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安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2-0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0月20日,市委巡察四组对中共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2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刻认识政治巡察极其重要性,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对待,行动上坚决服从。自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局党组书记林助金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业务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明确任务分工。制定下发了《中共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关于巡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南退役军人局党组〔2024〕7号),使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勇于担当,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局党组书记林助金作为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能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真抓实改,先后主持召开6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针对整改重点,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其他党组成员能够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抓好整改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改工作始终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逐项抓好督促落实。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整改落实。认真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为增强整改的实效,我局按照边整边改、边改边建的要求,针对巡察组反馈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了内控制度、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制度、退役军人事务员管理办法、公务事项借款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班子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务接待、物资采购、党组织组织生活、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把思想政治引领融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之中,增强思想政治引领的实效。2023年中共南安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泉州华侨革命历史博物馆共同创立“南安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发挥泉州华侨革命历史博物馆丰富馆藏资料的优势,面向全市广大退役军人持续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传承红色基因,永葆军人本色”等活动,已成为退役军人学习党史、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和实践基地。并把思政教育主阵地向基层延伸,2024年6月在诗山镇“退役军人之家”设立南安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二是把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宣讲活动与思想政治引领结合起来,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建功新时代的坚定信念。三是建立常态化、全过程联系退役军人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座谈交流、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深化与退役军人的感情交流、畅通退役军人表达意见的渠道、丰富服务退役军人的内容,扎实做好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2)针对对涉军群体的分析研判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走访了解我市退役军人领域各类矛盾问题,排查各类风险隐患。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机制,针对重点人员,采取“一人一领导,一人一方案”的办法,强化矛盾问题攻坚化解责任。三是加强情况研判,采取分类施策,增强矛盾化解的实效。四是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沟通协调。

(3)针对“信访纠纷化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分析研判,与公安、网信、信访等部门建立会商制度,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并建立问题台账。二是转变工作方法,通过变上访为下访,组成工作小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分赴各有关乡镇,进村入户,开展下乡走访谈心活动,特别是针对重点人员,不断入户走访,加强沟通交流,找到症结所在,做好化解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尤其是重大敏感时期,在第一时间向乡镇发出预警,为有关乡镇做好涉军维稳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通过多管齐下、密切联动,信访量大幅降低,2023年总信访量16件,2024年以来5件。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爱我人民爱我军’重要论述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批示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整改,物资配送到位。已于2023年9月25日启动“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并于10月8日上午开标,最终成交供应商为:福贸米高(福建)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双方于10月15日签订物资采购合同,10月30日驻军5个单位均及时配送到位,部队官兵反映良好。二是举一反三,加强沟通协调,坚决做到物资采购配送及时到位,不折不扣地把市委、市政府慰问部队工作做实做细。

(2)针对“双拥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采购内控制度。我局于2023年9月23日下发《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修订版)的通知》(南退役军人局﹝2023﹞39号)。二是严格遵守内控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做好物资采购,切实把市委、市政府慰问部队工作落到实处。

(3)针对“双拥创模宣传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以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从市区主干道、公共服务场所、公交站、公交车载视频、广电开机广告投放双拥标语、视频,打造一个强数字赋能的浓厚双拥宣传氛围。二是充分运用军地传统和新兴媒介,加强双拥宣传。三是打造双拥宣传特色品牌。合南安一江两岸风光,在“城市灯光秀”、“成功船说”投放双拥专场宣传,邀请部分部队官兵到现场观看乘坐“成功游船”,并配合该灯光秀推出“我为南安双拥宣传代言”为主题的图片、视频专场展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促进双拥宣传。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在军人家属随军就业、子女入学入托、优抚政策落实和退役军人保障等方面积极排忧解难’重要论述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服务随军未就业家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举办2024年随军未就业家属技能培训,4月13日,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办)联合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安市闽康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开办第二期随军家属技能培训之健康管理师项目培训,共有30余名军嫂参加培训。本期培训为期4天,采用线上与线下授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以膳食结构与膳食指南、心理健康、康复医学、中医养生学、健康信息学、医学理论、常见慢性病与健康管理、营养学基础、食品安全等课程为培训内容。二是按时发放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补助金,2023年度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补助金55.76万元于2023年10月20日发放,精准服务好随军未就业家属。

(2)针对“宣传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分析原因。对2020-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中南安本级预算安排资金未列支和预算资金执行率低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确定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二是优化资金分配和使用。根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实际需求和经费落实情况,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2021年2022年结余资金已在2023年全部支出,2023年医疗资金共计产生费用396.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7.15万元,省级资金62.46万元,泉州资金25.43万元,本级资金100.88万元,其他资金40.13万元。三是找相关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从主观方面查找不足,加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更好地为广大优抚对象服务。

(3)针对“在维护部分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上不够积极”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快落实优惠政策力度。主动与广电集团南安分公司对接,主动作为,协调各乡镇网点,督促各乡镇服务站主动入户对接,截至2024年2月份,我市60周岁优抚对象7823人,已安装享受免费人数7077人,占总数的90.5%。二是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热情提供服务。对未安装的优抚对象,通过市、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网络,加强政策宣传,宣传收视优惠政策,及时安装到位,让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针对“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措施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帮扶援助程序。开展差异化救助模式,切实筑牢生活保障网,建立一次性临时救助帮扶制度。为确保帮扶资金的精准发放,按照规定对申报对象进行认真的筛选、把关,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站积极配合做好初选和报送工作,在层层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最后经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研究确定上报。二是制定科学可行的帮扶援助工作方案。2023年12月出台《南安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方案(试行)》,对帮扶援助进一步进行细化。三是实行差异化发放。2023年12月6日下拨南安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专项经费7.2万元,共55人,2023年12月12日下拨2023年度泉州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专项经费22万元,共44人,均采取差异化发放,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让那些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对象得到救助帮扶。

(5)针对“退役军人优待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探索优待服务新模式,拓宽优待的方法路径,让优待项目更全、更新。2023年11月22日新增5家拥军优属酒店,分别为现代商务酒店、南安安欣轻住酒店、泉发旅休酒店、安欣酒店(霞美店)、城适优选酒店。2023年11月23日,水头镇招募204户商家自愿加入“拥军联盟”,为退役军人提供涉及衣、食、住、行、用等领域的优先优惠服务。二是积极倡导更多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加入到优待行列,完善优待目录,提高优待证“含金量”。

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重要论述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照规范化标准找差距。认真对照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创建标准,全面了解掌握全市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规范化建设进展较为缓慢的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查明原因,督促改正。二是督促柳城街道下都社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站存在问题的整改,并把整改情况拍照以备检查。三是结合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星级评定,加强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建设指导。四是找相关人员提醒谈话,指出问题的利害关系,督促做好问题整改,防止今后再出现类似情况。

(2)针对“对基层退役站工作人员培训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在2023年9月至10月分为三批组织全市局机关、服务中心和乡镇、村共478人参与事务员培训考试,通过参试合格460人,并在12月23日前向全市460名退役军人事务员颁发聘书。二是加强基层退役军人事务员的管理。为加强对基层退役军人事务员的管理,我市出台了《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退役军人事务员的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实施步骤、日常管理及薪酬待遇、奖罚机制工作要求等进行规范。

(3)针对“建档立卡工作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正视问题,迎头赶上。针对此项工作进展缓慢的实际,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狠抓时序进度,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抢抓进度,在2023年终泉州市考核中排名第7;二是分析原因,查找症结。认真分析出现此现象的原因,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三是找相关人员提醒谈话,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深刻进行反思,从中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创先争优意识。

5.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论述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尚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英烈事迹等红色教育资源的系统整理,把英烈事迹制作成宣传展板,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二是加强与宣传、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把中小学生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经常化。三是充分发挥退役老兵的作用,结合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宣讲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组织老兵宣讲员进学校宣讲“红色故事”。

(2)针对“对悬挂光荣牌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自查自纠。全面查清全市应悬挂对象而未悬挂光荣牌的原因,组织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应挂未挂的督促悬挂到位,坚决不漏一人。截至2024年6月,全市累计悬挂光荣牌37125套,累计更换2306套。二是开展跟踪督查,不定期对悬挂情况进行督查,并列入对乡镇绩效考评内容。

(3)针对“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抓好整改。经核实该烈士为柳城籍陈克炯,经与中共南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联系,陈克炯又名陈克烟。原南安革命烈士纪念碑的英名墙上刻的为陈克炯的另一个名字陈克烟,经与烈士家属商讨确认,本着尊重烈士家属意愿,已将英名墙上的名字改为陈克炯。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2024年2月23日下发了《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通知》。三是加强联合督查。2024年3月13日,与市检察院联合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并将不定期开展督查。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整改落实,制定完善的意识形态报告等材料。二是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三是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后类似情况出现。

(2)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增强学习的针对性。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理论学习始终围绕这一核心展开。同时,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与当前工作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确保学习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详细计划,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不流于形式。三是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认认真真抓好学习。对《习近平在福建》、《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主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有计划地进行再学习。

(3)针对“阵地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抓好整改。已对局微信公众号“工作动态”、“专题专栏”、“祭奠英烈”内容进行更新,而且在“工作动态”栏目中增加“基层动态”分栏目,在“专题专栏中”增加“老兵风采”分栏目,在“祭奠英烈”栏目中增加“烈士褒扬英烈故事”分栏目,尤其在“清明节”期间,由于内容更新和栏目更加丰富,在短时间内粉丝量剧增,增加近4000个,大大增强了宣传教育效果。二是采编人员要不断加强编排业务学习,吸收好的经验,并发挥自身的特色,多采编接地气、深受退役军人喜爱的文章,不断提高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真正发挥好网络平台宣传作用。

7.关于“落实十三届市委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镇村服务站建设跟踪监督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刻认识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的重要作用,对全市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全盘梳理,分门别类查找问题,并拿出务实的解决之策。二是加强跟踪监督,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蓬华镇蓬岛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并把整改情况拍照上报以备检查。

(2)针对“对专项资金监督仍然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①2021年下拨蓬华镇黎阳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经费”5000元。经市、镇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督促,该村于2023年12月28日对村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宣传氛围进行布置改造,共投入宣传布置经费8371元,超出经费由村财列支。②2021年9月拨付水头镇政府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经费3万元。水头镇根据中共南安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退役军人办〔2020〕5号)文件要求,为加快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进度,因时间紧迫,已于2021年1—2月进行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共支出30448元(办公设备5710元、办公专项内网光纤1200元、办公家具8120元、退役军人服务站形象墙和宣传栏等8016元、退役军人保障法图书等2402元、烈士陵园绿化养护5000元),该资金由水头镇先行垫付。由于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繁忙等原因,导致专项资金未能及时冲销。水头镇已及时做好专项资金冲销手续。③我局今后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跟踪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本局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全面部署及专题研究,并形成制度,及时向市委、市纪委监委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二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细化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更新完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并加强自我对照,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深入剖析存在问题。

(2)针对“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盯重要节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到位。

(3)针对“廉政文化教育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廉政文化教育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廉政文化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制定教育计划。制定详细的廉政文化教育计划,包括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对象等,确保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丰富教育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时代要求的廉政文化教育内容,包括廉政理念、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确保教育内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廉政文化教育长效机制,将廉政文化教育纳入日常工作,确保廉政文化教育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关于“落实派驻监督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对相关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二是督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2)针对“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主动前移监督关口,创新监督方式,通过建立健全廉政档案、政治画像等,全面收集汇总存在的突出问题、廉政风险点,明确监督重点,开展跟进式监督检查,主动摸排查找问题线索。二是强化《南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职工作清单》的对照指引作用,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全流程监督。通过清单化监督、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方式,形成边监督、边反馈、边督促、边整改、边问效的监督闭环,实现日常监督的问题跟踪与闭环管理。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陪餐人数控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注意事项,切实地落实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的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报销环节财务审核把关,对接待的内容及附件加强审核,防止出现填写不清楚、未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陪餐人数控制不严格等现象。

(2)针对“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依照财经制度,及时收回违规发放的加班补贴款1080元,汇入我局单位银行账户。二是我局将加强遵守财经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津补贴发放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学习,杜绝发生违规发放补贴的现象。三是找相关人员谈话,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防微杜渐,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4.关于“工程、采购服务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未履行比价、验收等相关程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荣誉室建设相关手续。将之前有验收有结算而未装订到财务记账凭证的相关手续,送单位财务处完善装订。二是加强项目招投标制度学习,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制度和招投标相关程序,履行项目比价规定,并真正杜绝招投标项目经办人员、开标评审监督员为同一人的现象。

(2)针对“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荣誉室建设项目资金是从2021年度本级申请的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专项经费支付的,因当年度年底决算,未支出的专项经费财政局将清算收回,致使项目完工后工程款全部支付的现象。二是为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我局将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严格执行合同规定,对于未按约定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且保修期已满的情况,及时与对方沟通,签订延期保修补充协议,协商解决方案,确保本单位利益不受损失。并对已到保修期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了解项目状况,确保无遗漏。对于存在项目质量问题的,及时与工程承包方沟通,提供维修和维护服务,确保我局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三是经办人员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取3%的工程履约保证金,财务未履行及时监督,我局将认真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学习管理,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3)针对“工程预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烈士纪念碑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预算价4.39万元和结算价4.96万元不符的原因:由于106处零散烈士墓的修缮项目分散在我市26个乡镇,数量较多,报价单位无法前往逐一确认地点是否车辆可以直接抵达现场,故报价均未含货车未能到达安装现场需二次人工搬运的费用。2021年11月29日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由鹏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接,针对需人工运输费这个事项,一致认为不要再另行计算,按照106个告示牌制作安装费计算在总包内,控制在5万元以内。二是加强预算编制。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可能的风险因素,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加强与项目承包方及时沟通,确保预算能够真实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三是严格控制支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支出在预算范围内。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说明超出预算的原因和合理性。

5.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报支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差旅费报支时限。制定明确的差旅费报销时限,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在返回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差旅费报销申请。对于跨年度的差旅费报支,应设定最晚截至日期,确保所有费用在本年度内或最晚次年第一季度前完成报支。二是加强报支提醒与督导。设立定期提醒机制,通过微信或开会等方式提醒本单位工作人员如有差旅费报支的年底前应及时报支,防止再次出现跨年度报支差旅费现象。三是认真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从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时间观念。

(2)针对“白条报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查明原由。我局立即向培训机构闽康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和培训主管单位人社局通报,得到的反馈28.2万元的经费属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是南安市贯彻泉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开展的补贴性免费培训,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文件规定,培训补贴申请是由培训单位通过管理平台提供补贴申请书、申请表和补贴人员花名册申请,系统审核完成且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发放。2023年省人社厅《关于福州市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进一步明确职业培训补贴申请中“各地人社部门应按规定做好形式审查,不要求各类主体超范围提供材料。”南安市人社局也就此事向泉州市局汇报,答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由培训承识机构根据操作规范要求提供材料,即由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方案、合格人员名单并公示和补贴申报函,经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平台系统审核通过发放补贴的。二是强化发票管理。制定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要求在报销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对于无法提供发票的合理支出,需经过特殊审批流程。三是建立监督机制。设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报销凭证进行抽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执行。

(3)针对“报支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优待证办理培训租用场地相关报支手续。提供当时召开培训会议下发的通知、会议签到表、培训会议图片、培训会议信息报道等相关附件信息。二是出具当时邀请培训师的相关函件。明确培训课程及培训内容等信息。三是建立监督审核机制。设立内部监督审核机制,财务人员对于手续不合规、不完整的报支凭证坚决予以清退,待完善好手续后才给予拨付,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执行。

(4)针对“支付数额与发票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核实发票和清单。正式发票开具为免税额费用,附件清单为有税额费用,经与宣传广告制作商沟通确认,已清退回清单税费3186元,并缴存入本单位银行账户。二是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对财务报销流程和规定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三是建立监督机制。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财务报销凭证进行抽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财务报销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5)针对“改变借款用途且未及时核销借款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局针对借款经办人未及时核销3万元借款并将部分借款1000元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况说明具体原因,并做到立行立改。二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办法,我局制定本单位公务事项借款管理规定,明确借款用途和核销借款流程及借款时限,并在借款申请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借款公款专款专用、一事一结、禁止一借多用或挪作他用。三是加强公款借用的跟踪管理,财务人员将在公款借出1个月内,定期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借款在使用完毕后及时核销。四是与相关人员谈话,口头提出批评教育。

(6)针对“超额报支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查明原因。关于“2022年11月报支北京信访维稳差旅费,多报支住宿费1天500元”问题,经查实,且当事人已向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市委巡察四组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当事人不存在多报支住宿费1天500元的情况。二是我局将加强遵守财经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差旅费报支管理规定;三是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差旅费报支相关要求,提高遵守差旅费报支相关制度的自觉性。

(7)针对“工会报销凭证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由于工会经办人员财务业务基础不扎实,未将报支生日慰问、国庆慰问、电影票款领用单作为附件及时送达财务处做账,造成报销凭证不齐全的现象,我局立行立改,及时将相关手续补齐装订。二是加强工会经办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三是今后我局将完善报销管理制度。

(8)针对“专项经费使用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分析原因。对军休所人员经费、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医保费用等共计293.13万元的专项经费结余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确定问题的根源,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二是重新评估预算:基于原因分析,对项目的预算进行重新评估。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避免过高或过低的预算导致经费结余或资金不足。三是优化资金分配。历年来的军休人员工资和待遇均已全部兑付到位;节余的专项经费是上级拨付后的历年结余资金,与市财政局沟通,此项专项经费年终财政决算后收回。四是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五是强化绩效评价。对项目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有助于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质量,减少经费结余的可能性。六是找相关人员提醒谈话,查找问题的症结,增强工作的敏感性和忧患意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抓好工作落实。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1.关于“党组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创新思路。班子成员深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指导实践。引导领导班子成员树立开拓创新的意识,鼓励敢于突破常规思想,勇于尝试新办法、新思路。二是深入研究,主动化解。班子成员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及时捕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苗头,做到早发展、早介入、早处理。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行业知识、政策法规及先进管理经验,提高分析问题、诊断问题和化解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协调,凝聚合力。营造一个开放、包容的沟通环境,加强沟通与交流,确保每个班子成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以及与其他成员的角色如何互补,加强具体业务的沟通,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干事创业局面。

(2)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机制。明确党组织主要领导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党建纳入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同时,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党组织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党员素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如党课、读书会、座谈会等,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同时,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党员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完善组织建设,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加强党支部建设、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能够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同时能够及时反馈基层党员的情况和意见,加强党组织对基层党员的管理和引导。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党建工作。建立完善的党建工作制度,如发展党员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确保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五是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建活动,如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结对帮扶活动等,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3)针对“党员‘三诺’工作推进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整改落实,加强教育管理,确保“三诺”执行到位,不走过场。二是加强“三诺”日常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把“三诺”工作做实做好。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照标准,认真开展交流讨论,紧扣时事上党课,认真做好支委会记录要素,记录详细内容齐全,确保质量;二是明确局党组织的责任,确保“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局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2)针对“党员党日活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日活动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模范带头,提高党员参加的参与率,党日活动要紧扣主题,丰富内容、形式多样,提高党日活动质量,做到丰富多彩,紧贴主题,严肃又生动;认真遵守党员活动日制度,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明显的党日活动,并做好党日活动过程材料收集,及时归纳存档。

(3)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补齐2021年组织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相关记录材料。2024年1月17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组织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局党支部书记林助金及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了对照检查,每个党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党性修养、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发言,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在相互批评环节,每位党员都开门见山地向对方指出了存在的具体问题,批评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在党员大会上,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二是今后要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党的组织生活认真、经常、严肃地开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4)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于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无一览表,2022年度仅2份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2024年1月10日上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参加会议。市委主题教育办第六联络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二级主任科员傅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科员留诗萍到会指导。会后,对“会前”、“会后”的材料进行整理,并及时按要求上报11项材料。二是今后我们将确保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认真做好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问题查摆等前期工作,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落实台账,规范记录会议各项议程。

(5)针对“开展谈心谈话不‘走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真正把谈心谈话的过程成为提高组织力、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二是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走过场,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工作常态。

3.关于“干事创业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

(1)针对“创先争优干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增强争先创优意识。2022年位列南安市市直政府系列单位绩效考评后三名,针对我局绩效工作呈下降的趋势,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创先争优意识,2023年位列南安市市直政府系列单位绩效考评第26名,有了一定的进步。二是正视存在问题,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争取在绩效考核中目标考评多得分、正向激励多加分。

(2)针对“年龄结构老年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引导教育,提高宗旨意识,教育和引导全体工作人员不忘初心、不辱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加强后备力量建设。近期我局有一名工作人员已调出,要借此机会,挑选一名年轻有为、富有进取精神的年轻人加入我们的队伍,并加强锻炼培养。

(3)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二是加强队伍日常管理,奖优罚劣,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并提高工作效率。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3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5项共51个具体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加快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不懈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努力做到标本兼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不懈,继续深化落实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不懈推进整改措施持续落地,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和韧劲,久久为功、敢做善成,切切实实地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二)严格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发挥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监管体系,防微杜渐。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激发动力,推动工作走深走实。真正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目标,迎难攻坚,补齐退役军人工作短板,攻克工作难点痛点,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崭新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6385052;通信地址:南安市溪美街292号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naty863850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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