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4月19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坚决落实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全盘接受,迅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体谋划、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针对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深入分析问题的症结和存在的原因,明确目标措施,制定《中共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对市人社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台账式管理”和“问题销号”制度,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注重从制度层面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整改成效以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经得起检验。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习政治理论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4月起,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及时跟进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的政治学习。二是坚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今年来共组织学习10次。7月1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人才工作(2023年)、9月2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三是9月25日局第一、二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
(2)针对“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的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联合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南安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一条措施》,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开展“南安市人才工作奋战月”,分组深入全市30多个市直单位、乡镇(街道)进行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全力冲刺2023年泉州市下达我市人才工作任务。举办一期人才工作专员培训班,由乡镇(街道)选派1-2名人才工作专员到市人社局跟班学习人才政策、项目申报等相关业务。二是城镇新增就业16483人(截至12月底),完成2023年全年目标8500人的193.91%;印发《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企业用工服务和失业登记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按户籍地、常住地、失业登记地(参保地)等信息进行梳理分解失业登记人员数据,各辖区进行跟踪帮扶,详细了解失业原因、技能水平、就业意愿,介绍后续就业服务、失业登记注销条件等信息,实行动态跟踪帮扶,截止12月底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626人,已完成2023年全年目标1000人的162.6%。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营商环境指标监测情况的通报》,我市“本地区城镇新增就业贡献率”前三名:德化县141.71%、南安市101.89%、晋江市72.56%。三是举办2023年南安名企全国高校引才推介活动,分赴江西、云南及我省三明、泉州市域内等18所院校开展就业人才政策宣传18场;政策宣讲小组先后走进10多个乡镇(街道)开展入企政策宣讲活动,与30多家用人单位“面对面”进行现场政策解读;联合市工信局、科技局等举办南安市2023年优企惠企政策宣讲会(省新镇、仑苍镇专场)2场,应邀为南安市侨联十四届十次全委会、南安市装备制造业协会进行政策推介2场。
(3)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进行总结分析和提升,为扎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提供经验,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开展主题教育。二是通过与村结对共建活动、参与“党建+”邻里中心、人社政策宣传活动,结合人社系统的业务和职责,开展了“南安市人才工作奋战月”“社保服务进万家”、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等,形成了人社系统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开展调查研究和“四下基层”,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章 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专题讲座,召开调查研究成果交流会,现场参观大庭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南安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成就图片展,观看主题教育视频等,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1月对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2023年11月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三审三校”等制度文件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三审三校”工作。三是积极创新学习方式,通过组织视频学习、交流研讨、沉浸式体验等方式,有效提升学习效果,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2.关于立足“三新一高”服务南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还需提升的问题
(1)针对社会保障扩面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有偏差或已参保登记但人数为0的企业,再梳理再核实,通过比对参保信息,精准筛选重点扩面企业,累计发送32267条短信告知用人单位及时为员工参保。二是对灵活就业及新业态从业人员等有参保意愿的群体,及时梳理有关社保补贴政策,通过公众号、媒体、群发短信,多渠道精准宣传,提高参保意识。三是10月24日至11月10日,组成工作小组对全市各乡镇企业保参保扩面工作开展督导;四是2022年度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数考核在泉州市各县市并列第一,截至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新增参保14968人,目前在泉州市第一方阵,我局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2)针对围绕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发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我市110多家次企业赴江西、云南及我省三明等多地18所院校举办2023年南安名企全国高校引才推介活动,达成初步就业意向4700多人。深耕人才“港湾计划”,今年新增进站博士后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2人;入选省级高层次人才14人、省级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17人,“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人选1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2661人、南安市高层次人才1636人。落实人才积分制,依据人才积分情况发放南安市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1-10月)11292人次、918.0117万元;深化“涌泉”行动,办理优才卡807人,申请、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社保补助申请846人次、228.27万元(283人次)。二是针对部分引才安家补助费未能及时发放问题,已于2023年5月底发放到位。三是制定《南安市企业博士后年度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按照办法于2024年第1季度开展相关考评工作。
(3)针对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支付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及时兑现就业创业资金,确实助力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二是持续加大优企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如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燃情安商、优无止境”——2023年南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进园区活动,开展“轻骑兵、大篷车”下基层服务,围绕“稳定就业局势,保障企业用工,助力企业稳工稳产”主题开展政策宣讲等,传递惠企政策红利,积极引导和服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补贴,带动就业创业。2023年度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共支出1873.9万元,用于就业创业等招工引才专项补助447.4万元,占比23.88%,较2022年度提高3.25%。
(4)针对技能培训对象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经核实我局2020年11月报支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培训对象均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劳动年龄段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93号)文件要求,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界定为“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龄未设上限。因此,278名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培训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二是于2023年5月-12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我局将继续做好重点群体的培训工作,加强技能培训对象把关工作。
3.关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1)针对欠薪风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率先在泉州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常态化监管制度及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分辖区处理劳资纠纷,劳资纠纷形势有所好转;二是2023年已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要素台账,动态更新并长期坚持。
(2)针对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加强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制作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紧紧围绕全市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协调。2023年10月17日下午我局召集召开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市三方办组成人员名单,确立了分别由人社、工会、工商联、企联的顺序每季度召集召开三方会议,同时会上传达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予以贯彻部署、布置第四季度工作内容。我局将持续落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3)针对社保基金监管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逐一筛查比对上级下发的疑点数据,分解下发各乡镇(街道)核实确认,明确追回对象及金额,核实后确为重复、冒领养老金的,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追讨力度,联合公安、司法对现有冒领人员按流程追讨。二是对重复、冒领人员按电话联系、上门沟通、下达追缴告知书等流程追缴,联合公安、司法、镇、村等部门,对多次追缴拒不退还的,及时采用法律手段追缴。三是10月24日至11月10日,组成工作小组对全市各乡镇养老金冒领追缴情况开展督导。目前,已追回215.37元,待追回金额38.88万元,目前资金追回率84.71%,剩余5人均已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我局将继续督促其按分期协议落实还款进度,对拒不配合的将走司法程序追讨。
(4)针对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控漏洞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以治欠办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二是督促未缴交工资保证金的在建项目办理保证金缴存手续,巡察期间英都镇龙江村欧厝内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已经缴交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已督促福建省利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十个项目保证金延期到位,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改扩建项目不存在保函到期未续保(已于2021年12月竣工验收,在保函失效期2022年4月1日前)。四是依据省平台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发现项目未缴交的,立即督促。
(5)针对信用评价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第五条“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主要依据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取得的企业上一年度信用记录进行。”即2023年是对2022年度进行信用记录,无法对2019-2021年度进行信用补评价,我局已于2023年对2022年行政处罚企业全部评价C级。二是我局已于2013年11月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将按上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严格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4.关于专项资金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1)针对补助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经对申报材料再次核查,2020年企业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共发放176家企业、2055人(其中:提交社保凭证1961人、提交三个月以上工资证明材料94人);工作人员对94名人员社保参保情况进行核实,其中:25人在申请时已在申报单位参保缴费但企业按三个月工资证明提交佐证,无参保人员69名。疫情期间,根据文件精神,为确保惠企奖励政策落实到位,放宽政策为参保一个月以上,工资证明三个月以上即可确认吸纳就业,同时,在申报表中通过落实企业承诺制。二是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要求严把审核关。
(2)针对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对列支不符合规定的经费进行整改,已从公用经费调整就业创业资金47.29万元,其余挤占的专项经费,待财政计划批复后调整。二是2023年11月组织学习相关财经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按规定列支经费。
(3)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1月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2023年10月7日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南安名企全国高校引才推介活动项目(10-12月)购买服务公开比选的公告》,按规定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三是2023年6月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人力资源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重新组织招投标,并对补充协议进行规范。四是2023年11月23日,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为期30天的“2024年南安市劳务对接招聘活动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五是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5.关于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月建立欠薪群体案件要素台账,针对欠意讨薪,我局于2023年11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谭叶移送公安局,公安局已经立案处理。二是2023年起,就熊承宝等人群体性欠薪事件建立档案材料,并长期坚持。三是2023年10月将2024年度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今后将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属“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提交党组会研究。四是拟将就业人才中心闲置资产作为内部保障用房,社保中心闲置资产作为市人力资源协会办公场所。
(2)针对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出国(境)证照缴交情况进行再梳理,未上交统一管理人员均为已聘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委办〔2010〕39号)《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委办〔2014〕41号)《中共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安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公安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通知》(南委组〔2021〕28号)等文件精神,已聘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登记为备案管理对象,持有的出国(境)证照必须交由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即原录用科)集中管理。吕艳妍、傅博等人为已聘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局按规定登记备案,并上交证件。二是组织对出国(境)相关制度学习,并将全体干部职工纳入备案管理对象。三是对违规报支的差旅费1710元进行清退,组织对差旅费相关制度学习,并严格执行。
(3)针对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全力推进两类问题人员个人账户清退。二是加强联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比对。三是联合乡镇、村(社区)与参保对象加强联系,及时做好个人账户清退。目前已清理1183人,未清理的544人,依据《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休眠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省社保中心统一部署,于2023年11月27日前已全部封存个人账户。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巡察时我局只有4辆公务用车,其中1辆因时间久远、维修金额大,导致长期闲置。2023年5月已清退超审批数量租赁的1辆新能源车辆。二是2023年11月修订完善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台账及派车单据,今后将严格规范公车使用。
(2)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自查自纠,退还违规报支的毗邻乡镇差旅费1710元。二是组织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再学习,并严格执行。
(3)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经自查,我局公务接待均有工作接洽公函。如2022年8月报支的接待费,该单位有提供请予接洽的公函。二是经自查,2022年6月10日的接待费菜金连同咸饭、青菜、水果及其他食材费用等计入采购成本与报支费用接近。三是2023年11月组织各科室(单位)学习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按采购成本报支费用,严格规范公务接待。
2.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1)针对机关文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1月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公文培训,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加强发文审核力度,严格要求发文必须通过内容安全审查。二是对错误公文文种进行改正,已于2023年9月按照公文格式制定行政许可批复文件。
(2)针对形式主义问题未根除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党建材料进行自查,如存在党员公开承诺书一致的情况及时纠正,2023年党员公开承诺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承诺。二是加强党建工作业务学习,对党建相关工作安排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汇报等材料的把关。
(3)针对劳务派遣合同审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经向市政府请示同意,将乡镇专职协理员划转给乡镇管理,市局保留23名劳动执法协理员,其余10名专职协理员三年内逐步精简消化,截止至12月底,我局已精减协理员6名。二是加强对合同签订审核把关力度,合同事前由法律顾问审核后签订,并严格执行合同,2023年12月重新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三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向纪检监察组预告知制度,并邀请派员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4)针对便民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经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核实,市政府网站显示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数为全市的数据。我局2020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6件,均已按时答复。今后,我局将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坐席业务能力,提高电话接听效率,根据咨询业务数量情况,增设接听坐席,如社保中心对外统一咨询电话,后台设立多个接听坐席。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对外办事指南,通过微信公众号、市政府网站等多渠道宣传,提高便民服务质量。
3.关于依法行政能力不强的问题
(1)针对依法办案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下半年多次组织科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升办案水平。2023年11月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要求重视超法定期限办案问题。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梳理每个案件的办案流程、重点把关调查取证及送达时限的问题,确保工伤认定案件按时按刻完成,提高认定效率。
(2)针对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2023年以来我局已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截至目前出庭率100%。
4.关于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市领导在《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设立企业工资应急保障基金的请示》(南人社〔2015〕109号)的批示,同意设立企业工资应急保障基金,纳入工资保障金账户,实行专项管理。二是根据南安市企业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经市领导审批,用于垫付洪濑镇辉达鞋业欠薪,以治欠办文件催促洪濑镇人民政府归还应急周转金,洪濑镇人民政府承诺分期归还,2023年11月归还20万,累计已经归还40万,我局将继续督促属地乡镇归还欠薪应急保障金。三是经自查长期挂账代扣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医保,为2001年至今,因年代久远及多次机构改革,财务人员变化多,暂时无法清理清楚,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这两个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2)针对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对公账户支付制度,规范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对现金结算额度超1000元采取转账方式。
(3)针对报支调查费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经自查核实,2020年8月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核实中西部地区贫困劳动力在闽就业情况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152号)要求,开展核实中西部地区贫困劳动力在我市就业情况,当时上级分配我市历年来在我市有就业经历人数达到13000人,时间紧任务重,且要求调查结果要详尽并做好系统录入工作、2020年11月我局委托国家统计局南安调查队协助该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质量抽查,协助组织人员进行电话访问调查,样本数8948人,以采集到本人相关信息5元/人,其它情况3元/人,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核发。调查结束后,我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南安调查队提供的调查员电话调查数据,将调查费发放至调查员个人账户。二是组织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确保今后类似费用发放合法合规。
(4)针对存款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经梳理,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专户尚有200多家单位保证金缴存,且2017年12月至今多次调整存款利息,故无法清算存款利息,待专户注销后,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梳理,并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二是按规定制定人社机关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表,并对应计未计的健身器材及时计入固定资产。三是组织对固定资产管理文件进行再学习,并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5.关于未落实精打细算过紧日子严格支出的规定的问题
(1)针对三公费用等一般性支出不降反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因服务企业复工复产需要,疫情期间招工引才、接返省外返岗务工人员较多,三公费用支出增长较多。二是2023年我局合理规划公务外出次数及工作人员数量,减少非必要的支出。2023年度差旅费用12.81万元,车辆费用1.14万元(不包含公车平台费用5.19万元),今后我局将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规划公务外出。
(2)针对零星修缮工程未编制年初预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人力资源大厦已建成近20年,老化破损较为严重,故零星修缮费用较多。二是2023年11月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今后将严格按有关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并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3)针对铺张浪费现象较严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经自查核实,为服务企业复工复产需要,接返省外返岗务工人员时间为2020年2月疫情大暴发期间(当时无处用餐),故购买礼包发放给接返返岗务工人员、驾驶员等解决沿途用餐问题,因路途较远,部分人员多要,且礼包易过期,故购买数量与市总工会审批接返人员数有差距,剩余部分未登记入库。二是2023年11月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今后工作中将加强管理,做好相关物资的入库登记。
(4)针对食堂费用偏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3年4月梳理食堂粮油等物资情况,并建立进出库存台账,今后将进一步严格管理食堂物资。二是我市社会治理中心已进驻在人力资源大厦一、二楼,预计将增加用餐人员50余人,我局将根据食堂用餐人数合理安排食堂后勤保障人员。
6.关于在国有资产管理混乱,存在财政资金流失风险的问题
(1)针对盘活资产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原社保大厦工程结束后,承建人突然身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手续,无法办理竣工结算及产权登记。二是拟将社保中心闲置资产作为拟成立的人力资源协会办公场所。
(2)针对国有资产未入账且租期长租金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原社保大厦工程结束后,承建人突然身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手续,无法办理竣工结算及产权登记。二是溪美街312号店面2023年6月已通过固定资产评估公司按规定重新评估,2023年7月,已按评估公司报告出具的固定资产价值411500元入账管理。
(3)针对未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收取相关使用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安工作部签订协议,将我局承担的45%物业费用,划5%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安工作部支付,作为共同分摊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二是我局将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管理国有资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集体决策制度未严格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1月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完善,并组织学习,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二是经自查,拨付2022年度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补助经费为科室汇总错误,事后发现及时通告各党组成员,各党组成员未及时对个人记录本进行修改。我局将认真做好相关会议准备工作,对各科室(单位)上报议题材料加强审核,会前详细汇总会议研究事项、金额。
(2)针对党组成员分工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结合市管干部调整,我局将于市管干部调整到位后,局党组将及时进行分工,并正式行文印发。
(3)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2023年11月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完善,并组织学习,今后将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仍需落实落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9月25日印发了《中共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南人社党组〔2023〕19号),局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制定了个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二是2023年以来共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3次,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加强和整改措施。
(2)针对未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一岗双责”内容纳入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二是2023年8月组织各科室(单位)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送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关。
(3)针对廉政教育活动开展次数较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肃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抓早抓小,及时提醒。2023年9月开展局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谈话提醒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开展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多举措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筑牢廉洁自律防线。8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通报人社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9月召开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并观看反腐教育片,通过“反面教材”,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起到警示作用。
(4)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将谈心谈话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尤其是作为加强对同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方式,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其个人、家庭和工作有关情况,有效分析和防范廉政风险。今年来,先后与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共11人次。截至目前,共摸排被监督单位后勤管理、项目监管、重大事项决策、涉企服务、大额资金使用和工作作风等20个问题,并已完成整改。
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被监督单位“三定”职责、阶段性重点业务工作,特别是巡察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季度制定个性化监督项目清单,今年经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协商聚焦经常性支出、全面从严治党、中心任务落实、后勤服务管理、营商环境、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使用等领域,选定了20个重点监督项目。在此基础上,通过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查阅资料、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开展靶向监督,着力提升日常监督实效。
(2)针对监督效果欠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积极发挥“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作用,紧盯2023年9月巡察反馈的3方面75个问题,督促市人社局系统梳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时效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同时,对照巡察反馈涉及纪检组的4个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抓好整改工作。
(3)针对精准监督能力还需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提高精准监督能力,2023年11月17日完成一件自办案件。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不够科学规范的问题
(1)针对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干部任免相关规定,今后将按规范开展股级干部任免工作。二是已梳理全局干部职工情况,因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待完成后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科室负责人平均年龄偏大等情况进行调整。
(2)针对科室内部交流轮岗存在盲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已梳理长期在同一岗位人员情况,因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待完成后对长期在同一岗位人员等情况进行调整。
(3)针对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经梳理机关与局事业单位混岗混编情况,局现有非市管干部的公务员仅有10个(近3年将退休的公务员有3个),我局机关科室共9个,机关科室人手严重不足。故机关与事业单位混岗混编较多。二是事业单位在机关科室混岗人员大多为业务骨干,我局将在执法机构改革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逐步进行人员调整。
(4)针对出入境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经对出国(境)证照缴交情况进行梳理,未上交统一管理人员均为已聘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委办〔2010〕39号)《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委办〔2014〕41号)《中共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安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公安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通知》(南委组〔2021〕28号)等文件精神,已聘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登记为备案管理对象,持有的出国(境)证照必须交由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即原录用科)集中管理。吕艳妍、傅博等人为已聘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局已按规定登记备案,并上交证件。二是组织对出国(境)相关制度学习,并将全体干部职工纳入备案管理对象。
5.关于编外人员聘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全市编外人员超聘使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7〕265号)第六条 “严格控制编外人员规模,实行编外人员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各用人单位确需使用编外人员的,应按照‘必需、合理、精简、节约’的原则,在每年11月底前(教育系统于7月底前),提出使用计划(包括岗位职责、招聘人数、经费标准及经费渠道),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按第五条规定的条件以及‘与人员编制相协调’的原则共同审核后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市人社局没有权限单独核定各单位编外人员使用计划,需报市政府审批。自2018年3月经市政府办公会同意我局下发通知核定市直单位编外人员使用计划后,除个别单位因职能增加或机构改革申请经市领导批准增加部分编外人员计划数,我局并未核定增加编外人员计划数。二是为严格控制编外人员规模,根据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我局已于2022年9月30日下发通知各单位暂停新招聘编外人员。
(2)针对市人社局编外人员超编严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经向市政府请示同意,将乡镇专职协理员划转给乡镇管理,市局保留23名劳动执法协理员,其余10名本局专职协理员三年内逐步精简消化。二是我局将严格按照市编外人员管理规定管理编外人员。
(3)针对局机关违规借用下属事业单位及乡镇基层编外人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经向市政府请示同意,将乡镇专职协理员划转给乡镇管理,市局保留23名劳动执法协理员,其余10名本局专职协理员三年内逐步精简消化。二是我局将严格按照市编外人员管理规定管理编外人员。
6.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支部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各支部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10月19日举办局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进行检查,及时查缺补漏纠错。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10月19日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部2023年三会一课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进行检查,及时查缺补漏纠错。三是因人员抽调未能参加党员大会。2023年起,支部严格要求全体党员如无特殊情况要参加党员大会,未再发生类似情况。
(3)针对发展党员会议记录不够完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支部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10月19日举办局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开展发展党员材料专项检查,全面梳理排查我局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补缺补漏。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4)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支部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与指导,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流程。二是重新梳理核对叶桂贤同志发展党员材料,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9月21日召开局党组会按程序及时吸收叶桂贤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并按流程将相关材料报送给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谈话提醒1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围绕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发力不够的问题。博士后工作站管理不到位,成功科技园区博士后工作站未执行有关规定对在站博士后开展相关考核。
未完成整改原因:尚未完成对在站博士后相关考核。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按照办法尽快开展相关考评工作。
(二)针对社保基金监管还不到位的问题。社保疑点数据来源主要依靠上级反馈通报,排查主动性不够,追缴进度较慢,至巡察时,死亡未及时终止、重复领取、服刑人员冒领等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尚有72.79万元未追回,占应追缴总额36%。
未完成整改原因:养老金冒领尚未完全追回。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继续督促按分期协议落实还款进度,对拒不配合的将走司法程序追讨。
(三)针对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现象的问题。未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不按规定列支经费,如2020年挤占就业创业资金66.16万元用于列支日常办公、零星修缮等费用;2022年度从专项经费发放局机关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软件服务费等日常运行支出2.3万元;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挤占人力资源大厦公共维护经费15.9万元。
未完成整改原因:占用的专项经费尚未调整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积极与财政沟通,及时调整到位。
(四)针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代扣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医保长期挂账。至2022年12月底工程工资保证金账户仍有暂付款306万元未收回。
未完成整改原因:长期挂账代扣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医保,为2001年至今,因年代久远及多次机构改革,财务人员变化多,无法清理清楚。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五)针对存款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至2017年12月底,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专户存款累计利息收入余额为334.0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未完成整改原因: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专户尚有200多家单位保证金缴存,无法清算存款利息。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专户注销后,我局将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六)针对盘活资产意识不强的问题。市人社局部分房产自2019年巡察以来仍处于闲置状态,如溪美街原社会保障大厦302-310号店铺均未办理产权登记且处于闲置状态。
未完成整改原因:社保大厦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南安市人力资源协会尚未成立。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加快办理南安市人力资源协会相关成立手续。
(七)针对党组成员分工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6月以来,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市管干部工作分工未正式行文印发,局党组班子与市管职级干部之间AB角设置人员、职务有误。
未完成整改原因:市管干部调整尚未到任。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于市管干部调整到位后,局党组将及时进行重新分工,并正式行文印发。
(八)针对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的问题。2021年4月股级干部任免材料不齐全,缺少干部考察结果报告。超职数配备干部,根据三定工作方案,局机关股级职数9名,但实际工作中配置职数达18人;科室负责人平均年龄偏大,全局含下属事业单位担任科室负责人的人员平均年龄42.8岁,90后副股级干部仅有2人。
未完成整改原因: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已梳理全局干部职工情况,待执法机构改革完成后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科室负责人平均年龄偏大等情况进行调整。
(九)针对科室内部交流轮岗存在盲点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已梳理长期在同一岗位人员情况,待执法机构改革完成后对长期在同一岗位人员等情况进行调整。
(十)针对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机关与局事业单位混岗混编、人编分离现象较为严重。
未完成整改原因: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事业单位在机关科室混岗人员大多为业务骨干,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逐步进行人员调整,待执法机构改革完成后进行部分调整。
(十一)针对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问题。2019-2022年丧葬补助至巡察时,尚有1958人未领取。
未完成整改原因:2019-2022年丧葬补助尚未全部领取。
下一步整改措施:联合乡镇、村(社区)与参保对象家属联系办理注销领取手续,并按月通报乡镇清理进度。
(十二)针对违规使用工资保证金的问题。2020年1月直接从“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账户”转账26万元给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作为“南安市企业欠薪应急保障金”的应急款项,用于垫付美林街道精益飞织厂欠薪应急保障金。
未完成整改原因:欠薪应急保障金尚未全部归还。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继续督促属地乡镇归还欠薪应急保障金。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两个责任”,强化“四个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推进我市人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强化整改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巡察整改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持统筹谋划,坚持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加强治本工作。坚持把抓好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
(三)切实推进作风建设。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牢牢把握住作风建设的核心,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以扎实有力、持之以恒的举措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积极向上,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6353293;通信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江北大道20号,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naldb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