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来访接待场所将搬迁至南安市溪美街道长兴路128号(原地址斜对面,如不清楚可于工作时间致电059526912388询问)。自2024年5月6日起,在新址接待群众来访。
中共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安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