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0-18 08:4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9月21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任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议,逐一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严格整改不敷衍、全力推进不懈怠,确保全局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形成整改合力。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任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监督、跟踪问效。局党组成员坚持牵头领办任务、扛牢责任,相关部门成立专班、狠抓落实,形成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到位。严格对标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要求各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迅速组织责任科室逐条逐项开展整改。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挂账销号,坚持完成一项、销号一个,不完成整改任务不收兵,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细、全面完成。

(四)注重举一反三,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把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作为抓实整改的重要手段,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既出重拳“当下改”,又建制度“长久立”,举一反三,整章建制,确保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巡察整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开展《论“三农”工作》专题学习会,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针对《习近平在福建》专题学习研讨内容进行梳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在福建》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素质本领。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凝心聚力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为题的专题会议,对全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当前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藏粮于地”要求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种粮奖补措施,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力引导土地流转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积极探索推进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增加村集体和农户的收入。2022年,引导13个村、17个生产单位(种植户)土地流转,流转面积1792.25亩。二是统筹推进撂荒地复耕,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撂荒地复耕整治,由7个春季农业生产服务指导组开展撂荒地复耕指导服务,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提高耕地利用率,2022年全市共完成撂荒地复耕1967亩。三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新立项的4个2022年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进度位居泉州前列;提前谋划的4个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2月份全部完成招投标工作,建设进度位居泉州第一;对已进行县级初验项目存在的问题已要求业主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各业主单位均已上报整改报告,并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

(3)针对传承发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期间深入南安视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不够自觉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2月6日,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有关情况统计的通知》,组织乡镇(街道)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和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事项进行梳理排查。经梳理排查,未发现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事项。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到位

(1)针对乡村振兴推进不够均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统筹谋划乡村振兴,2023年4月17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23〕1号)。二是已组织水头、石井、蓬华成功创建2022年度乡村振兴“五好”乡镇,推荐梅山、向阳、省新、仑苍、英都为新一轮整镇推进“五好”创建乡镇,推动5个乡镇牢牢把握“五好”要求,结合本乡镇发展优势和短板弱项,因地制宜设定乡村振兴主要路径,科学设置各乡镇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主要指标的目标值,积极落实“五个一”(建立一个工作专班、制定一份推进方案、发展一项优势产业、健全一套共富机制、实施一批致富项目),“五个零”(耕地零撂荒、风貌零裸房、设施零欠账、村财零薄弱、村组零后进);同时依托镇域内优势农产品或乡村特色资源,聚力“一镇一业”产业发展格局,打造一批重点项目。三是提前策划生成2023年度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共计219个,其中产业类项目54个,占比稳步提升。四是仑苍镇整改情况:激发特色农业“新活力”,实现零撂荒地,确保农业稳产增产,持续开展蕉坑村“千亩油茶基地”提质增效建设。走出工业反哺“新路径”,强化高端制造,持续推进村集体经济“4+X”发展模式,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倍增”行动。推动项目建设“新城镇”,谋划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45个。整体整改成效显著,在2022年泉州市乡村振兴整镇推进“五好”乡镇创建考评中10个工贸带动型乡镇,第三季度92.1分,居泉州市第四名。

(2)针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从2022年12月份开始将住房安全无保障、低保边缘户等3类群众纳入场景运用范围,并长期坚持。二是从2022年12月份开始组织脱贫户进行农业专业技能培训,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指导脱贫户种植农作物,确保扶贫项目落成落细。三是联合市财政局,已督促未提交整改报告的2个乡镇上交整改报告,确保专项检查整改落实。同时,与南安市财政局联合开展2021-2022年各级财政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及统计表格。通过以下四种方法进行自查:(一)通过检查相关财务会计资料、查阅内业资料,重点检查资金分配和拨付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超期拨付、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等现象。(二)通过检查项目采购资料,查看是否有效落实公开公示招投标制度。(三)通过实地走访,检查项目申报是否真实、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项目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等。(四)加强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审计、纪检监察等其他监督检查的贯通协调,对2021年以来不同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3. 主责主业推进不够有力

(1)针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充实执法队伍。已向市委编办报告大队紧缺专业岗位,将于2023年充实宅基地执法队伍。二是继续推进乡镇赋权,下一次下放赋权中,我局将把宅基地相关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施。三是推进案件查处执行到位,2020年至今,共查办宅基案件415件,截至目前已办结案件97起,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起,已裁定3起。

(2)针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合作。根据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文件精神,明确各科室主责主业,核定市畜牧兽医站编制16名承担原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职能;核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编制7名承担原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能。二是提升执法能力。持续选派执法人员参加部级、省级、泉州举办的执法能力提升专项培训、交叉互检、执法大练兵等活动,通过培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 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三是建立联席机制。贯彻执行《南安市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的对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案件探讨,促进行刑衔接工作有效落实。

(3)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监督管理。逐一排查2022年4月以后的检测检验报告,检测项目均已于2022年4月29日进行调整,并未出现未调整情况。二是调整检测方案。及时调整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案并谋划好2023年度检测方案,已严格按照要求调整检测参数、方法和判断依据。三是针对追溯信息不完整问题,我局加强指导教育,要求养殖场在今后养殖生产中要规范水产养殖“三项记录”。通过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开展对全市养殖主体的指导巡查。线下组建南安市生产主体水产品销售赋码指导小组,对全市水产养殖主体进行现场指导与培训,目前已开展线下指导8次,出动人员24人次;线上时刻掌握养殖户赋码情况,对赋码数量异常或不符合生产实际的养殖场进行电话督促和线下指导,目前食用水产品一品一码平均赋码已达38.34条,达到上级要求。

(4)针对生猪屠宰监督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培训。结合《2022-2025福建省官方兽医培训计划》等有关要求对屠宰场检疫人员及肉品检验员开展培训,提升从业者执业技能。2023年3月15-17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于我市开展为期3天的农业执法骨干培训班。2023年4月6日召开2023年度首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全体干部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 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加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增强从业者法律意识;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加大违法惩处力度,我局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全市在营屠宰场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测屠宰企业29家次,巡查关闭屠宰企业5家次,成功联合公安捣毁石井镇1个私宰窝点。四是完成相关执法赋权下放。我局已于2023年4月13日举行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监交仪式,赋予各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 10 项,其中包括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行政处罚事项。

4.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2023年2月22日,根据《南安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完善本单位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对照本职工作业务范畴内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年初有安排,季度有分析,年底有总结。在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支部会议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今后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会上认真学习传达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精神;二是在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支部委员会上明确对意识形态工作中相关材料进行完善、补充,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切实做好内宣外宣工作,同时由办公室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会议,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认真开展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并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杜绝走过场走形式。

(2)针对“八个纳入”要求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行即改。在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认真整理个人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等材料,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材料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在今后的材料中都必须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纳入干部考核。二是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要求领导班子落实责任,在工作方式、工作载体、活动形式上要勇于探索,力求创新,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做好“自选动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要按照责任清单内容主动履行好“一岗双责”制度,并及时反映履行的工作情况。

(3)针对阵地管理失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2022年12月9日召开干部大会,进一步强调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对文件材料、制度制定严格实行办公室撰稿、分管领导核稿、主要领导审签三级把关制度,坚决杜绝发布流程不规范等形式主义发生。学习我市关于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审批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关活动一律要提前报备、规范管理。截至目前,无此类情况发生。二是落实事前审核制度。系统谋划干部队伍学习计划,每月邀请农业农村领域专家学者授课,按照报备制度,提前对学习讲座进行报备,并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28日,召开干部能力提升系列讲座“每月一讲”活动。

5.落实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检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针对集体研究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上一届巡察整改情况再次梳理,严格执行《中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南农党组〔2021〕23号),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2022年12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巡察三组巡察我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及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下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2023年1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交《中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综合报告》(南农党组〔2023〕2号),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加强我局集中整改期间的政治生态研判,持续抓好日常监督工作。2023年2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审核巡察整改报告。

(2)针对落实政治监督专题调研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方案》及《南安市2022-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二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坚持开展每月暗访检查并通报,集中组织开展“两节”期间村庄清洁行动,截至目前已创建泉州级以上“美丽庭院”668户;26个村获评泉州人居环境整治明显成效村。三是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纳入乡村振兴、和谐村建设及乡镇(街道)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确保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体责任落实。整治成效在2022年9-12月泉州市考评成绩中初见起色,其中2022年9月获得第6名,2022年10月获得第6名,2022年11月获得第7名,2022年12月获得第5名。

(3)针对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2年6月收到审计反馈问题后,马上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学习,对接省、泉州市等上级部门,联合财政起草《南安市2022年度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实施方案》,期间动员相关经营主体申报项目,该方案于8月24日印发。在《关于乡村振兴重点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报告》中,提出“印发《南安市2022年度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实施方案》”。属表述不规范,应为“起草《南安市2022年度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实施方案》”,不存在虚假整改,目前结余资金下拨给相关家庭农场。2023年1月18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针对此项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写作语句规范表述进行强调,要求干部职工举一反三,避免再出现语句不规范、表述不严谨的现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1)针对公务用车运行费不降反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1年以来,由于机构改革,我局在原有承担土地确权、农田水利、渔业生产、农田整治、农综开发、农业综合执法、信访核查等工作基础上,增加农村宅基地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职能和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在农田网格项目、海上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方面都承担了大量考察、值班督导等工作,用车任务较重,我局制定并下发《中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出行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农党组〔2022〕14号),规范用车申请和派车手续,加强对本单位公务租车活动和经费报销管理及预算控制,落实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持续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2022年公务车辆运行费用约35万元,比2021年下降81.14%。

(2)针对违规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该违规购买商业保险的投保费3400元已按照程序退回,统一缴至国库,并对2名农科所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违规列支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该违规列支的差旅费450元已按照程序退回,统一缴至国库;该违规列支的差旅费600元已按照程序退回,统一缴至国库,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加强审批环节和财务环节审核,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针对超标准列支办公用茶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照程序退还多列支办公用茶费用,统一缴纳至国库,并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针对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经核实,2020年10月15号凭证715元接待费,该经办人员现已进行整改,补充提供了用餐审批单。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报销手续,加强审批环节和财务环节审核。我局于2023年1月组织自查,未发现其他接待费用报支缺项漏项,进一步完善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财政报账制度,规范报账凭证资料,接待严格按照公函和进入平台等程序规范接待,坚持接待“一事一结”原则,严格落实报销规定,加大报销凭证材料审核把关力度,报销凭据不全的,不得办理报销手续,自觉接受监督。

(6)针对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未报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南安市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开展婚丧礼俗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纪律意识,落实婚丧喜庆报备工作,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二是针对12名未报备人员,经核实,2人有提交备案材料,1人结婚后未操办嫁娶事宜,未提交报告表,已进行提醒,后续操办前做好报备工作;对9名未报备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补交报告表,现已全部交齐。2022年9月至今,10名干部婚丧喜庆相关事宜均按规定进行书面报备。三是制定关于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的方案。

2.“四风”问题整治不到位

(1)针对形式主义禁而未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学习计划,从学习时间、形式、内容对学习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每个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做到真学真抓,坚决杜绝“超前学习”。二是严控发文数量。注重发文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控制文件规格,能以工作交办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减少文件数量,做到规范、精练。2022年1-3月发文82件,2023年1-3月发文77件,同比下降6.09% 。

(2)针对干部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收到的6件涉及猫狗屠宰举报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09〕256号)规定农业部门负责犬类狂犬病的疫苗免疫、监测等工作,我局对售卖猫狗肉的行为无相关行政处罚权。(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三项及第四项规定,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由于国家对于犬类动物相关屠宰检疫规程尚未出台,对于售卖狗肉的行为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对肉品检验情况及是否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进行查处。(三)我局分别于2022年11月4日、2023年1月13日、2023年3月10日联合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溪美街道、美林街道等地的屠宰猫犬线索进行核查,并主动配合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查处工作。二是完成相关执法赋权下放。我局已于4月13日举行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监交仪式,赋予各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 10 项,其中包括“对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而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行政处罚事项。三是开展专项培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专项法律培训,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补齐短板。2023年3月15-17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于我市开展为期3天的农业执法骨干培训班。2023年4月6日召开2023年度首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全体干部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 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3)针对项目建设拖久成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确保后期实施项目按时序推进,及时验收,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二是针对福建绿滢生态循环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我局会同财政局及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造价鉴定机构等分别于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进行实地踏勘、测绘、测算、评估等,并形成书面报告。依照第三方报告,结合现场勘察结果和项目建设佐证材料,经部门会商后建议终止该项目实施。我局已联合财政局向上级请示终止该项目,并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工程造价审计情况报告已报告上级部门,目前正在等待上级批复。

3.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零星修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好立行立改。对巡察发现的修缮工程存在问题进行审核整改,已按照具体施工情况,补全合同和验收材料。二是对于评标报告涂改的要求相关招标代理单位严格落实招投标的相关规定进行说明,并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学习工程招标相关制度,强调我署工程项目审批中,严禁未签合同先动工的情况,对于可能存在需紧急处理的情况,项目负责人提前办理事项审批。

(2)针对农村“三资”监管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基本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多元化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稳中向好。二是继续加大指导村级盘活集体“三资”促进增加集体收入力度。协助组织部继续鼓励村集体资金委托投资泛家居产业,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造血”功能。发掘集体资源潜力,盘活集体资源。如金淘镇中心村受农户委托流转130亩耕地统一出租给种植大户经营,既增加农户收入,又解决撂荒的问题,为集体增收1.3万元。377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超过20万元。三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借助“泉州市三资管理平台”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和经济合同管理,将村级经济合同、租金收缴情况等信息录入平台,目前全市纳入平台监管经济合同4305份。建立规范档案管理,指导村级严格按照村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三资”档案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四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开展村级财务人员培训6班,培训553人,提升业务人员业务知识,实现了全市村级财务收支“泉州市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省级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网络公开。

(3)针对专项资金“趴”在账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下发农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因企业法人无法联系、企业账户异常、企业已注销等原因,仍存在结余资金,我局于4月25日发函建议市财政局将结余资金收回。二是针对渔业专项资金,我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现场踏勘、查阅相关内页资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目前渔业专项资金已下达。三是针对渔船油价格补贴,我局已完成全市2019年度机动渔船油价补助资金的下拨工作,存在结余资金。我局积极主动与市财政局协调沟通,结余资金拟用于2020-2021年度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海洋活动单位更新、渔业船舶减船转产和水产预制菜博览会场馆布置等相关工作。

4.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1)针对工会经费提取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经核查情况,已退回该笔经费,提醒谈话相关人员2人,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科目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经核查情况,已将该经费退回至指定账户。今后,我局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审核制度,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3)针对未按约定收取资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农科所出租给南安市溪美新空间花木场土地租金为5000元/年、出租给林小金土地租金为2000元/年,农科所均已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将租金缴至南安市财政局专户。二是农机站出租的店面已于2022年9月8日按照店面出租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履约保证金9笔合计81000元,并已缴至南安市财政局专户;一家商户不再承租,农科所已与承租人解除合同。

(4)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农科所已聘请第三方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账目清查、实物清查、账实匹配、数据优化、条码管理,对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设备已补录入会计固定资产科目,并登记造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1)针对党建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系统党委和局党组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将党建工作摆在党委、党组工作的中心位置,及时组织召开研究党建工作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2023年2月16日召开中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党建工作专题会议,2023年2月28日召开中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加强对各支部的管理,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巡察以来,各支部共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4次,支委会24次,民主生活会4次,讲党课活动3次,各支部严肃认真组织“三会一课”,并落实好“三会一课”相关记录的规范工作。同时农办系统党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各支部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工作。

(3)针对党务工作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对指出的有时间倒置问题的发展党员档案重新逐项整理。同时,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做好相关记录。二是针对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党务公开栏设置整改,加强党务专干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能力,定期对党务公开、情况等开展督查检查。

2.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1)针对干部选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职能配置、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完成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股级干部任免工作,调整后任免股级共33名。二是根据岗位聘任管理文件精神,按照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2)针对机关干部混岗普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交流轮岗、职能配置和机构编制事项等文件精神,理顺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职责职能,按照流程和规定调整优化干部队伍。调整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编27人,7人借调到行政科室,1人借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植保植检站合并到种植业服务中心,共有编制26名,在编24名,确因工作任务重、清退混编混岗人员后对工作影响大的,为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编制、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3)针对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完成农科所机构登记信息变更。二是举一反三,对下属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有调整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也已完成变更登记。

3.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压实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任务安排。二是2023年1月18日召开2023年集体廉政谈话会议,警醒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严起、自身抓起,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3年3月5日组织召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再加压再升温;2023年3月10日,充分发挥南安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股级以上干部和支部委员50人到基地接受教育。收集单位、股室和岗位(个人)风险识别防控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风险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并送派驻机构备案。三是完善我局规章制度,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细化了谈话责任范围、谈话形式、谈话方法等内容,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内容不限于工作、学习,还要及时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生活。2023年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32人次。

(2)针对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2年以来,以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等主题为监督重点,聚焦相关项目审批、建设、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监督检查13次,发现问题3个并督促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整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诫勉处理1人,批评教育13人。

(一)给予诫勉处理1人

对南安市种植业服务中心干部上报撂荒地整治数据不实给予诫勉处理。

(二)给予批评教育1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项目建设拖久成风的问题。督促指导乏力。福建绿滢生态循环设施农业建设项目2017年4月经批准立项,原定建设期限2017-2018年,2018年8月又申请变更建设内容,但农业农村局未能有效督促指导企业加快建设力度,至巡察时仍未落地实施。

未完成整改原因:福建绿滢生态循环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相关材料已报送上级,因项目终止须由省厅批复,目前正在等待上级批复。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会及时跟踪项目批复情况,并根据上级批复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二)针对专项资金“趴”在账上的问题。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不够科学合理,部分资金未能发挥实效。如2018年启动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累计收到上级专项资金86.5万元,至巡察时仍未使用。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企业法人无法联系、企业账户异常、企业已注销、无法提供完整材料等原因,农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仍有8.5万元结余,我局已于4月25日发函建议市财政局将结余资金收回。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及时对接市财政局,根据流程做好后续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巡察整改的成果,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后续工作,切实抓好整改成果转化,推动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性。坚持把巡察作为重要政治体检,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态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二)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提升整改质效。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再添过硬举措,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规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坚持规范标准,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上持续发力,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努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6382701;通讯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nan863827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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