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坚守职责定位,找准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中的“堵点”、权力运行的“淤点”、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开展精准专项监督。
一是促主责,打牢监督基础。督促市林业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前部署、系统谋划,围绕涉农资金对近年来中央、省、泉州市及本级下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摸排,重点排查资金下达、项目审批、施工建设、资金支出、效益发挥等方面问题,针对自查发现的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工程管理不规范等10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抓好问题整改。
二是建制度,筑好监管“篱笆”。通过深入调研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使用流程、管理模式和存在的风险点,推动市林业局建立健全一系列涵盖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明确在资金管理中的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和标准,使资金监管有章可循,从源头上防范资金管理混乱和违规使用的风险。
三是强督导,开展跟踪问效。坚持把监督“探头”架到一线,紧盯工作责任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监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不定期到现场开展实地监督,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详细了解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问题,全面排查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