前,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多走走大街小巷,多听听街坊邻居的意见建议,看民生所需,急民生所急,通过精细的调研和考证,把脉城市发展的真正堵点和痛点。在具体的实践中,要远离“粗放式”的造城观念,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城市,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立足于改善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致力于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用一任接着一任干的韧劲与定力,一步一个脚印建设好城市。(吴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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