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疫情形势,南安市纪委监委自即日起重新开放来访接待场所,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请来访人员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佩戴口罩。进入来访接访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2.测量体温。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3.信息登记。应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名身份信息登记及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工作。
4.人员管控。来访只允许3人以下进入来访接待场所,其他人员就地疏散,不得聚集、滞留。候访人员自觉间隔一米以上。欢迎广大群众继续通过来信举报、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反映问题。
来访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长兴路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旧广电局斜对面);
来信地址:南安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市政府大院),邮编:362300;
举报电话:0595-12388;
举报网站:https://fujian.12388.gov.cn/quanzhou/nanan/。
南安市纪委监委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