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2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12日至9月18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中共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2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市住建局党组从政治视角、政治意识上深入认识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坚决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逐项梳理反馈问题,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分解任务责任,明确整改期限,详细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统筹布置、协调推进、检查督促等工作。党组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分管领导自觉履行分管和“一岗双责”职责,强化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全力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持续动态跟踪,狠抓协调推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持续推动整改工作纵深推进,召开了党组(扩大)会10次、专题会3次;注重整改工作动态跟踪,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定期滚动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反思总结,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有效整改。

(三)注重举一反三,狠抓标本兼治。坚持把整改工作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从长效机制建设、标本兼治上发力,注重举一反三,将问题整改由点及面提升,推进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在局内部建立民主决策、意识形态、财务管理、考勤、廉政风险防控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有关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方式较单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围绕学习贯彻新思想等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2021年4月28日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及股级以上干部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宣讲会。二是持续做好党组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并分别于2021年2月19日、2021年2月25日开展“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升研讨会”“‘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专题研讨会”加强交流研讨。三是持续做好党组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综合运用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加大交流研讨力度,科学设置学习研讨主题,引导干部聚焦主题主线,学深悟透新思想。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进一步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管理,提升学习质量。2021年3月29日,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榜样5》专题学习,要求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共收集37份心得体会。四是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及时转载各类理论文章、学习材料,引导干部切实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针对“学习成效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按照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工作要求,结合“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主题进行集中学习,每个主题学习安排若干名党员作发言,认真查找差距、持续深化,不断推动贯彻落实工作走深走实。2021年共开展4次党日活动,1次党员大会,1次主题宣讲会。同时制作并分发住建局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材料,提高党员对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程度。二是强化即知即改,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每年梳理汇总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关于“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存在未办理预售证售房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设单位南安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月13日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世茂璀璨天城二期湖美3#、4#、5#地块土地使用权。在市政府的协调下,我局积极与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分别于2020年2月28日办理该地块土地证,于3月起陆续办理预售许可证,截至目前,上述地块的预售许可证均已办理完毕,并正常销售。二是我局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7〕151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在预售许可阶段严格把控相关手续及流程,对已办理预售许可项目在房地产信息网实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针对“部分楼盘长期未能交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该项目现已完成消防、规划等验收手续,针对未建设人防地下室的问题,已进行行政处罚,建设单位在我局的督促下已补缴易地建设费用,相关档案已归档到位,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项目已具备交房条件。

(3)针对“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做好预售资金监管、审批工作。二是对金英小区项目后续的预售资金使用申请,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该项目的预售资金拨付使用进行审批。三是2021年3月联合市监局、资源局、城管局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建设经营诚信工作的通知》,并组织相关科室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中预售资金的存入和使用、房产销售等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四是2021年4月联合市监局、资源局、城管局召开会议,对49个主要在建在售项目负责人对文件精神进行解读和部署及要求,同时进一步督促其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和使用等诚信经营工作。

3.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根据我市实际,2021年3月15出台《南安市规范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并已下发至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二是我市保障房资格通过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请、审核,该系统由泉州市住建局开发、管理及维护。我局将加强与泉州市住建局沟通、协商,不断完善保障房网上申请、审核管理程序。三是已于2021年5月与市发改局沟通协商,将住房保障失信情况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2)针对“核查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准确,我局协调各相关部门对补助对象车辆、收入、房产、社保、公积金等信息进行核查。关于银行存款核查问题,我局发函给人行协助核查,并派工作人员前往人行办公室进行协调,人行现场答复,银行存款为个人隐私,我局没有核查权限。接下去,我局将积极与泉州市级对接,完善核查机制。

(3)针对“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联合市民中心项目办、福溪社区,将F11-402室(李传师)、F2-1504B(黄山花妹妹)进行清退。2021年3月5日,F2-1504B室已清退。2021年4月16日,F11-402室已清退。二是关于市民中心F11-301、302、303室被李海雁、陈乌塔、李宝玲等人占用事宜将尽快整理资料提交诉讼至南安市人民法院。

(4)针对“农户档案信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现场督促,我局于2021年2月20日前往美林街道,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再次督促整改,目前贫困户黄某已搬进新家。二是针对档案资料问题,我局下发《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南建村〔2021〕1号)文件,组织各乡镇(街道)对历年来的农村危房改造资料档案、实施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三是对错误的档案资料进行梳理,督促美林街道黄某其已出嫁女儿陈爱兰户口迁出,同时针对房屋安全评定表日期错误地方进行订正。

 4.关于“引领住建行业发展能力还不强”的问题。

(1)针对“住建市场监管不到位,双随机抽查机制落实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3月联合市监局、资源局、城管局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建设经营诚信工作的通知》,并组织相关科室对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进行实地检查。二是2021年4月联合市监局、资源局、城管局召开会议,对49个主要在建在售项目负责人对文件精神进行解读和部署及要求,同时进一步督促其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诚信经营工作。

(2)针对“拆迁工作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相关补偿标准等综合配套方案进行整体顶层设计,将征收流程及法律文书进行梳理,配合城建委制作《项目征收工作实操手册》,使整个法定流程更加顺畅、有章可循。二是通过评估方式来确定相关的补偿标准,即对新实施的国有土地上征收项目采取摇选五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基准价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补偿方案。三是对于相关安置房源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市售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并回购给予群众进行安置,切实改善安置户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有效提升安置房建设品质和物业管理水平。四是针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配合城建委下设历史问题处置组,积极协调解决历史问题,并已组织多轮未回迁安置项目进行安置房回迁选房工作。

(3)针对“部分项目防空地下室未按时建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约谈建设单位2次,向建设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二是函告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成辉国际光机电贸展城E地块违规搭建仓库的事实;函告南安市霞美镇政府协助解决征地问题及违规搭建仓库的事实。三是经党组会研究,明确该项目已批建防空地下室若未开工建设,涉及住建业务手续暂不予办理。四是针对人防工程未建设原因,制定科室联合监管机制——《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局已于4月15日的党组会提出2021年初步方案及2020年实施方案,届时根据上级文件制定我局党组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2021年4月16日向市委汇报我局2021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情况。三是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南委宣联〔2021〕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中共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四是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2)针对“党组织理论武装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支部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由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党员做好党课心得体会。二是3月29日,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榜样5》专题学习,要求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共收集37份心得体会。三是号召党组、支部成员自觉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拧紧思想“总开关”,对党绝对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站稳政治立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各级重大决策部署。

(3)针对“舆论引导有所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2021年来,投稿已被录用11次。三是结合单位实际,印发《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规定(试行)》。

(4)针对“阵地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成员未真正落实‘一岗双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同布置、同研究、同检查,党组会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2021年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1次。

(2)针对“对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2021年3月3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布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

(3)针对“廉政谈话提醒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科室(单位)开展廉政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及时廉情预警,前移监督关口。组织新调整干部廉政谈话1次,组织新调整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1次,主要领导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廉政谈话1次,并结合业务将重点风险点防控作为谈话重点。

2.关于“监督责任有待强化”的问题

(1)针对“监督覆盖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围绕人防系统的关键环节,集中精力、全面摸排、精准施治,扎实推进专项治理。2020年约谈3名人防干部,警示党员干部不可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提醒人防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督促人防相关科室梳理自查自纠问题11个,制定解决措施16项,建立8项制度,按时要求推动整改落实。二是推进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联合市住建局对全市备案的42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发放整改通知书37份,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9家企业给予注销网签资格或暂停网签资格,并给予通报。三是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压紧压实综合监督单位职能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围绕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施工阶段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程序规范等方面,主动深入到相关部门、科室,采取听、看、问、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特别是加强基建审批手续的批后监管方面的监督,对经发现的未批先建、应建未建、应缴未缴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针对“警示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关口前移,主动寻找问题线索。将案件线索搜集作为查办案件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性环节来抓,多措并举拓宽渠道获取案件线索,有效提升案源总量。2020年在日常监督检查方面主动发现问题线索1条,立案并处分1人。二是强化以案示警,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坚持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在重要节点及时通报上级有关典型案例,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召开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座谈会,组织学习十八大以来人防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自己人,旨在警示党员干部不可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提醒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关于“干部作风建设抓得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调整等次人数比例以及各等次奖励金差额,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好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完善机关管理日常规定、请销假制度、值班值守制度,恢复考勤机打卡,将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纳入平时考核。与干部开展交心谈心,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强化干部“严管就是厚爱”的意识。对机关各科室和服务中心窗口开展明查暗访2次,推动工作作风进一步向好。

(2)针对“窗口服务作风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在思想上统一认识,积极改进服务作风,克服松懈思想和懒散情绪,为行政相对人做好服务工作,至2021年3月底,12345南安服务平台满意率89.47%,不满意数2件,满意率取得较大提升。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与企业对接和沟通,深入了解企业报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答复企业业务咨询,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2021年1-4月份窗口满意率为100%,不满意数0件,满意率取得显著提升。三是提高电话接听效率,因窗口办件导致漏接的电话,在结束办件后即使回拨,对窗口人员开展电话接听礼仪与服务技巧的培训,对常规业务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在解答业务政策时尽量做到规范专业、准确简洁。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差旅费报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清退超范围报销的包车费1050元、伙食补助费820元、市内交通补助费560元,已上缴国库。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差旅费报支标准和程序管理。

(2)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严格报支规范和要求,确保今后车辆费用及时规范报支。

(3)针对“未厉行勤俭节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合理调配公务用车。2021年1-3月份,公务用车费用7538.28元,同比降低9%。

(4)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规范和要求,确保今后公务接待规范报支。二是举行财经政策法规培训,充实工作人员财经法规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5.关于“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调整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清算工作小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清算工作。二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其它应付款进行核算。三是完善财务制度,强化账款管理。

6.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报销差旅杂费未见相关依据,出差事由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清退违规报销费用1240元,已上交国库。二是对相关差旅杂费的报支资料进行整理,对报支资料不齐全的立即进行补充完善。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差旅费报支标准和程序。四是举行财经政策法规培训,充实工作人员财经法规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针对“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举行财经政策法规培训,充实工作人员财经法规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3)针对“跨年度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用品采购报销行为,确保今后公务接待费用及时规范报销。二是举行财经政策法规培训,充实工作人员财经法规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4)针对“食堂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食堂会计和出纳人员,并按规范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二是加强食堂财务控制,完善食堂食品采购、验收保管和领用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标准补贴要求。

7.关于“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1)针对“汇编册领销存制度落实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市于2017-2018年召开三次涉及石结构房屋及改造工作会议,未分配的940本石结构房屋改造政策汇编即随会议材料发放给各乡镇,目前已无库存。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物品购用销工作。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已进行补登记,财务处理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凡购入单价1000元以上的、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品,均纳入固定资产账内管理。

(3)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借用城建档案室一楼部分办公场所已腾空。二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南安市城建档案室一楼部分办公场所市场租金水平分时段进行评估,并对相关费用进行核算,2009年9月至2020年9月,该办公场所产生租金77431元,租金利息24354.64元,水电费17098.57元,合计118884.21元,该笔费用已清退并上缴国库,股权转让费用100000元已清退并上缴国库。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对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截止至2009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进行专项审计。三是举行财经政策法规培训,充实工作人员财经法规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对会议原则、会议类型和主要研究事项、工作要求等进行全面规范。今年至今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10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制度,巡察反馈问题以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度,严格按规定落实参会人员,记录参会人员相关表态意见。

2.关于“党建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1)针对“党组书记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学习最新的理论政策,研究探讨新时期党建工作难点,围绕破解重点难题开展课题调研,2021年已开展《关于南安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项目的课题调研报告》,对开展城乡建设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二是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组织对学习的文件进行清理整顿,研究对学习效果的考评制度,制定《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紧跟市委市政府的步伐,力争新的一年工作业绩取得较大突破。三是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在局里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抓严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机关党建工作群、党务公开栏、“三会一课”等平台和载体,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强国在线学习并做好学习交流。采取学原文、讨论交流、邀请专家讲座培训、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

(2)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根据市直党工委和系统党委的安排部署,结合“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和支部的实际,制定本局党支部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程序。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采取灵活方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三是今年召开的2次民主生活会均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会前准备情况报告。

(3)针对“批评武器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要求自我批评见筋见骨、相互批评见人见事,真正触动思想、触及灵魂,真正发挥民主生活会作用。2021年召开的2次民主生活会均受到指导组的肯定。

(4)针对“推动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支部理论学习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支部的实际,制定本支部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将理论学习制度相对固定下来,要求对每次学习做好学习纪录,注重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党员学习效果的提高。二是落实党建责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常态化开展党员学习教育。三是建立健全整改台帐,将党员日常学习教育、遵章守纪等情况未纳入考核,继续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

3.关于“党的工作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指导,规范做好党员活动日记录,要求党支部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党支部实际,合理安排党员活动日时间、活动内容和开展形式,开出高质量党员活动日。组织了倡导党员带头原地过年、《榜样5》专题学习活动、参观泉州市华侨历史博物馆等多样化的党日活动,并做好党日活动过程材料收集和归纳存档。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员政治生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实事求是做好活动记录。

(2)针对“培养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制作发展党员细则学习ppt材料,对党务人员开展培训,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进一步加强,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在高学历、青年职工、干部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2021年来党支部已发展3名入党积极分子;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后续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在发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党费收缴相关工作,使各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了解文件的新规定、新要求,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泉州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

4.关于“选人用人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因人施策、因岗施策的干部任用原则,针对干部年龄结构层次、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和个人特点,合理合规安排使用岗位,理顺人事体制关系,推动干部队伍年轻化。二是准备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我局股级干部进行重新调整。

(2)针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混编、混岗、串岗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配合编委办深入梳理全局编制使用和人员混岗情况,减少混岗混编现象,严格把编制在局属事业单位,二是对股级干部进行重新调整,现在岗位在局机关且担任内设机构负责人数量为7人。

(3)针对“绩效考核方案激励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二级绩效考评,优化绩效考评方案,切实发挥绩效考评激励作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绩效考评、年度考核及各类评优评先工作,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工作实绩,切实充分发挥评优评先的正向激励作用。

(4)针对“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对股级干部全面进行梳理,按照职数要求合理配置股级干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合计减少股级干部10人,现在机关科室股级职数已调整为7人。

(5)针对“聘用临时人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临时人员工资纳入年度预算并严格参照执行。二是临时人员公开招聘全程在网上公示公开。

(6)针对“临时工薪酬标准不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南建〔2007〕200号文件及时任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相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并采用人事代管形式,人员关系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二是制定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明确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并严格执行。

5.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存在未经批准私自出国(境)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督促高级职称人员出入境情况在人社局备案后需同步报备至我局。三是对全局干部职工出国(境)证照全面梳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全部上交统一保管。四是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对需使用证照的严格做好登记,落实备案,使用完后立即上交统一管理。

(2)针对“干部婚丧喜庆报备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婚丧喜庆报备制度,指导干部职工规范填写报告表,并做好收集存档工作。二是针对有报备未上交存档的材料及时催交,统一收集管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上级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2019 年省委九组边巡边改工作方面,5处安置房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依托安置房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安置房巡视整改工作,已完成7个安置房回迁工作,剩余4处安置房暂未整改到位。

(2)针对“2019年11月泉州市委‘机动式’专项巡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我市2016易地建设费专项清查活动共梳理卷宗1171个,追缴易地建设费5690.52万元。目前,仅剩2个项目未整改到位,分别是辉煌水暖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和中美宏凯威电气发展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2个企业均为失信企业。我局已于2020年7月对2个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并于2021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初步审查,认为我局执法程序存在瑕疵,需要重新规范、完善。我局将根据法院建议,在重新完善两个项目的执法程序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2013 年度审计报告提出住房保障资格退出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6~2018年审计发现因家庭收入、资产发生改变不再符合保障资格的保障对象共175户,我局根据保障方式、保障类型分门别类进行整改处置,腾退保障性住房126套,取消了29户保障对象轮候资格,追回17户廉租住房补贴资金3.857万元,3户保障对象由廉租保障对象调整为公租保障对象,共175户。二是为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根据我市实际,2021年3月15出台《南安市规范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并已下发至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给予通报批评3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6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不到位”事项。

未完成整改原因:301、302室在我局保障中心与市民中心项目办办理房源移交前就被李海雁占用,未办理移交手续,303室为移交后被占用。经查李海雁因市民中心片区改造被强制征收,其在2018年诉南安市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一案(2018最高法行申371号)已明确判决相关赔偿条款,但由于李海雁拒绝接受南安市人民政府的赔偿,目前仍未安置,房屋依然被占用。

下一步整改措施:尽快补齐相关手续,待法院判决后完成清退。

(二)关于“部分项目防空地下室未按时建设”事项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E地块仍有部分用地未征迁到位,建设单位以此为由,迟迟不开工;二是建设单位违规搭盖仓库,已租赁给商户,作为项目服务功能补充,租赁期未满,配合意愿不高。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向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南安市霞美镇政府协调,推进违法建筑拆除进度和征地进度;继续督促建设单位推进人防工程建设进度;该项目已批建防空地下室若未开工建设,涉及住建业务手续暂不予办理。

(三)关于“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事项

未完成整改原因:此工作涉及的问题已启动整改工作,并有序推进。但由于往来账款涉及的人员、单位较多、且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短期内难以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快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力争9月底完成整改工作。

(四)关于“2019 年省委九组边巡边改工作方面,5处安置房未整改到位”事项

未完成整改原因:江北大道帽山安置房,因规划调整部分安置房未建设,且将2栋安置房改为廉租房(278套11911.25平方米),造成安置面积不足,加上安置小区建设时间较久,品质不高,导致群众选房意愿不强烈。象山安置区三期、霞东霞西三期、教育中心桑林二区一期三个在建安置房项目,正在有序推进,进行收尾建设。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江北大道帽山安置房因规划调整导致的房源不足问题,已拟定回迁方案,正协调群众进行回迁选房工作,对被占用的廉租房进行清理并将房源供群众选房、回迁。二是针对3个在建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倒排施工计划,按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事项,及时整改,尽快完成专项验收并及时移交房源。

(五)针对“2019年11月泉州市委‘机动式’专项巡察”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执法程序存在瑕疵,法院初步审查资料建议撤销后按规范程序重新作出行政决定,其中中美宏凯威电气发展有限公司因文书无法送达,按法律规定,每一个节点的执法文书都需公告60日。

下一步整改措施:先对辉煌水暖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征收,对于无法送达文书的中美宏凯威电气发展有限公司,按法律规定在相应节点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后进行下一步执法工作。

下一步,市住建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综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未完成项目的整改工作,继续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切实抓好成果转化,不断提高住建工作水平。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坚持正风肃纪。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解析深层次原因,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建章立制,推动工作不断完善,机制不断健全,效率不断提升,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塑造住房和城乡建设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6387199;通信地址:南安市柳南西路41号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naj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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