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2-31 10:21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治“四风”树新风,南安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公安局乐峰派出所原所长黄钦裕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9月至2021年4月,黄钦裕违规为私人车辆报销加油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8916.59元。此外,黄钦裕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黄钦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款项被收缴。

2.官桥镇西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陈章利、村委会原主任苏金锭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1月,经陈章利、苏金锭等人研究决定,违规向村两委成员发放2013年度奖金共计2.7万元。2017年7月,经陈章利等人研究决定,违规向部分村两委成员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奖励费共计4.1044万元。此外,陈章利、苏金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陈章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苏金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项均退还给西庄村委会。

上述2起案例涉及私车公养、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违纪问题,就是要提醒督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就是要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匡正一方风气的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作风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不断把纠治“四风”工作引向深入。要破立并进、纠树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全力打造新风正气“南安名片”,不断凝聚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南安篇章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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