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2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日至12月4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2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院党组在落实整改工作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有力有序地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一)深化思想认识。院党组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究巡察反馈意见,2021年2月9日召开院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巡察整改思想基础,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压实整改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德育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导等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关于巡察市人民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任务分解,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坚持每半月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落实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具体问题,完善工作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推进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和改进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信访工作和干部队伍管理等方面的25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当下的问题改到位,长远的问题防在先,确保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及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传达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补学补短。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于2021年2月9日组织对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等重要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补齐学习短板。二是细化任务清单。2021年4月14日,对照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提纲,确保学习不掉队。三是加大自我督查。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记录,确保学习不遗漏。

(2)针对学习贯彻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注重联系实际。及时对每一个重要会议、文件要求,先行论证,征求意见,提出立足实际、结合法院工作职能的针对性措施。二是强化学以致用。采用约稿、交流、研讨的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的情况,同时督导推动。

(3)针对学习传达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注重学习延伸。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研讨、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让中层干部、干警参与到学习活动中。二是加强日常检查。机关党委每月对支部、党小组“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学习记录本进行检查,对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及时通报,教育改正。

2.关于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作用发挥还不够的问题

(1)针对司法保障措施跟进不够快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金融审判执行工作调研。2021年3月份开展金融服务行动,健全完善金融司法协作机制,积极推进金融审判在线办案平台实质化运作,提高快执团队执行效率,加快金融债权变现。二是加强商事审判工作调研。2021年2月底至3月中旬开展服务企业发展月活动,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执行联动等,帮助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三是加强破产审判力量配备和人才培养,成立破产审判团队,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水平,引导“僵尸企业”退出,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2)针对司法建议作用还未有效发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宏观监测。运用大数据手段,密切关注各类型案件变化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某一行业、领域等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2020年12月以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8份。二是注重综合建议。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提高站位,推动个案式建议向综合式建议转化,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综合性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三是强化跟踪落实。建立司法建议跟踪反馈机制,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有效沟通协调,定期回访相关单位对司法建议的回复、采纳、落实情况。

3.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够深入,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还不高的问题

(1)针对对诉讼费、执行款等资金管理不够精细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启用执行款专用账户,实现执行款集中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付。二是采用一案一账户的方式对到账的执行款进行归集管理,实现案号、案款、被执行人或交款人一一对应,有效减少不明案款的情况。2021年1月份至今通过执行款专用账户进账1629笔合计总金额达4.2亿余元,大大减少了不明款项积压的问题隐患。三是案款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执行款台账更加清楚明了,执行款到账、收款、付款全流程可视化,各环节执行款信息财务部门与执行局可共享,有助于及时核实、甄别不明案款,并及时发放、清理案款。2021年3月份以来,共清理执行案款2459笔,发放执行案款3.236亿余元,执行款清理工作成效明显。四是通过公告认领的方式,在微信等官方媒体上公告案款的信息,促使申请人自行认领,提高不明执行款发放的效率。共甄别出不明案款203笔,均已发放。五是在官方网站发布诉讼费退费公告,主动通知当事人在案件生效后及时退费,减少诉讼费沉淀。2021年1月份以来共办理诉讼费退费1625.3万余元。六是在本院内网发布通知,组织学习上级法院诉讼费退费相关文件,强调案件承办人应在案件生效后7日内主动在新法标系统中录入结算、退费信息,并及时、主动通知当事人退费。

(2)针对开展“护薪行动”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审执联动,开辟绿色通道。与审判部门构建对接机制,建立台账,提前研判,确保涉工人工资案件立案执行无阻碍。二是正向激励,推动自动履行。充分发挥执行和解中心的前端枢纽作用,引导部分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前自动履行,力求从源头化解工人工资案件矛盾纠纷。三是集中化解,组织专项行动。定期开展护薪专项执行行动;实时跟踪涉工人工资案件执行进展。2021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执行行动3次,共受理工人工资案件134件,执结89件,结案率达66.42%,为118名民工追回工资款人民币363.16万元。

(3)针对两个“一站式”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快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智慧诉讼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及自助服务设备采购工作,于2020年12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1年1月6日发布采购项目结果公告,于2021年1月25日发布采购合同公告,并于2021年2月5日签订采购合同,现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中标公司已着手根据定制化内容进行平台设计,5月底可基本实现内测功能,自助服务设备中标公司已完成备货, 因场地限制,设备暂未搬入诉讼服务中心,待办公场所搬至法院新审判大楼可立即全部运行。针对原有场地,我院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诉讼服务中心各功能区域。二是积极推进诉非联动中心实体化运作。与住建局、物业协会联合成立物业纠纷诉非联动分中心;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消费纠纷诉非联动分中心;正在积极与银行业协会对接,草拟金融纠纷化解工作框架协议,拟建立金融纠纷诉非联动中心,联合化解金融债权追索纠纷。三是强化“网格化+调解”,借力全市网格化管理调动基层调解力量,强化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委会等一体联通的解纷合力,2021年来共诉前化解纠纷141件。

4.关于加强综合治理,推进全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还需久久为功的问题

(1)针对未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未能进一步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运行。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中枢作用,以执行服务中心、执行和解中心为枢纽,全流程、全业务受理执行事务,加强立案前端的繁简分流,打通执行工作的前端关卡。二是加快推进执行分段集约改革落地。按照执行各环节的特性,对执行流程各环节进行集约式重组,实现执行流程分段集约。三是优化执行队伍配置,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实行执行各团队“1+N”模式,由骨干带新秀,引领年轻干警掌握沟通方式、风险化解能力、文书写作方法等执行技巧,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四是强化执行流程衔接,加强团队之间的互助协作,共同研讨重大疑难问题,打破固有办案思维与模式。

(2)针对联合惩戒未形成合力,与公安、金融、土地、住建、发改、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动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信息共享与对接,破解“联而不通”。一方面,依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流程管理系统,与证券、银行、不动产、车辆、公积金等管理部门有机衔接,由其向法院定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另一方面,依托南安市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管理系统,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各联动单位业务系统实现联动惩戒功能,由法院向相关部门作定向通报。2021年以来共定向通报失信被执行人129人次。二是稳步推进联合惩戒平台,化解“联而不动”。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车管所等部门会商,以专线搭建、数据互通等技术手段为保障,搭建专项平台并投入使用,推进联合信用惩戒平台全覆盖。三是推行失信联合惩戒源头清单管理、分级分类惩戒,落实公职人员失信通报制度,及时向失信公职人员的用人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通报,与关联部门联合管控、追踪。2021年以来共通报了3名公职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针对执行措施创新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信息引领。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智慧移动执行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现执行数据各类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二是建立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工作机制,更加有效分类分流案件,努力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三是畅通沟通渠道。针对案件分案、查控、案款发放等案件当事人密切关注的关键节点信息,通过12368短信平台向案件当事人公开发送信息,实现案件信息公开。四是广泛启用“一案一账户”,结合我院自主开发的执行款专用系统,实现执行款全程可视化监管,进一步缩短执行款发放周期。

5.关于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1)针对各基层法庭对司法改革认识还不到位,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认识转思想。对司法改革有关要求进行再传达、再学习、再落实,提高基层法庭对司法改革的认同感、积极性、参与度。二是明确任务见实效。针对各业务庭实际,制定50件和120件两档庭审直播任务指标,并纳入庭室和干警个人业绩考核,作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重要参考。2021年以来,全院完成庭审直播712件,位列泉州法院第4名,80%业务庭直播数同比增长。三是强化督导明责任。把司法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每日通报,累计通报103次,对直播数落后的4个业务庭发函督办,推进责任落实。

(2)针对“智慧法院”建设较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推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实质化运行,配备专兼职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着力“软”“硬”兼施。加大硬件投入力度,推进新审判大楼信息化项目建设,集中更新一批办公电脑。开发完成不动产查控系统建设,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集约化送达工作,为法官“减负”。三是突出品牌创建。升级“法商e动”平台,探索开发一站式智慧诉讼服务系统,提高司法便民水平。

(3)针对信息化建设的日常维护跟不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信息化日常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站日常管理巡查,重点围绕信息更新不及时、错误等情况,及时整改纠正。二是加强政务网站运维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审核规定,做好层级审核,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三是开展庭审直播巡查检查。定期开展庭审直播设备巡查检查,及时纠错纠偏,力促庭审公开信息准确。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八个纳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对照“八个纳入”要求,已重新梳理干部考核、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方案,确保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审查把关,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发言和述责述廉报告内容,并通报到每位班子成员。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布置、同检查,确保工作落在日常、融入工作。

(2)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1年2月18日前,重新梳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开展理论学习研讨,会前提前确定主题,确保学习讨论效果。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将原文学习、专题研讨、专题讲座、实地参观等形式相结合,通过组织读书会等形式深化提高学习效果。三是加强实践调研。围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加强理论学习研讨,建立院领导挂钩联系基层法庭制度。

(3)针对阵地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对照“一会一报”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二是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保持司法宣传工作领先优势。三是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新闻发言人、全院网络阅评员参与线上线下培训,收集、编发舆情典型案例,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四风”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信访工作抓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接访办信工作。制定印发《南安市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来信来访件的办理流程,细化责任人的办理时限及节点要求。二是完善领导接访制度。每月院长接待日接访的案件,除当场答疑外,由接访院领导签批意见,并定期召开交办会,及时跟踪落实办理。三是增设办公电话。12345平台投诉不满意件多数为执行局电话无人接听等问题,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已开通、增设12368诉服热线、3部办公电话,并安排专人接听,提供在线查询、咨询服务,切实解决诉求人反映电话无人接听的问题。

(2)针对节约意识树得不够牢,节能降耗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院机关及各派出法庭均张贴节能减排宣传标语,利用宣传载体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二是普及节能知识。在内网上传《关于公共节能有关知识》,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有关知识,强化节能意识。三是排查节能短板。院机关及各派出法庭定期对用电、用水等公共资源消耗工作进行检查,并组织排查用水用电问题。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清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53元,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缴南安市级国库。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举一反三,组织财务室对差旅费报支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再发生此类问题。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差旅费相关文件,加强差旅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核,同时,重申差旅费开支标准及报销手续,将差旅费相关文件发布在内网,通知各部门再次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差旅费管理规定。

(2)针对组织工会活动经费安排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深入学习工会经费管理相关文件,强调应厉行勤俭节约,重视工会经费年初预算管理,统筹全年文体活动经费安排。二是工会经费审查会委员与工会财务人员对工会经费使用及费用报支手续进行自查自纠,并要求财务人员应严格把关报销手续。

(3)针对公车管理不严谨,存在事后审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公车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公务用车和驾驶员管理规定》,严格用车审批及修车审批手续。二是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启用福建省法院公务车辆派车系统,公车使用实行线上申请、逐级审批,避免存在事后审批的情况。三是加强报销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报销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审批手续存在问题的坚决不予报销。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现金支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2017年5月起已逐步取消现金支付,上一年度(2020年)现金支付共11笔,占比0.07%,主要为慰问费、差旅费;本年度至今无现金支付情况。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现金管理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并严格落实。

(2)针对报支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陪审员费用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人民陪审员账户清单已逐步建立,陪审员费用全部由单位账户转入个人账户,并附有支付明细表。二是采购软件验收意见填写不全,经办人已补齐“验收说明”、“验收意见及结果”等,同时对其他费用报支手续进一步自查,确保手续规范。三是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本院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同时,强调财务人员对各项费用报销手续的审核一定要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相关财务规定,手续齐全。四是将本院财务管理规定发布在内网,通知各部门再次组织学习,明确财经纪律,规范报销手续。

(3)针对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工会经费审查会委员与工会财务人员共同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确保严格按照工会经费开支范围支出相关费用。二是召开工会委员会议,组织工会委员及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及各项支出的标准,并严格落实。三是将工会经费管理相关文件上传内网,通知各部门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

(4)针对食堂承包合同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梳理食堂承包合同,核查合同执行情况,全面排查问题,规范合同执行。二是严格规范食堂承包合同内容,对合同必备条款内容进行更明确的约定,对约定不明的地方双方进行了补充。

(5)针对食堂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食堂管理办法》。二是加强财务监管,建立食堂专门帐户,指定专人管理。三是妥善保管票据,并做好相关凭证的收集整理及存档。

4.关于工程管理不到位,项目安排统筹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机制。梳理相关工作情况,制定《南安法院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及《南安法院采购管理规定》。二是强化学习。在内网上传上述两项制度,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并要求严格执行。三是督促落实。排查各庭室提交的工程建设及采购项目,对存在未按规定执行的项目要求立即整改,杜绝存在工程管理不到位,资金使用不科学,统筹考虑不合理的现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汇报、部署工作。每季度对庭室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督促检查。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健全更新各庭室重点岗位风险点、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台账。三是开展对照检查,对述职述廉报告雷同、照搬照抄现象进行整改,严格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查。四是加强建章立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落实落地。

(2)针对开展廉政谈话提醒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下发《关于严格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的通知》,落实并明确分级谈话、谈话形式、谈话内容等。二是加强廉政谈话。积极用好“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警示、批评教育等。三是建立工作台帐,汇集保管谈话表格、资料,完善并督促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总结工作经验,提升谈话工作实效。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好“三转”要求,纪检监察组组长不再分管监察科。二是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履职本领,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

(2)针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坚决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二是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制度,严格执行《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操作细则(试行)》等规定。三是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监督执纪专业水平。

(3)针对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事前监督,要求法院党组提前向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议题,所涉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风险的,一律不得开会研究。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财务、食堂、工程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检查。三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充分利用网络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进行监督检查。

(4)针对运用“四种形态”不够充分,监督执纪问责偏轻偏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以案示警”警示教育工作机制,在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及时组织干警学习上级纪委及上级法院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广大干警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不轻易触碰纪律高压线;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党员干警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拿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针对2021年以来收到的三件业务外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联合市法院督察室向相关责任部门下发工作提醒。三是强化对专项检查、审务督察等发现或信访反映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研判、排查,对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5)针对案件档案整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文书存在错误的地方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有案件进行梳理排查,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严格规范档案整理,防止再出现类似低级错误。

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未结合党组工作实际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细化“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结合法院实际,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确定党组议事范围,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清单,完善会议记录、归档及保密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党组决策督促落实。建立议定事项督查和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督查职能,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2)针对党组议事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会议记录自查。严格逐一排查近年来党组会议记录规范情况,及时核实议题内容。二是指定专人记录负责。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流程,完善参会班子同志审核、查阅制度,确保记录内容全面真实、完整准确。

(3)针对决策酝酿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会前征求意见和风险评估,做到决策前论证充分有依据。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先上会研究后实施。三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在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进行充分酝酿和讨论,先行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和建议,事前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未如实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将如实申报纳入选人用人依据中。二是严格填报事项核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对核查发现漏报瞒报,按规定进行处理。

(2)针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党建档案资料管理等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加强日常党建工作的规范化。二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要求各党支部、党小组强化思想认识,按照认真学习、深入剖析、严肃批评、扎实整改等环节步骤开展活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三是组织生活会要求会前每一位党员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发言提纲,党支部认真审核把关。

5.关于对下属党组织指导督促不力的问题

(1)针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基础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市直机关工委每季度党建工作例行检查制度,院机关党委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和督查,由机关党委组织党务人员和有关人员,每季度定期随机抽查评议各支部的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作为推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二是按照本院《关于党建挂钩联系点的实施方案》,院领导班子成员对于分管部门的党支部或挂钩联系的党支部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指导督促,提出建议,推进党建工作的落实。

(2)针对学习强国平台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每周一密切跟踪分析“学习强国”后台数据,了解各党支部党员的关注情况及学员学习得分情况。机关党委144名党员全部参与“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二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内的“学习报表”功能,依据党员阶段性的学习情况报表,对分数靠后的个人进行提醒,定期对排名靠后的党员进行通报。2021年4月统计通报19日至25日七日学习情况,党员学习积分达标率93%,未出现0分情况。三是实行党员“学习强国”平台的常态化学习督导,将学习强国积分作为党员评议考核指标之一。

(3)针对“三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建立健全“承诺践诺评诺”制度的通知》,对党员承诺工作进行规范,把承诺践诺评诺工作作为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举措。二是2021年1月年初各党支部、党小组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分解任务,党员结合岗位职责作出承诺,明确承诺完成的目标、时限,由党支部逐人逐条审核把关。三是党员对照“四讲四有”党员标准,紧密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根据岗位职责和设岗定责提出的本年度要完成的任务。四是建立践诺、评诺台账。跟踪督促党员践诺情况,在评议和测评的基础上综合确定党员的评议结果。通过“三诺”工作,干警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遵纪观念明显提高,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截止4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767件,同比上升57%,办结6127件,同比上升100%,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千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4)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三会一课”的规范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二是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作为“党建工作日”,院机关党委对照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对前期党建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后期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要求各党支部、党小组按照规范的会议记录模板做好记录、拍照,对于党建工作资料认真建档保存。

(5)针对党员活动日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出台《关于开展党员活动日的实施方案》,对党支部的党员活动日工作进行详细的规定。二是坚持每月一天党员活动日,由各党支部根据需要,灵活安排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缴纳党费、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三是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活动记录、签到表,并对活动现场拍照,一同备案存档。2021年以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要求,以综治普法、帮扶贫困、法律援助、环保公益、革命教育等为主题,各支部深入开展党日活动60多次,主题党日活动已成为党员干部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

(6)针对党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出台《党务公开制度》,对党务公开进行规范。二是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结合党务公开八项制度要求将责任分工、工作纪律,特别是党内重大决议、思想建设、组织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予以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

(7)针对相关材料审核不严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党建档案资料管理等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档案材料存管责任,在岗位调整变动时,做好党建工作资料的移交工作。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转正等环节规范程序步骤,严格审核把关,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6.关于队伍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储备,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年轻干部储备培养使用的实施意见》,建立年轻干部人才库,主动跟踪培养;加强年轻干部实践锻炼,通过多岗位锻炼,历练才干本领。二是建立年轻干部选拔工作机制,大胆使用经过实践锻炼、综合素质高、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2021年以来选拔任用3名年轻员额法官。三是完善干部关怀体系,定期开展队伍调研分析,建立年轻干部双向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年轻干部工作、生活、思想等动态。

(2)针对干部队伍精气神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督察检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深入查找作风顽疾,采取效能通报、约谈、惩戒等方式,切实改进作风。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关怀。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广泛听取干警关心关注的问题,将干警期盼转化为法院建设的发展方向和动力,提升干警主人翁意识。三是树立正向激励。建立健全可量化、操作性强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树立实干实绩的导向。四是科学搭配审判团队。结合干部考核情况和队伍建设调研,及时调整、调配岗位,发掘发现干警潜能,发挥干部特点优势,最大限度用好干部。五是加强辅助人员管理,出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对年度考核、聘期考核靠后的辅助人员,给予约谈、调整岗位、批评教育等,补齐聘用人员管理短板。

(3)针对考勤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考勤管理。对巡察反馈的个别干部在岗未签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在2020年度考核中,严格执行本院考勤管理制度,对多次违反考勤纪律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员额法官遴选给予扣分、减扣聘用人员绩效奖金。二是加大效能通报。对违反考勤纪律的人员及时通报、约谈,对经常性违反考勤纪律的聘用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按合同约定处理。三是完善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及庭室部门绩效档案,作为个人及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和个人晋级晋职等的重要依据。

(4)针对出入国(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教育管理。对巡察反馈的未报备、申请地与实际出入地不相符情形的人员进行了约谈,加强了制度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制定《干警因私出国(境)事项办理规范流程及注意事项》,形成庭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院长层层审核把关,并呈报政法委、组织部门审批机制,对于新招录公务员、新调入干警,要求报到时同时提交护照等出入境有关证件集中统一管理。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庭室联络人制度、备案信息库更新、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制,有效加强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对诉讼费、执行款等资金管理不够精细化事项。

存在问题:对历年沉淀的不明缴款、诉讼费、执行款等未能主动作为,及时核实并清理。

未完成整改原因:诉讼费、执行款积压是历史遗留问题,诉讼费在案件生效后,有的由于金额小、路途远等原因,当事人未及时办理退费;执行款在启动一案一账户之前,部分款项来源不明、缴款人非案件当事人,甄别难度大,短期内无法完全甄别和全部清理。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主动通知当事人在案件生效后及时退费,减少诉讼费沉淀;二是组织力量进一步甄别不明执行款,加大清理力度。三是通过公告认领的方式,在微信等官方媒体上公告案款的信息,促使申请人自行认领,提高不明执行款发放的效率。

(二)关于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事项。

存在问题:一体推进诉讼服务体系较慢,截至巡察时,智慧诉讼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刚刚完成立项审批。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办公场所未搬至法院新审判大楼,因场地限制,自助服务设备暂未搬入诉讼服务中心运行。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快智慧诉讼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智慧诉讼服务一体化平台已根据定制化内容进行设计,5月底可基本实现内测功能。二是根据新审判大楼建设的实际情况,待办公场所搬至法院新审判大楼,再将自助服务设备投入诉讼服务中心使用。

下一步,市法院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整改成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执行各项党纪党规,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行为。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营造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的良好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推进标本兼治。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在整改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制度性问题有机结合,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从根源上防止各类问题发生。

(四)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司法服务发展大局。用好巡察成果,助推司法审判职能更好履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创新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南安发展大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为南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385428;通信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湖中路28号,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nananfayua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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