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1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8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市司法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成立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局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围绕反馈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到岗,措施到位。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巡察反馈意见和各类问题清单具体整改情况加强日常督导,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要求有效落到实处。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整改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导,每月汇总各科室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有效整改。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了6项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行政复议提质增效仍需推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印发《关于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联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制委、市检察院等相关执法监督部门,由市分管领导带队,分3个检查组于5月、9月开展2次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存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执法案卷制作管理不够规范、执法不够规范、省一体化执法平台应用还需加强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反馈、事后问题反馈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目前,各相关单位对相关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对于可能确认违法或撤销的行政复议案件与行政机关提前沟通,今年来行政机关自我纠错3件。三是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今年来共化解72件,调解率达27.62%。
(2)针对推动优化行政诉讼“双率”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印发《关于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联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制委、市检察院等相关执法监督部门,由市分管领导带队,分3个检查组于5月、9月开展2次联合执法监督检查。二是与市法院加强沟通联系,今年来与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共召开7次府院联席会,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三是通过发送提醒函提醒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来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四是做好败诉预警工作。对于拟败诉案件,与行政机关加强沟通,让其主动化解行政争议。
(3)针对行政执法监督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从基层司法所调整1名司法助理员充实法治调研督察科,增强执法监督人员力量。二是印发《关于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联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制委、市检察院等相关执法监督部门,由市分管领导带队,分3个检查组于5月、9月开展2次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督查市直行政执法单位29个,(省一体化执法平台入驻执法部门31个,其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管理对象为事业单位,行政处罚案件为零,未列入2024年检查单位,消防救援大队为省直属单位也未列入),26个乡镇(街道)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覆盖。三是印发《南安市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开展行政处罚案卷集中抽查评查4次456件。四是印发《关于开展罚款实施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开展罚款实施专项监督,各执法单位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五是推广应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全市26个乡镇(街道)及31个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入驻执法平台,2024年以来,借助执法平台办理案件20776件。六是聘请15名第二届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在水暖协会、石材协会、九牧集团、福建大方睡眠科技有限公司、泛科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南安市远大卫生用品厂等6个企业行业协会设立执法监督联系点。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走访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并就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因联系点建立时间比较短,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下一步将加强与联系点的对接交流,充分发挥联系点在执法监督中的积极作用。七是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评察访核验考评指标及行政执法联合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行政执法单位落实“三项制度”。各执法单位通过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办案、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公示执法信息,落实公示制度;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规范执法案卷制作管理,落实执法办案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全市各执法单位公示执法信息197100多条,录音录像31732件,法制审核2679件。全市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2402人,法制审核员144人,法制审核员与单位执法人员总数比例6.3%,其他执法单位共有法制审核员75人,法制审核员与单位执法人员总数比例5.7%。
(4)针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核。2024年以来,共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书28件,提出审查意见26条;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均按程序向泉州市人民政府和南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事前审核率、备案率均达100%。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出台《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南政办〔2024〕25号),切实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三是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24年以来,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2.关于以良法善治助推法治社会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普法工作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联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制委、市检察院等部门到各执法单位检查“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普法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给予现场反馈并指导其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二是将普法工作纳入《2024年度绩效考评察访核验扣分细则》,明确未落实普法责任单位的扣分细则;三是创新普法方式,建立“线上”+“线下”宣传阵地,打造各级“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目前共注册在册“蒲公英”普法志愿者987人,2024年开展各形式普法宣传活动400余场,包含组织播放闽南语四句普法音频、模拟法庭、非遗+普法等互动式、体验式普法模式。四是开展普法进企业宣传工作,2024年共开展涉企普法宣传28场次。
(2)针对公证业务规范化高效化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审查核实力度,做到有疑义必核实。二是出台并严格执行《优化时间配置提升办证效率工作制度》,有效缩短办理时限,提升办证效率。2024年至今办理公证2666件,未发现违规公证和超时限办理情况。三是针对个别公证员违规公证现象,进行谈话提醒1人。
(3)针对司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新招考人员专业设置报考条件,提高法学专业比例。2024年新招考司法助理员2名,均具有法学专业。二是下发《南安市司法局关于鼓励和支持司法行政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鼓励在职工作人员学历深造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2024年,本系统2名工作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三是加强跨系统人员调整,提高队伍流动性。2024年跨系统人员调整8人。四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局领导包片挂钩联系基层司法所制度,深入包片基层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检查指导工作。
3.关于统筹化解社会风险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1)针对社区矫正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0年已规范信件收发交接制度,经衔接,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已重新确定社区矫正地及期限。二是联合市公安机关制定《南安市司法局 南安市公安局关于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协作机制的通知》,规范工作衔接协作机制,每月开展核查,对各司法所信息化核查情况开展检查提醒。三是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司法所做好教育帮扶工作,各司法所每月开展法治、道德、心理健康等教育。四是针对社区矫正履职不到位,批评教育1人。
(2)针对调解优势还需进一步发挥作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南安市乡镇(街道)调解员业务培训会的通知》,各乡镇及时制定培训方案,组织镇村两级调解员参加培训,提高调解员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2024年以来,举办培训活动35场次,培训人员达1300余人次。二是实行市级调解员“片区制”指导模式,市级调解员分成4组,包片挂钩联系各乡镇,根据需要开展调解业务指导工作,协助调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三是将申请司法确认事项写入《人民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提高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意识。四是指导物业主管部门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小区物业联合调解室2个,积极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司法联盟“8+X”联动机制。2024年,调解物业纠纷81件。加强涉教育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市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员协助乡镇调解涉校园纠纷,2024年以来,协助调解涉校园纠纷6起。
(3)针对调解队伍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调解员队伍结构,吸纳年轻力量加入调解员队伍,充实应届毕业生调解见习岗位,招聘2名年轻专职调解员,形成科学合理人才梯队。二是组织开展调解培训活动及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增强调解员廉洁自律意识及业务能力。三是将卷宗规范制作纳入季度绩效考评内容,加强调解卷宗制作指导,着力提高规范化水平。
4.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较薄弱的问题。
(1)针对对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存在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执法检查。以“双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规范检查流程和方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规范查处程序。依法对收到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对上级移送的投诉及时调查并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对关于外地律师投诉,配合投诉人查明其投诉对象主管司法局并告知投诉渠道和方式。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组织律师参与各项培训,及时转发律师协会关于会员违规惩戒处罚情况的通报,要求全市律师规范执业行为,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纪律规范。
(2)针对法律援助质效还需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印发《南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指派、办理、归档等环节;推行值班律师预先公示制度,以每周为单元,每天安排1名值班律师,全市81名律师参与值班,并在“法治南安”微信公众号将值班律师名单、时间、擅长专业服务领域等信息予以公示,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精准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 质量提升年”活动,2024年共举办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培训班1场次,有效提升承办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同时,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SF/T 0086-2020)《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SF/T 0085-2020)转发至各律师事务所,加强业务指导,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采取案件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等一系列措施督促承办人员依法规范提供服务,在保障案件质量上下足功夫,逐步实现“尽援优援”。2024年派人参与案件旁听32件,回访受援人103人次。2024年选送的《侯某容留他人吸毒罪案》获评2024年度泉州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四是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配合“法律进乡村”、《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62则》进企宣讲等普法宣传活动,为有需求的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如起草修订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协助修订村规民约,参与纠纷调解。通过普法活动现场咨询、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五是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知晓率。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宣传,并在村(居)委会公示本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知晓率。六是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年度考核,督促法律顾问服务落实到位。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八个纳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10月3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八个纳入”制度,提高对“八个纳入”制度的认识。二是局班子成员积极贯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条例》,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条例》作为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体现落实情况以及剖析存在的问题。
(2)针对理论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1次。二是指定局机关人事法纪科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记录工作,并专用文件柜存档。
(3)针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从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意识形态分析。二是及时更新意识形态相关领导小组名单。
(4)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0月22日,组织局机关科室负责人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究会等阵地管理的若干措施》,提高对讲座等活动报备制度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报备制度。严格执行讲座、论坛等活动报备制度,提前5日将《活动审批表》报送市委宣传部报备。三是将落实讲座、论坛报备制度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季度考评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温《中共南安市司法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清单。二是规范内业资料记录,及时准确做好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相关会议记录。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温《中共南安市司法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清单。二是结合岗位特点梳理岗位风险点。2024年3月,组织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岗位职责排查梳理岗位风险点,填报《岗位(个人)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78人/次,排查廉政风险点215条,并根据潜在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三是2024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分层次组织开展廉政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普通干部结合岗位风险点开展廉政谈话,共78人次,做到预防在先。四是落实司法所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管。班子成员落实局领导包片挂钩联系基层司法所制度,深入包片基层司法所检查指导工作,并采取实地走访、与地方党政领导沟通交流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司法所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表现情况。
(3)针对廉政谈话提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二是2024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组织开展廉政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2.关于纪检监察组探头前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日常监督面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研究制定纪检监察组2024年度监督要点,对监督重点做出具体安排,有效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推动监督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确定“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重点人员管控”“联合调解员队伍建设”和“提升法治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第一、二、三季度监督主题,深入市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科室、下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个,督促整改问题6个。三是把监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阶段性工作重点,对执法监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等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四是围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今年来针对公务用车、值班值守、节假日津补贴发放等开展明察暗访12次。
(2)针对廉政风险点掌握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紧盯人员、工作、权责“三变”,督促市司法局重新梳理排查单位、科室、个人廉政风险点共78份,提升完善市管干部、股级干部“政治画像”共58份。二是聚焦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推动市司法局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6项,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三是联合市司法局党组,分批次对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司法所长、市管职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32人次。四是深挖问题线索,强化问题查处,对2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进行处理,其中:政务警告1人、谈话提醒1人。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0月30日,重新修订和完善《南安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南司[2024]36号),明确公务接待报销时必须提交公务接待清单和公务接待函等材料。二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明确报销流程和要求。三是严格审核原始凭证,规范报支手续完整性。
(2)针对公务车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0月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加强车辆管理制度学习,重申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要求。二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车辆到定点维修场所维修。
(3)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0月重新修订和完善《南安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出差审批手续。二是2024年10月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明确出差审批手续、报销流程和要求。三是财务人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规范报支差旅费。
4.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合同要素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务制度,明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二是规范签订合同,严格报支手续。
(2)针对三方比价程序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重新修订和完善《南安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业务部门应查验比价方相关资质,比价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二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务制度,针对比价三方情况,通过各种渠道核实比价方是否存在关联。
(3)针对超经营范围投标比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务制度。二是在采购货物类、服务类、修缮类的三方比价中,要求比价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核比价方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4)针对办公家具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务制度。二是办公家具采购邀请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报价,以合理的价格采购到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服务。三是财务人员严格规范办公家具报销手续。
(5)针对宣传品采购比价方多次雷同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务制度。二是宣传品采购,邀请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报价,以合理的价格采购到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服务。
5.关于公证处财务监管不力的问题。
(1)针对入账凭证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已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完成整改。2019~2021年记账凭证已装订入账;2022年3月报支公证制服费已附领用签收单;2023年1~10月邮寄费已附明细。
(2)针对原始票据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经与省公协财务人员核对,确认实际费用为450元,经协商,差额100元将用于抵扣下期副本费用。今后将积极加强与省公协财务人员核对,严格审核票据。
(3)针对公证收费未会计核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已对公证收费账户的收支登记造册并进行会计核算。
6.关于固定资产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针对固定资产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一直以来原司法局旧办公楼店面均作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在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填写店面资产情况时我局均已填报店面租赁年限。二是我局已于2024年4月15日将原司法局旧办公楼一层13间店面租赁合同及公证书复印件移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主责主业功能弱化的问题。
(1)针对党组履职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创新联合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效。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注重部门联动,凝聚合力,有力缓解执法监督力量不足。通过部门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市人大法制委听取执法部门执法工作报告、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书、市司法局纳入绩效考评指标等,多部门应用检查结果,有效补充监督检查抓手,提升监督检查实效。二是创新“三行对接”,将行政调解贯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始终,强化府院联动机制,与鲤城区人民法院建立行政争议协同联治中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破解败诉率高的问题。2024年以来,累计召开行政争议协同联治中心联席会议11场,成功化解行政争议10件。三是出台《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南政办〔2024〕25号),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不到位问题。四是实施律师季度沙龙和检律协作等举措,提升律师的工作水平。
(2)针对党组议事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中共南安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坚决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程序,重要事情呈报党组会研究,落实民主讨论环节,党组成员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三是党组会前,将《召开“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告知单》提前报派驻纪检组把关。四是建立市联合调解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专题研究联合调解(调解协会)工作事宜。
(3)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学习制度,及时备案学习内容,提前下发学习资料,参会成员提前准备好发言材料。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方面专题学习。二是指定局机关人事法纪科工作人员记录中心组学习情况。
(4)针对党组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党务工作会议,要求三个支部对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评先评优等重大事项及时填写《南安市司法局议题呈报表》,提交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二是重要党建工作事项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公证、律师执业等业务实际,丰富党建活动内容。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三会一课”规范记录培训。市司法局党总支部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学习“三会一课”记录格式,指导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实事求是做好“三会一课”记录。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局党总支部不定期到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指导。2024年以来,开展检查指导2次。
(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9月5日,组织所辖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学习组织生活会记录格式。二是组织党员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机关支部班子查摆9个问题并已整改落实到位。
(3)针对党员大会存在随意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无特殊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
(4)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根据人员调整,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建内业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三会一课”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会议记录要求。二是严格考勤纪律,做好会议考勤工作。
(2)针对党日活动开展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公证处党支部结合公证业务职能,丰富主题党日活动,与金淘镇侨联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并多次前往金淘开展现场咨询、上门办证等活动。二是律师联合党支部结合律师业务,开展助力法治强军及法治拥军法律援助活动。
(3)针对支部换届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学习有关换届工作文件资料,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落实会议记录。二是加强规范记录、整理和收集台账资料,并严格核对。
(4)针对党务公开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重申党务公开要求。2024年9月5日,召开市司法局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学习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要求、公开方式等内容。二是及时做好党务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要求,按照党务公开的范围,及时公开党组织工作目标及落实情况、党组织调整换届选举情况、党支部成员职责分工情况、推优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三是不定期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指导检查。
4.关于干部因私出入国(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干部因私出入国(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相关管理文件。二是制定《中共南安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司党组[2024]39号),规范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三是指定人事法纪科干部专门负责管理收缴的出入境证件,建立台账。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落实十三届市委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工程财务管理。已修订完善《南安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增加合同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明确合同签订要求和报销流程。三是严格审核原始凭证,规范报支手续完整性。
(2)针对财务报支手续不齐全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务制度,明确签领、接收手续、报销要求和报销流程。二是严格审核报销手续。三是做好办公用品(比如茶叶、宣传品等)接收管理。
2.关于落实2022年度责任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食堂亏损运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开设食堂专用账户,及时代收餐费。二是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及时规范录入会计科目。
(2)针对“应收未收公证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未完成整改。一是已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催缴,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剩余的已开票未收款102万元将于2024年11月初支付。二是未开票未收款的款项,公证处已寄出催收函进行催收,预计11月初将收回5000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共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1)针对“应收未收公证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部分催款对象不配合缴费。二是部分催款对象联系不上或人在异地,短时间难以催款到位。公证机构为法律服务单位,非行政单位,缺乏行政强制措施,故对应收未收的公证费,只能采取沟通或民事诉讼方式进行,所需时效较长。
市公证处已对所有催款对象进行多次催收,但效果不佳,应收未收的公证费里,已开票未收款大部分是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未向我处支付的不动产继承公证政府购买服务的费用,此部分需待自然资源局报请支付,经多次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催款,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与财政局相关科室协调后表示将于下月初支付2023年未支付款项。另外,未开票未收款的1.196万元,有催款对象表示将于11月初支付,预计可收回5000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催收应收未收公证费。通过寄送催收函的方式继续进行催收,并在催收函里告知若未及时支付公证费,公证处将提起诉讼。二是提起民事诉讼,针对多次函件、电话催收均不予配合的催收对象,公证处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司法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财务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市司法局党组将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跟踪推进,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态化推进,抓好跟踪问效。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把抓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机制创新、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由点及面,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切实将整改效果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来。
三是深化整改成效,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整改与党建、司法行政业务、队伍建设等工作部署相结合,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不断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382280;通信地址:南安市柳南西路308号,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nasfjz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