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1-10 15:1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5月13日至6月6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0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作为“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党组书记王德富为组长,局长侯强辉为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站、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分析,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分管领导、各科(站、所、中心)的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研究制定《中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局党组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科站负责人分类分项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三)抓好督促落实。对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逐条盯紧抓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局党组多次召开碰头会,研究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加快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责成重新整改,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的进行约谈,问责问效,确保精准施策、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落实“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存在失位的问题。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局党组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节奏上合拍,以党组的“堡垒”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2)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履行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做到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都经党组研究、确定,对党组会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3)针对局党组会不严肃的问题。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局党组会议专用记录本,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另设会议记录本,增强党组会严肃性。局党组会议与局务会分开召开,规范会议记录,非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均不在党组会上讨论、记录。

(4)针对对大宗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较大问题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及时组织对下属单位及有关乡镇资产进行摸排,进一步厘清有关资产管理问题,就相关乡镇畜牧兽医站固定资产问题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切实加强管理。

2.关于“四个意识”不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中央一号文件及上级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视不够的问题。将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之一,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的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我市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计划,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2)针对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坚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责任不摘,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督促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针对交叉巡察发现的260个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开展财政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及时督促乡镇(街道)用好扶贫资金,帮助贫困户选好产业项目申报,提升带动脱贫效果。

(3)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不快的问题。针对工作进度慢的问题,加派人手、加班加点,已甩掉在全省落后的状况,完成21个乡镇(街道)的“回头看”自查整改,11个乡镇(街道)正组织农户签订合同,2个镇基本完成合同签订,7个乡镇(街道)正在进行内业修改。

(4)针对生猪肉供给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加快新定点屠宰场建设,对我市6家在营定点屠宰企业开展日常巡查,严打私屠滥宰,出动执法次数260次,执法人员1456人次,联合执法180次;立案48起,罚款41.3万元,移送公安1起。

3.关于思想堡垒不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落实落细的问题。组织学习关于新兴媒体导向管理、意识形态阵地报备和新闻舆论工作等方面的有关文件,修改制定《中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工作责任的有效落实。

(2)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积极推广“学习强国”App,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十九大报告、学党章党规、学重要书目,组织集体学习10次,开展专题研讨8次,开设专题讲座2次。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开设专题讲座2次,撰写各类调研文章5篇。

(3)针对意识形态相关文件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体例相关文件,要求局办公室把好文件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和格式关,加强拟稿、审核、校对,确保意识形态文件规范严谨。

(4)针对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已就相关乡镇存在的改革不够到位问题,责成相关人员整改到位,乡镇畜牧兽医站均已将经营性职能分离出来,今后我局将加强对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监管,由新组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强化日常巡查,定期组织人员明察暗访,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待加强方面的问题

(1)针对日常廉政教育抓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2019年累计在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上开展廉政教育7次,有效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

(2)针对未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问题。就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分层次、全覆盖开展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站谈,并由局党组和纪检监察组同9位因机构改革新任命的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中廉政谈话,对3名拟提任股级的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教育。

(3)针对层层传导压力只流于“责任状” 的问题。对2017年未对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的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办法,2019年年底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对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4)针对局党组对“三转”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执行“三转”有关规定,加强日常业务工作的自我监督,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各项工作,凡是业务工作监督和过程监督均由局党组组织,不安排纪检监察组参与,对市纪委下发给纪检监察组的文件,严格按规定及时送纪检监察组处理。

2.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就相关干部在机关效能及违法行为等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该同志表示今后将遵纪守法,经核实,该同志出勤情况较前有很大改进;针对该同志的违法行为,已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2)针对监督覆盖面不够全面到位的问题。已就3名动物协检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与其中2名情节严重的协检员解除聘用关系,对情节较为轻微的1名协检员予以扣除绩效工资并要求其做出深刻检查。先后两次利用全市畜牧兽医工作会议通报了该事件,以起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的震慑作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协检员的教育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1)针对公车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就存在未附明细清单、审批不规范和未对报废车辆进行核销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车审批流程。

(2)针对违规发放补贴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在基层艰苦岗位津贴方面,责成相关科站立即就存在的违规行为整改落实到位,违规发放的基层艰苦岗位津贴10020元已经于8月28日前全部清退到位。在村级农技员防疫员补贴清退方面,全市有75名村主干兼任村级农民技术员,已有70名村主干退回领取的补贴资金22.8775万元。

(3)针对费用支出把关不严,存在虚列支出嫌疑的问题。经核实,反馈意见中提及的烟酒行经营范围有包括茶叶,不存在虚列支出问题。另外,责成5个乡镇的畜牧兽医站就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4)针对未认真落实干部职工操办婚庆报备制度的问题。严格执行《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对请婚假未报备的干部职工(具体人)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干部职工学习大会组织对文件进行再学习,不定期在会议上进行强调,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倡导婚事新办、婚事简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婚丧喜庆报备,不得违规超标,并及时将报备表送办公室和纪检组存档。

(5)针对违规报支相关费用的问题。我局已责令相关人员按照规定退还违规报支费用。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范围报支费用。

4.关于项目实施管理不够全面的问题

(1)针对互联网+智慧农业平台未如期完工的问题。该项目因系统软件运营调试未达到建设要求,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未能根据中标文件及协议如期完工。我局将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抓紧完善平台设计,按设计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投入运行使用。

(2)针对农机补贴项目整改期限过长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组织工作人员重新备份8份人机合照,均整改落实到位。今后我局将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防止再次出现此类现象。

(3)针对有机肥项目验收制度未落实的问题。首先,对2015—2019年实施的福建省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应用项目进行验收,15家项目企业和2家肥料供应商符合要求,程序规范,票据齐全,项目按规定要求全面完成。其次,经核实该经营主体每年都施用大量有机肥,有机肥施用无真实性问题。第三,承担有机肥实施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已根据要求提供有机肥施用照片,商品有机肥补助项目严格按照我局印发的文件组织申报,补助对象符合条件。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行政执法管理不严的问题。已就39宗案件大部分没有整理完整、罚没(暂扣)无出入库管理登记台账、处罚标准不一、案卷卷宗不完整和未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进行复核等问题,督促农业执法大队整改到位。

(2)针对修缮工程手续不完整的问题。已就存在的手续不完整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补齐相关手续,规范修缮工程项目建设,并于今后严格把关,确保验收、预算和施工程序规范。

(3)针对药品出入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就物资出入库验收手续不齐、红火蚁防治药剂未登记等问题,责成相关科站整改到位,并于今后完善签领记录、入库验收和物品登记等手续。

(4)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针对基层艰苦岗位津贴签领不规范、票据报支不规范的问题,责成相关科站立即整改,提供佐证材料,退回报支款项31元。关于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经核实,该方案经省业务部门同意后实施并列支。关于八月湖往来帐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该项目已由审计局组织进行工程审计,因上级补助资金未到位暂时挂帐。

(5)针对专项资金申报审批不规范的问题。规范专项资金申报审批,局党组定期召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对项目资金提前研究讨论,严格落实项目申报、公开公示、投资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落实相关环节责任。从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审批拨付、监督检查等环节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6)针对农机站资产出租不到位的问题。关于未按规定开具租金税票和缴纳税费的问题,经核实农机站在缴纳税费时,是根据各租户交完租金情况向财政局申请税费总额后,向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因此缴纳税款有一定时间差。我局已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租金管理,按合同约定及时开具租金税票和缴纳税费。另外,关于漏开租金税票和漏缴税费的问题。农机站对2013年以来店面出租纳税情况进行自查,漏缴租金税费已补缴完整,整改到位。

(7)针对农科所和区划办超标准报支的问题。已责成区划办和农科所就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区划办已退回相关人员培训费1120元,农科所已退回相关人员超标报支的泉州交通补贴合计13天390元。我局加强报支管理,规范报支手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报支管理相关文件报支差旅补贴,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8)针对农科所票据报支不合规的问题。经再次核实,相关的票据报支属科研项目,按相关文件,科研项目在项目预算有列支燃料费的,费用以汽车油票报支符合项目要求。

(9)针对农科所部分资产购置未及时登记的问题。已经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邀请会计核算公司的专业人员,帮助该单位申请财政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账号,并聘请专业人员对两个独立账号内的固定资产进行重新归档,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今后将规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10)针对良种繁育场报支手续不完整的问题。已责成良种繁育场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已按要求补齐相关手续。今后我局将督促各基层单位加强报支管理,规范报支手续,确保报支手续完整规范。

(11)针对康美镇农业服务中心采购未附明细清单的问题。经再次核实,该镇列支修缮其办公室购买电料配附件有相应配件明细清单。

(12)针对码头镇畜牧兽医站未附明细清单的问题。经再次核实,该款项为2014年省动物卫生监督体系项目建设项目款,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与施工方黄某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束后按要求进行工程验收并附有装璜项目结算清单明细。

(13)针对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资金和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未及时拨付的问题。该项目历时多年,我局经历多次机构改革,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部分项目未验收,导致部分资金未拨付。下一步,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抓紧做好验收工作,尽快拨付资金。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建设意识较弱、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等方面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已就存在的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制度不严格、党政会议合一的问题,督促各支部做好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到会人员签到以及请销假制度,并成立农业农村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选举产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支委,以统一规范离退休党员管理。党务和局务工作会议严格分开,分别研究部署,不再存在此类问题。

(2)针对第四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针对存在突击发展、资格审查不严、程序不严谨、材料不规范问题,对第四支部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在今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另外,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邀请市委组织部业务人员授课,面对面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门培训、答疑解惑,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3)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存在的未足额缴交党费的问题,已按要求督促退休党员、第一支部和第二支部严格按照标准足额缴交党费,补缴党费7元。今后,我局将加强党费收缴管理,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及时确定党费缴纳基数,确保党员党费足额缴交和党费计缴准确。

(4)针对践行“承诺、践诺、评诺”不到位的问题。针对2016年存在的承诺内容雷同、未更新和评诺测评表数量不符的问题,督促第二支部、第四支部和第一支部分别就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充实承诺内容,重新开展评诺工作,确保“三诺”工作落实到位。

(5)针对换届选举、增补委员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总支存在的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党总支严格按照程序,经党总支支委会研究,向农办系统党委请示撤销农业农村局党总支。目前,已经市直党工委批准,撤销农业农村局党总支。

(6)针对第一支部退休党员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成立中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离退休老干部支部委员会,将农业农村局现有10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全部划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并进行分工,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党员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

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等方面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好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会后整改工作。

(2)针对第一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就存在问题责成第一支部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要求各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组织生活记录,做好会议材料的归档工作。2019年12月开展的组织生活会已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支委会首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大会分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行规范记录。

(3)针对第二支部、第四支部党员民主评议不够规范的问题。已责成第二支部和第四支部就民主评议党员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第二支部已重新开会确定民主评议党员的综合评档,已要求第四支部相关人员就测评结果存在问题作出深刻检讨。今后,将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提高民主评议党员质量,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严肃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

(4)针对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不认真的问题。已就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中的错误表述及未体现党建工作的问题,责成相关领导立即整改,严把文字材料关,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文字表述;明确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贯彻落实情况、意识形态、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纳入2019年度述责述廉工作报告。

(5)针对部分会议记录多次存在主持人和记录人未签名的问题。全面排查各党支部会议记录,完善会议记录,对会议召集人、主持人、记录人缺签进行补签。截至目前,都已自查整改完毕。

(6)针对党员活动室建设、第三支部党务公开工作不上心的问题。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党员活动室相关标语和公开内容,局第三党支部党务公开栏重新设置动物防疫大厦一楼走廊公开处,并及时公开相关公示材料。

(7)针对党员活动日形式单一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利用“七一”、国庆节等节日,组织慰问困难党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开展“进企入户”大走访活动,组织党员到岭兜党性教育基地参观,组织党员观看《榜样3》等电教片。

3.关于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活力不强的问题。加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2019年通过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我局招聘新人7名;另外,加强干部职工轮岗锻炼,在股级干部任命上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2019年新提拔3名年轻干部,优化股级干部年龄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2)针对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已查阅相关材料核实,就党组会议记录表述不清、记录不全的问题批评教育相关人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命考核程序,规范记录,将集体研究干部的过程和表决结果如实记入党组会议记录本。

(3)针对股级干部任免不合规的问题。已就任免不合规的问题进行整改,免去相关人员职务,今后,我局将按照股级干部任免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股级干部任免程序。

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偏松偏软等方面的问题

(1)针对考勤制度不规范,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就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讨,全市已启动电子考勤,我局将考勤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机关建设,强化考勤管理。

(2)针对落实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对未落实出国(境)有关规定的4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办公室立即整改,对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对出入境情况,办公室及时做好出入境登记审批备案,并根据要求送相关部门备案。

(3)针对对官方兽医及基层协检员管理存在较大漏洞的问题。已责成分管领导和相关科站进行整改,并进一步探讨制定《南安市基层动物检疫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对官方兽医及基层协检员监督管理,加强对官方兽医及协检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够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对每条问题做好责任分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联合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局、教育局等单位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工作调研,在深入到户了解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的同时,了解各级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跟踪指导,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2.关于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不够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加快推进泉州审计涉及我局问题的整改,协助南安市扶贫开发公司向上级反映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电费补贴问题,积极协调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申报上级电费补贴。督促乐峰、九都等乡镇加快造福工程等项目推进进度,严格规范验收程序。

(五)深化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等方面的问题

(1)针对乡镇畜牧兽医站资产管理失位,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针对部分乡镇畜牧兽医站存在资产监管失位、管理不合规、租金问题和资产闲置等情况,督促涉及乡镇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个别乡镇待修缮后拟作为动物检疫申报点,以避免固定资产流失。

(2)针对种子管理站大量有价值的资产闲置的问题。机构改革后成立南安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51名编制,种子管理站办公楼拟作为执法大队办公场所,成功街目前未出租的9间店面将作为办公室使用。另办公楼第1间和水头镇2间店面、1间仓库于12月27日通过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招租。

(3)针对原木材公司资产处理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将安排人员与财政局国资科积极沟通,配合做好木材公司固定资产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4)针对部分采购办公用品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登记的问题。已就存在问题反馈给相关乡镇,要求将购买的办公设备逐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并将佐证材料报送我局。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跟踪督促有关乡镇完善管理登记工作。

(5)针对部分房屋资产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问题。我局已建立办公用房明细台账,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督促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和木材公司要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房屋资产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墙体裂缝、渗水漏雨,房间保护层剥落等问题及时修缮,以消除安全隐患。

2.关于生猪屠宰管理滞后等方面的问题

(1)针对新建定点屠宰厂(场)项目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加快新定点屠宰场建设,市政府已批复同意在沿海片区建设新屠宰厂,目前正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

(2)针对现有定点屠宰企业不合格的问题。经核查,我市原有14家定点宰企业,不合格定点屠宰点已经关闭,现有在营的6家定点居宰企业将于新的定点屠宰厂建成投产后逐家关闭。

(3)针对执法力量和力度不足,私宰现象日趋严重的问题。针对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2019年3月新组建了南安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有编制51人,以片区执法设置内设机构,在设置综合科之外,将南安市的各个乡镇(街道)按照东部、中部和沿海或其他分片方式来设置四个执法中队,采取主动查处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会同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执法力量和力度不足的问题。针对私宰问题,我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捣毁私宰窝点23个,立案查处未经定点从事屠宰案5起,办结5起,罚没金额2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起。

(4)针对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存在风险漏洞的问题。重新制定完善《南安市基层动物检疫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猪调运监管检疫领域自查自纠行动,并随机抽查部分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未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召开全市畜牧兽医工作会议,通报洪濑、丰州等协检员事件,要求各官方兽医进一步规范检验检疫事宜。

(六)扫黑除恶方面

1.关于政治认识不到位,破题攻坚力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调整充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强化党组第一责任,以党组书记王德富为组长,局长侯强辉为第一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就扫黑除恶领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不足和短板,提高思想认识。

(2)针对局党组推进专项斗争不够深入,个别工作停留在表面的问题。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量,局扫黑办人员充实至10人。组织开展对应知应会知识的集中学习,对农业行业重点领域强化线索摸排,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打击侵占、侵吞农村集体“三资”行为。

2.关于线索排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关于主动摸排动力不足,对2条疑似举报信访案件甄别研判不及时的问题。组织13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小组深入26个乡镇开展督导,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做好线索摸排工作。组织人员对2条疑似举报信访件进一步分析研判、认真核查,暂未发现涉黑涉恶情况。二是关于台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规范台账管理,建立每月报送制度,并进行整档归类。三是关于线索摸排成效一般的问题。加强摸排侵吞集体资产涉黑涉恶线索。加强行业监管,摸排农业生产经营、农资生产经营涉黑涉恶线索,暂未发现涉黑涉恶情况。

3.关于深挖彻查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

针对局党组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聚焦不够,打击效果不佳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责成牵头科室和相关科站进行整改,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踪核查。建立典型问题通报机制,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大会学习《省纪委监委通报六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从反面事例中吸取教训。

4.关于综合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关于指导督导不够到位的问题。建立督导问题反馈落实机制,针对反馈的在个别乡镇镇检查情况较为简单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重新摸排,从宣传发动、线索摸排、行业整治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是否存在记录不规范,人员配备不足,排查力度不够等问题,确保见人见事见问题。二是关于部分问题有所抬头的问题。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工作,在全省率先对1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进行仲裁;乡镇调解委员会调解39个案件。在农村“三资”监管方面,抓好三个试点镇的“三资”监管专项治理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有效整治,从源头上堵塞“三资”监管漏洞。加强养殖污染整治,规范养殖行为,对规模养殖场全面实行建档立卡、“一场一档”管理,按照环评要求严控畜禽养殖规模,规范屠宰行为,捣毁私宰窝点23个。三是关于专项整治成效不佳的问题。在农村“三资”监管领域。制定出台《南安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核查指导意见》,着手修订《南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修订完善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范本,制定农村集体“三资”出租发包合理指导价格,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更加完善。在屠宰领域,针对现有定点屠宰点容量有限、服务范围不广问题,加快拟规划建设的新的屠宰场的选址建设,持续严打私屠滥宰行为,2019年9月至今,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34人次,检查屠宰企业42家次,捣毁私宰窝点9个。在农资领域。加强对农资领域生产经营者有关农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的教育培训力度,监督帮助经营者完善自律制度。开展农资抽检专项行动,重点针对疑似问题农资开展检查工作,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资加大清查力度,2019年10月立案查处经营劣质农药案件1起。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不快事项

1.存在问题:仍有个别乡镇未完成自查整改工作,村级组织农户签订合同进展较缓慢,技术公司对已完成自查整改的内业修改较慢,打印合同、证书进展不快。

2.未完成整改原因:因我市确权涉及农户多,且之前基层对确权工作认识不足,技术公司技术力量薄弱,导致确权成果质量不高,需要整改的内容较多,整改工作量较大;采取每一个乡镇(街道)逐村逐组逐户自查整改,需要用工多用时较长。且在整改过程中,部分村组组织整改不积极,力度不够,导致进展缓慢。

3.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尚未完成自查整改的码头、金淘2个乡镇,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进驻整改,集中力量,采取综合措施督促村级及技术人员逐组逐户进行核实、比对,查漏补缺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督促正在组织农户签订合同书的镇、村,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农户对合同等资料进行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准确后,限期内完成由农户本人签订合同书,确保合同签字资料签订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快推进颁证工作。督促技术公司加快完善权证,以村为单位,按照整改合格一个村颁发一个村的原则,加快推进权证颁发进度。四是督促镇、村做好相关确权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确权档案资料完整。

(二)关于领取村级农技员防疫员补贴部分对象超龄且为村主干事项

1.存在问题:2013-2018年度发放的村级农技员补贴,部分对象年龄超55周岁且有的是村主干。

2.未完成整改原因:全市共有75名村主干兼任村级农民技术员,截至目前,已清退70名村主干领取的补贴资金228775元,并缴入所在乡镇(街道)财政账户,剩余5名未退回或未完全退回补贴的村主干或因人已过世、或不在岗位、或经济困难未能清退。

3.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督促相关乡镇,做好其余由村主干兼任的村级农民技术员补贴清退工作。今后将结合实际情况,要求乡镇(街道)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同时严格按规定做好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确保补贴发放符合规定。

(三)关于互联网+智慧农业平台未如期完工事项

1.存在问题:互联网+智慧农业平台未如期完工。

2.未完成整改原因:因系统软件运营调试未达到建设要求,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未能根据中标文件及协议如期完工。

3.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加强与项目中标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及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快完成系统软件在云服务器布置,加紧调试应用软件运营,加紧根据补充协议如期完工并验收,投入使用。

(四)关于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资金和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未及时拨付事项

1.存在问题: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2.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农技推广项目方面。该项目从2012年开始设计,由乡镇实施,因经办人员几经变换,加上2015年机构改革,导致一些工作衔接不到位,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无法完成验收,故存在资金结余情况。二是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资金方面。互联网+智慧农业平台未完成项目验收,项目资金未拨付。

3.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相关乡镇抓紧建设进度,并及时完成自验收以及申请项目验收。我局将加强与相关乡镇衔接组织验收,以加快资金拨付。同时,加紧与项目中标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及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沟通,加快完成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

(五)关于原木材公司资产处理和监管不到位事项。

1.存在问题:在2015年机构改革之前,木材公司固定资产委托市农办管理,对原木材公司改制后的固定资产处理没有进行监督,存在监管失位问题。

2.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原木材公司固定资产改制事宜均由国资委负责处理,部分固定资产如新华街的2-4楼因年久失修,无人报价闲置。洪濑镇原属木材公司房屋因无法偿还贷款抵押在银行。诗山镇原属木材公司房屋被占用。厦门高崎办事处两间房屋与南安供销社农资公司两间房屋同时购买,由于历史原因,现在房屋均由泉州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管理。

3.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安排人员与财政局国资科积极沟通,配合做好木材公司固定资产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六)关于部分房屋资产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事项

1.存在问题:部分房屋资产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实地查看,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部分房屋资产于80年代建设(如梅山畜牧兽医站1982年修建、英都镇定畜牧兽医站1986年修建),石混结构,已出现裂缝、渗水漏雨,房屋保护层剥落,局部有倒塌危险。这些房屋目前仍在使用中(居住或经营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未完成整改原因:梅山、英都畜牧兽医站均为80年代由原县农业局及所在地乡镇(街道)兽医站人员组织建造而成,由于历史原因,产权归属问题难以厘清,修缮处置存在困难。

3.下一步整改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强与属地乡镇的沟通协调,强化日常巡查,就存在的问题采取修缮加固、封存处置等有效措施。

(七)关于现有定点屠宰企业不合格事项

1.存在问题:我市现存的6家定点屠宰企业普遍存在选址不合理,大多位于城镇居民区或水流域附近,污染处理设施简陋,存在环保隐患;屠宰规模小,多为传统手工屠宰,集约化和机械化程度低;配套设施设备不完善,没有相应的屠宰初加工、冷链配送体系可以保障市场猪肉的合理供应,辐射范围服务区域小。我市现有屠宰场大部分被泉州定为不合格均在省里要求的关闭范围内,不适合长期承担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2.未完成整改原因:根据泉州市关于屠宰厂的规划布局,我市新建南北两处现代化定点屠宰企业。因新定点屠宰厂尚未建设,为满足我市猪肉供应,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出现定点屠宰空窗期,由现有在营的6家定点屠宰企业(经整改验收均合格),承担屠宰工作。

3.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新定点屠宰厂选址工作进度,待新定点屠宰厂建成之后,再对其他小规模的定点屠宰企业逐步关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382701,南安市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南安市政府大院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nan863827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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