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6-11 15:2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5月22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1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对照省委、市委抓巡视整改的态度、标准和做法,把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党组认真总结、反思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本着真对照、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增强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王劲松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南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关于巡察一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

(三)层层传导压力,有序推动整改落实

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召开7次党组专题会、6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1次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各科室、下属单位整改进度汇报,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针对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责任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夯实责任链条。严格实行整改进度周报制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主动查找问题根源,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完善、制定出台了《南安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南安市加快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2020-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等24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源头预防,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2020年9月30日,开展党组书记上党课专题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学思践悟的能力。党支部通过开展“三会一课”、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丰富学习方式。通过“南安民政”微信公众号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以及民政最新政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继续抓好“学习强国”平台常态化学习。2021年1月在局机关张贴《民法典》宣传板,将学习《民法典》融入日常,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

2.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聚焦脱贫攻坚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老区扶建工作。①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注重推选年富力强、文化程度高、事业心强、懂经营管理的人才进入老区村领导班子。②扎实有效推动“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行动”。不断加强宣传发动与组织协调,引导动员更多社会组织参与老区脱贫攻坚。截止至目前,全市已有29家社会组织与26个老区村牵手结对帮扶,双方将依据自身条件,围绕老区村特色优势,找准共同发展的结合点,以“一家帮一村”、“多家帮一村”的方式与老区村开展结对帮扶,探索形成共建共赢长期发展模式。在翔云镇翔云村举办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围绕“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创业、网络电商直播等内容对该村60多位农民开展培训,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才和智力储备。③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20年市民政局累计下拨各级老区扶建资金155万元,帮扶老区村项目24个,主要用于改善老区小型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发展老区特色产业,增强老区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市老促会、市老区办联合被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评为2020年度老区宣传工作一等奖。2020年12月,我市有6个村获评2020年度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其中4个为老区村。二是精准识别低保对象。①英都镇荣星村洪某为听力、言语二级残疾,其家人肢体二级残疾,全家2019年6月低保延保渐退一年,于2020年6月退出低保。②柳城祥堂李某自2012年发现患严重胃癌,一直就医调养;全家仅其妻打小工。根据上级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从2020年12月起,李某的妻子、儿子纳入延保渐退对象,保留李某本人低保待遇。③针对存量低保对象排查不够全面彻底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存量低保对象加强摸排家庭经济变化情况,结合省民政厅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在保低保对象的定期复核报告信息,严格按照省厅下发的低保工作规范,积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深入开展低保对象排查,对已经死亡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按月实行动态调整,分别给予停发、调整、延保审批,并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符合延保渐退的对象给予12个月的延保期限。二是于每月底向殡葬管理部门提取南安市死亡人口数据,并与在保低保对象数据进行比对,对已经死亡的低保对象及时给予停发,办理注销手续。2020年,我市新增城乡低保对象(含特困人员)1999人,退出1318人,确保低保对象符合动态调整的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④针对补充问题进行核查,柳城街道上都村杨某视力四级残疾,根据上级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从2020年12月起,杨某纳入延保渐退对象。

(2)针对聚焦特殊群体不够全面的问题。养老事业短板亟需补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建设33所农村幸福院。已完成建设31所,2所正在配置设施。下拨幸福院运营补助资金70万元。二是整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以码头镇、省新镇敬老院为示范点,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码头镇敬老院已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建设。2020年12月31日,我局对码头镇敬老院项目进行验收。省新镇敬老院是在原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扩建一栋三层楼,建设活动室。目前,已按照建设合同要求完成主体建设及外墙装修,内部装修由现正在运营的第三方投入建设。现第三方正在多方筹集资金建设。接待室、棋牌室、阅览室等功能室已按照要求在原有的住宿区设置完成。三是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落实《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养老机构快速健康发展,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率。目前,已下拨2020年上半年养老服务对象入住补贴51.6万元,2020年下半年养老服务对象入住补贴将于2021年2月上旬发放。全市养老机构现入住429人,较2019年底入住人数提高了31.19%。四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柳城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于2020年4月底完工。2020年,柳城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被列入居家改革试点,建设长者食堂和配备智能运动及体感宣泄系统。目前,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验收。五是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补充问题清单中,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专家和相关部门评审会,评审稿已于2021年1月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1个月,公示期后送至市政府审批。

(3)针对聚焦群众关切不够及时的问题。深化殡葬改革力度不够。康复院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摸排整治工作。①加强工作部署。2020年以来,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专题会议3次,其中集体约谈会1次,联席会议1次,针对我市违建硬化坟墓摸排整治工作进度缓慢、整治不彻底等问题进行再部署。②加强部门联动。2020年5月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整治群众出殡车辆安全隐患问题,我局利用清明节等重要节日节点,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市殡仪馆灵活采取入户宣传、宣传车、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强殡葬管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破除封建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推动移风易俗在乡镇(街道)蔚然成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则启用电子警察抓拍殡葬车辆在车顶上安装花圈、LED屏幕等违法行为,双管齐下,共同推动移风易俗和文明治丧。③开展联合整治。罗东镇维新村的违建坟墓已完成整治。2020年12月1日至7日,我局联合资源局、林业局、城管局、文体旅局,分3个督查组对全市进行督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快整治,丰州镇已拆除新建坟墓两座,洪濑镇拆除“二重葬”坟墓一座。二是督促指导市康复院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①市康复院于2020年11月23日组织开展医保政策知识培训,解读医保相关政策,再次强调医疗服务协议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的掌握及医保管理工作职责,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②制定奖惩措施,将落实医疗管理规定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评,视情节严重情况,对违规人员实行绩效奖金扣除,屡教不改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停止处方权。③搭建沟通平台,如在院内设投诉信箱、公示投诉电话、服务中心设投诉处,对投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提升服务水平。

3.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议事规则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机制。出台《中共南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南安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南民党组〔2020〕15号),明确党组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进一步推动局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二是规范相关台账整理。要求今后重大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自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共编发2次会议纪要,并及时做好相关台账归档,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留痕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开展。

(2)针对议事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议事程序。严格落实《中共南安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三重一大”决策等各项制度规定,凡涉及全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均需党组会研究通过。二是完善相关会议记录。完善党组会记录内容,做到记录内容清晰、详细、完整。同时,按规定将会议记录整理归档备查。

4.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市民政局党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指定专人为学习秘书。二是完成年度考核。按照《2020年南安市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考核办法》,认真整理工作台账,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本年度业务工作同步统筹、同步推进。三是发挥科室联动作用。通过宣传工作交流会等形式,各业务科室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分析交流宣传计划,进一步强化了各业务科室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结合的意识,发挥相关职能科室的联动作用,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四是加强对市康复院“学习强国”平台推广运用的监督。市康复院指定专人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员,实行日通报制度,定期对学习使用人数、党员覆盖率、学习积分不足等情况进行通报,对学习进度缓慢的党员进行定期督促。已于2020年11月对相关支部党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其加快学习进度,提高学习积分。

(2)针对宣传舆论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宣传舆论工作机制。印发《中共南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通知》(南民党组〔2020〕8号)和《中共南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南安市民政局进一步做好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党组〔2020〕17号),梳理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7个领域的意识形态风险点和防范措施,调整充实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8个领域的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专班,规范了舆情应急处置程序及办法,进一步健全我市民政领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二是加强人员培训。2020年9月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民政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学习《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媒体沟通》专题讲座;11月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党政机构新闻发言人暨网络舆情处置培训班、派员参加市委举办的公文、信息、保密、国安工作业务培训会。三是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通过“南安民政”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最新民政政策和我市民政工作成效,切实提高微信公众号阅读量。

(3)针对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督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市康复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结合2020年8月26日党建工作检查,针对市康复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对市康复院相关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并形成记录。督促市康复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市康复院于12月完成2020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5. 关于推动主责主业还需久久为功的问题。

(1)针对城乡社区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社区的指导。强化社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工作,优化社区治理和民主协商,不断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经多方努力,社区经济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超10万元。二是加大社区建设力度。2020年完成了3个“共建共享”新型示范社区和1个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成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不断完善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建成“南安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面积450平方米,入住社会组织3家。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目前全市评选出5A级社会组织7家,4A级社会组织11家,3A级社会组织46家,拥有一批品牌社区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在服务社区居民、推动社区治理工作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四是推动“三社联动”机制。推动梅山镇灯光村“三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梅山镇灯光村被列为2020年省级农村社区“三社联动”试点项目。五是培育社工机构,丰富社区服务。积极培育扶持南安市尚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2020年以来,尚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社区、市直单位、学校、企业陆续开展“彩虹计划”线上疫情心理援助、涉罪未成年人“云帮教”、“守护童年 牵手共成长”暑期儿童关爱服务、安全知识体验式培训、便民普法等各类主题活动,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整体服务水平,打造高素质社区服务专业化队伍。六是创新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开展“南安市优秀移风易俗村规民约”评选工作,首次引入社工机构参与评估工作,充分挖掘社区治理创新案例,有效推进社区治理。

(2)针对农村敬老院、幸福院建设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监管力度。2020年4月,配合市财政局对2019年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进行督查,共抽查乡镇13个,发现问题29条,已全部整改。2020年,为确保农村幸福院规范运营,下发《南安市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南安市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村党支部、村委会是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督促镇、村两级对已建成的幸福院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同时,我局每年对项目资金开展跟踪检查。二是积极推动已建幸福院参与星级评定。下发《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机构参评,促进设施标准化建设。三是对柳城街道上都村农村幸福院进行实地核查。幸福院功能室分三个区域,其中:村部大楼原建设功能为老年人活动中心,一层为老人活动场所。改造为休息室、图书阅览室、南音室;石结构房主要功能是餐厅、厨房,二楼铁皮搭盖为乒乓球活动区。另一栋二层楼房的为健身室、棋牌室。核实补充清单所列问题,洪濑镇幸福时光养老院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目前正在筹集资金,拟重建养老院。项目需所在乡镇批准。

(3)针对低保安居工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成英都镇洪某基本情况调查。安居房补助款一次性拨付到位,系新的民政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已对民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促其要加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程序办理业务。二是完成罗东维新刘某家庭基本情况调查。罗东镇刘某已搬入新居。二楼以上部分系其叔叔所建。三是健全机制。针对低保安居工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安居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的审核把关工作,从2020年6月起,建立每月25日上报项目进度情况的月报制度,做好跟踪协调服务,着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此外,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已竣工的安居房进行验收,并拍照留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廉政教育。2020年12月11日到官桥镇岭兜泉州市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加强党性教育 践行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坚定了理想信念。二是开展廉政谈话。2020年12月,主要领导对其他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谈思想政治建设、谈岗位和科室的廉政风险点、并对加强廉政建设进行表态。三是开展廉政风险自查自纠。2021年1月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科室(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并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科室廉政风险防控,并建立相关防控台账。

(2)针对从严治党举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专题会议,加强工作部署。2020年7月召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对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作了回顾,研究部署2020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1年1月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措施。制定《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意识。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三是丰富廉政教育活动,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在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组织学习《中共南安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南委反腐办〔2020〕2号),针对码头镇宫占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包片干部黄小芳冒领群众低保金等问题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强调要结合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整治活动,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2020年6月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 牢记使命勇担当”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12月组织全体党员到官桥岭兜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加强党性教育,践行初心使命”教育活动等,不断深化党员理想信念。

(3)针对对系统内干部和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2020年10月23日,召开低保标准调整评定业务会议;11月4日,组织全市55名一线养老护理员参加省级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南安站)。通过“南安民政”微信公众号加大对民政最新政策的宣传,引导干部及时学习政策,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20年9月,由局领导带队分组深入重点乡镇(街道)开展组织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整治活动工作督导。整理存在疑问对象名单,下发乡镇摸排、核对家庭经济状况。三是加强对市康复院的监管。重新制定《南安市康复院药械管理工作制度》等制度,并编印成册,严格制度执行。要求今后市康复院重大项目的开展、重大资金的使用需报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时,督促市康复院对采购的医疗器械注册情况、质量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不得擅自采购未经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2. 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问题线索排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对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梳理排查;2020年12月中下旬结合低保入户等工作,到群众中了解收集问题线索。二是督促开展廉政教育。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民政局党组2020年12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官桥镇岭兜泉州市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实地教育等方式,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

(2)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偏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细日常监督。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加大对民生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全过程监督力度;围绕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并协助市民政局党组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资金项目使用等“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开展民生领域资金使用情况检查。2020年11月,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民政局、市残联,对农村幸福院、安居工程等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持续跟踪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为项目落地提供纪律保障。三是加强对市民政局的监督。督促市民政局党组针对风险岗位开展提醒谈话。四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2021年1月25日至26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市康复院2013年以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 关于专项工作成效不够显著的问题。

(1)针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线索摸排。紧盯民政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组织对2013年以来的信访件进行梳理排查,群众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新当选的村(居)委会成员的管理,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全市换届后新当选的3057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资格审查“回头看”,进一步确保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三是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持续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势力干扰基层建设、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建立了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违建坟墓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殡葬领域的规范管理。依法严格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持续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力度,确保做好“线索清仓”“行业清源”。

(2)针对推进基层减负专项治理不够到位的问题。2015年以来,局机关发文数量逐年递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控发文数量。精简发文数量,增强文件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计划性,减少不必要的文件制发,2020年以来以市民政局名义发文数为137份,发文数量比2019年的332份大幅减少。二是提高发文质量。在严控发文数量的基础上,加大对文件的审核把关力度,着力提升工作人员拟文水平,提高文件制发质量。

(3)针对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作风建设。2020年7月31日,召开南安市民政局深化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中共南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党组〔2020〕8号),进一步切实把理论学习与转变作风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担当精神和服务意识。二是加大培训力度。2020年9月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民政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学习公文处理等内容;11月派员参加市委举办的公文、信息、保密、国安工作业务培训会。三是提升工作前瞻性。做好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全面统筹谋划2021年的工作,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前瞻性,为“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发展开好局、迈好步,从源头上避免文件临时补造现象。

4.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1)针对公车管理失之于宽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目前仍在使用公车的单位(市社会福利中心、市康复院)指定专人做好列支车辆维修、加油等事项明细归档,严格执行经费报销制度,及时做好使用登记,做到留痕管理。针对补充问题清单反馈问题,市康复院已补齐2017年汽车维护配件费审批手续。二是加强公务派车管理。严格按照公务派车程序,加强对各科室(单位)出差地点、时间、事由等项目的审核,将公务用车订单明细(省公务用车平台、南安出行)整理归档。

(2)针对公务接待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制度。经核查,工作人员填写陪餐人员时未仔细核对和审核,陪餐人数实为3人,已修订为3人。对补充问题清单中的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核实整改。市康复院已补齐2013年7月茶叶单价及数量明细,已退回违规发放的挂历和台历金额。规范公务接待餐费报销程序,报销前核实接待人数、陪餐人数、餐费等相关信息,报销手续应完整,否则不予报销。二是强化纪律意识。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泉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委办发〔2016〕14号),把好报销审批关,绷紧纪律之弦,严防在公务接待等方面产生奢侈浪费行为。

(3)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整改。局党组组织对市康复院设置的津补贴逐一梳理,查找相应文件依据,根据津补贴的不同情况,确定清退款项,并按要求清退。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对市康复院领导班子进行批评教育,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三是规范津补贴发放程序。要求今后发放津补贴,财务人员应及时咨询市人社局和财政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做好审批备案和相关台账整理,自觉接受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同时,针对补充问题清单所列问题,清退重复计算补贴等违规发放补贴。

(4)针对超标准报支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强调落实差旅费报销等相关制度,提高财务人员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财务人员对出差人员的报销严格按照《泉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审核出差地区、出差时间、出差事由、报销金额等事项,严禁因审核不严造成超标准报支。三是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经核查,市民政局参加的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基层社会治理专题培训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至2017年4月22日,合计住宿6天,超标准每人多报190元共计380元已退回。市康复院退回超标准报支的费用共98元,分别是2018年7月超标准报支南平出差一等座费用8元,2016年12月报支11月8日、16日、22日的下乡补贴90元。针对补充问题清单所列问题,市民政局清退多报销款项;对护工时间进行核实,补齐离职补偿相关依据。市康复院清退违规报销的补贴。

(5)针对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7月市康复院对面积超标的办公用房按规定进行整合。要求市康复院今后严格遵守办公用房规定,并做好报备工作。

5. 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较大漏洞的问题。

(1)针对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英都镇坂头村2019年6月收到泉州市老区专项资金3万元拨付使用情况:经核查反馈,该笔泉州市级3万元补助资金2019年6月已用于支出英都镇坂头村林柄至路脚(洋山外)道路维修项目。因财务未及时入账导致账面显示资金未使用,现已于2020年11月做调整账务处理。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乡镇在工作中形成有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老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仑苍镇大泳村2019年省级幸福院补助款拨付情况。2019年,大泳村农村幸福院上级补助资金15万元。经实地走访和查看仑苍镇财政所报账凭证,截止至2019年12月,该项目实际支出15.1075万元。因村干部未及时梳理支出情况,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未对支出情况表进行核实,造成资金结余。视频监频监控系统及办公设备30950元,已重新列支,款项改为村管理费用里的办公费和其他支出。核实补充清单所列问题,英都镇坪山村幸福院、柳城街道上都村2019年省级幸福院补助款均无结余。

(2)针对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殡改执法系工作经费,由局里统筹安排;福利中心无独立账户,福利中心儿童慰问款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均留在局里,用于福利中心儿童费用支出,该伙食费系福利中心儿童伙食费支出。核实补充问题清单所列的柳城街道上都村、仑苍镇大泳村、仑苍镇蕉坑村未规范列支问题,均已规范列支。柳城街道上都村原村委会周边已有蓝球场、十二项健身器材等,可与幸福院共享,未再单独添置。

(3)针对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着力抓好整改。整理好发放凭证,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28人2.31万元。二是规范资金使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将干部纳入不合规的津补贴发放范围。针对补充问题清单双拥慰问费用支出问题,双拥慰问物资系泉州预备役高炮团政治处自行购买后拿发票给市民政局报销,由市民政局直接支付给商家。补充问题清单中提到的英都镇坂头村幸福院列支问题,经核实为英都镇坪山村幸福院。英都坪山村幸福院和罗东镇荆坑村幸福院均已完成整改。

6. 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康复院内控制度。及时将病人缴交现金及时缴存银行,做到日清月结。二是加强复核制度。汇款时增设财务复核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由操作员录入报销内容,审核员再次复核后方可汇款。对汇款的手续、票据、金额等严格把关。三是健全完善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制度。对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出纳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账账相符。四是落实内部监督机制。财务科负责人每月对会计与出纳核对的账目进行再次审核,并上报分管领导。针对补充问题清单所列问题,核实相关情况,清退多报支医疗费用;2017年7月11号凭证付医疗费3000元为收入的病人预交款,非支出款。2015年12月34号凭证科目归集有误,已调整账务。

(2)针对资产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福利中心、养老院护坡已通过在建工程归集。相关电脑、摄像机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未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管理。二是加大对市康复院的监督。市康复院已及时调整账务科目,做好固定资产盘点,及时登记新购置资产,张贴固定资产标签,并要求使用科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与维护。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核算准确性。针对补充问题清单市民政局、市康复院固定资产相应的折旧未冲转、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补齐2019年按月计提折旧明细。所列设备均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3)针对应收应付款挂账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核实整改。经核实,因财务和收费处未及时对账造成两者不符,经核对调整,目前已账账相符。二是核销应收款。针对医保拒付15145.82元,核对医保往来账款,在医保应收账款中核减该笔款项。三是合理使用病人低保金。低保金保障衣、食等生活费用,低保金每月存入伙食费用,所剩部分缴入低保病人医保费用。四是制定应收应付款制度。认真核对医保往来账款,对拒付医保基金进行核对增减应收账款。五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会计法》及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4)针对科目归集不正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按规定渠道列支,确保科目归集的准确性。局机关2013年7月报销机动车费164元已订正为通行费,劳务工资、值班补贴8130元已订正为劳务费,经核查,电脑3496元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因市康复院人员不足,需招收临时人员,财政于2017年9月拨付20万元至市康复院账户作为人员专项补助资金,年终冲转临时人员工资。二是提升财务人员的规范意识。要求财务人员合理、规范使用会计科目,确保科目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三是组织业务培训。2020年12月10日,市康复院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学习财务相关政策规定,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处理能力。针对补充问题清单市民政局、市康复院科目归集不正确问题,进行核实整改。

(5)针对报支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民政局相关验收报告已补齐;市康复院该笔费用经核查为财务咨询费用。进一步严格执行报销管理制度。在报销过程中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查报销材料,审计要附有审计报告,预算费用要附有预算表,验收附有验收报告等报销材料,并严格执行报销制度,要求所附凭证内容的完整性,每张凭证经需经办人、证明人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层层把关签字后方可支付。针对补充问题清单所列市民政局、市康复院报支不够严谨问题进行整改,核实相关情况,补齐相应手续;清退市康复院超支报销费用。对所列市民政局和市康复院工会问题进行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 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党建主业主责意识。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开展2次党建专题研究,深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加强党建工作部署。2020年7月召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2020年下半年党建工作。2021年1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对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2)针对党组织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市康复院党支部党建工作。市康复院定期更新党务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记录,做到会议(活动)各要素齐全,记录真实完整。二是对市康复院开展党建工作检查。2020年8月,抽调局机关党建业务工作人员参与市政府综合系统党委办公室开展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市康复院党支部对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补缺补漏,以改促进,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2. 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相关机制。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列入《2021年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2020年12月通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形式,进一步强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二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2020年以来,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课记录,做到有党课提纲、有讨论记录,做好党小组记录,做到“三会一课”记录各要素齐全。三是规范党员签到制度。督促市康复院党支部规范“三会一课”党员签到制度,做好党员签到表归档工作,坚决克服学习活动空白、缺记录的现象。

(2)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0年12月,局领导与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学习、工作开展、廉洁自律情况。二是开好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委组〔2017〕74号)文件要求,2021年2月5日开展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紧扣工作实际,深刻查摆、剖析自身和其他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的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并建立党员个人整改台账。三是加大对市康复院党建工作业务的指导。要求市康复院强化党建基本知识学习,规范开展党建各项工作,开好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市康复院于2020年12月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学习,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水平,为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打下基础。

(3)针对党员活动方式方法创新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不断丰富党员活动方式方法,丰富党内组织生活。2020年下半年以来,分别开展了“正风肃纪,强化党员自身建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观看《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生命重于泰山》电教片,组织学习华侨精神、践行初心使命——华侨精神教育活动、观看学习《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关于民法典的几个主要问题》2次民法典公开课,组织党员到官桥镇岭兜泉州市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加强党性教育 践行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等,不断丰富党员活动形式和内容,提升党员活动吸引力,加强党员政治思想教育,深化党员教育成效。

(4)针对“三诺”工作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引导党员科学“承诺”。2020年3月引导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围绕政治学习、作风转变、为民服务等内容开展“承诺”,明确承诺内容,为更好“践诺”打下基础。二是督促党员认真“践诺”。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清单式跟踪管理,对没有按时践诺的党员及时给予提醒和帮助,引导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实际,树牢为民服务宗旨,积极“践诺”,推动政治思想建设有提升、各项业务工作有实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严肃开展“评诺”。于2021年1月开展党员“评诺”工作,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等方式,做好“评诺”工作。同时,做好“三诺”台账整理归档工作,规范“三诺”工作。

(5)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市民政局党支部党员党费收缴。及时与相关退休党员联系,追回其2018年1月-2019年3月共计15个月的党费差额,并于11月19日将差额15元缴交至政府综合系统党委账户。12月7日重新核算所有党员的党费,根据职级晋升、职称晋级及工资变化,及时完成党费清算。并做到在每月20日前将党费汇至政府综合系统党委账户。二是规范市康复院党员党费收缴。市康复院于2020年12月重新核查所有党员的党费缴纳明细,一一对照调资标准,并做好党费调整,追回相关党员党费差额27.13元。

3. 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推进社会组织党的覆盖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流动频繁、变化大等问题,我局联合中共南安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南民〔2021〕2号),全面摸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坚持应建尽建原则,规范党组织设置。二是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成立、随机抽查等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也要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把党建工作列入随机抽查的内容,推动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截止至2021年1月16日,经统计,已有239家社会组织通过成立独立党组织、联合式党组织、兼和式党组织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完成党组织建设,党组织覆盖率已提高到34.4%。

(2)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覆盖率已提高到34.3%,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确保社会组织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业务培训。2021年1月召开南安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邀请南安市尚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作《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务》的讲座,从党组织设置、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党组织发展工作、党员教育和管理、党费的缴纳和使用五方面进行详实地讲解。三是规范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2020年11月至今,已完善了会议(活动)等记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

(3)针对对社会组织日常指导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梳理2019年度社会组织随机抽查材料,整理好所有整改材料,同时,有序开展了2020年度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至今,已有19家社会组织已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另外4家社会组织还未整改到位,我局已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启动了南安市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失信黑名单程序。

(4)针对未能针对社会组织稳定性差、流动性大、人员和经费不足等问题建立相关机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针对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等实际问题,联合中共南安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长期引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市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组织稳定性差、流动性大、人员和经费不足等问题,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三是多渠道对社会组织开展监督管理。通过年度检查、“双随机检查”、制定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每年下发年检通知文件,督促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检。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有效地督促我市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增强我市社会组织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求社会组织开展重要活动、会议等事项,应当提前向业务主管(指导)部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报告。同时,为了方便社会组织办事人员事项报备工作,我局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建立了微信报备群,提高社会组织事项报备效率,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

4. 关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发展党员工作较为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19年6月民政局党支部确定3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2020年7月确定为发展对象并上报中共南安市政府综合系统委员会备案,于2020年10月10日通过组织部预审。11月2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确定该3名同志为预备党员。二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市康复院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把关每一个环节,完善入党相关手续材料。2020年,有2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确定2名入党积极分子。加强业务培训,于2020年12月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学习,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水平。

(2)针对党支部个别党员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2020年12月,市康复院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党章》,并重温入党誓词,要求全体党员严格要求自身,明确党员义务和权力,做合格党员。二是加强批评教育。市康复院于2020年12月约谈相关人员,对其长期未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员活动日活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今后认真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并责令作出检讨。

(3)针对出入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7月份按照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要求,对全体干部因私事出国(境)情况进行再次清查,要求全体干部出国(境)应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报批。对相关人员因私事出国(境)未登记备案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市民政局局机关20人持有出入境证照30本,康复院28人持有出入境证照41本,均已集中管理,并指定专人做好持有出入境证照人员登记和证照管理。

(4)针对日常考勤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对长期未参加考勤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给予扣除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对频繁迟到早退的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扣除2019年度第四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二是健全考勤制度。已于2020年6月健全完善《南安市康复院考勤制度》,加强考勤机考勤结果运用,对违规迟到早退的同志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健全、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将考勤结果纳入考核内容。

5.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干部调整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文件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借调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委组〔2018〕172号)、《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交流轮岗规定(试行)>的通知》(南委组〔2020〕46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相关规定,提高党组选人用人质量。相关说明:我局受编制数限制,干部年龄结构整体偏大,今后我局将根据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统筹调配,大胆任用优秀干部,进一步提高整体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2)针对混岗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梳理出混岗人员情况,向市人社局报备,严格执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待行政人员补充到位后,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逐步将混岗人员调整至编制所在单位,推进混岗问题的消化工作。

(3)针对人员配备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局机关编外工作人员配置。2021年1月已将局机关超编人员1名调整到婚姻登记处。二是规范市康复院人员配置。2021年1月7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免去市康复院相关人员副院长助理职务。市康复院于1月7日召开院务会重新确定院务会成员,明确不得将临时工作为院务会成员。

(4)针对职称统筹安排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统筹职称安排。出台《中共南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南安市民政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方法(2020年度)>的通知》(南民党组〔2020〕7号),将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从制度上改变以前的岗位聘用方式,细化岗位竞聘、晋升规则,科学谋划竞聘、晋升人数,畅通职称竞聘渠道。二是合理分配职数。根据每年竞聘人数、职称职数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职数。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 关于落实上级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泉州市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六个落实”专项交叉巡察反馈的“农村低保覆盖面偏低”问题整改不到位,仍未达到东部省份1.4%的平均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扩大低保覆盖面。2020年以来,新增城乡低保对象(含特困人员)1999人,退出1318人,低保人数继续稳中有升。相关说明:根据上级精神,应推进低保人数继续稳中有升,使低保覆盖面更趋科学合理。因此我局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稳步推动低保人数继续稳中有升。

2. 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市审计局在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指出的“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和“南安市殡仪馆合同约定承包金不合理,造成资产流失”等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截止至2020年底,已清理部分款项。二是针对“南安市殡仪馆合同约定承包金不合理,造成资产流失”等问题。核实相关情况,整理相关台账。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给予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5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事项。

存在问题:对市审计局在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指出的“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和“南安市殡仪馆合同约定承包金不合理,造成资产流失”等问题等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未完成整改原因:经梳理发现,大部分往来款都是2011年前遗留下来的,有的甚至追溯到1987年。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款项多,涉及的对象多,需对每一条款项追溯源头,清理难度大。南安市殡仪馆合同约定承包金为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较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未清理款项进行难易度分类,由易到难,逐步清理,对于无法清理的款项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协调处理,进一步建章立制,持续抓好整改。责成市殡仪馆委托第三方对近年来的账目进行审计,按照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要求落实整改。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

下阶段,市民政局党组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更好地服务全市民政工作发展大局。

(一)坚持力度不减,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狠抓制度落实,坚持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落实周报制度,持续跟踪推进,由易到难,对账销号,以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态度,推动巡察整改落实。

(二)抓好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民政干部队伍。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源头预防,找差距,补短板,加强制度建设,堵住制度漏洞,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工作与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结合起来,推动我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6393668;通信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南大路61号,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na63822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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