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26 08:3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日至12月4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4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严肃、认真、坚决的态度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整改合力。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部署整改工作,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党性原则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维护”做得是否坚决的重要试金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汉沂亲自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巡察二组要求,局党委迅速把巡察反馈意见和反馈会的领导讲话材料原原本本在党内通报,引起广泛震慑和警醒。2021年3月上旬局党委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有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专门成立由张汉沂同志任组长,陈宏斌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详细列出整改任务台账,并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各整改牵头单位紧紧围绕巡察整改任务台账,主动对号入座认领任务,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长期积累、情况复杂的,查明原因、找准症结,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局党委坚持把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抓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各专项小组和有关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整改调度,坚持每周滚动更新进展情况,对重点难点问题和工作滞后单位及时督导督办。坚持标本兼治,在全力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着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夯实管党治党制度基础、完善队伍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结合实际不够紧密,贯彻落实不具体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通过党委会传达学习,制定贯彻措施,从严从实抓好落实。2021年来,局党委先后就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进行传达学习,并提出贯彻意见抓好落实。看守所、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已第一时间召开党员大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二是制定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意见,今年先后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6场,其中专题研讨3次,集中收听收看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讲座视频,到官桥岭兜革命教育基地参观见学,有力实现学习教育入深入细。

(2)针对局党委对下辖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监督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政治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并细化至每周、每日,推动各单位主动学、深入学。二是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梅山所、洪濑所及时召开支委会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进行传达部署落实。三是2021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全警政治轮训、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培训、要求“学习强国”APP每日学习积分达到规定标准,扎实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全市公安机关掀起“大学习”的浓厚氛围。四是将各单位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思想政治工作考评。如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对学习教育开展不到位的单位和民警进行通报,严肃扣除考评分数。

(3)针对“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监督检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3月1日召开党委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再学习再强调,并提出我局贯彻落实意见。二是2021年4月份,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活动,引导广大民警、辅警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适宜的消费理念,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三是2021年4月份,由局领导带队,采取事先不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先后对机关、溪美刑侦中队、柳城所、康美所、美林所、金淘所、眉山所等单位食堂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制止餐饮浪费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2. 关于电诈犯罪严打严防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打击、压降电诈犯罪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电诈警情同比下降。持续深入开展“百日千人进万家”和“百日千警进万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入户精准宣传,提高群众防骗意识,有效压降电诈警情。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接电诈警情445起,同比下降12.06%,同比下降幅度在泉州排名第四。二是电诈案件破案率稳步上升。建立电诈案件研判落地线索推送工作机制,加强反诈中心、快侦队、派出所协作配合,强化打击效能。2021年来,共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274人,抓获数、破案率均居泉州第1,10万元以上案件破案率74.07%。居泉州第2。

(2)针对“两卡”线索核查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两卡”线索核查率显著提升。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两卡”线索核查工作,定期对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已完成2020年全部“两卡”线索核查任务。银行金融机构严把开户审核关,梳理存量隐患账户进行限制,审核新开企业账户2385户,对其中197个做出不予开户决定,冻结风险个人银行账户805户,移送惩戒名单169人,提升我市涉“两卡”治理成效。截止到2021年4月9日,我局共接收断卡线索206条,涉“两卡”数量在泉州排名由第一名降至第四名,采取强制措施64条,泉州排名第1,转化率30.69%,泉州排名第2。

(3)针对深挖彻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大深挖力度,2021年来,抓获黑灰产犯罪嫌疑人79人,打掉3人以上的黑灰产业犯罪团伙8个,通过开展常态化山头窝点清查抓获7名涉诈犯罪嫌疑人。部推窝点线索呈逐月下降态势,从2021年1月份10条下降至2021年4月份1条。

(4)针对宣传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紧盯压降警情目标,组织全市445名一级网格长、385名网格专职干部、3372名二级网格长,13454名二级网格力量开展“百日千人进万家”集中宣传活动。2021年1-3月,共完成入户宣传488754户,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数同比下降12.06%,环比下降24.3%,实现历年来电诈警情首次下降。在第一季度“百日千人进万家”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第二季度对全市重点群体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活动,进一步揭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伎俩,不断提高易受骗群体的识骗、防骗能力。二是创新宣传举措,形成线上、线下规模化、矩阵式宣传效应。举办“南安反诈 视在必行”短视频有奖征集大赛,抖音获点赞数20.8万,累计播放量162.9万,开展“你我同心、反诈同行”专场活动,将“提线木偶戏”、闽南四句、方言快板等与反诈宣传有机结合;推出“被骗案例横幅”、快递宣传贴、反诈小品、防骗顺口溜、铁骑宣传队等接地气、大众化宣传“产品”。三是巧借科技手段精准发现潜在被骗群众,日均预警发现高危被骗人员50名,2021年第一季度成功预警告知潜在被骗群众2751人。设立预警劝阻组,对预警信息深度研判,组织民警上门劝阻,第一季度劝阻成功率达100%。

3.关于禁毒肃毒脱帽攻坚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1)针对社戒社康示范建设较为薄弱,社戒社康人员管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加强禁毒宣传阵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南安市禁毒基地、霞美镇宝莲中学和水头镇巷内村无毒村居建设,分批升级改造林则徐禁毒宣教室,拟定首批更新改造的10间林则徐禁毒宣教室已完成拔付款48万元,正在启动项目。参照省、市级示范点标准,再建设一批品牌示范校和无毒品牌社区。要求美林街道和码头镇对照省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点创建标准,2021年5月底前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更新升级,要求市教育局按照泉州市级毒品预防示范校建设标准,在市区中心选取2-3所中学升级改造。二是落实乡镇(街道)涉毒人员管控责任,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严格执行见面访查、接茬报到、定期尿检和毛发采集等程序,全市172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全部管控到位,管控率100%。三是督促指导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控工作。2021年来,检查指导乡镇(街道)禁毒工作2次,提醒乡镇(街道)管控5次,协助落地查找脱失人员列入管控1人。

4. 关于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1)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重点驾驶人和“八类重点车辆”,下发隐患清单,强力推进“清零”工作。通过下乡走访、短信电话通知等形式告知提醒,突出对外出务工人员立体宣传提示强化源头安全监管。目前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重型挂车检验率均已达标。针对部分工程运输车辆存在问题,每月定期汇总工程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内违规违法预警,抄送运输企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到位。3月份以来预警提示701次;制定工程运输企业每月综合考评机制,将动态监管平台违规违规预警纳入考评项目,对预警高、得分低的企业,采取强制停运学习措施。3月份以来对11家企业、140辆运输车辆采取强制停运学习措施;对屡教不改的驾驶人,采取联合多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直至强制清退,被清退的驾驶人三年内将无法在我市工程运输车管控平台内绑定车辆。

(2)针对交通秩序管控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公安机关持续打击整治酒醉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涉酒交通事故案件逐年下降,集中整改期间,共查处“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4108起,其中酒驾575起、醉驾545起。全面排查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协助城管等部门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增设停车位。采取中心市区大货车分流限行、优化交通组织管理等措施,有效缓解校园周边、成功雕像环岛等路段高峰拥堵情况。开展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集中整改期间,共现场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超员1634起 、未戴头盔 10934起。遴选5名年轻业务骨干充实交通安全巡回宣讲队伍,录制闽南语版交通安全语音视频,通过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广播、大喇叭,进村入户循环播放宣传。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百千万”活动,建立精准宣传常态化机制。

(3)针对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成效未凸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今年新增霞美、南安经济开发区、市区万家美等4处灯控系统、9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目前我市共有灯控系统107处、配套电子警察92处,配建比率达86%。已着手聘请设计单位对全市拟采购配建的10个路口电子警察进行方案设计,预计8月底完成建设投入使用。组建交通违法录入中心,增派2名专职民警、5名辅警专职负责录入和审核。集中整改期间,录入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12.5万起,同比增长120%,电子警察抓拍成效明显。

5.关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提升群众安全感措施不力的问题。

存在问题:2015-2019年,我市综治三率在泉州市长期排名靠后,2020年10月群众安全感率在全省县(市、区)位列87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打击整治实现“效能提升”。2021年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34起,比升127.68%,居泉州第1位;刑拘、逮捕、起诉数同比实现两位数提升。全力推进“百日千人进万家”集中宣传活动,接报电信网络诈骗警情445起,比降12.06%,下降幅度居泉州第4位。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破案数分别比升392%、153%,抓获数、破案率均居泉州第1位。二是刑案快侦打出“南安速度”。组建重案专业队,一举破获系列大要案,严重暴力犯罪案破案率达100%。组建10支快侦队,破获“两抢一盗”案件308起,破案绝对数位居全省、泉州第1位;破案率86.52%,位居泉州第1位,快侦率139.58%,居泉州、全省前列,破案率、快侦率创南安历史最高水平。三是基层基础持续“夯基垒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省首创将部分车驾管业务下发至水头交警中队办理,推进出具户籍证明全省通办、投靠迁移派出所直办及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缩短服务半径,让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真正便民利企。执法质量稳步提升,执法质量考评第5年获评泉州市优胜单位。

(2)针对控稳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与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的沟通联系,目前全市派出所民警“南安调解APP”的权限已开通,并按照要求严格全面落实矛盾纠纷部门联动和流转工作机制,纠纷求助类警情化解率上升至71.75%。二是加强派出所接处警相关培训,重点对纠纷求助类警情反馈进行规范,切实做到警情有效反馈。

(3)针对黄丑、赌博现象未能禁绝根治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制定《全市进一步深化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迅速开展全市“扫黄打丑”专项清查行动的通知》等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4)针对公共安全风险布防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加大对宾馆、酒店等领域的排查严格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深化全市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明察、暗访,2021年来共随机抽查全市旅馆业84家,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47家,印章刻制业4家,印刷业8家,旧货业、废旧金属收购业15家,拍卖业3家,典当业2家,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汽车回收业12家,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同时将检查结果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二是开展全市旅馆业审批卷宗“回头看”,梳理旅馆业无产权证明65家,已补产权证明62家,其他3家尚在补正材料中,整改率95.38%;无房屋质量证明88家,已整改80家(重新进行鉴定67家,注销13家),8家已委托待鉴定;无消防安全证明2家均被注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整改率100%;对4家三项证明全部缺失的酒店、宾馆均已注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整改率100%;对6家无审批表酒店、宾馆均已注销,整改率100%;对酒店、宾馆房间超核定方面,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100%。三是强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协调。对无证无照的6家旅馆业进行取缔,分别对业主进行治安拘留、行政罚款等处罚。四是联合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部门与各个派出所配合,加强对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等重点场所日常检查、摸排,主要检查是否存在盗版书刊,是否存在涉黄涉赌等的书报刊物,加强资源共享,共同打击非法出版物,2021年来,我局治安部门对非法印刷厂、非法音像制品销售店等采取超常规的集中统一清查3次,加大对网吧、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的巡查监管,检查出版物市场50家次,店档、摊点100个次,各类网点55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750多册。五是柳城派出所、洪濑派出所已完成整改,接处警大厅、户籍窗口、门岗分别设置了人员出入登记处,购买闽政通扫码枪。要求群众要严格佩戴口罩,对来访群众进行体温测试、要求其出示八闽健康码、登记个人信息及来访事由。六是落实每周网上视频督察通报。指派专人每周梳理上一周的网上督察情况并通报问题,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教育,引以为戒,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科学合理安排警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办案民警、看管辅警规范使用办案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关于“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的问题

(1)针对“放管服”改革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所有可当场办结事项均已现场办结,即办件占54%。禁毒大队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审核审批实行“一日两审两批”制度,即审核工作人员和审批工作人员分别在上午和下午两次登录“福建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系统”对企业申报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批,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都能当日办结,2021年1至4月份,共审批420次,均当日办结。办理审批网吧设立变更事项中,将严格使用网吧审批专用章,并落实事前事后监督,但因网吧审批属于“承诺件”,且网吧类属公安机关阵地控制点新设立和场所变更检查均有实地检查需要,无法实现当场办结;已简化提交申请资料和审批流程,实现“一趟都不用跑”。二是电子证照均调用,未调用的电子证照已做缺失登记,南安市仑酒招待所2020年7月申请《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当时办理证件时已做好电子证照调用操作,但未调到其《营业执照》,当时已做缺失登记,对该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材料所存在的问题,均已第一时间完成补正,对已经办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卷宗进行了回头看,对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均已补正。三是网上服务事项公开信息第一时间更新到位,对网上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逐项核对,并已更新服务时间,指定安排专人常态化更新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有关信息,确保提供最新服务信息。四是全力打造“走出去的户籍窗口”,主动上门为行动不便老人、精神障碍患者等弱势、特殊人群离线采集指纹办理身份证,与市政府侨务办、民宗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高效解决了困扰群众多年的难题170余件。全面推进《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落实,有序推动农业人口市民化转移,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用工环境。五是深入辖区民营企业宣传落户便利化若干措施精神,现场办公,积极宣传引导群众通过微信“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或“闽政通”APP,积极施行“自由办”、推广“掌上办”、践行“便捷办”、兑现“承诺办”、开展“上门办”等便民服务措施,在各个派出所户籍窗口积极推行错时服务、延时服务和周末无休等工作模式,实现随时随地办理业务,避免群众多跑路,真正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工作目标。六是建立健全相关收费制度,完善线上线下多种支付方式。认真贯彻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坚持传统服务、智能化服务多措并举,用心、细心、热心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便利的服务。七是开通老年专属“绿色通道”,设置老年服务窗口,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提供现金支付渠道,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办理户籍业务,提供上门办理身份证及送证上门服务。八是坚持咨询“当日答复”制度,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咨询服务,提供现场咨询和来电咨询,当场即时解决咨询事项,对企业咨询事项当场无法解答的,均对问题进行登记、立即请示汇报,即时反馈,确保当日答复。九是加强主动服务。在申请审批后上门对物品存放、安全防护、制度建设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定期召开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会和座谈会,交流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的意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控交流群,及时线上解答企业咨询问题。十是常态化开展对窗口的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在岗在位、服务态度等,提高群众满意率。

(2)针对服务态度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现场督察。通过加强日常督察及节假日、敏感节点等专项督察,重点对基层单位窗口、值班室及办案区人员在岗在位、警容风纪、服务态度、便民利民措施、执法规范化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通报单位主要领导要求落实整改。今年以来,督察大队、局效能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日常督察、效能检查,并结合春节期间“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行动、百日千警进万家反诈宣传活动、“两会”安保维稳等专项督察。3月25日至4月15日,共开展现场督察15次,出动警力48人次,涉及单位50个次,发现问题15个,督察人员均当场提醒纠正。二是常态化开展网上视频巡察。由2名专职辅警每日对全局的37个单位607个监控窗口开展常态化网上视频轮巡及夜间倒查,特别是对各基层所队窗口服务、人员在岗在位、办案区执法规范化等进行重点督察。2021年3月25日至4月15日,通过网上督察共发现值班备勤、警容风纪、执法不规范等问题222个,涉及25个单位,均当场进行电话提醒并通过网上督察系统派发问题督促整改。

(3)针对追赃挽损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调度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发挥整体作战优势。案件高发多发地区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采取动态用警、专班运作等方式,加强组织保障。二是结合《“工作上得去、硬仗打得赢、形象出得来”竞赛活动》通知工作要求,开展以“云端行动”为切入点,全面推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2020年以来破获非法吸收存款案1起,挽回损失100万、车辆4辆(价值约100万)。三是结合普法宣传,联合派出所每月在辖区银行、超市等LED屏上投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个别工作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派出所常态化督导,分组深入各派出所开展工作检查指导,把群租房的检查台账作为重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二是针对今年各项考核标准和全市公安机关相关重点工作项目,已对《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考评办法》进行修订,按照完善后的考评办法认真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考评。

(2)针对文风整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减负年”工作要求,加强对发文的统筹,科学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严格发文审批和公文流转程序,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常态化向市政府办报送当月文件、会议情况,着力加强精文简会。2021年来,制发规范性、议事协调机构成员类、通报类等文件9份,比降70%。

(3)针对保密工作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将保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保密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3月1日召开党委会,研究保密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3月29日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公安保密管理工作。4月13日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全市公安保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意见。

(4)针对移风易俗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督促未报备人员补报备相关事宜,再次下发有关婚丧喜庆报备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全警进行再学习,重申全市公安机关和全警严格执行,对2020年1月至10月未报备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将报备工作加入到公安主业考评工作中,利用考评杠杆推动工作开展。

2. 关于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执法办案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进展情况:对2013年以来被检察院开具的《纠正违法通知书》逐一进行梳理,归类问题,总结分析,通过执法提醒、执法考评、编写典型案例等形式,点评个性问题,通报共性问题,指导各办案单位有效落实整改执法问题,力争《纠正违法通知书》数量逐年下降。将补充侦查提纲回应情况纳入执法考评,核实对补充侦查提纲提出的问题回应情况,深化案件巡查、整改、确认等监督工作机制,跟踪落实问题整改。落实每日执法巡查、执法提醒、案件巡查、整改、确认等监督工作机制,深化“一警一所、一警一片”的执法服务模式,通过巡查发现执法问题、跟踪落实整改、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帮助解决执法问题等方式,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同时加强与检法的沟通协调,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我局取得2020年度泉州市公安机关个案执法质量考评第一名,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第三名,获评202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3.关于风险防控意识较为薄弱的问题。

(1)针对未按要求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南安市公安局内部控制管理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南安市公安局会计岗位职责》、《南安市公安局出纳岗位职责》、《南安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内控管理制度》三项制度,并贯彻执行。

(2)针对公务出差未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了《南安市公安局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并贯彻执行。二是结合日常财务审核,严格执行《南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南财[2018]261号)相关规定。

(3)针对未厉行节约,预付大额租赁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因2020年前南安市友缘养护中心未开设对公账户,租金直接支付给法人代表杨碧珠,2021年南安市友缘养护中心开设对公账户,直接转入南安市友缘养护中心。二是我局警务训练基地2021年3月经市领导审批同意立项建设,下一年度巡特警大队房屋租金将由我局直接签约支付。三是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相关规定,加强办公业务场所租赁管理,进一步规范合同及款项支付的约定。目前,已执行合同一年一签、款项逐年支付到单位,并将长期坚持

(4)针对现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了《南安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现金使用规定(试行)》,并贯彻执行。二是辅警(包含协警、工勤)工资均通过银行工资发代户进行发放,伙食费以转账方式转入备用金账户。三是溪美所对支取现金慰问作情况说明。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金发放程序,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发放到救助对象。

(5)针对食堂管理缺少有效监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南安市公安局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并贯彻执行。二是督促建立食堂收支台账,并在报支伙食费同时进行检查,并将长期坚持。三是南安市公安局对南安市看守所列支大米款作情况说明,2015年10月所支付大米款为2015年5月至8月共4个月大米款。今后,南安市公安局将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财务法律、法规,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1)针对违规报支社会化培训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清退由个人承担培训费5646元,分别为1216元、4430元。二是结合日常财务审核,严格执行《南安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南财[2018]206号)的相关规定,加强日常培训费审核监督。

(2)针对多报支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南安市公安局提供刑侦支队出具的证明,2019年4月74号凭证中列支差旅费由单位负责。二是分别清退差旅费补助费360元、880元、120元,合计1360元。三是南安市公安局对网安大队作情况说明,2019年2月45号凭证中列支差旅费12970元已将728元核减。四是补附2019年9月77号差旅费机票。2021年4月,我局开展了规范财务收支活动专项工作。在此次审计过程中,未发现超标准、超范围报支差旅费等情况,进一步规范了我局差旅费报销机制。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南安市财政局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及本局差旅费相关内控规定。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我局前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堂伙食补贴、接待费、差旅费报销工作的通知》(南公综[2018]34号)、《南安市公安局关于落实精打细算过紧日子严控支出的通知》(南公综[2020]172号),并结合日常差旅费报销审核,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报支会议费缺少必要附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补附会议通知。二结合日常会议费报支审核,严格按《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管理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并长期坚持。

(4)针对列支接待费未附接待公函、菜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补充了接待公函、介绍信、菜单及培训通知书。二是结合日常财务审核,严格执行《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泉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报支材料。

(5)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了《南安市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二是结合日常机动车费用报销审核,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督促进行单车核算,并建立“一车一档“、执行“一车一卡”。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超范围报支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清退租车费1300元。二是南安市公安局分别对政工室报支三八节集体婚礼费用作情况说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移风易俗三年行动,倡导喜事新办,我局“三八节”为契机与市邮政局联合举办“移风易谷树新风,喜事新办爱满分”主题集体婚礼,将1万元转入邮政局账户作为联合举办活动经费。今后,将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财务法律、法规,举一反三,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2)针对未按标准缴纳工会会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补扣补缴交工会会员费1080元。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南安市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相关规定。

(3)针对零星修缮项目未留质保金、未附验收合同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并制行《南安市公安局零星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南安市公安局补附党委会记录,并对未预留质保金作情况说明:廉政展馆基建部分工程总工程款为318960元,支付时间分别为2015年7月95688元、2015年9月175428元、2016年11月31896元、2018年2月支付15948元(为保修期满一年后支付的预留5%质保金)。三是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禁毒大队补附验收合同。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本单位有关零星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规范工程款项报支手续及材料,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4)针对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12月24日水头派出所已归还借款。今后,将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往来款项收支,并逐步清理历年往来款项。

(5)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并执行《南安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南安市公安局对交警大队购买投影仪作情况说明,由交警大队作出书面检讨;南安市公安局对霞美所超标准购买打印机作情况说明,为方便卷宗扫描,保证卷宗资料扫描效果,提高工作效率,依规定申请2台配置较高扫描仪,2台扫描仪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目前已对警用品、办公用品、印刷服务、交通案件鉴定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四是针对精神鉴定费、毒品鉴定、病理图侦鉴定费、在押人员医疗费、在押人员意外保险费等用,我局将严格按照《南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对采购目录范围物品服务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对达到招额度的一律采用公开性招标,不超标准采购。

(6)针对超预算列支费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补附21万元及6.56万元两份党委会记录。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报支材料,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6.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承包保洁或零星维护等未开具正式发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日常经费报支审核,督促各部门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临时性零星修缮维护,来规范报支发票,二是将保洁人员纳入单位工勤人员管理,采用代发方式放发工资。三是南安市公安局分别对水头所列支维修劳务费作情况说明,因水头所调解卫生间堵塞、生活区化粪池溢满及接处警大厅和户籍窗口坐椅坏,临时性雇佣个人维护。因系零星个人劳务费用,未开具发票。翔云所列支保洁员劳务费作情况说明,保洁人员洪秋虹系翔云所长期聘请工勤人员,因文化程度不高,未办理银行卡,翔云所以现金方式支付每月工资。目前已要求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代发方式发放每个月工资。

(2)针对个别费用报支未事先报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日常差旅费报支审核,根据《南安市财政局转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直机关行政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有关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报支流程。二是南安市公安局对刑侦大队列支鉴定费及差旅费作情况说明,因鉴定需要,刑侦大队技术科向警保室暂借鉴定费及差旅费35000元,事后刑侦大队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2月列支费用30911元、4089元。三是补充武警中队关于请示报告时间倒置问题的情况说明,并补开了收据。

(3)针对凭证涂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因2020年前南安市友缘养护中心未开设对公账户,租金直接支付给法人代表杨碧珠,2021年南安市友缘养护中心开设对公账户,直接转入南安市友缘养护中心。二是我局警务训练基地2021年3月经市领导审批同意立项建设,并列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该项目方案设计,下一步将加快项目推进,力争我局巡特警大队早日搬迁至警务训练基地。三是我局已与南安市友缘养护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巡特警大队房屋租金将由我局直接支付。四是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相关规定,加强办公业务场所租赁管理,进一步规范合同及款项支付的约定。目前,已执行合同一年一签、款项逐年支付到单位,并将长期坚持。

(4)针对购置设备未列入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该投影仪补录入固定资产。二是在日常财务审核中,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南安市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及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机制。2021年4月1日,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副市长、我局局长张汉沂回顾总结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剖析当前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年工作进行部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查处和专项整治,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南安市公安局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谈心谈话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局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谈、领导班子成员互谈等“五谈”制度,开展对本局涉执案件人员等重点人员廉政集体谈话;二是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关于运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队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大问题。2020年8月以来,对72名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人员落实“第一种形态”措施。三是定期开展专项检查。2021年1月初,组织对涉及人事调整的溪美、水头等20个派出所开展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个别轻微违纪问题,对1名所领导、2名责任民警落实谈话提醒。2月份,围绕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等方面开展刑事案件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督察,共发现问题97个,涉及所队26个,均已落实整改。

(2)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运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对队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大问题,2021年1月份对存在执法、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三名民警落实谈话提醒;二是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局党委成员到分管挂钩单位开展谈心谈话,传达“自相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帮助民警放下思想包袱。三是强化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制定《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实施方案》。

(3)针对从严治党治警工作巡察未能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内部从严管党治警巡察工作,对未开展巡察的单位继续组织开展巡察,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遵守《内务条令》夺标竞赛暨政治业务检查活动,对全局57个单位的内务情况、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整顿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实现巡察全覆盖。

(4)针对局党委对下属单位日常管理监督偏软偏宽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举报投诉核查工作。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均指派专人进行核查反馈,要求核查人员及时与投诉人联系了解相关情况,按时办结并反馈投诉人,积极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群众对同一问题进行反复投诉。对核查中发现的苗头隐患,情节轻微的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整改。今年以来,警务督察大队共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97件,均指派专人进行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完善举报投诉登记。为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登记,警务督察大队组织人员对今年以来的投诉举报件进行全面梳理,对举报投诉登记表登记项目进一步细化,并对“反映问题不属实”的调查情况再一步说明进行补充登记。四是更换考勤管理系统,按照考勤规定扣除黄宗舜、黄东红两位同志相应绩效金,进一步规范日常考勤。

(5)针对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是对反馈仍然私自持有证照的民警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一名民警一年两次出境、一次未见请假材料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针对未申请党籍保留的问题,已于2019年1月份组织自查自纠时整改;针对逾期归还证照、出国(境)时间与审批日期不一致等问题,今后将严格落实《南安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私出国(境)和同国(境)外人员结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民警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

2. 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监督执纪存在薄弱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到各基层所队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督促市公安局扎实有序开展好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深化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日常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并及时运用“四种形态”。2021年来,共落实“四种形态”28人次。三是已指定1名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局政工室做好对接,专人负责管理谈话记录台账,查缺补漏,规范谈话记录表格填写、汇总、归档工作,确保谈话台账完整,2019年未落实谈话提醒、提醒谈话、诫勉谈话16人有关材料均补齐到位。

(2)针对监督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指导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刚性问责制度,对单位民警存在违纪违法的,启动“一案双查”严格追究单位领导责任,2021年来,对3名领导干部追究领导责任;二是及时开展案后教育回访工作。要求对每一起违法违纪案件要及时开展案后教育回访工作,并建立问责处理人员台账,确保问责处理全面、到位。

(3)针对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开展案后整改。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和督促违法违纪民警所在单位及时落实“一案一整改”,做好案后整改工作,2021年,来开展1次案后整改;二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警示教育大会、学习讨论市委林荣忠书记、市纪委李岩华书记廉政报告和张汉沂副市长专题党课等,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公安干警牢牢守住从警底线。

3.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的问题。

(1)针对未严格执行议事决策机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南安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进一步重申规范党委会议事制度的通知》、《南安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规范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内容。

(2)针对发扬民主集中制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党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再规范、再细化,各项议题需经会议集体充分研讨后,由局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并形成决议。二是南安市公安局对督察大队、柳城所自查作情况说明,并补附会议记录。三是加强日常财务核审监督。

(3)针对局党委会个别会议内容记录不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记录,指派政治素质高的民警专门负责党委会记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原原本本记录党委会议题、讨论过程等内容,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

4. 关于党建主业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委统筹抓好党建工作,2021年来,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分析党建工作形势,部署党建工作。二是结合常态化政治业务检查、党建工作检查等,加强对各单位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帮助查找问题不足,抓好整改落实。

(2)针对机关党委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委会会议记录,按规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二是在新大楼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机关党员活动室,着力加强党员阵地建设。三是已向市直党工委提交组织机关党委换届选举请示,全力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和党务工作人员,提升机关党建水平。

(3)针对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深入排查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顽瘴痼疾和问题隐患,强化查纠整改,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二是组织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以机关带基层、逐级创建、全员覆盖,推动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4)针对个别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考评内容,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报备制度,加强对各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全面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指导。三是加强对各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等党务知识的培训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特别是加强对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和看守所的指导,督促落实人员点名签到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上会研究,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全面规范、全面到位。

(5)针对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党委班子分别于2021年2月1日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3月9日召开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期间,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被批评对象均进行表态发言,承诺认真接受批评意见,认真整改落实,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6)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通知,明确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各党组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好组织生活会。二是将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纳入政治工作考评内容,开展常态化党建检查、政治业务检查等,对组织生活会走过场、会议材料生搬硬套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减扣考评分。三是加强对交警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和禁毒大队组织生活会的指导,督促按照规范程序召开,逐一讨论发言,认真撰写情况报告,确保取得实效。四是严格落实《南安市公安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基层所队谈心谈话和每月队伍分析会制度,及时掌握民警思想动态。

(7)针对党员“三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扎实开展2021年度党员“三诺”活动,机关党委严格审核把关党支部委员承诺事项,对内容空泛、相似雷同、与自身情况不符的个人和单位,责成退回重报,并与政工考评挂钩。二是结合政治业务、党建工作检查,对各党组织党员“承诺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跟踪问效,督促指导各支部按要求召开党员“践诺、评诺”大会,督促刑侦大队、禁毒大队、城区交警中队、洪濑所、梅山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等次评定。

(8)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扎实抓好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二是责成刑侦大队第一党支部、车辆管理中队党支部、禁毒大队党支部强化问题整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完善预备党员考察相关会议记录,建立健全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党员档案管理。三是结合党务工作检查、指导、培训等契机,加强对各单位党务工作者发展党员工作相关知识的指导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

(9)针对党务公开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设置机关党委党务公开栏,按照《中共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规定落实党务公开。二是统筹各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政治业务检查,对各单位党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内容更新不及时的,当场责成整改,并通报批评。

5.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市委的领导下,2020年11月对全局100名市管干部岗位进行调整轮换。对市管干部以下人员进行轮岗,2021年共对60余名民警进行轮岗交流。

(2)针对辅(协)警、工勤人员招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建立规范辅警、协勤、工勤人员招录制度。建立由局政工室统一组织招聘辅警的制度;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招聘协勤、工勤要经档案审查(含政审、征信审查、体检、学历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局里审批后才能录用;2月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于4月30日前清退聘用的超龄人员,除特殊岗位外,人员均已清退,共48人。

(3)针对考核工作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度考核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全局924名市管以下干部,27名职工进行考核,共评授优秀公务员277人,称职631人,不称职6人,不评定等次10人。优秀职工8人,合格职工19人。考核中坚持对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三项测试不达标、考勤不合格、绩效靠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坚持一票否决,不予评定优秀等次。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013年至2015年期间租房情况进行了清理,并清退房租费15253.5元。二是清退2016年以来房租费24377.15元。尚未清退房租费,系房屋使用人已调离南安市公安局或已辞职。接下来,我局将抓紧款项清退工作,等款项清退到位后,汇总上缴南安市财政局后再反馈。

2.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2019年泉州审计报告关于反馈“看守所超市以建代租不合规”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启动公开招租程序,目前已完成南安市看守所小卖部公开招租租金底价评估。二是由南安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牵头,组成南安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南安市看守所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看守所大门基建多次进行验收。三是已成立专门监督小组定时不定时采取现场拍照等方式加大了监督力度,以确保商品价格合理性。

3. 关于对2016年度泉州市委责任制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要求,已及时制定了《南安市公安局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细则》。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组共移交信访件14件,经分析研判,检控类信访举报件14件,已办结14件。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处理相关人员6人,其中谈话提醒4人,核扣绩效金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社戒社康示范建设较为薄弱,社戒社康人员管控不力的问题。全市仅水头镇1处省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点,3所泉州市级毒品预防学校,近年来脱失率在泉州排名居高不下”事项。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根据省、泉州市禁毒委通知,将对各(县、市)下达林则徐禁毒宣教室创建指标,市禁毒办与市教育局商定,待上级禁毒委创建指标下达指标后,根据指标要求来确定参照泉州市级示范校创建的林则徐禁毒宣教室。二是个别乡镇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长期不在本辖区居住,时常联系不上,导致偶尔出现脱失的情况。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上级禁毒委联系沟通,提前做好规划,确保林则徐禁毒宣教室升级改造快速完成。二是加强对乡镇(街道)管控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检查通报,及时提醒督促落实管控措施,协助落地查找管控,确保人员及时管控到位。

(二)关于针对机关党委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尚未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机关党委换届选举,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和党务工作人员。

(三)关于“单位租房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房屋使用人已调离南安市公安局或已辞职。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抓紧款项清退工作,等款项清退到位后,汇总上缴南安市财政局后再反馈。

(四)关于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少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还有9名人员未轮岗,主要原因是该9名同志均为股级职务人员,且现处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时期,需待下步干部调整后进行轮岗。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相关工作安排,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视情对上述9名人员进行轮岗。

(五)针对移风易俗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正在排查2020年1月至10月未报备的人员。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未报备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市局党委清醒地认识到,虽然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要解决好一些复杂、长期积累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今后,市局党委将进一步强化担当,深入清仓见底,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能力,真正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南安公安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6399000;通信地址:南安市府前大道99号,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nagaz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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