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纪委监委关于来访接待场所搬迁的公告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4-30 19:45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来访接待场所将搬迁至南安市溪美街道长兴路128号(原地址斜对面,如不清楚可于工作时间致电059526912388询问)。自2024年5月6日起,在新址接待群众来访。    


中共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安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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