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12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8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市林业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作为抓实整改的重要手段,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既出重拳“当下改”,又建制度“长久立”,举一反三,整章建制,确保形成常态长效机制。8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林业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9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扛牢职责,真改快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自过问、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碰头会,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由表及里扎实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造林绿化及复绿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成2023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48019亩,完成率100%。二是开展2018-2023年涉林案件未复绿地块的补植复绿工作,完成补植复绿面积182亩,完成率100%;完成2022-2023年火烧迹地未补植复绿地块的补植复绿工作,完成补植复绿面积2014亩,完成率100%,其中官桥20亩、溪美2亩、翔云1992亩。三是完成码头镇2023年省级松林改造提升项目造林补植面积65.4亩,完成率100%。造林绿化及复绿地块在完成造林后,由乡镇及林权所有者(村集体)等进行后期管护,主要是巡山护林,禁止放牧、盗伐、毁林开垦、采石采土等。
(2)针对林斑及破坏森林生态环保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定期调度整改进度,每月总结上报,实施绩效考评,目前26宗2013-2022年涉林违法图斑已整改完成17宗,75宗2023年涉林违法图斑已整改完成68宗。二是落实护林员绩效考核,督促护林员每月巡护20天以上,采用无人机巡护3次以上;2024年以来,全市护林员总巡护里程10.8万公里,日均巡护里程19公里,无人机巡护1196架次。三是截至2024年11月5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我市涉林信访件137件,其中泉州交办111件(林业牵头办理32件,林业配合办理79件),南安交办23件,资源局移交我局3件。泉州已验收销号23件,其中林业牵头件完成销号10件,林业配合件完成销号11件,资源局移交我局完成销号2件。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进行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3)针对履行林业生态资源保护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成沿海基干林带区界划定以及外业调查工作,已按照省林业局时间要求于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数据成果和规划报告至设区市林业局审核,泉州市林业局已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省林业局审核。二是开展野生动物资源鸟类专项调查。2024年11月聘请泉州市观鸟协会开展鸟类专项调查工作,共设置8条调查样线,调查记录我市鸟类种类、数量、分布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现状,为科学精准实行保护工作奠定稳固基础;组织林业站、护林员开展日常巡护巡查救助工作,在日常监测巡护期间,发现受伤野生动物或接到相关线索举报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收容救助;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福建省湿地保护宣传周等节日,开展保护、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2.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能力不足的问题。
(1)针对用林要素保障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举办项目用林报批培训班1次,邀请上级专家解读用林政策规定,提高林地审批人员及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成立了由审批科、资源站、执法大队等人员组成的林地报批工作专班,负责研究解决林地报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向上对接和向下服务等用林保障工作。自巡查以来,办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108个,其中本级权限项目74个,平均用时17天。
(2)针对林业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达补充建设2022-2023年乡村绿化美化宜居项目任务50个,市林业局分四组开展督促指导,截至目前,乡镇上报完成2个项目建设。二是向阳乡“林下经济一二三产融合”项目为省级林下经济重点乡镇补助项目,2021年2月向阳乡完成了自查验收并报市林业局确认,结果合格,质量优良。我局已对巡察以来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同类问题发生,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按资金文件要求或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3)针对林业产业发展效能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编制完成《南安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8)》及《南安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方案》。二是完成全市油茶种植情况调查工作,初步掌握全市油茶种植面积12627亩,并列入信息库管理。三是积极协调、配合霞美镇政府开展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工作,初步拟定通过招商引资在南安霞美镇玉田村、金山村规划3000亩建设中国(泉州)花卉文旅产业园。
3.关于林业改革工作质效不高,推进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林长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度泉州市公布的各县(市、区)林长制考核排名我市居第三,市委、市政府已将林长制实施成效纳入市直部门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让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利用公交站LED屏、电梯LED屏、广播、电视等媒介媒体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14次,防患于未然。二是协同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信息定期共享机制,今年以来办理林权不动产登记24宗,面积3524亩,组织林业重点项目服务保障举措,进企上门办理林权登记6宗、420亩。三是积极推广使用林权承包流转国家示范合同,提供基层便捷服务,保障林农承包流转权益。
(2)针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自巡察以来,我市成功拔除省新镇、美林街道两个疫点,清理死亡松树9347株,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14732亩,实现全市松材线虫病疫点数量和疫情面积“双下降”。二是2024年9月14日南安市重大动植物疫情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
(3)针对森林防火责任传导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树牢“全年防火”的思想理念,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第一道防线,组织开展春季、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防火知识,扩大森林防火宣传面和影响面。今年以来开展专题活动19场,发放雨伞、抽纸等宣传物品1.2万余份,宣传单3.61万份,发送短信2.6万条、悬挂横幅、宣传牌1023个、出动宣传车372次,全市智慧公交亭投放、梯淘屏投放宣传广告,营造了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宣传氛围。二是常态化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精心组织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防火相关行业部门职责,持续推动林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共派出检查组54个,出动人员279人次,排查火灾隐患35处(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17处),发放整改通知书6份,已整改隐患35处。三是加大建设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力度,组织推进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建设50.449公里,涉及8个乡镇,预计投资2911万元。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紧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9月23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9月15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查摆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加强整改。
(2)针对意识形态“八个纳入”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9月15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3)针对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的排查力度,增强风险意识,将占用林地等生态环保问题纳入重点舆情排查范围。二是建立线索台账,确保线索及时记录、及时处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9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中层干部及领导13人参会,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组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评估内容。二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扣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资金拨付等岗位廉政风险点分别对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开展廉政谈话。
(2)针对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管控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局组”联动机制,紧盯林业系统廉政风险系数高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和岗位,局党组书记与乡镇(街道)林业站、局机关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30余人次。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党纪专题党课、参观泉州市初心教育学堂、开展廉政谈话、开展林业系统强基提质业务培训等共10余次,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相关责任人员已受到市纪委监委处理。
(3)针对未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9月14日召开林业系统工作会暨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议通报全市林业系统违纪违法案例7起、关于违规吃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案例等,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超范围发放森林火灾扑救补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规范森林火灾扑救补助的通知》(闽财农〔2014〕17号)要求。二是梳理超范围列支的内勤值班人员森林火灾扑救补助费用清单,已退回超范围发放的资金10280元,因2名原劳务派遣人员已离开我局,多次催促未果,剩余1080元未能收齐,因此暂未缴入国库。三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违规向行政处罚对象转嫁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巡察反馈以来,未再向行政处罚对象转嫁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通过会议、培训、谈话等方式,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和执行经费管理制度。
(3)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0日制定《中共南安市林业局党组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接待费用报销程序,确保公务接待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二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公务出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财经制度,各项报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二是严格办理事前出差审批手续。三是超标准列支的费用349元已退回财政局,待用款计划批复后缴入国库。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生态公益林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款专用制度,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和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经自查,巡察以来未发生同类问题。
(2)针对未经批准列支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10月10日制定《中共南安市林业局党组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相关报销手续均需填列“南安市林业局经费支出汇总表”,实行业务科室+财务+分管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多签制度,完善单位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审批程序。同时开展自查,巡察以来未发生同类问题。
(3)针对无发票列支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由于保险公司系统升级,2020年票据无法打印,已提供合同作为凭证。一是督促财务人员加强财经纪律的学习。二是修订《南安市林业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三是开展内部自查,巡察以来报销支出均票据完整,未存在同类问题。四是加强财务支出审核审批管理,保证局财务凭证的完整和规范。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调账,将漏记固定资产录入,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二是组织学习固定资产使用、报废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南安市林业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询价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询价采购程序开展工作,加强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2024年9月24日-9月29日在南安市林业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南安市林业局关于2024年林长制与森林防火宣传品采购项目询价的公告,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4.关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质效不高的问题。
(1)针对行政审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举办项目用林报批培训班1次,邀请上级专家解读用林政策规定,提高林地审批人员及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成立局林地报批工作专班,负责研究解决林地报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向上对接和向下服务等用林保障工作。自巡查以来,办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108个,其中本级权限项目74个,平均用时17天。
(2)针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案件线索台账,确保线索全跟踪。截至目前,共梳理摸排涉林违法线索39件,其中殡葬领域涉林线索5件,2024年国家森林督查图斑21件,检察建议书移交案件线索6件,各类项目涉林图斑7处。二是严格规范办案程序,聘请法律顾问把控办案流程,每周总结汇报案件情况,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对于超出本级法定案件办理期限的,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延期。三是已完成官桥瀚威贸易公司和石井苏内村厂房相关案件办理,并通过会议、培训、谈话等方式,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增强执法人员办案素质。四是成立卷宗内业组,梳理完善已办案件卷宗,指定专人进行卷宗归档及出入库登记。
(3)针对12345便民服务平台交办事项处理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信访案件台账,明确案件受理、转办、督办流程,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音。二是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结合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前研判涉林政策实施中的矛盾风险点。三是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通过案例研讨、宣传栏和线上平台普及信访法规,提升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2024年以来,我局共接收各类信访诉求95件,其中12345工作热线诉求件57件,信访件38件,办结95件,办结率100%,及时沟通率100%。共接待群众来访129人次,接通群众反馈电话256通,初信初访下乡与群众见面沟通25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主动担当作为精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紧紧围绕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涉林要素保障要求,全力落实用林要素保障,全面服务全市项目建设。二是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提高责任担当意识。三是建立涉林违法图斑整改“一案一策”常态化跟进机制,采取日调度、周汇报、月总结的模式,明确职责分工,持续有效地推进工作进度。自巡查以来,办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108个,其中本级权限项目74个,平均用时17天。
(2)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议题收集程序,提前收集党组会议题,应纳尽纳,自巡察反馈以来,未存在应提交未提交党组研究情况。二是会前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3)针对机构改革推进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定方案”要求,正在与编办、人设等部门对接,拟设置资源管理科、造林绿化科。二是将4辆执法执勤车的资产移交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程,正在与公安局进行对接,完成资产移交。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干部调配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干部调配轮岗制度,正在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一岗位工作满10年的调配轮岗工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开展林业系统强基提质业务培训等,提高履职能力。三是正在统筹调配人员力量,落实8个林业站站长岗位空缺问题。
(2)针对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进行业务对接,按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针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执法队伍培训。每月主要领导至少开展一次执法工作座谈,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林业系统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常态化机考5人次,组织福建省林业局林业执法考试2人次,考试通过2人。三是2024年10月9日重新修订《南安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将取得行政执法证作为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四是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截至2024年11月,我局共立案186起,罚款1619.4万余元;与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办案16次,移送涉林刑事案件24起。
3.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会前组织谈心谈话,会后组织整改。二是严格按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2)针对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9月19日吸收3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3)针对抓党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完善党务公开栏,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将应公开尽公开。巡察整改以来,将党费收缴明细、“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廉政教育开展情况、党员受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进行公开10余次。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违法图斑,形成“一案一策”常态化跟进机制,采取日调度、周汇报、月总结的模式,并将图斑整改任务纳入年终绩效考评、“3+X”绩效考核;二是积极落实“裁执分离”工作,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已向南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共6件。
2.关于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1月11日,东田镇中核高嵛风电场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已通过泉州市林业局验收销号工作。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持续做好造林管护工作,确保复绿成活率。
3.关于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成5个乡村公园的建设任务,其中金淘镇毓南村乡村公园于2023年12月23日完成验收,洪梅镇梅新社区乡村公园于2024年3月14日完成验收。二是金淘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23日完成拨付建设单位毓南村乡村公园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5万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5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林斑及破坏森林生态环保问题突出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部分乡镇未严格落实一案一策,导致整改力度不足,个别拆违态度不坚决,未督促当事人积极配合处置。二是部分图斑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林信访件需调整规划后补办手续,耗时时间长,未能及时整改。三是当事人不积极配合行政处罚,致案件办理耗时较长,整改滞后。
下一步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推动存量图斑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林信访件整改,联合效能办、督导组,对相关乡镇进行督查,严格落实问责问效制度。二是加强局领导分片挂钩业务指导,结合阶段工作目标和林长制年度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图斑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林信访件整改。
(二)针对林业项目建设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近年耕地非粮化等原因,四旁可种植闲置地减少。二是财政补助资金迟迟未能到位,目前资金只到位下达2022年补助资金的50%,仍有2022年补助资金的50%和2023年补助资金未能到位下达,村居积极性不高,工程队难找。
下一步整改进展情况:市林业局分4组,由4个分管领导分别带队督促指导,努力推进项目。
(三)针对超范围发放森林火灾扑救补助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2名原劳务派遣人员已离开我局,多次催促未果,剩余1080元未能收齐,因此暂未缴入国库。
下一步整改进展情况:继续和2名原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沟通,待收齐后统一缴入国库。
(四)针对机构改革推进不彻底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涉及执法机构改革工作,“三定方案”中的职责有变化,暂未能完成资源管理科、造林绿化科的设置工作;正在与公安局、财政局对接,手续衔接办理中。
下一步整改进展情况:结合执法机构改革工作,与市委编办、人社等部门对接,设置资源管理科、造林绿化科;持续与公安局、财政局对接,做好移交相关工作。
(五)针对干部调配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涉及执法机构改革工作,人员需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一岗位工作满10年的调配轮岗工作和落实8个林业站站长岗位空缺问题还在开展中。
下一步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市委编办正在开展机构改革调研工作。我局将落实干部调配轮岗制度,正在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一岗位工作满10年的调配轮岗工作;统筹调配人员力量,落实8个林业站站长岗位空缺问题。
(六)针对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涉及工作人员调配轮岗和站长岗位空缺等问题,未能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下一步整改进展情况: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进行业务对接,按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本局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已经产生了积极影响,对推进林业工作起到了重大作用。下一步,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做到举一反三,对照问题找准“症结”,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推动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继续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两个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放松、不减压,加强督促管理,确保整改工作尽快取得明显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在前一阶段制定的各项制度基础上,持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6373907;通信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南安市林业局,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fjnalyj@163.com。