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安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委来访接待场所将于2022年9月24日搬迁至南安市溪美街道长兴社区长兴路140号(原地址斜对面,如不清楚可于工作时间致电059526912388询问)。自2022年9月26日起,在新址接待群众来访,如需反映相关问题,请移步至新址或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委反映。
1.举报电话:0595-12388;
2.举报网站:https://fujian.12388.gov.cn/quanzhou/nanan/;
3.来信地址:南安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市政府大院),邮编:362300。
感谢各位来访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中共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安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